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报刊荟萃 查看内容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若干问题之思考

2019-3-26 21:4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8570| 评论: 0|原作者: 石冀平|来自: 察网

摘要: 显然西方国家以维护垄断组织为根本宗旨的反垄断,表明西方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是高度成熟的。他们懂得其利益从根本上是系于垄断组织的,因此必须加以维护。代表这一阶级的经济学精英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他们构造的理论体系从来不会伤及真正的垄断组织,甚至可以为保护垄断提供依据。
显然西方国家以维护垄断组织为根本宗旨的反垄断,表明西方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是高度成熟的。他们懂得其利益从根本上是系于垄断组织的,因此必须加以维护。代表这一阶级的经济学精英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他们构造的理论体系从来不会伤及真正的垄断组织,甚至可以为保护垄断提供依据。如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就曾经成为美国联邦商业委员会和司法部反托拉斯处袒护垄断组织的依据。反观中国主流经济学者,否定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经济是国之根本,以反垄断之名反对之。这显然也是出于特定的立场和本能。因为他们并不是一般地反垄断组织,而是反对国有性的垄断组织,或者坦率地讲就是反对公有性垄断组织。君不见此类学者在反对国有垄断的同时,又对西方大垄断组织并购国有经济组织,垄断国内市场这种明显的垄断行为大唱赞歌?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的独家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注明来自察网(www.cwzg.cn),微信公众号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若干问题之思考

一、“好的市场经济”是一个伪命题

近些年随着中国市场化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以“吴市场”著称的主流经济学家吴敬琏提出要以建立“好的市场经济”为目标,要避免“坏的市场经济”,这一说辞为主流经济学家们普遍认同。 中国主流经济学家一向以西方经济学为圭臬,鲜有真正的经济理论创新。而“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是否能成为特例,以理论概念创新列于经济理论创新的系谱当中?首先应当承认“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概念,在包括西方经济学在内的经济理论概念谱系当中并未列入庙堂之上。在此意义上,它们也可称为新理论概念或提法。但是新理论概念的提出和新理论概念是否成立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的标准在于“新”,既说前人之未所说,讲前人之未所讲。后者则至少要符合两个标准:一是概念要周延逻辑要自洽;二是新理论概念本身要符合它所概括事物的实际状态,要与实际对接。按此标准“好的市场经济”作为一个理论概念显然难以成立。

首先,“好的市场经济”这一理论概念在逻辑上难以自洽。主流经济学家们对“好的市场经济”所下定义的内涵大体如下:其一,在私有产权制度基础上的完善的市场体制; 其二,对私有产权制度的保护; 其三,反官僚(或称反权贵),反垄断; 其四,有激励有效率有活力; 其五,法制环境下的公正和规范的市场秩序。 主流经济学家一向以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作为学术准则,那么按照这一准则,我们会发现上述“好的市场经济”的定义内涵恰恰是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所下定义的基本内涵。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标准的就是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并未将其定义为“好的市场经济”。因此如果用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衡量准则来比照中国主流经济学家对“好的市场经济”的定义,就可以推论出市场经济就是“好的市场经济”的结论,或者说“市场经济就是好”。这在逻辑上显然是有问题的。此外与西方经济学中市场经济的概念相较,“好的市场经济”的概念应当有一个逻辑延伸,即应当还有一个“坏的市场经济”概念。而且主流经济学家也确实给出了其定义的内涵,既前述“好的市场经济”内涵的逆推论:私有产权制度没有确立或得不到保护;市场体制扭曲和市场机制失灵;官僚资本和垄断居主导地位;无激励,无效率,无活力;缺乏法制环境。显然无论是按主流经济学家推崇的西方经济学准则,还是从逻辑上讲,符合以上各条的经济形态根本就不是市场经济,也就谈不上“坏的市场经济”的问题和概念。按主流经济学家对“坏的市场经济”这种定义,就会推论出“非市场经济”就是“坏的市场经济”的结论,这是悖论。

其次,“好的市场经济”及其与之对应的“坏的市场经济”的概念是一种静态式的状态描述,似乎历史现实中真的存在“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两种状态。这一点在西方经济学中也难以找到支持。众所周知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结论就是:市场经济可以使整个经济社会达到最有效率的状态,因而市场经济是唯一的最佳选择,既“市场经济就是好”。在现实当中实际上也不存在“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这样既定的静态模式。从动态考察,现实当中只存在“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以及“尚待完善的市场经济”三种状态。中国实际处于第三种状态,既“尚待完善的市场经济”,而不是什么“坏的市场经济”或有可能走向“坏的市场经济”。如果中国未来的改革真的没有如主流经济学家所愿,没有实行私产制度并取消官僚资本(实际是指国有资本)的主导地位,他们完全可以按他们所擅长的西方经济学标准,不承认这是市场经济。而完全没有必要给这种体制状态戴一顶“坏的市场经济”的帽子,因为这在学术上也不符合他们所推崇的西方经济学的路数。

