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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型政治体的内在逻辑 —— “帝国”与世界秩序

2019-4-6 22:2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8173| 评论: 1|原作者: 强世功|来自: 文化纵横

摘要: 世界帝国的形成彻底改变了以往流行的基于国内政治所形成的左派与右派的政治意识形态划分,这在美国和欧洲的竞争性选举中能够清楚地看出。原来主张自由市场的右派在转向民粹派,而左派却变成了维护全球既得利益的建制派。这种意识形态倒错恰恰反映了世界帝国在今天的危机,即没有一种政治主张能够解决其面临的三大困境。 ...
世界帝国的形成彻底改变了以往流行的基于国内政治所形成的左派与右派的政治意识形态划分,这在美国和欧洲的竞争性选举中能够清楚地看出。原来主张自由市场的右派在转向民粹派,而左派却变成了维护全球既得利益的建制派。这种意识形态倒错恰恰反映了世界帝国在今天的危机,即没有一种政治主张能够解决其面临的三大困境。可以说,我们今天正处在世界帝国第一版面临失效并趋于崩溃,而第二版的构思还尚未到来的混乱、冲突和巨变中的时代。

【导读:“帝国”是对人类历史影响深刻的一种政治体制。以往历史学家的“帝国”研究,或出于争霸动因,或出于对光辉历史的缅怀,或出于对专制体制和殖民统治的反思。20世纪末以来,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民族-国家”(Nation State)在全球化中遭遇治理困境,欧美学界兴起了新的、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帝国研究”(Empire Studies),试图将讨论重心从民族国家转向新的超大型政治共同体,并以此奠定新的跨区域、多元性治理与国际秩序新格局的理论基础。

本文作者接续这一研究转向,但更强调超越主权国家视野的限制,思考超大型政治共同体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作者深刻剖析了人类历史上帝国形态的三次巨变,指出传统的“帝国”概念与“民族-国家”均不足以描述中国国家形态的复杂性,甚至可能遮蔽我们对人类政治形态多样性的理解,以及对人类发展的想象空间。我们的理论研究迫切需要从历史与现实出发,发展出具有主体性的研究视角,以此定位中国自身发展的方向。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参考。】

当前政治思想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主流话语中关于主权国家理论的“表达”与普遍的帝国政治“实践”之间的巨大鸿沟。这种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迫使我们反思“民族国家”的概念体系,从而提出用“帝国”这个概念来重新理解人类历史与现实政治生活。

不同于传统意识形态话语中的“帝国”概念,本文所说的“帝国”乃是一种描述性的社会科学概念,用来描述一种普遍存在于历史中的超大型政治实体,它既是一种包含内在复杂多样性的稳定秩序,也是一种追求普遍主义(universalism)的哲学思想和政治努力,即不断将自身形态普遍化到更广阔的时空之中。

在这个意义上,“帝国”包含了人类处理普遍主义与特殊多样性的历史技艺,也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变化的动力。正是建构帝国的努力和帝国之间的竞争推动了人类从散居各地的地方性文明迈向今天全球化背景下的全球文明。人类历史既是一部帝国争霸史,也是一部帝国形态的演变史。当前,人类历史正处在“世界帝国”(the Empire of the World)发展和演变的重要历史时刻。唯有从帝国的视角出发,理解帝国在历史演变中形成的不同形态,我们才能超越主权国家这一意识形态,理解今天中国在世界帝国的历史演进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

主权“话语”与帝国“实践”的悖论

主权理论是现代政治理论的核心。在西方政治思想谱系中,从文艺复兴到宗教改革,从科学革命到启蒙运动,西方现代思想史的每一次思想运动都在推动现代主权国家理论的形成和完善,而围绕主权国家建构形成的社会科学体系至今仍支配着我们的学科知识分类。中国知识界自晚清以来也经历了一次全面而彻底的思想转变,开始以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来建构和想象世界的政治秩序。这个世界秩序的理想图景就是所有“文明国家”都作为主权国家平等地参与到国际秩序的建构中,即所谓的“威斯特法利亚体系”。从一战时期的“国联”到二战时期的“联合国”往往被看作是这种国际体系的典范。

