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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万岁 - 8 舆论和媒体

2012-5-22 12:29| 发布者: 木水| 查看: 896| 评论: 2|原作者: 木水|来自: 原创

摘要: 舆论和媒体是整个政治体系中极端重要的一环。人民民主的舆论和媒体应该分成两个基本的部分。第一部分是社会组织或者机构(包括个人)控制的媒体,可以称为机构媒体。第二部分是分散在人民群众中间的“四大”,可以称为群众媒体。两者不能互相取代,两者各有自己的重要作用。
人民民主万岁 - 8 舆论和媒体

舆论和媒体是整个政治体系中极端重要的一环。人民民主的舆论和媒体应该分成两个基本的部分。第一部分是社会组织或者机构(包括个人)控制的媒体,可以称为机构媒体。第二部分是分散在人民群众中间的“四大”,可以称为群众媒体。两者不能互相取代,两者各有自己的重要作用。

人民民主必须保障人民的舆论权。这是人民民主的基础。没有舆论权,人民没有办法组织起来,人民民主也就无法实现。我们需要讨论几个最根本的人们舆论权的原则。

第一原则是言论自由。究竟什么是人民的自由言论?言论在哪种范围内是不受约束的?这是法律的规定。但是一旦规定,就不能够随意改变,从而成为整个社会的规范。现在这种政府随意侵凌舆论的做法,非常有害,应该马上禁止。

第二原则是政府不能控制舆论。政府只能用自己的行动来积极引导舆论。现在这种政府花大量经费(数量不知,但是恐怕非常巨大)用于雇五毛的这种卑鄙行为,应该马上停止。

第三原则是政府必须要创造条件来保障人民的“四大”权利。封网等动作是绝对不容许的。如果是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封网禁言等,实际上就是社会进入紧急状态,需要有严格程序和人民的批准。不仅不能封,还必须要为之创造物质条件。例如,需要建立大字报墙,或者新一代的大字报墙,即政府出钱办的免费网站,用于人民在上面讨论政治。

第四原则是机构媒体必须要透明。机构媒体可以是盈利性机构。但是,其财务必须要彻底透明。这个需要法律特殊规定。

机构媒体,包括报纸和杂志(纸面的或者电子的),电视台,电台,网站,等等,是由机构(包括个人)办的媒体。这些媒体在舆论中,实际上将起核心作用。由于他们具备雄厚的资金,人才,历史,积累等等有利条件,他们对于整个社会的作用相当大,因此需要他们实现透明操作。政党应该有自己的媒体,用于联系群众。独立于政党的媒体,或者是盈利的组织,或者是非盈利的,但是对这些机构的共同要求是必须透明。他们的财务,例如广告收入来源,捐赠,主要支出等,必须透明,要有定期的外来的审计。只有如此,才能排除大势力集团利用机构媒体来非对称地影响群众。尤其是国外的势力集团,一定要特别注意。

群众媒体,以大鸣大放大字报为主。是人民自己组织自己的最重要渠道。为什么群众媒体很重要?事实上,如果仅有机构媒体,完全可能出现人民群众的真正声音被封杀的局面。这是明确的历史事实,也是现实事实。群众媒体使用现代技术,就是各种网站,特别是政治讨论网站。目前来说,一个政治讨论网站的成本已经非常低了。因此,政府应该办政治讨论网站,让人民免费使用。这些网站必须要保障群众的发言权。可以考虑每个省,每个县的政府都办这样的网站。这些网站的成本肯定非常低。但是,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对于个人或者机构办的网站,可以交给办站的人自行管理。

当然,网站需要规范。我认为,网上发言者应该分成两种,实名制的和虚名制的。两种都需要。虚名的,主要用于一般性的政治讨论。因为虚名,可以放开了讲,可以促进思想活跃。但是,虚名不应该用于讨论具体的人和事,尤其是涉及名誉,具体事实等地方。不能容许实质上的人身攻击。过度使用言论自由,实际上是言论自由的毒药。这里就要求人民群众有足够的分辨力,使得用虚名的谣言和攻击不起实质性的作用。相对来说,实名用于说具体的人和事。因此,说话是要负责的。如果是滥用,形成了实质性的伤害,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有网友提出,这样的实名制的网站,完全可以开展群众举报的业务。的确,完全可以开展这样的业务。这样一来,人民监督就可以发挥相当强有力的作用。