总之,从理论逻辑和现实状态两个维度推论,“好的市场经济”及其逆命题“坏的市场经济”都是不成立的伪命题。可是提出并渲染这一命题的主流经济学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熟悉西方经济学的,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个与西方经济学基本结论相悖的命题?由于主流经济学家对中国市场化实践具有相当大的实际影响,因此回答这一问题不能沿着理论逻辑的路向,而应从他们影响中国市场化实践的现实需要和现实选择的视角入手。

首先,不论提出“好的市场经济”这一命题的主流经济学家的主观愿望是什么,最起码在客观上它能起到屏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命题的作用,或者说客观上可以起到用“好的市场经济”概念替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果,至少可以“好的市场经济”这一提法避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众所周知,提出或赞成“好的市场经济”命题的一些主要代表人物事实上从来就不赞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命题(这在学术上应当许可),用他们自己的话讲“凡是市场经济就都是一样的”。可是由于这些学者中相当一部分人属于体制内学者,因此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命题公开进行指谬不甚恰当,所以找到一个替换概念遂成为一个现实需要。如上所述,这一选择虽然从理论逻辑和现实确证上不成立,但确实符合他们影响中国市场化实践的现实需要。事关重大,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加以分析。

虽然“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概念并不成立,但这不意味着“凡是市场经济就都是一样的”。这涉及到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与定位问题。如果仅仅将市场经济理解为资源配置方式或配置机制,那么市场经济具有普遍同一性的说法尚能成立。但问题是市场经济并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资源配置方式或机制,它还是一种现实的历史形态,而且前者是嵌于后者之中的。在现实中从来就没有与具体社会历史形态相脱离的抽象的市场经济。可是我们目前关于市场经济的理论阐述(包括大学政治理论教材)恰恰将市场经济仅仅定义为资源配置方式。这必然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产生悖论。既然市场经济仅仅是资源配置方式,它就具有普遍同一性,从理论逻辑上讲“社会主义”这一前缀就是多余的。主流经济学家的逻辑推论恰在于此。显然问题就是出在仅仅将市场经济定义为资源配置方式上。如果我们遵从马克思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研究路向,似乎应当这样来定义市场经济既“市场经济是嵌于一定社会历史形态的资源配置方式”。循此定义才可能推论出目前所说的市场经济既可与资本主义相容,又可与社会主义相容的结论,或者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结论。因此虽然“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命题不成立,但是理论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则是可推论的。按主流经济学家所规范的“好的市场经济”的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似乎并未在其之内。这除了是由他们的基本立场和所认同的理论体系决定之外,也与目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性阐释不甚严整有关。目前的阐释首先是按西方经济学的观点将市场经济解读为资源配置方式,然后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释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至于什么是有机结合则不甚了了,从逻辑上讲有“有机结合”,就应当有“无机结合,这显然不通。更重要的是,主流经济学家恰恰抓住了这一点,他们将社会主义指称或等同于国家垄断和国家干预,因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就被解读为国家垄断和国家干预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干扰。因此这种干扰当然就是一种“坏的市场经济”。显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定位的不准确,必然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实践进程和方向。因此这一问题应当给予合乎理论和历史逻辑的解决。

目前仅仅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定义依托于公有制为主体,或者说以此作为市场经济具有社会主义身份的根本性标志,已经与现实有较大距离或者说不完全符合现实。所有制性质决定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各种所有制的比重取决于各种结合方式的比重,而不是取决于社会总资产在社会中的各项配比。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是雇佣劳动制,就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为标准的。依此推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应表现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方式成为主体结合方式。显然这一点已经得不到现实数据的支持。将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作为市场经济具有社会主义身份的根本标志,并进而将其定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判断,必然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这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能将已占主体的与生产资料间接结合的劳动者周延在内吗?毕竟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经济制度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在大多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形成间接结合的背景下,如何使这种结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问题上靠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来解释,很难讲通,也不能为现实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事实上,沿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路向,这个问题是有可能解决的。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为主体和主导的市场经济。由此可以推论社会主义如果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话,只应当是以劳动为主体,以劳动者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在实践上应当探索的是,在生产资料与劳动者间接结合成为主体结合方式的条件下,如何实现劳动者在经济上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导地位。如果这一探索能够成功的话,那将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实践的真正发展。可惜的是现在仅仅围绕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做文章,以为这就体现了劳动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殊不知这恰好为趋同论提供依据。因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做到,甚至在某些方面比我们现在做的还好。而我们如果要真正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应当力争实现劳动者在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应当以此为根本标志,这也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成功的根本体现。如果真有“好的市场经济”的概念,那么也可以说能够实现劳动者在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中的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就是“好的市场经济”。而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其次,以“好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来引导和推动国有经济非国有化(实质是非公有化),也是主流经济学家非常有效的现实选择。众所周知,目前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经济实体是所谓公有制经济的最后堡垒,对此进行的私有化改制被主流经济学家称为改革要过的“大关”。由于主流学者尚在体制内,不便从这些经济实体的公有性对其进行诟病,那么最现实的选择就是给出一个“好的市场经济”的模板,然后以这个模板的基本要素为标准诟病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经济实体,以便为私有化改制叩门。这个基本要素就是所谓的“好的市场经济”应当是非垄断和反垄断的。而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经济实体属国家垄断,恰恰违背这一标准。因此要建立所谓“好的市场经济”,就必须进行私有化的改制。这是这些学者提出反垄断的真谛所在。鉴于目前作为主流话语的反垄断涉及到公有制经济的最后堡垒——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经济改制这一根本走向问题,有必要对所谓的反垄断作一些剖析。