正是在“主权国家所构建的国际体系”这一观念框架中,我们思考政治秩序不免会习惯性地以主权国家与国际社会、“国内”与“外国”这两个概念作为全部问题的出发点,并由此形成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的政治思潮。

强世功: ​超大型政治体的内在逻辑——“帝国”与世界秩序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奠定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与国家独立等原则

然而,从实事求是的角度看,这种存在于概念中、书本上的国际秩序乃是现实生活真实的国际秩序吗?国际秩序是由平等主权国家建构起来的吗?如果我们回到真实的国际政治实践中,法律意义上的近200个主权国家,在实践中有几个真正拥有完整的主权呢?有多少国家的主权发挥着“帝国”式的强大影响力,又有多少国家不过是这些帝国的“藩属国”甚至“帝国边疆”或“行省”呢?

在法律规范以及不少人的观念中,全球秩序是以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法来维持的,然而在现实政治中,全球秩序却始终是按照帝国的逻辑运行的。有些国家(如德国、日本)甚至在法律意义上都未被塑造为主权完整的国家,其宪法确立的不是国家主权至上,而是国际和平和国际法原则至上。这种法律规范上的“半主权国家”的根源,在于德国和日本是帝国争霸战争中的战败国。而有些国家虽然在法律规范上拥有完整、独立的主权,但其现实中的主权已经被组织到更大的帝国体系中,而这些超国家主权的帝国体系甚至是通过国际法来建构的,比如“英联邦”、“北约”、“欧盟”。有些国家虽然也是主权国家,但却可以将其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或者将其国内法延伸到其他主权国家内,甚至变为国际法,比如美国的海外反腐、“长臂管辖”以及经济制裁等,更不用说其公然宣扬并操纵的“颜色革命”。事实上,我们在国际关系领域中讨论诸如“霸权主义”、“第三世界”、“南北问题”、“世界多极化”、“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等概念时,都是围绕帝国问题展开的。

强世功: ​超大型政治体的内在逻辑——“帝国”与世界秩序

“北约”可以视为一个超国家主权的帝国体系

从这个角度看,人类历史无疑是一部帝国争霸史,是一部帝国之间不断竞争、推动帝国形态从区域性帝国逐渐转向全球性帝国,然后再由全球帝国之间的争霸进而推动建构“单一世界帝国”(the single empire of the world)的历史。今天的全球化既是帝国竞争的产物,又是帝国的一种特殊形态。纵观整个人类历史,帝国始终是人类政治活动的常规主体,而主权国家只是近代以来的新生事物。而且,主权国家的政治活动往往是以帝国秩序为担保的,可以说主权国家秩序乃是一种特殊的帝国形态;离开了对帝国竞争与建构新型帝国秩序的思考,我们甚至连主权国家这个概念都无法理解。因此,我们必须从帝国的视角来重新梳理历史,从帝国秩序建构的角度来重新思考主权国家的建构。

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区域性文明帝国的形成

帝国首先是一种涵盖普天之下的普遍主义思想观念,其次也是一种追求天下大同的政治实践。这种观念与实践之间向来包含着巨大的内在张力:帝国观念是普遍主义的,但帝国实践往往局限在特定时空。正是这种张力推动着帝国的兴衰更迭。

人类文明的源头散布在地球上各个适合于早期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中。高寒地带不适合人类生存,而热带太容易生存也就丧失了推动文明发展的动力,恰恰是温带地区迫使人类只有通过不断劳动和发明创造才能维持生存。因此,人类文明普遍发轫于地球上广阔的温带地区。这些文明不断发展,以至于越出自然地理边界,就形成文明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挑战和应战、发展和灭亡。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就是这样不断从小的地方性共同体向更大的共同体演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不同文明之间不断学习、融合的过程中,也是文明之间冲突征战、挑战与应战中不断合并的过程。

在文明的历史演化中,如果我们可以将“同质性的国家”与“多元一体的帝国”看成是政治秩序的两种理想类型,那么人类历史就是“国家”与“帝国”之间不断辩证运动的过程,即同质性的国家之间通过军事征服结合为多元一体的帝国,而帝国经过漫长的同化整合过程又将多元的帝国秩序压缩为一种同质性的国家秩序,然后再迈向新的帝国征途。因此,国家与帝国的区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始终是相对的、动态的和连续的。在这个意义上,帝国不仅作为一个名词来描述现实中的多元状态,又始终作为一个动词来描述“合众为一”、构筑“一体”的动态过程。

