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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万岁 - 9 专政,分权,集权

2012-5-25 02:46| 发布者: 木水| 查看: 930| 评论: 1|原作者: 木水|来自: 原创

摘要: 其实这是人民民主的一个核心的问题:是分权还是集权,分又如何分,集又如何集?这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人民民主万岁 - 9 专政,分权,集权

本来应该写法制和法院。但是,djz6016提出的问题,必须要回答。因此另起一节。其实这是人民民主的一个核心的问题:是分权还是集权,分又如何分,集又如何集?这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djz6016 写道:
谢谢回复!但还不能说服我。行政领导直接民选是可以的,但总要有几年的任期吧?如果立法都从属于行政了,一旦行政领导在任期内出现重大问题,如何制约?纠错机制何在?总不能动辄发起信任公决吧?等到下次选举再解决也不妥吧?所以,可以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代议机构是必不可少的。美国的制度问题并不是出在分权制衡,而在于各为私利的两党政治。同样的问题在同为三权分立的英国就不会发生,因为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多数党组阁。实际上,对立法、司法、行政三项国家职能来说,严格进行职能划分,形成互相制约是必要的,但确实不必强调平起平坐,可以明确主导性职能。但是,与其搞一个高度集权、难以制约的行政机构,不如实行立法主导,让行政机构对立法机构负责,受立法建构监督。只要明确授权范围,未必不能产生高效政府。这也是我倾向于未来政体建设立足于完善和改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由。

先讲一个原则性的。设计制度,需要相当长远的眼光。因为制度是一个引导性的东西,制度一旦建立,社会上人们的活动乃至思想就都会围绕这个制度来,特别是对中国(我们需要承认这个历史事实,那就是中国人很会利用一切空子来谋取直接间接甚至莫名其妙的便宜)。因此,对一个制度,必须要能够看到制度的效应,第二重效应,第三重效应,乃至多重效应。完全可能,第一效应是很好的,但是随之产生的第二重效应,就产生了很差的负面效果。

这样就产生了下一个原则。那就是,如果一个制度没有在中国大面积实施过,很难从推理来判断是否这个制度可行。进而,再下一个原则就是,制度需要创新,但是更需要实践检验,需要演变和改进。

好了,回到话题上来。毛泽东说的是人民民主专政,我一直故意不用专政这个词,仅用人民民主,或者人民民主政体(估计很多读者已经看出,也对我不满了,:=);)。我本来不准备在这里讲,准备在以后说革命的那一节里面再说。但是,既然已经说到这里,就说一说,以后再更仔细谈。专政是dictatorship的翻译,不是我们中文原有的词。我想,西文中原意有至少两条,一条就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用政权实施的全面压制(这是现在绝大多数西方人不知,不用的意义),另一条就是政权形式,这种政权具备集中而不受干扰的权力来运行(福山的文章中的democratic dictatorship就是这个意义)。我们说人民民主专政是,其实是这两个意义都有的。在这里,我们仅谈后一个意义,而把前一个意义留待后面再详谈。

为了更专注于说这个,我提议,我们用集权和分权来谈,可能更精确一些。分权制的思路很明确,一个政权集中了太大的权力是危险的,必须要分而治之,必须要把广义政府分成3个部分,行政,立法,司法,让他们互相牵制,相互平衡,从而使得这个政府可控,可选,不至于演变成独裁。西方的这个思想有了几百年了,也实践了几百年。从他们的实践效果看,也不能说是无效的,甚至可以说是很有效的。因此也有了很多普世崇拜者们。但是,我们需要看到,他们这个三权分立的体系,并不是历史永恒的。他们的这个体系,比较适合以小生产者为主体的商品经济社会,是在以小生产者为主体的商品经济社会基础上产生形成的,然后在目前的这种大工业生产社会中逐渐修改,适应,而延续了下来。我的意见,这样的三权分立的分权政体,并不适合大工业生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

为什么呢?要真正细说,恐怕我无此能力,也无此精力。仅说这个想法:社会主义经济需要高效的行政政府(仍然是广义政府)来管理和实质运营部分经济,这个广义政府中,如果为了牵制和平衡而故意设置各种分权,势必形成相互掣肘,可能在关键时刻形成经济停摆。因此,以政府内部分权为制衡机制的设计,有大问题,并不适合大工业生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这点,一个历史例子(很惨痛的历史),就是59年庐山会议。请查看这方面的情况。

djz6016提出的以代议制代表为主(中国就是人大为主)来组建广义政府,其实还是广义政府,相对于以行政为主导的广义政府来讲,其实差别并不大。但是,可能动荡更大。欧洲的政体多半是如此的。但是,其效率并不高,政治动荡也很大。

但是政府必须要接受人民的直接参与,监督,制衡,和控制。人民民主政体中,最核心的制衡不是政府(广义政府)内部的制衡,而是人民对于政府的直接制衡。当建立了人民对政府的直接制衡后,广义政府内部的分权就没有必要。因此人民民主中的政府就应该是集权的。可以这样说,政府集权领导经济和社会,人民多种渠道控制政府。当然,政府内部的确还是有分权的(事实上现在的共产党政府内部的掣肘和分权相当严重,已经成了相当严重的问题),但是,那不应该成为政治设计的重要部分。

因此,最重要的是研究,人民对政府的直接制衡如何运作。我前面写了些,后面还有再写。但是,需要大家一起来讨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可能有革命的行动。现在的整个左派完全不能提出有吸引力的社会前景。那是不行的。
 
(责任编辑: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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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jz6016 2012-5-26 12:36
提点意见供参考。民主的特征是自下而上地形成国家意志,行政的特征是自上而下地贯彻国家意志。以行政为主导构建民主政体,难免与行政职能固有运行规律发生冲突。例如,行政指令应依据国家法律由行政首长决定,但国家法律由谁制定,是从属于行政领导的立法机构。这个机构的意见与行政首长相左,谁说了算?显然还是行政首长。重大事项由人民公决,但哪些事才算重大,可能也是行政首长说了算。即便法律早有规定,启不启动公决,也要经过行政首长。还有民众轮换参与行政机构的工作。如果只是轮岗,应该无权制约行政首长,而如果有权制约行政首长,行政体系又如何高效运作?在这种体制中,行政首长的权利是否太大?人民民主能有保障吗?反过来,如果由立法主导,就不会有这些问题,因为民主立法客观上就要求自下而上集中人民的意志。一旦形成法律行政首长必须服从。行政机构要做的,就是根据法律和社会情势制定出方针、政策,并自上而下高效率贯彻实施。干得好,人民满意,干得不好,立法机构自然要代表人民追究其责任,如要实行罢免,也有相应的程序。这种体制,民主、集中脉络清楚,不会出现停摆的问题,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状况也没有什么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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