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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还是自残?—— 十几年前那场外资收购中国骨干企业风潮 ... ...

2019-3-26 22:0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0037| 评论: 4|原作者: 郭丽岩 路风|来自: 国际经济评论

摘要: 当这场风潮最近成为社会话题时,一些中国的经济学家出来为此开脱,理由无非是“企业并购是市场行为”、“外商投资企业也是中国企业”、“外资进入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投资效率”、“外资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等陈词滥调。

三、收购风潮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1.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市场开放,跨国公司的对华战略已经从分享市场转向控制市场,并因此而明显改变了技术引进的条件,中国继续依赖外资的代价是出让自己骨干国企的管理控制权。

跨国公司调整对华战略后,任凭中方出让再多的市场也不可能再通过许可证的方式来引进外国技术,中国企业如不能自主的话,结果不是被吃掉就是被挤垮。被外资收购的中国企业无一例外地失去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自主品牌和五、六十年间积累起来的能力基础。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世界五百强”也觊觎中国长期积累的技术诀窍、产品定位、营销网络和组织平台,比如西门子拿走的锦西化机透平技术、德国人搞糟的西北轴承的铁路轴承、沃茨到手的长阀诀窍等等。

自强还是自残?——十几年前那场外资收购中国骨干企业风潮

锦西化机破产重整,透平技术被西门子拿走

在收购过程中不是中国企业以市场换技术,而是外国企业以廉价攫取中国企业的技术和市场份额。德国ZF公司为了打开中国市场,早在1992年就意图与杭齿合资,被机械部挡住。

其后的十年间它利用与德国大众的关联关系成功落户上海,营建销售网络,实施全面扩张。但由于杭齿的产品畅销,所以ZF的液压传动品在中国和东南亚市场上业绩低迷。于是ZF在2005年卷土重来,势在拿下杭齿,其真正根源是垂涎杭齿的品牌、技术能力和国内外市场份额。[2]其实这是所有外国企业觊觎中国排头兵企业的共同逻辑。

跨国公司为了将骨干国企的精华资产及营销配套体系一次性收入囊中,往往选择绝对控股的整体收购方式。它们的动机明确:要收编占据最大市场份额的中国品牌,然后以它们为阵地打垮其它中国企业,最终消灭所有本土品牌,控制全行业的利润与流向。

中国企业出让市场非但没有换来外方承诺的资金、技术,反而招致了对自主研发和品牌经营的全面束缚。所有的案例都遵循这样的做法:自主品牌一旦带入合资企业,中方就不得再研制同类产品,而且在品牌整合期(最多不超过三年)过后便不能使用。

此外,跨国公司在保障中方利益条款方面的履约能力较差。比如国产化配套,虽然关键技术的引进在合同中已规定,但外方总会以诸多借口阻碍关键部件的本土化。事实上,合资企业在产品开发、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方面都得依赖外资母体,中方再努力也不可能移植核心技术到自己的产品上。

双方在评估各自无形资产方面存在完全不对等的结构。外资进入后,合资公司要向外国母公司支付销售额1%~10%不等的技术或品牌提成费,而中方的品牌和技术对利润的贡献再大,也是无偿的。

合资公司产品一般不允许出口,定位只是保障中国市场的低端份额,而高端市场和海外市场则留给外国母公司。可见,中国继续依赖外资的代价将是失去了装备工业的自主能力,不得不长期依赖外国技术和产品。

2.国企改革仍然存在缺陷,不但二十多年前就确定的“政企分开”的目标仍然没有达到,而且行政干预在产权明晰(政府变成“老板”)的条件下有增无减。2005年前后的收购浪潮多以国企改制的名义进行,成为外国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切合点。外资收购的确改变了产权性质,但是国企改革不是改了产权就可以了事的,它还涉及到职工身份转换、分流、安置等社会责任,而这些社会责任很难通过外资并购而妥善解决。

由于国企是被贱卖的,所以从外资并购中得到的可以用于改制的资金并不多。卖掉国企通常的做法是由外资卷走优良资产,留下一个中方的母公司作为“壳子”承担所有的剩余责任。外资并购的结果经常是把大量职工推向社会,职工安置费、银行豁免费都是政府倒贴钱在买单。国企职工几十年的心血付之一炬,留下一个跟中国产业没有丝毫关联的外国独资企业。就此而言,地方政府依赖外资进行国企改革如同饮鸩止渴。

