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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观点

2018-10-25 22:5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0741| 评论: 0|原作者: 何干强|来自: 察网

摘要: 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其本质含义是,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关系中的劳动者占劳动者总人数的多数;它要求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公有职能资本占主体地位;处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既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斗争的一面


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必须强化维护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意识,为此,有必要阐明以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其本质含义是,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关系中的劳动者占劳动者总人数的多数;它要求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公有职能资本占主体地位;处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既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斗争的一面; 公有制与经济管理体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绝不应当用“垄断”来贬低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 搞活国有经济,实质上是要促进国有经济增强市场竞争力,而不是退出竞争性领域;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才能促进就业稳定增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必然要求城市工商业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农村集体经济要振兴,必须发展集体工商企业;扩大就业,应当积极推动城市集体工商业经济发展,这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集体农业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扩大集体土地的统一经营;要制止个人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必须坚决制止公有制比重不断缩小的趋势;所有制结构是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重视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需要大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国家宪法意识。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的独家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注明来自察网(www.cwzg.cn),微信公众号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观点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①]。这种自觉性,当前尤其应当体现在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上,尤其要体现在宪法所规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上。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命根子”。

必须充分认识,在是否必须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这个重大问题上,近些年来,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等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侵袭,造成了人们、包括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混乱。为此,有必要针对目前人们思想上存在的误区,阐明以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

1.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其本质含义是,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关系中的劳动者占劳动者总人数的多数。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生产资料表现为资本。马克思经济学强调,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物掩盖下的生产关系,核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公有资本的本质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关系,私人资本的本质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关系。在社会总资本中,如果公有资本比重大,则公有制占的比重大。在公有制中,劳动者处于主人翁的地位,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是平等的。既然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本质是人与人的生产关系,那么一个社会,只有劳动者多数处在公有制中,才能说公有制生产关系占主体地位。这是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本质含义。

用这个观点看,公有资本在全社会占51%,还不能说生产资料公有制已占主体地位;因为同量资本的有机构成(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可以用劳动者人均固定资本来衡量)高,劳动者的人数相对就少。只有公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的比重能保证51%的劳动者处于公有资本的生产关系之中,才能说公有制占主体地位。

例如:目前国有企业劳动者人均固定资本(以此近似地表示有机构成)大约是私营经济的5倍(据了解,是人民币25万元:5万元 = 5:1);现在,假定集体企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相等;假定在二、三产业劳动者总人数中,公有制企业劳动者人数要达到占51%(同时假定其中国有企业人数占31%、集体企业人数占20%),私营、外资企业中的劳动者占49%;那么,可以近似地算出,在二、三产业的总资本中,国有企业的资本就应占69.2%,集体企业资本占8.9%,私营和外资企业的资本共占21.9%。也就是说,二、三产业中如果要求51%(起码的多数)的劳动者处于公有制生产关系中,那么,由于国有资本的有机构成高,公有资本的比重大体上就应当占78.1%。(其计算方法见本文后的附录)。这里的数据是假设的,但是这可以阐明,在国有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条件下,如果处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劳动者占多数,就要求公有资本总量占有更大的比重。

让我们用上述观点来对照目前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从业人员的生产关系结构。由于近些年来,国有资本(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在这些产业资本中的比例下降了,劳动者在公有制生产关系中的人数就更多地下降了,相应地,也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严重削弱了:

——从资本量的角度来看,到2008年末,尽管我国国有企业资本总额绝对量在增长,但是私营企业资本总额绝对量增长更快。所有制结构变化已为“国家资本占33.4%,集体资本占3.0%,法人资本占25.5%,个人资本占22.9%,港澳台资本占6.1%,外商资本占9.1%”。[②]

——从劳动者或从业人员的角度来看,由于国有资本有机构成高,同量资本从业人员少,所以在这些产业中的公有制从业人员所占的比重就更少。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到2008年末,我国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9.2%,集体企业占2.9%,私营企业占4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其余类型企业占21.1%;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2.7%,集体企业占6.7%,私营企业占37.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34.6%,其余类型企业占9.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8.3%,集体企业占4.6%,私营企业占54.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0%,外商投资企业占3.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11.8%,集体企业占3.1%,私营企业占4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2%,外商投资企业占7.2%。[③] 在这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中,虽然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企业没有公布有关比例数据,但是从公布数据的上述有关产业中,已经可以看出,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这几个部门或行业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从业人员的比重明显低于非公有制经济,只分别占12.1%(9.2% + 2.9%)、19.4%(12.7% + 6.7%)、12.9%(8.3%+ 4.6%)和14.9%(11.8% + 3.1%)。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我国第二、第三产业中的公有制生产关系,的确是明显削弱了。为什么当今从全社会总体上看,企业中发生的劳资矛盾呈激化趋势?原因就在于现在二、三产业的绝大部分劳动者已经不是在公有制生产关系中,而是在私有制关系中从事工作或劳动了!这值得严重关注。

2.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要求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公有职能资本占主体地位。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医院、学校、政府机关的财产,都是公有的,把这类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公有财产加总起来,再加上国有工商资本、银行资本等,其总量将大大超过私营资本和外商的资本,所以,不能认为公有制的比重下降了、受到削弱了。这种观点其实似是而非。唯物史观认为,“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④] 这就告诉我们,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或生产关系,才是社会深层的经济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能资本,也就是产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它们是处在物质生产领域中生产和实现价值财富,从而生产和实现剩余价值的;它们的运动,对包括借贷资本(现代条件下形成银行资本)在内的各种非职能资本的运动,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工商业职能资本,或者说现实经济中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大部分的资本所体现的生产关系[⑤],才是全社会的真正的经济基础;而工商业职能资本的社会性质或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更是决定医院、学校、政府机关的非生产性财产的社会性质的,例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的财产和国家机关的财产,本质上是由资本家阶级的国家(或总资本家)支配的,是为私有制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性质的工商业资本在职能资本中占主体地位,才能保证公有制成为社会的经济基础。