垄断作为一种市场状态是市场经济内在竞争机制自发作用的必然结果。按西方实证经济学的逻辑推论,垄断会导致低效率,这是反垄断的基本理论依据。在西方实证经济学中垄断并不包含价值判断,反垄断是从低效率出发,不是从道德判断出发。而主流学者主张的反垄断似乎是以道德判断作为主要出发点,譬如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牟取暴利自肥等等。而这种垄断又是国家垄断,是国有经济。由此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经济一时成为众矢之的,千夫所指,它们国民经济支柱的形象荡然无存。笔者无意为国有经济做道德辩护,只是感到奇怪,一向视西方实证经济学为圭臬的主流学者为什么要以道德判断来推动反垄断?不管他们的主观意愿如何,作为公有制经济最后堡垒的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经济的公众形象已被诟病的体无完肤则是客观事实。

显然,目前由主流学者推动的反垄断的客体是所谓国有垄断经济组织。这也有令人费解之处,推动反垄断的主流学者一向是推崇西方市场经济体制的,据称也很了解西方市场体制的运作。那么他们显然应当明白西方国家反垄断的本质是反垄断行为,而不是反垄断组织。不但不反垄断组织,而且反垄断行为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垄断组织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因为过度的垄断行为不但损害整体经济效率,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社会政治腐败,进而从根本上危及垄断组织存在的政治基础。十九世纪末美国的大量文献都披露过此类现象。事实上,在开反垄断之先河的美国,各种反垄断法案和政府反垄断行为,除了具有一定的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效应外,都没有真正损害垄断组织的利益,而是维护和增进了垄断组织的利益。例如1914年的克莱顿反垄断法案生效后,垄断组织的产值从180亿美元增加到423亿。摩根家族的垄断地位也进一步增强,垄断英法两国战争物资采购的代理业务。尤其在经济危机时期,政府首先维护的就是大垄断组织,如罗斯福新政时期的“公平竞争法典”实际是实行强制卡特尔式垄断。从而使垄断组织势力大增,获得了空前的利润,由1929年的30亿美元增加到1934年的65亿美元。此外,美国在反垄断的初级阶段就实施了一系列避免伤及垄断组织的排除性法案。如许可控股公司法案;使对外贸易不受反托拉斯法制约的韦伯——波姆伦法案;美国最高法院关于“美国钢铁公司”案的判决使企业规模本身不违反谢尔曼法;反垄断法不适用于“自然垄断组织”如铁路、发电、煤气等的规定;农业不受反托拉斯法的制约等等。  显然西方国家以维护垄断组织为根本宗旨的反垄断,表明西方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是高度成熟的。他们懂得其利益从根本上是系于垄断组织的,因此必须加以维护。代表这一阶级的经济学精英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他们构造的理论体系从来不会伤及真正的垄断组织,甚至可以为保护垄断提供依据。如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就曾经成为美国联邦商业委员会和司法部反托拉斯处袒护垄断组织的依据。反观中国主流经济学者,否定国有大型和特大型经济是国之根本,以反垄断之名反对之。这显然也是出于特定的立场和本能。因为他们并不是一般地反垄断组织,而是反对国有性的垄断组织,或者坦率地讲就是反对公有性垄断组织。君不见此类学者在反对国有垄断的同时,又对西方大垄断组织并购国有经济组织,垄断国内市场这种明显的垄断行为大唱赞歌?

当然,既然要搞市场经济就必然要制约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市场经济下反垄断是必然的理论逻辑和现实要求。根本不存在什么“好的市场经济”要反垄断,“坏的市场经济”保护垄断的问题。反垄断与否也不是划分所谓“好的市场经济”或“坏的市场经济”的依据。如前所述,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倒是主流学者以此为名反对国家垄断的真实目的值得注意。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25 23:16 , Processed in 0.019643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