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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以来沿海私企工人的生存与集体抗争

2012-6-3 20:19| 发布者: 玉表| 查看: 6057| 评论: 1|原作者: 秦岭|来自: 秦岭

摘要: 沿海私企工人阶级(以下简称沿海工人)的形成,它的生存与反抗,与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工业发展、政府政策密切相关。几代工人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遭受了怎样的待遇,又有着怎样的反抗实践?如何与他们更好地结合起来,共同为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而奋斗?

九十年代以来沿海私企工人的生存与集体抗争

秦岭 201171

中国资本主义的复辟,并非一蹴而就。市场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土地逐渐包产到户,到80年代初基本每户农民都分到了土地。最初几年,因为农民积极性的提高,建国后的水利累积,化肥农药与生物技术的使用,促使粮食增产。而农产品提价,让农民一度增收。但被打散了的农民,并非立即过上了好日子。农业增收虽能满足温饱,但还需要额外收入来补给家用。八十年代初期,乡镇企业的发展,给农民提供了新的收入途径。九十年代初,农业发展的潜力已到头,税费的增加逐渐给农民带来日益沉重的负担。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成为市场经济时代的第一代工人。

1979年,国家开始在深圳等地试办经济特区,招商引资兴办企业。这些地方逐步成为第一代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首选之地。这一代工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工”,他们有的成为了工厂产线工人;有的在建筑工地;有的进入服务业。他们大多有过务农经验,在外打工,只是“额外创收”,所以很能忍耐工厂工作的高强度,无保障与低工资。他们并未融入城市,往往一到了结婚年龄就回家;女工生小孩之后,就会在家呆上几年,直到小孩读书,过低的务农收入迫使她们再次外出……有人打了几年工挣了点小钱,就尝试创业;有的年龄稍大无法入厂了,就回家种地。总之,第一代的沿海私企工人,与农村有着血脉联系。

90年代之前,沿海工人的抗争记载很少,暂且不提。本文重点论述九十年代以后,沿海工人的生存与抗争。论述的事实基础,首先来自劳工服务NGO的经验感受,其次取材于笔者对珠三角产业工人的系列访谈。沿海私企工人阶级(以下简称沿海工人)的形成,它的生存与反抗,与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工业发展、政府政策密切相关。本文将分阶段予以总结,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1. 9203

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极大推动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他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激励了官僚阶层和新生有产群体进一步投入到资本主义建设中。外资开始大量涌入,私营企业也获得发展。而此时农村矛盾开始凸显,越来越多人开始进入城市打工。

1.1   工人生存状况

这一时期的沿海工人生存状况很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环境很糟糕,工伤、职业病频发,甚至经常发生火灾之类的重大职业灾害。1990年以来,广东省“三资”和乡镇企业火灾损失占全省火灾总损失的一半以上,199418月,全省发生火灾869起,死亡133人,伤153[1]19931119,深圳智丽玩具厂发生火灾,84名工人被烧死;19931213,福建省高福纺织厂发生火灾,死亡61人;1994616,珠海市前山纺织厂发生火灾,死亡93人;1996年,11,深圳市胜立圣诞饰品公司发生火灾,死亡19人,受伤37人。[2]这还只是官方媒体报导和记录的很小一部分。这么多重大职业灾害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工厂为了追逐利润,漠视工人生命。同时,国家一味强调招商引资,几乎没有任何监管。

2)工资低,实行计件或包月制,克扣、拖欠工资是家常便饭。笔者曾在长三角某工业镇呆过一段时间,当地的羊毛衫行业,甚至一年发一次工资,每月“借给”员工生活费二、三百元不等,年底结算全年工资。这个问题,在建筑行业尤为突出和严重。

3)超负荷加班,休息少,劳动强度大;管理粗暴,打骂员工的现象普遍。9511实施的《劳动法》更是成为一纸空文,几乎没有得到执行。[3]

1.2 隐蔽的反抗    

这一阶段,因经济发展的限制,以及国家机器希望能够更大程度地控制工人,使得外来人口进入城市打工遭遇种种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暂住证制度,对于“三无”人员(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常工作)进行清退和遣散回家。公安部门及相关的治保人员利用这一制度,通过合法、非法手段——办证、拘留、罚款和强迫劳动——从外来务工者身上榨取了大量钱财,并造成无数悲剧。外来务工人员没有迁徙自由,时刻担心被遣送,一旦找到工作,即便待遇很差,他们也会相对稳定地做下去,因为打工好歹比在家里种地挣钱多。一位工人如是谈到他92年在深圳打工的经历:“一个月下来能拿到一百二、三十块钱,那个时候在家里种地最多搞得到三四十块钱,打工就比在家里好得多。”

出于上述原因,工人阶级对有产秩序的反抗,往往表现为工人与管理之间的个体激烈冲突。有的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打骂、侮辱工人;工人在车间,或厂外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报复或威胁,在当时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笔者访谈的一位92年来深圳打工的工人说道:“以前很多管理、老板打人的,有些打你(工人)打得缺胳膊断腿,最后还不是都打到自己头上。我以前遇到一个老板,很缺德,他不把你打工的当人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最后还不就是被人操刀砍了嘛。……不过他后来还是跑掉了,如果不是跑掉了,那肯定就被砍死了……最后还是放过他了嘛,工人也不想闹大嘛,毕竟还是胆小的。”另一位工人说:“那时候管理人员凶得不得了,动不动就打人、骂人,下班了他们走在黑暗的地方,就被人(在头上)罩上东西,狠狠地打一顿。”

正因为如此,工人的反抗才显得相当隐蔽和间接。在工人中有很多关于“同乡会”、“黑社会”发动罢工的传说。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非正式组织”确实对组织工人集体反抗起到了一定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工人对自身力量缺乏自觉和自信——即便罢工成功了,也是因为某些偶然的因素(例如黑社会介入),而不是完全由工人自身的反抗促成的。

1.3集体抗争

这一时期的集体抗争,主要发生在待遇相对较好的外资企业,形式多种多样。2000年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局的一篇文章如是总结当时的罢工形式:“第一种情况是集体罢工、集体上访的,这种类型占案件的绝大多数。第二种情况是越级上访。第三种情况是集体冲关。第四种情况是手持横标、打着小旗等形式进行游行示威。第五种情况是因法院依法查封工厂而引起工人的集体停工和集体上访,这种情况比较多。”[4]

罢工的原因,主要是工资低,拖欠克扣工资、强制加班、管理粗暴等。有数据表明:“1992年,深圳市宝安区受理的3607件外资企业的工人投拆中,有1114件是因为工资低。”



[1]《让祝融不再肆虐-广东省部署“三资”和乡镇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创业者》1994 11 

[2] 这些重大事故,都可通过在网上搜索关键字查询。

[3] 中国劳工通讯网的报告《劳资矛盾何以成为社会的忧患:对劳动关系转型及调整机制的回顾与探讨》第四节有详细论述。

[4]对当前劳资纠纷的案情分析,劳动论坛 2000年第5 总第19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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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胸有不平要打油 2012-6-8 01:39
问万里大人

自私奸懒是小岗,狗屎怎能扶上墙?
弄虚做假补手印, 欺骗国人为哪桩?
发钱赠物修公路,书记招商醉酒亡。
三十余年仅温饱,何年何月真小康?

分田单干促产粮, 因地制异亦无妨。
为何强制一刀切, 合作再好也分光?
请君试看华西村, 集体经济发展旺。
若无小岗假模范, 多少荒村是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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