3.处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既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斗争的一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能把它理解为只有统一性,而没有斗争性。根据唯物辩证法,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处于同一历史阶段,是在相互矛盾中此消彼长地发展的;“共同发展”在措辞上突出了统一性,这是以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为基本前提的。私有制生产关系或者私人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它们与社会主义道路存在矛盾,也决定了它在强大的外国资本面前有软弱性的一面。只有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条件下,私营经济才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才会成为对民族经济有利的经济成分。因为,这是它们是受到公有制制约的,它们的私有性质的副作用是受到控制的。如果公有制失去主体地位,私有制不再受到必要的制约和控制,那么其私有制脱离社会主义本性的一面,就必定会扩张起来,整个国民经济就会转向资本主义经济。因此,如果我们忽视公有制同私有制之间客观存在矛盾和斗争,那么,面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被削弱的事实,就可能麻木不仁,就会丧失扭转被动局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公有制与经济管理体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可混为一谈。党中央历来强调,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深刻表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决不是要削弱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这里专指社会主义公有制),而是要把它改成更符合中国国情的管理体制,来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促进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断巩固和发展,从而推进多种所有制经济构成的整个民族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从这方面看,公有制与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具有同一性。但是,经济管理体制总是具体的,是人们在实践中根据一定的认识水平制定的,是有可能带有主观性的。如果管理体制不符合中国国情,就必须进行改革。从这方面看,公有制与经济管理体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改革管理体制,无非是要克服公有制及其主体地位的作用与具体经济管理体制之间的矛盾,在管理体制上保证公有制的优越性得到符合国情、符合经济规律的发挥。因此,改革计划产品经济体制[⑥],决不是要把公有制改掉。这好比一个人,在成长中生病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但是,消除病症,却有两种对立的方法,一种是针对病的本身,治好病,人就健康了;另一种是针对人,把人弄死,其病也没有了。发生在改革中的把公有制企业私有化,采取的就是后一种办法。这已不属于管理体制的改革,而是要消灭公有制经济,因此完全背离了改革的初衷,与改革的方向完全是对立的。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应当是维护公有制的改革,也就是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创新管理体制,从而更好地处理好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促进公有制经济形成更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从而更完善的实现形式。这也就意味着,当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削弱时,我们提出要振兴公有制经济,决不能把这种要求理解为“又要回到旧体制了”,而应当理解为通过科学的改革措施,促进公有制企业与市场经济高效结合,促进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形成巩固而不断强大的主体地位。

5.绝不应当用“垄断”来贬低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垄断在汉语中就是独占的意思。市场经济中“垄断”,是指少数私有制大企业在市场竞争到势均力敌的程度条件下,通过达成某种协议或联合,为了维护私人资本的利益,共同控制和占领市场的行为。把“垄断”用在公有制企业上,是概念上的混淆。新中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是物质生产领域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或者说是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关系决定的,而不是流通领域的市场竞争产生的。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这实际上就决定了,在生产领域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不是平等关系,而是主体与从属关系。只有在市场买卖关系或流通领域中,多种所有制经济之间,才能谈得上平等竞争。因此,公有制和国有经济的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病固然必须改革,但是,如前所述,改革的目的却是要更好地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果以消除“垄断”为由,要求去除这种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那就等于要消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绝不允许的!

6.搞活国有经济,实质上是要促进国有经济增强市场竞争力,而不是退出竞争性领域。有人依据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国有经济只能处于生产公共产品的领域,因此必须退出市场竞争性领域。如果是这样,那就根本谈不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既然中国经济体制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管理体制就必须促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高效结合。应当从国有资本整体和个别国有企业两个层面,搞活国有经济。整体上管好管活,就要求“国资委”接受全民所有制的所有者代表机构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成为在全国劳动人民监督之下的,保证全国国有资本稳定增值的总经营者机构(当然在具体机构上应当有必要的管理层级);从个别企业来看,就要求坚持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鞍钢宪法”这样的管理原则,面向市场,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抓好内部管理,贯彻按劳分配的激励。国有企业理所应当在市场竞争性领域做强做大,使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强于非公有制经济,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才能发挥出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那种要求国有经济退出市场竞争性领域的主张,实质上是要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种主张以资本主义经济为参照,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主张,绝不可取。

7.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才能促进就业稳定增长。现在的舆论存在一种倾向,就是有人只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而不提振兴被削弱了的公有制经济。其实,民营经济除了个体户,指的就是私营经济。与此相联系,还有一种认识误区,认为只有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才能增加就业。殊不知,《资本论》非常深刻地揭示了私人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也就是揭示了全社会私营经济不断发展必然产生的现象,一是两极分化,二是产生相对过剩人口。[⑦]也就是说,如果公有制不断削弱,私营经济不断增长,社会经济的性质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那么,失业率的增长和两极分化就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其实,只有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并逐步增加比重的这种条件下,追加私人资本(这种私人资本不是由公有资本私有化而形成而是私人自己投资),才能有助于增加就业,才能有助于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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