那么,四大中的大辩论又如何呢?网络政治讨论本身就已经是大辩论了。但是,还可以有更多的形式。具体来说,可以创造一些面对面辩论交流的平台和方式,例如每个县都建立自己的定期地方政策讨论会,等等。辩论,尤其是政治辩论,并不是可有可无的。适当的辩论方式,可以很大程度上促进民族的政治水准,促进整个国家对内对外处理事务的能力。像现在那样的愚蠢外交部面瘫主席等,将再也不能存在下去。

最后,就djz6016的问题做回答。他说:为什么人民选举的行政领导可以反映人民的意愿,而人民选举的议事代表是不能反映人民意愿的?另外,公投的合理性有无边界?在需要对事关重大但必须依赖特殊的专业知识和专门素养才能做出理性判断的问题作出决定的时候,公投是最好的办法吗?

请看我转来的美国著名右派政论家福山的:《要人民民主专政,不要互相否决制》(就在本版)。他说的其实是美国的现实经验,那就是政府(广义的政府)被分成两个部分,一是行政,一是立法,这两个部分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内斗。如果搞得好,这种内斗可以保持一种平衡,使得政府滥权比较困难。但是,搞得不好,政府的运行就有困难。我们看到美国的实际情况了。如果在中国搞这种人为的划分,恐怕情况更糟(这是文化上的原因)。但是,更根本的是,人民民主政府是来管理社会主义经济的,这个经济需要相当高效的政府,因此这样的人为划分,并不适合。公决当然不能滥用,仅用于重大的立法,方向性的立法,以及重大事务。技术性强的,当然是由专业部门来做。还是以美国为例。他们的立法部门,其实基本上离开选举已经相当远了。他们的那些参与重大立法的议员们,基本上可以说,再次选上基本十拿九稳。这样的一些人,其实就是政府的一部分,和议事代表已经差别很大了。如果中国搞代议制,事实上的议事代表,恐怕也将如此,选举仅是过场了。与其如此,不如干脆让立法部门就是政府的一部分,但是,立法部门的首脑要民选,而且重大立法要公决。这样就可以兼顾效率和人民的控制。

(责任编辑: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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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jz6016 2012-5-23 11:02
谢谢回复!但还不能说服我。行政领导直接民选是可以的,但总要有几年的任期吧?如果立法都从属于行政了,一旦行政领导在任期内出现重大问题,如何制约?纠错机制何在?总不能动辄发起信任公决吧?等到下次选举再解决也不妥吧?所以,可以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代议机构是必不可少的。美国的制度问题并不是出在分权制衡,而在于各为私利的两党政治。同样的问题在同为三权分立的英国就不会发生,因为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多数党组阁。实际上,对立法、司法、行政三项国家职能来说,严格进行职能划分,形成互相制约是必要的,但确实不必强调平起平坐,可以明确主导性职能。但是,与其搞一个高度集权、难以制约的行政机构,不如实行立法主导,让行政机构对立法机构负责,受立法建构监督。只要明确授权范围,未必不能产生高效政府。这也是我倾向于未来政体建设立足于完善和改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由。 ...
引用 渡痴禅师 2012-5-22 23:19
积极有益的思考。但媒体与舆论实际上是统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两杆子,这笔杆子如何运作是非常关键的。当年的文革实际上就是在解决“笔杆子”的人民属性的问题。“四大”就好比当年给人民发枪杆子一样,这是对官僚阶层很好的制约。但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就在于社会主义中劳动人民是组织起来的,社会具有秩序和核心,有明确的方向性。如何让媒体和舆论既体现的是人民意志,又能形成秩序,这是一个难题。更简单的说法是:如何让民主集中制在社会舆论中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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