就我们了解到的情况,许多中国企业之所以能够按照极其不利的条件合资,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是在企业管理层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让企业合资。在改革中,大量装备骨干国企被下放到地方,地方政府成为新“老板”,导致行政干预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有增无减。由于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有任免权,所以企业领导人不敢违抗政府命令,他们最终不得不接受苛刻的合资条件。

但由目光狭隘的地方政府来决定具有行业意义的骨干企业的命运,本身就是荒唐至极。例如,当记者就出卖杭齿之事采访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时,对方的回答是:“杭齿的事情我们是从萧山整体战略发展角度考虑的。”[3]

如此下去,中国将来是否会出现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为了自己几平方公里地区的发展战略,就可以把关系中国工业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工业企业廉价卖掉的现象呢?

国企改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才能完成。国企面临的一系列结构性束缚并不是企业自身造成的。不仅其制度结构与社会体制息息相关,而且所在地点、产品、供销渠道等等当初都是由行政机构决定的。克服所有的这些结构性障碍需要时间。20世纪90年代中国国企改革的思路开始聚焦于改制,但必须明确改制只是手段,市场生存才是目标,改制不应该干扰创新、甚至扼杀企业生存。

在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许多国企在市场环境的磨炼中都越来越具有竞争力。这一点说明,产权不是约束企业行为的惟一机制,而竞争性市场——产品市场、人才市场和技术市场——往往是更有效的约束机制。

80年代的国企改革曾经以政企分开为重点,但目前贱卖国企的行为证明,现在制约国企改革的最大因素仍然是政企不分,而且其责任是在政府而不在企业。以改制为名贱卖国企可能使已经进行的改革陷入困境,成为后续改革不得不收拾的“烂摊子”。

3.骨干装备国企被收购的直接后果,是破坏本土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和国家对战略产业的控制能力,将危及国防工业独立自主的研发制造体系。装备工业对于中国的意义并不是政府账面上那点可怜的资产净值。它是中国最早投资兴建的工业,包括机床、工业基础件、成套设备、大型机械总共十八大类。

作为“母机”工业它装备过中国所有的重工业,它积累了多轮次国家主导的技术革新的产业成果,它拥有人数最多、分工最细的熟练技工队伍,它是国家技术根基和产业命脉所在,见证了共和国四代产业工人的艰苦奋斗。卖掉骨干国企等同于卖掉中国的市场、中国的品牌和创新的载体。现在因为贱卖掉这些优良国产,已经实质性地威胁航空航天、机车车辆、冶金化工、数控机床、电力电网、钢铁船舶、供热给水等工业的配套。

有相当一部分装备制造业骨干国企涉及军工,并设置有专门的军工分厂或车间,它们一旦被外资并购,自己便不能、军方也不可能再让它们生产任何军品,这无异于破坏了国家的军工产业链、干扰了军品生产计划、增加了军品技术泄密的可能性。仅以刚刚被卖掉的洛轴为例,它在被并购前一直承担着“神一”到“神六”航天器的轴承配套任务,它共给“神六”提供了 7大部分22种轴承、而且皆在核心关键部位。

“在洛轴收购案中虽然并不包括军工分厂,但洛轴军工产品的许多工序都在民用领域里面,一旦被外资收购,整个军工生产体系也随之被肢解”(杨颢,2006)。更为严峻的是,一旦“哈瓦洛”全部被外国控制,中国便不用指望任何军需轴承的民用配套,因为国家对最有能力、最有资格为军工配套的轴承企业将会失去控制。

需要指出的是,不仅许多国企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具有的行业布局意义仍然存在,而且它们在改革开放的市场化进程中,早已与本行业内其他非国有企业逐渐形成了共生的产业生态系统。虽然个别企业之间处于竞争关系,但企业之间的横向交流(包括人才、信息、技术知识,甚至模仿和约定俗成的行规等等)以及与上下游产业的纵向关联,都使产业本身形成中国市场特定的技术轨道、成本结构、供销网络和顾客群体。

一旦外资通过廉价收购控制某个重点企业,整个产业的生态系统就会遭到破坏,并威胁到同行业中所有其他中国企业的生存。严重的是,地方政府不可能具有行业的观点,如果任由地方官员在追求短期政绩的冲动下贱卖国企,就会破坏中国的产业生态,从而损害国家利益。

