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接连发生了几件引发舆论关注的热点新闻。

粗看之下,它们的当事受害者都是各种不同境遇下的女性。可是,性别永远不是问题的核心与全部。

1、广西北流公交车事件

从昨夜到今天上午,一段在微信传播的7秒视频引发了网友关注:在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上,一位赤脚女子哭着试图下车,却被一个男子强力拖拽,拦腰抱起,最后狠狠地摔在了最后一排的座位上。


在几个小时的猜测与谣言后,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事发地为广西北流。@梨视频 的报道采访了北流松花派出所,对方在录音中给出的信息点有:

警方查过了,两个人没有结婚证,但是“事实婚姻”,有一个1岁多的小孩;

女方不到20岁,正在“闹离婚”,不是强奸,男的没有打女的,“是男的不给她下车”,系家庭矛盾。

派出所方面也不清楚两人为何有矛盾,后续处理是“告诫男的不要使用暴力”。


下午,北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证实两人均为20岁的青年,共同生活多年,育有一女。

9月25日下午,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过程中女方被男方强行带上去玉林的公交车。当晚女方自行返回北流家中。

26日上午,男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北流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在这份警方通报出来之前,最让网友担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合法夫妻也好,“事实婚姻”也罢,既然当事女性想要离开,她的安全和自由能不能有保障?

虽然几秒的视频和后续警方的调查中都没有强奸猥亵的证据,但力量极不均等的情况下,一方遭受强制的暴力对待,已经足够令人不舒服。

舆论同情这位当事女性,是因为我们已经看过许多未加阻拦和约束的暴力,最终酿成悲剧。



或者是想脱离一段感情未果的人,反而遭到暴力对待、威胁,甚至丢掉性命。这些悲剧还让人心有余悸。

所以舆论发酵中出现的那种和稀泥观念更让人难以接受:好像因为他俩是“两口子”,所以就可以小事化了、息事宁人,觉得两口子打架很正常,云云。

所谓的“家务事”,曾经庇护了多少违法的暴力行为,让施暴之人敢叫嚣“不要多管闲事”,让旁观者不愿或不敢伸手相助,甚至让很多受害人自己都已经自我洗脑,无法为自己伸张正义。


尽管公交车事件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我国有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反家暴之路还面临种种现实阻碍。第一个要破的就是这陈旧的观念,让那些想要逃脱暴力的受害者能在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中得到支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今天这位当事女性表现出了想要结束这段关系的主观意愿,但连一份能够撤销的法律凭证都不具备。那么她日后将以什么手段脱离这个会对她施暴的男方,自由地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我们只能希望,那些想要结束一段关系的弱势群体在合理提出自己的诉求时,不要再遭受暴力,也不要再像在这辆公交车上一般孤立无援。


2、“少年强奸案”冰释前嫌事件

前几天,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篇文章让网友哗然:《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

据报道,当地16岁的小赵与17岁的女生小花强行发生性关系,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后,在调解委员会帮助下促进双方父母和解,最终小赵父母赔偿了8万元给受害人——此为冰释前嫌。


除此之外,检方还鉴于小赵主观恶性较小、系未成年人等理由,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随后小赵得以返校上学。

这也就有了检察院微博中感激涕零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