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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族群众不得租房,私下出租违反《反恐怖主义法》

2018-8-13 21:56| 发布者: 真言| 查看: 3166| 评论: 0|原作者: “在天朝租房子也犯法”|来自: 世界新闻网

摘要: 镇平县榆树庄村赵姓村民此前出租房屋给维族群众,但未向公安局报告。本月8日晚上,有人向警方举报,警方到场查实,确有在榆树庄烤馕的三名维吾尔族群众,未经公安机关同意,私下租住在赵姓房东家,且赵没有向公安分局报告,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真言:56个民族大和谐的中华民族已经不复存在。一个代表着剥削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利益的特色官僚资本统治集团不但欺压着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甚至刻意造成民族分裂。把维族人民当作敌人来对待。这是“大汉族主义”的死灰复燃。这种恶法的出台,无异于把少数民族推向汉族的对立面。这比当年国民党政府更加无道。这是在为分裂、肢解中国培养仇恨的种子。其险恶居心昭然若揭。08/13/2018

租房给维族未通报 屋主违“反恐法”被拘


河南省镇平县公安局的通告。(取材自推特)

网上近日流传一张河南省镇平县公安局的通告,通告显示当地一名民众仅因“私自出租房屋给维吾尔族群众”,被公安认为违反《反恐怖主义法》,最后被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三名维人则被遣返原籍“接受教育”。


 香港信报报导,镇平县榆树庄村赵姓村民此前出租房屋给维族群众,但未向公安局报告。本月8日晚上,有人向警方举报,警方到场查实,确有在榆树庄烤馕的三名维吾尔族群众,未经公安机关同意,私下租住在赵姓房东家,且赵没有向公安分局报告,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据报导,有关通告称,赵姓房东触犯“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调查、应对处置工作”,决定拘留赵15天并罚款人民币1900元;而举报人获得2000元奖励,至于三名维吾尔族群众则强制遣返回新疆原籍接受教育。消息一出,公众譁然,也引发维族民众不满。

有网友说:“原来在天朝租房子也犯法,长见识了!”还有人说:“原来租房给维人会触犯《反恐法》,天下奇闻至极!什么恶法!”

据了解,镇平县是玉石集散地,上千维人聚集在此,成为维人居住最多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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