4.在各地“招商引资”的狂热躁动中,中央政府规划工业发展的执政能力受到严重侵蚀。此轮收购浪潮突出一个反差:就在中央政府表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振兴装备业的同时,装备业中的排头兵企业却一个接一个地被地方政府贱卖掉。

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中国政府将靠什么去振兴中国装备业?这种尴尬局面提出一个警告:中央政府正在丧失规划中国工业发展的执政能力。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是按一个产品一个厂的方式设立,而协调产业链的职能则是由以工业部为主的行政机关承担。

为了实现政企分开,原有的工业部门管理体制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基本被撤销,但原来体制下的行业规划和协调职能却成了空白。在发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规模巨大的企业承担了这些功能,但一个产品一个厂出身的中国企业需要较长的时间才可能成长到能够执行这些功能的程度。如果中央政府在这种条件下放弃行业协调的责任,中国企业就成了一盘散沙。

中国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和监管人,首先应当明确什么应该卖、什么不应该卖,即使非得要卖也应当明确如何作价。此轮收购浪潮的最大教训是不应当允许装备业骨干国企被跨国公司整体收购或控股合资,更不应当按照账面净资产“贱卖”。因为时至今日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装备业骨干国企并不稀罕外方品牌、因此并不低外方一等,相反,现在跨国公司为了挤进中国市场、十分迫切地需要和中国企业合作。

很多骨干国企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是挽救大中华区市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抓住这个时机中国企业完全有可能掌握国际合作的主动权。如果企业管理层认为有必要合资的话,政府要监督并保障它们以对等地位[4]与外资谈判。

中国企业虽然在商业运作方面不如外方老道,但组织能力越依赖越难以成长,中国政府应当指导自己的企业以获得绝对控股权和管理控制权为合资的底线。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对国企的监管不能仅仅缩减为“资产管理”,因为资产管理无法反映出行业协调、产业配套、技术瓶颈等需要。如果仅是资产管理,承载了中国工业技术能力的企业就变成了政府账面上的一堆财务数字,而工业发展所具有的技术的、组织的内容就被一笔勾销。

但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计划体制下走出来的中国企业仍然不够强大。在中国企业成长为能够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同等规模之前,中国政府决不能放弃对工业发展的行政协调。

现今阶段,中央政府缺乏行业协调能力的一个直接表现就是对出售企业和工业资产没有规范化的审核机制和程序。在这方面美国人给中国人上了严肃的一课:IBM和优尼科都是私营企业,而且都不存在贱卖的问题,但美国政府仍然对它们与中国企业之间的收购交易进行审查,而且以“威胁”到美国利益为由阻止优尼科出售给出价更高的中海油。可见,所有经济问题一旦牵涉国家利益都是重要的政治问题,政府责无旁贷要积极解决。

现在,令人宽慰的是中国中央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并开始积极行动解决问题。

结论

2005年,外资收购装备工业骨干国企的这场风潮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绩工程的催化下愈演愈烈。地方政府不但不承认骨干国企的真实价值,反而连最起码的市场规律都要违背,将它们按照账面净资产廉价处理。这说明某些省市分地域打包国企、成批次按日程表推进改制的工作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之所以能够成绩“斐然”,的确是以国有资产流失为代价换来的。

发生这场风潮的重要原因,是在“以市场换技术”错觉的指引下,不但把“引进世界500强”当作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的灵丹妙药,而且转变为政府工作最直接的目的。

地方政府通过外资收购完成国企改制的任务并取得招商引资的政绩,而外资则获得控制中国市场的机会。这种政经交易客观上使得中外企业在市场上对决的外部矛盾,演变成中国企业与政府、产业安全与地方利益的内部冲突。双方违反市场规律的交易所以能恣意行事,既是因为推行了20余年的国企改革从来没有使政企真正分开过,也是因为中国经济发展长期依赖外资和外国技术已经具有相当的体制惯性。因此,外资收购中国骨干企业的风潮是错误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体制弊端加上外资企图控制中国市场的产物。

当这场风潮最近成为社会话题时,一些中国的经济学家出来为此开脱,理由无非是“企业并购是市场行为”、“外商投资企业也是中国企业”、“外资进入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投资效率”、“外资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等陈词滥调。但如果稍微观察和分析一下实际发生的案例,就会发现它们处处违反市场规律,个个都是以攫取中国企业的品牌、技术诀窍和市场份额为动机,甚至几乎没有一桩交易是经过中国企业管理层同意的。

