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解读某人的“互不否定”的讲话 ——对《习近平最新文章为毛派习共合作奠定深厚基础》一文的探讨 真言 04/02/2019 去伪存真先生昨天(在红色中国网)发表了一篇高论《习近平最新文章为毛派习共合作奠定深厚基础》 对于这篇文章实在不敢苟同。其他的网友以及本人在文章的跟帖中已经对该文提出了质疑和否定。但去伪存真先生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但他并没有给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他的这一观点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为什么我们必须抓住“互不否定”来做文章。那是因为前30年的社会制度与后30年(现在应该说是40年)的社会制度是根本对立的两种社会制度。 某人眼里的“社会主义”内涵是什么?你有办法说清楚吗?如果你有把握说清楚,那就请你不吝赐教。 难道有了“社会主义”这四个字就是“社会主义”?有了“共产党”这三个字就是“共产党”? 其实某人恋恋不忘的仍然是“特色社会主义”。既然是继承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政治路线,为何还要加上“特色”? 看问题不看本质,只是围绕着表象做文章,能够站住脚跟吗?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逐步消灭私有制为目标。而特色社会主义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以削弱公有制、发展私有制为目标。并且这一趋势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关于这一点你能够否定得了吗?既然仍然是打着“共产党”的旗号,该不该按照《共产党宣言》的精神来做?难道搞私有制也是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范畴?也是体现《共产党宣言》的精神? 某人的文章只不过是重炒隔夜饭而已,并没有什么新意。在他眼里“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 40年的社会现实早已经告诉人民,加上“特色”的社会主义根本不是原来的社会主义,而是地地道道的挂羊头卖狗肉。它本质上已经是“私有制的资本主义”。更确切的说是“特色资本主义”。所以说它是“特色资本主义”,那是因为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方面它属于资本主义的性质。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属于“民主宪政”,而特色是属于“独裁专制”。 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的性质应该以“生产资料”的归属为依据。阶级斗争你死我活,争的也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制度生产资料是属于全民所有或地方集体所有,不允许属于个人所有。而当今的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绝大多数已经属于私人所有。无论是个体的民营企业还是官僚垄断资本集团控制的“国有企业”,都已经属于私有性质。股份制的“国有”只不过是欺世盗名的幌子而已。 某人称“改革开放‘前30年’为‘后30年’实践探索积累条件,后者是对前者的坚持、改革和发展。” 这是从经济层面来论述的。他故意漠视“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人民当家作主、消灭剥削和压迫”等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与其他意识形态的根本区别。这就是特色40年来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所谓“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富裕生活的追求与社会生产力跟不上需求的矛盾”,同样是“阶级斗争熄灭论”的翻版。 如果特色当局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的立场,他们早已经无法自圆其说。 一个能够产生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多的亿万富翁的国家绝对不是社会主义,这是毋容置疑的。亿万富翁产生的经济基础必须是“私有资本”。公有制产生的利润无论是多么惊人都无法达到产生“亿万富翁”的水平。因为财富是属于每一个人而不是某些人。 无论哪一届特色政府都不提“阶级斗争”,更不敢提“无产阶级专政”。但现实是,他们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着阶级斗争。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专政从来没有停止过。这就是“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 事实无可辩驳的证明“前后互不否定”是伪命题。 相关评论请参阅拙作《神经错乱的独裁者的荒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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