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以來,深圳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員工「自組工會」一事愈鬧愈大,左翼、右翼、毛派、自由派、海外反共反華媒體和內地馬克思主義大學生、香港反共團體和內地共產黨員,異口同聲,矛頭一致,把問題從深圳市一個私營企業的勞資糾紛上升到廣東省以至中央和國家層面,大有重演八九年春夏之交那場政治風波之聲勢。 這些政治立場歧異的人,統一在「同情勞動者」、「支持工人自組工會」的橫額下,從學者到聲援者,從反共團體到左翼青年,都在左右翼媒體上反覆宣傳「工會、政府與資方沆瀣一氣打壓組建工會工人」。在主流傳媒和互聯網媒及社交平台強大輿論攻勢下,稍有社會良心和道德正義感的人難免被激發起同情和義憤,繼而響應精英學者和精英學生的激情號召,採取行動。 然而,無論佳士工人「自組工會」還是「工會、政府與資方沆瀣一氣打壓組建工會工人」,都是精心操控事實片段而編造的謊言,儘管重複千萬遍,也仍然是別有用心的造謠。 作為普通市民,我們只能從媒體上獲得資訊去了解事情真相。然而號稱「獨立」的左右翼網媒,出於動員操控群眾的策略考慮,往往選擇性報道,隱瞞對己不利的細節,或把自己的政治議題當成客觀事實去宣傳。而號稱「客觀中立」的主流傳媒,出於意識型態偏見,也經常以訛傳訛,連基本資料也不會加以核實:以佳士公司員工數目為例,佳士是深交所上市公司,公開資料在網上可以輕易找到,根據佳士 2017年年報,公司在職員工 1,012人,《惟工新聞》7月29日的文宣卻說佳士「員工超過一萬」,《亞洲週刊》8月初出版的第 31 期報道佳士「有過萬工人」,《香港 01》8月11日更新其先前報導時,依然說佳士「員工超過一萬人」。 因此,工人階級和關心社會主義中國前途的人民,需要擺脫左右翼文宣煽動情緒的蠱惑,以開放的頭腦冷靜細緻地綜合對照各方面資料,輔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大陸歷史實踐的基本認識,才能從充斥謊言和謠言的海量網絡資訊中,抽絲剝繭,整理出事實真相。 一,《工會法》支持工人「自組工會」? 美—中連線「紅色中國」網 7月 24 日發表七名佳士員工署名的公開信<請社會各界正義人士聲援深圳佳士工友組建工會!>,7 月29日又發表佳士工人組建工會聲援團<致深圳坪山區委書記陶永欣的公開信>,兩封信內容完全一樣;香港社運學者潘毅 7月30日發起<全球各地進步學者就深圳坪山佳士科技工友籌建工會遭暴力事件致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總工會信> ,一日內得到逾百名「全球」學者聯署。紅色中國網的公開信和「全球」學者聯署信都聲稱,「《工會法》規定員工有自己組建工會的權力」。 只要上網查看一下就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提到「自」字的條文有二: 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摘引自第二條) 工會必須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摘引自第四條) 《工會法》不單沒有提到「員工有自己組建工會的權力」,而且明確規定: 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上級工會組織領導下級工會組織。(摘引自第九條) 全國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總工會。(摘引自第十條) 基層工會、地方各級總工會、全國或者地方產業工會組織的建立,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准。 (摘引自第十一條) 即是說,《工會法》保障企業職工組建工會的權利,並必須接受上一級工會領導,而不是自行其事。 眾所周知,主張不接受中華全國總工會領導的「自主」工人運動,即是主張波蘭式團結工會,顛覆中共政權。(註) 二,佳士員工要求「自組工會」? 雖然七名佳士員工署名那份<請社會各界正義人士聲援深圳佳士工友組建工會!>裡面有「按照《工會法》的規定員工有自己組建工會的權力」這字眼,但其上文下理是投訴坪山區總工會「在組織佳士工會過程中指導不力,關鍵時刻與員工劃清界線,嚴重瀆職,違反《工會法》關於上級工會應當積極支持員工組建工會的規定」,表示他們接受上級工會領導。另外,帶頭籌備工會的劉鵬華在<致佳士科技的公開信>和米久平在<致全社會的公開信>都說他們「申請組建工會」,並強調「我們工人是在依法行使權利」,即是說,米久平等員工並不要求團結工會式的非法「自組工會」。 與此對照,潘毅7月26日在微信發表<佳士工友的抗爭,反映了中國工人從經濟鬥爭轉向政治鬥爭>,則公然鼓吹脫離中華全國總工會領導的波蘭團結工會式「自組工會」: 中國工會,在社會主義的歷史上,一直處於尷尬地位,原因在於工人階級沒有真正獲得組建工會的主人翁地位。……我們關注是次佳士工人的鬥爭,不只是因為他們勇於對抗資方、地方政府和警察的違法行為,更是因為他們要自己組織工會,要奪回本該屬於工人自己的組織權。 眾所周知,中國的企業基層工會常常是資方立場的黃色工會。