从“帝国”角度看,人类文明史的第一个阶段,就是地球上各个文明不断在国家与帝国这两种政治形态的辩证运动中演进,并最终整合而形成具有稳定地理边疆的区域性帝国的过程。正是这种地理上广阔、相对完整和稳定的帝国滋生出一种普遍主义的帝国意识。所谓人类历史的“轴心时代”,正是以这种帝国意识为标志:帝国不再是简单的军事征服和政治建构,而成为一种普遍主义的文明秩序。我们可以把这种具有相对稳定的地理空间与相对连续的文明特质的帝国形态称之为“区域性文明帝国”。

以中国为例,早期文明在中华大地上呈现出“满天星斗”的状态,经过不断整合形成了早期局部性部落或部落联盟,或可称之为局部帝国。这些不稳定的局部帝国在不断竞争中最终形成后来夏商周这些以中原和九州为稳定地理空间的区域性帝国,而夏商周的帝国建构只有经过孔子的思想对其进行普遍主义的哲学表达后,才形成持续稳定的政教文明体系。以至于后来秦汉、隋唐和明清的每一次帝国重建,都是在已有基础上进行的文明更新。

地缘政治学家麦金德敏锐地意识到区域性文明帝国的地理与文明基础。他从全球地理空间角度把整个欧亚大陆分成了以草原游牧为特征的枢纽心脏地区和以河流、平原和农业为特征的边缘地区。枢纽心脏地带以落后的游牧生活方式为主要的文明形态,边缘地区则被地理环境分割为四个相对高级的、以农业和商业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文明区域:儒教中华文明区域、印度教南亚文明区域、伊斯兰教阿拉伯文明区域与基督教欧洲文明区域。我们可以将欧亚大陆的这五个区域看作是五个相对稳定的区域性文明帝国。这些帝国是依靠地理环境的自然要素和哲学/神学之类的精神要素整合在一起的。在漫长的历史中,虽然具体的帝国王朝不断兴衰更替,但五个区域性文明帝国的格局基本上保持稳定不变。直至几千年之后的今天,这五大区域性文明帝国依然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空间地理和文明形态,这足以看出区域性文明帝国固有的韧性。

全球性殖民帝国的兴起:大陆帝国与海洋帝国的全球竞争

在帝国历史的第一个阶段,五个区域性帝国全部集中在欧亚大陆,而且全部是大陆帝国文明。在这五个区域性帝国格局中,欧亚大陆边缘的四个帝国拥有巨大的文明优势,而地处高寒地带的草原帝国则处于文明程度较低的游牧阶段。然而,草原帝国拥有地缘战略优势,对边缘地带的四大文明帝国始终构成威胁,尤其是西方基督教帝国一直受到东方伊斯兰帝国和草原帝国的双重挤压。而伊斯兰帝国之所以能对基督教帝国构成威胁,不仅是因为其宗教和军事的优势能力,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垄断了与东方印度帝国和中华帝国的海洋贸易,从而拥有巨大的资源和财富。正是在这一帝国竞争的背景下,基督教帝国才不得不冒险进入大西洋,试图寻找与东方中华帝国进行商业贸易的海洋通道。哥伦布航海寻找的就是一条海上丝绸之路以替代陆地上被草原帝国所破坏的“丝绸之路”,从而打破伊斯兰帝国对东方贸易的垄断。

基督教帝国被迫冒险走向海洋,翻开了人类帝国历史的新一页。

一方面,基督教帝国“发现”并征服了美洲、南部非洲乃至大洋洲等以前未知的领土和文明,攫取了前所未有的资源。

另一方面,地理大发现导致了“全球性殖民帝国”这种新型帝国形态的出现,即统一的基督教帝国开始分裂为新兴的以主权国家为母体的新型殖民帝国,而这些殖民帝国之间的竞争推动了基督教文明率先实现了现代文明的转型,从而使得西方的殖民帝国拥有了对东方传统文明帝国的压倒性优势。