自强还是自残?——十几年前那场外资收购中国骨干企业风潮

洛轴收购案

这场风潮揭示出来的根本问题仍然是:中国的工业发展和现代化是可以依靠外资来实现,还是必须依靠我们自己?如果把落后国家实现经济发展的标志定义为它们在追赶发达国家的过程中取得明显进步(主要表现为缩小收入水平的差距),那么历史的事实是,自从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的200多年中,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除了少数几个石油国家和城市国家,没有任何国家是依靠外资而实现发展的。

世界历史证明,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现代经济发展的动力只能内生于这个国家——因为经济发展需要有效的政府、敢于创业的企业家精神,需要能够培养出工业化人才的教育体系,需要勤劳而有技能的劳动大军,等等。外资不会给一个国家带来这些因素,所以外资从来没有发动过一个落后国家的工业化(Amsden,2001)。

如果引进技术的目的不是为了依赖,而是为了通过学习而掌握技术,那就必须以本土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因为只有本土企业才是本土技术能力和本土创新的主体。因此,如果以卖掉本国企业甚至是蒸蒸日上的企业来开放、来“引进技术”,中国就只能再次沦落成为一个任人宰割的国家。这就是我们必须反对让外资廉价收购中国骨干企业的基本理由。

[1] 杭齿、厦工、徐工案例来自本课题组访谈。其它案例事实参考《中国工业报》装备工业合资变局”连载专题。

[2] 2005年获悉的数据:杭齿占有东南亚75%的船用齿轮箱市场,其中渔船齿轮箱市场占有率在95%以上;杭齿船舶运输传动装置正进军南亚市场争取孟加拉和印度客户等等。

[3]见《 中国工业报》,2005年10月11日A2版报道,记者杨明。

[4]“对等地位”指的是(1)外方会要求中方不再研发列入合资公司业务范围的产品和技术,自己也不许研发(2)外方对合资公司中方品牌的市场限制和对中方关联交易的限制自己必须遵守(3)双方无形资产作价时,应明确合资公司交给外方的技术转让费、产品提成费、专家咨询费标准必须和交给中国企业的一致。

【察网(www.cwzg.cn)摘自《国际经济评论》2006年第6期,原标题《自强还是自残?——有关外资收购中国骨干企业的深层议题》,发布时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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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龙翔五洲 2019-3-28 06:07
本文所阐述和揭露的问题,对特色中国的“中帝论”观点是一个冲击。
引用 社会主义 2019-3-27 08:34
这种要求政企分开所表现出的离心倾向是对垄断剥削的落后性的反抗。总之,‘政治’的含义和性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是完全不同的。顺便说一句,不管人们是否喜欢,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社会生产总是存在于一定的政治条件之下。——不是无产阶级的政治就是资产阶级的政治。
引用 社会主义 2019-3-27 08:32
‘80年代的国企改革曾经以政企分开为重点,但目前贱卖国企的行为证明,现在制约国企改革的最大因素仍然是政企不分,’

From <http://www.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38758&page=2>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社会的分配关系是以无产阶级的利益为根本。提出无产阶级政治是一切经济工作的指导,是确保生产利益的分配符合无产阶级要求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有政企分开的。任何提出政企分开的口号实际上就是摆脱经济利益的分配要符合无产阶级利益的要求的限制,是资产阶级的企图。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提出政企分开就成了走资派们的利益要求。是剥削者摆脱社会主义分配关系限制的要求。他们提出政企分开就是要摆脱无产阶级的政治对经济的领导。就是为了全面地实施剥削政策。走资派们提出‘政企分开’就是为了否定无产阶级的政治而提倡剥削的政治。可笑的是,到了现在,还存在政企分开的争论,已经不再是上述的原则上的分歧,而成了小资本家们不满和反对垄断的大资本家决定利益分配的口号。他们居然忘了没有这个大资本家哪里会有他们这些小资本家,他们居然忘了垄断剥削的权力正是他们这些小资本家的经营基础。这种要求政企分开所表现出的离心倾向是对垄断剥削 ...
引用 社会主义 2019-3-27 08:30
对于垄断剥削权力而言,利益是重要的,但利益的来源却并不重要——无论是来源于先进的生产方式还是落后的生产方式,无论是来源于手工生产还是机器生产,无论是对国家有利还是对国家不利,无论是所实现的利润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无论是通过生产领域还是通过行政权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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