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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

2019-2-25 23:13|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09404| 评论: 0|原作者: 斯大林

摘要: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七、俄国的民族问题

最后,我们还必须提出一个积极解决民族问题的办法。

我们的出发点是:民族问题只有同俄国目前的形势密切联系起来才能得到解决。

俄国正处在过渡时期,“正常的”“宪制的”生活还没有确立,政治的危机还没有克服。狂风暴雨和“闹纠纷”的日子还在前面。因此,现在和将来的运动就是争取完全民主化的运动。

民族问题也应该同这个运动联系起来加以考察。

总之,国家完全民主化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和条件。

在解决问题时,不仅要估计到国内的情况,而且要估计到国外的情况。俄国位于欧洲和亚洲之间,奥地利和中国之间。民主主义在亚洲的增长是必不可免的。帝国主义在欧洲的增长不是偶然的。资本在欧洲已感到地盘狭小,于是冲入异国去寻找新的市场、廉价的劳动力、新的投资场所。但是这就会引起国际纠纷和战争。谁也不能说巴尔干战争(注:指1912年10月9日爆发的第一次巴尔干战争。战争的一方是由保加利亚、塞尔维亚、希腊、门的内哥罗组成的巴尔干同盟,另一方是土耳其。结果土耳其战败。根据1913年5月30日签订的伦敦和约,马其顿等地区摆脱了土耳其的统治。)是纠纷的终结,而不是纠纷的开始。因此,完全可能造成一种内外形势结合在一起的局面,那时俄国某个民族将认为必须提出和解决本身独立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加以阻碍,当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事情。

由此可见,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不能不主张民族自决权。

总之,自决权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

其次,对那些由于某种原因而宁愿留在整体范围内的民族怎么办呢?

我们已经知道民族文化自治是不适用的。第一,它是人为的,没有生命力的,因为它要把一些被实际生活拆散和转移到全国各地去的人勉强凑成一个民族。第二,它驱使大家走向民族主义,因为它主张人们按民族标准“划分”,主张“组织”民族,主张“保全”和培植“民族特点”,——这些都绝非社会民主党所应做的事情。莱希斯拉特中的摩拉维亚族分离主义者离开德意志族社会民主党议员而同摩拉维亚族资产阶级议员合并为一个所谓摩拉维亚“议员团”,这不是偶然的。崩得的分离主义者沉溺于民族主义,赞美“安息日”和“犹太语”,这也不是偶然的。在杜马中还没有崩得议员,在崩得活动的区域里却有教权主义的反动的犹太教公会,崩得目前就在这个公会的“领导机关”里策划犹太工人和犹太资产者“合伙”(注:《崩得第八次代表会议文件汇编》中关于犹太教公会的决议结尾部分。)。民族文化自治的逻辑本来就是如此。

总之,民族自治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出路何在呢?

正确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区域自治,就是象波兰、立陶宛、乌克兰、高加索等固定了的地域单位的自治。

区域自治的优点首先在于实行的时候所遇到的不是没有地域的空中楼阁,而是居住于一定地域上的一定居民。其次,区域自治不是把人们按民族划分的,不是巩固民族壁垒的,相反地,是打破这种壁垒,把居民统一起来,以便为实现另一种划分即按阶级划分开辟道路的。最后,它使大家不必等待整个中央机关的决议而能最适当地利用本地区的天然富源并发展生产力,——这样的职能是民族文化自治所没有的。

总之,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

无疑地,不论哪一个地区都不是清一色的单一民族区,因为每个地区里都杂居着少数民族。例如波兰有犹太人,立陶宛有拉脱维亚人,高加索有俄罗斯人,乌克兰有波兰人等等。因此,有人就要担心少数民族会受多数民族的压迫。但是只有当国家还保存着旧制度的时候,这种担心才有根据。如果国家具有完备的民主制度,这种担心就失去任何根据了。

有人提议把散居各地的少数民族结成一个统一的民族联盟。但少数民族所需要的不是人为的联盟,而是它们在当地拥有的真正权利。没有完全的民主化,这种联盟能给它们什么呢?或者有了完全的民主化,民族联盟又有什么必要呢?

少数民族特别关心的是什么呢?

少数民族感到不满的不是没有民族联盟,而是没有使用本族语言的权利。让它们使用本族语言,这种不满就会自行消失了。

少数民族感到不满的不是没有人为的联盟,而是它们没有本族的学校。给它们这种学校,这种不满就失去任何根据了。

少数民族感到不满的不是没有民族联盟,而是没有信仰(信教)、迁徒等等的自由。给它们这种自由,它们就不再会不满了。

总之,在一切方面(语言、学校等等)实行民族平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必须在国家完全民主化的基础上颁布全国性的法律,无例外地禁止民族享有任何特权,禁止对少数民族权利加以任何妨碍或限制。