……要求自我組織是具有高度政治意味的訴求,……佳士工友的抗爭,和近年來多起工人要求組建工會一樣,或許已經開啟了中國工運的全新篇章。 (引文著重號由本文作者所加) 潘毅這文章因涉嫌違反《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第4.12條而被微信平台屏蔽。第4.12條規範「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包括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散佈不實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等。 隨後潘毅把上述引文第一句「社會主義的歷史上」改為「改革開放的歷史上」,全文重新在各路左翼網媒發表。8月16日她在英國BBC新聞中文版發表<深圳佳士工人維權的兩大意義>,繼續散播佳士工人「自主籌建工會」的謠言,還不打自招,透露米久平等佳士員工的行動是由一群左翼大學生炒作到互聯網。然而,米久平等員工迄今未表示過要脫離上級工會領導而「自我組織」,不僅如此,他們署名那份<請社會各界正義人士聲援深圳佳士工友組建工會!>還道出一個重要的事實: 2018年5月10日員工以聯名信的形式到坪山區人力資源局和坪山區總工會投訴,希望這兩個部門能為工人做主。結果區人力資源局沒有回覆,坪山區總工會副主席黃建勛和謝科長給的意見是可以組織工會。 即是說,米久平等員工5月10日到坪山區總工會時,只是投訴公司問題,沒有提出組建工會,而坪山區總工會聽取工人反映後,主動向工人提出組建工會的建議。如果坪山區總工會真的如潘毅和左右翼網媒所言,站在佳士資方一邊打壓依法組織工會的工人,那麼 5 月初幾個佳士員工前來投訴企業問題時,區總工會為何要建議員工組建企業工會?區總工會難道沒有想過,佳士員工真的會著手組建工會? 米久平在<致全社會的公開信>雖然質疑區總工會謝志海科長在7月12日「突然」和他們劃清界線: 一開始建工會恰恰就是這位謝科長指導我們的!整個籌備過程他都清楚得很!怎麽突然就要撇清關係了?! 但這句話卻正好確認了區總工會一直支持、指導米久平等員工組建佳士工會的事實。坪山區總工會7月30日的微博訊息也確認了這一點: 自5月以來,坪山區總工會和龍田街道總工會多次到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映職工的意見,並向企業宣傳《工會法》等法律法規,就企業工會組建問題與公司進行溝通交流,積極推動企業工會組建工作。期間,公司員工米某平等人未按照《工會法》規定發起籌備活動。區、街總工會發現其問題後及時糾正不按規定程序籌備的行為,同時引導企業職工在上級工會指導下,依法依規組建企業工會。 不按照《工會法》規定發起籌備工會是違法,不按照規定程序籌備工會則是違規,兩者性質和嚴重程度大不相同。區總工會微博指米久平等人「未按照」《工會法》,而不是說他們「不按照」《工會法》,只是糾正他們不按規定程序籌備而沒有嚴厲批評和譴責他們,公安機關也未有因為米久平等員工組建非法工會而拘捕他們,可見米久平等員工是違規多於違法,更不是要搞團結工會式的「自組工會」。 在米久平等員工署名那份<請社會各界正義人士聲援深圳佳士工友組建工會!>有一段文字: 我們在網上查到佳士科技是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長潘磊是現任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委員、深圳市龍崗區政協委員。人事部經理郭麗群是坪山區現任人大代表。佳士科技有如此之多的違法行為,如此打壓員工,而坪山區這麽多政府部門都無所作為,反而一起打壓員工,就不難想像了。 聲稱「今日中國是世界資本主義中心」、「中國政府勾結資產階級打壓工人」,本是幾年來潘毅、紅色中國網和大陸各路左翼再三炒作的陳腔濫調,現在<請社會各界正義人士聲援深圳佳士工友組建工會!>這段話,只是換上了佳士高管的名字和各項職銜,摻進米久平等員工對佳士高管的控訴,以員工們的署名作加持而已。但是,「我們在網上查到佳士科技是上市公司」這一句,卻露出了紅色中國網的馬腳: 按照深圳市總工會規定,成立基層工會第一步程序是向上級工會遞交請示,請示內容需要包括公司基本資料,即公司成立日期、性質、職工人數、場地註冊資本、流動成本、生產經營項目等情況。米久平等員工6月7 日向龍田街道工會遞交<關於成立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的請示>,既然已經明明白白寫著「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是說員工們在6月7日或更早前已經知道佳士科技是上市公司,又怎會在7月23日寫的<請社會各界正義人士聲援深圳佳士工友組建工會!>多此一舉地聲稱「我們在網上查到佳士科技是上市公司」。顯然這句話裡面的「我們」不是米久平等員工,而是撰寫這封公開信的紅色中國網成員。 |
去伪存真: 一千多职工,为什么没法动员到一百人的签名,或许这是最需要总结经验教训的地方。其它种种指责批评,取决于站在什么立场上来看待了。上级工会如果在过去四十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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