此后,世界历史进入到西方帝国支配全球的历史阶段。地理大发现推动了西方基督教文明学习东方文明,不仅吸收东方文明在天文、数学、地理、航海、造船等领域的先进成果,也受到中华文明人文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影响。而全球不同民族、文明的出现,本身也在摧毁基督教圣经对普遍历史的描述。这一切表现为西方理性主义、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兴起,与传统基督教帝国的瓦解。

强世功: ​超大型政治体的内在逻辑——“帝国”与世界秩序

基督教帝国被迫冒险走向海洋,翻开了人类帝国历史的新一页

地理大发现推动了基督教帝国内部的竞争,各个王国或民族纷纷开展海外争夺。这种内部的竞争也推动了西方文明整体的理性化进程,各个王国纷纷脱离基督教帝国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型,由此形成现代西方政治理论所阐述的以公民个体权利为主体,通过社会契约来建构同质性的主权/民族国家这样的新型政治实体,也形成了协调各个主权/民族国家之间关系的威斯特法利亚体系。由此,在政治理论中出现了主权国家与帝国这两种政治类型的比较,那些古老的区域帝国(如中华帝国、印度帝国、奥斯曼帝国和俄罗斯帝国等)被看作是一种代表着过去的传统政治形态,而新兴的欧洲主权国家才是一种代表着未来的现代政治形态。

然而,新兴的欧洲主权国家在进行海外殖民、建立殖民帝国的过程中,又建构出新型的帝国体制。不同于传统区域性文明帝国将征服的领土作为帝国内部的一部分进行治理,殖民帝国形成了主权国家与殖民地内外划分和身份隔离的新型殖民帝国模式,殖民地作为帝国的一部分仅仅是主权国家获取资源、榨取利润的基地。帝国中心的民族国家部分采取共和政体,而帝国边缘的殖民地则采取赤裸裸的专制政体,二者一起构成了殖民帝国的一体两面。因此,欧洲帝国之间的竞争不仅在于欧洲领土的争夺,更重要的是对海外殖民地的争夺与重新分配。从威斯特法利亚条约到乌特勒支条约,现代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法体系实际上是现代殖民帝国之间相互争夺并形成临时平衡的产物,它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殖民地的争夺与重新分配。

如果我们追问,欧洲帝国何以主宰世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作为这些帝国文明内核的现代民族国家体制。恰恰是欧洲各民族抛弃了传统基督教文明帝国的形态、抛弃了宗教和道德这些传统文明要素对人的束缚,着眼于人的自由解放而建构起来的现代民族国家体制,赋予了这些国家新的生活方式以及强大的经济、政治、文化力量,从而不断在全球开拓殖民地,建立起新的帝国形态。

可以说,西方民族国家是在摆脱旧帝国的同时建立了新帝国,这个新帝国不仅包括殖民地,也包括国际法体系,是一套殖民地法、国家法和国际法整合在一起的全新帝国形态,是拥有国家与帝国两副面孔的复合体。威斯特法利亚体系中的主权国家体系的建构始终是以全球殖民帝国体系的构建为前提的。一个国家只有在殖民帝国的争夺中获得权势,才有资格进入这个主权国家体系中。正是由于欧洲列强可以在新发现的“自由土地”上随心所欲地展开殖民帝国的争夺,才维持了威斯特法利亚体系的脆弱平衡。而19世纪晚期,随着地理大发现的结束,欧洲殖民帝国在争夺世界霸权的过程中爆发了世界大战,最终摧毁了殖民帝国体系,也瓦解了欧洲中心主义的威斯特法利亚体系。

如果我们比较传统的区域性文明帝国与近代的全球性殖民帝国,就会发现二者在帝国形态上的巨大差异:

其一,区域性文明帝国虽然有潮汐般的兴衰、扩张和收缩,但基本上保持在相对稳定的地理区域之内;然而新兴殖民帝国的触角则越出欧洲的地理空间,伸向全球各个大陆,其势力在美洲、非洲和大洋洲乃至古老的亚洲均未能遇到与其力量相匹敌的阻力,以至于在地理空间上扩张为全球性帝国。