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实际地而不是纸上空谈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关于组织上的联邦制和民族文化自治彼此之间有没有逻辑上的联系,可争论可不争论。但民族文化自治替那种可能演变为完全分裂即演变为分离主义的、漫无边际的联邦制造成有利条件,却是无可争辩的。如果奥地利的捷克人和俄国的崩得分子从自治开始,继而进到联邦制,最后竟转到分离主义,那么无疑地,民族文化自治自然而然造成的民族主义气氛,在这方面是起了巨大的作用的。民族自治和组织上的联邦制携手并进不是偶然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两者都要求按民族划分,两者都提议按民族进行组织。相同处是没有疑问的,不同的只是前者要求划分全体居民,后者则要求划分社会民主党工人党员。

我们知道按民族划分工人会引起怎样的结果。统一的工人政党的瓦解,工会按民族的分裂,民族纠纷的尖锐化,民族的破坏罢工行为,社会民主党队伍中士气完全涣散,——这就是组织上实行联邦制的结果。奥地利社会民主党的历史和俄国崩得的活动都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

对付这种情况的唯一手段就是根据跨民族的原则来进行组织。

在各地把俄国各民族的工人结合成统一的完整的集体,再把这些集体结合成统一的党,——这就是我们的任务。

显而易见,这样建党并不是排斥而是预计到在统一的党的整体内实行广泛的区域自治。

高加索的经验表明这种组织形式是完全适当的。如果说高加索人已经能够消除亚美尼亚工人和鞑靼工人间的民族纠纷,如果说他们已经能够使居民避免互相残杀和互相枪击,如果说在巴库这个民族杂处的地方现在已经没有发生民族冲突的可能,如果说在那里已经能够把工人群众纳入强大运动的统一轨道,那么,高加索社会民主党的跨民族的建党原则在这方面是起了不小作用的。

组织形式不仅影响到实际工作,它还在工人的全部精神生活上打上不可磨灭的烙印。工人过着自己的组织的生活,在自己的组织中获得精神上的发展并受到教育。他既在自己的组织中交往,每次都在那里和其它民族的同志相见,和他们一起在共同集体的领导下进行共同的斗争,当然就深刻地意识到工人首先是一个阶级家庭中的成员,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军中的成员。这对于工人阶级的广大阶层就不能不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因此,跨民族的组织形式是培养同志情感的学校,是拥护国际主义的最强有力的鼓动。

按民族建立的组织却不然。工人如按民族来组织,就会局限在民族的小圈子里,彼此被组织上的壁垒隔离开来。这样,所强调的就不是工人彼此共同之点,而是他们彼此不同之点。在这里,工人首先是自己民族中的一员,如犹太人、波兰人等等。无怪乎组织上的民族联邦制只能使工人养成民族隔离的精神。

因此,民族的组织形式是培养民族狭隘性和民族保守性的学校。

这样,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两种原则上不同的组织形式:各民族团结的形式和在组织上按民族“划分”工人的形式。

调和这两种形式的尝试直到今天也没有什么成绩。奥地利社会民主党1897年在维姆堡制定的调和性的章程已成了废物。奥地利党已经四分五裂,并殃及了工会。“调和”原来不仅是空想的,而且是有害的。施特拉塞尔说得对:“分离主义在党的维姆堡代表大会上初次奏了凯歌。”(注:见他的《工人和民族》1912年版。)俄国的情形也是如此。在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上和崩得的联邦制所达成的“调和”,结果是完全破产了。崩得破坏了斯德哥尔摩的妥协。从斯德哥尔摩大会后第一天起,崩得就成了各地工人联合为各族工人统一组织的道路上的绊脚石。虽然俄国社会民主党在1907年和1908年再三要求最后实现各族工人自下而上的统一(注:关于统一民族组织问题,在1907年11月5—12日(公历18—25日)举行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会议(“第三次全俄代表会议”)和1908年12月21—27日(公历1909年1月3—9日)举行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五次代表会议(“1908年全俄代表会议”)的决议中都作了规定。),但崩得还是顽固地继续实行它的分离主义的策略。崩得起初主张实行组织上的民族自治,继而事实上已转到联邦制,以便最后完全决裂,实行人分离主义。它既然和俄国社会民主党决裂,也就给俄国社会民主党带来了离散和混乱。我们不妨回忆一下亚格洛事件(注:亚格洛事件 发生在1912年。叶•约•亚格洛是波兰社会党党员,在崩得和波兰社会党同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为反对波兰社会民主党人而组成的联盟的支持下,被华沙市选为第四届国家杜马代表。社会民主党杜马党团以孟什维克的七票对布尔什维克的六票通过决议,接受亚格洛为社会民主党党团的成员。)。

因此,“调和”的办法应该抛弃,因为它是空想的,有害的。

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接受崩得的联邦制,那么俄国社会民主党就要根据按民族“划分”工人的原则来实行改组;或者是采取跨民族的组织形式,那么崩得就要根据地域自治的原则,按照高加索、拉脱维亚和波兰的社会民主党的榜样来实行改组,而为犹太工人和俄国其它各族工人的直接统一开辟道路。

中间道路是没有的:原则只会战胜,不会“调和”。

总之,工人的民族间团结的原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

1913年1月于维也纳

最初载于1913年3—5月选自《斯大林全集》第2卷

《启蒙》杂志第3—5期第289—358页

署名:科•斯大林

(作者:斯大林。责任编辑:邱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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