其二,区域性文明帝国在帝国征服中往往追求文明扩展、追求区域内的“大同”与“和平”;相比之下,全球性殖民帝国从一开始就以商业贸易作为其主要动力,因此其新征服的地区不是需要治理的领土,而是向宗主国提供原材料、奴隶与商品输出市场的殖民地。由此,殖民地和奴隶制构成了全球性殖民帝国的两种基本特征。事实上,基督教帝国之所以顺利演变为殖民帝国,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早在希腊罗马帝国时期就因为商业贸易而形成的漫长奴隶制传统。

其三,区域性文明帝国建构形成一个帝国内部相对同质的治理体系,只在局部边疆地区临时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而全球性殖民帝国从一开始就将殖民地作为经济榨取的来源,由此形成了内部主权国家与边缘殖民地之间内外严格区分的现代帝国体系。欧洲的主权国家与殖民帝国在宪制层面,成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实体。

其四,区域性文明帝国的文明特征促进了区域内种族之间的融合,并形成文明之下的种族平等,这种文明帝国尽管有种族问题,但种族并不成为帝国建构的障碍;然而全球性殖民帝国虽然也在文明与野蛮的话语下进行扩张,但由于殖民帝国始终进行内部民族国家与外部殖民地的严格区分以及公民身份的隔离,以至于殖民帝国的文明标准始终包含着种族主义的要素。因而,殖民帝国非但不能促进种族的融合,反而催生出前所未有的种族仇恨与屠杀。殖民帝国催生的种族主义遗产至今难以消化。

欧洲殖民帝国的兴起无疑是人类帝国历史的第二次大转型,而这个过程始终与航海发现联系在一起,即率先走向海洋世界的国家也率先开始海外殖民、建立殖民帝国。因此,欧洲殖民帝国的兴衰历史就展现为迈向海洋、控制海洋、建立殖民地以及殖民地争夺的历史。西班牙和葡萄牙率先展开了海洋探险并在海外建立起殖民帝国,这些国家依靠基督教帝国的正统性,率先获得在新发现的领土中建构全球殖民帝国的正当性。随后兴起的荷兰、英国和法国在争夺殖民地过程中,就遇到了来自基督教帝国的正当性挑战。事实上,荷兰、英国和法国等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实际上就是针对西班牙、葡萄牙及其背后的中世纪基督教文明帝国。由此,基督教帝国分裂为传统的天主教集团和新兴的新教集团,而荷兰、英国这些新教帝国在竞争中逐渐取得了对西班牙、葡萄牙这样的天主教帝国的胜利。

由于陆地与海洋不同的地理条件,欧洲国家在迈向殖民帝国的争霸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海洋帝国与大陆帝国两种不同的国家治理与殖民治理模式。荷兰、英国这些新教帝国发展为以全球贸易为核心的海洋帝国,其内部采取共和政体,在殖民地治理中致力于实行在主权控制下开展自由商业贸易;而早期的葡萄牙、西班牙乃至后来的法兰西、德意志和俄罗斯则大体上继承了罗马帝国-基督教帝国的大陆帝国治理形式,即内部治理采取君主制,在殖民地治理中以专制形式进行掠夺。由此可以看出,欧洲近代思想中关于共和与君主、商业与领土、自由与专制的思想意识形态对立,实际上都起源于海洋帝国和大陆帝国模式的对立。这种大陆帝国与海洋帝国面对不同问题形成的不同治理模式,深刻地影响冷战乃至后冷战以来的世界格局。

全球性殖民帝国的兴起加剧了帝国之间的竞争,而激烈的帝国竞争也急速地推动着现代科技、知识和观念的变革,从而导致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这场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帝国竞争一方面是欧洲内部诸殖民帝国之间的竞争,但另一方面随着欧洲现代文明在全球的传播,其他传统帝国也被激发起来学习西方,并通过自身的改革参与到这场竞争中。德意志帝国和沙皇帝国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始转向殖民帝国,从而加入到全球帝国竞争中。类似地,地处中华帝国体系海洋边缘的日本率先“脱亚入欧”,转向海洋世界,将自己建构为殖民帝国并加入到全球殖民帝国的竞争中。两次世界大战就是所有的全球性殖民帝国对建构最终称霸全球的“单一世界帝国”的血腥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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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去伪存真 2019-4-7 10:12
这个视角比较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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