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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了 ,香港果然还是静悄悄

2019-11-22 23:1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6399| 评论: 0|原作者: 夏朝之音|来自: 夏朝之音

摘要: 香港上层精英亦如此富有金钱、财富、学历、名誉,却精神贫瘠,文化沙漠,扶腰不直,自信毫无,何况小民乎? 三天了 ,整整三天了,香港依然静悄悄,静得出奇,静得让人心冷,这种死寂的静,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原总是心存些许希望,无奈还是失望



香港上层精英亦如此富有金钱、财富、学历、名誉,却精神贫瘠,文化沙漠,扶腰不直,自信毫无,何况小民乎?

  三天了 ,整整三天了,香港依然静悄悄,静得出奇,静得让人心冷,这种死寂的静,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原总是心存些许希望,无奈还是失望,香港还有黎明吗?

  离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发表对香港法院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的定性谈话已经过去整整三天了,香港依然一片寂静,静得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除了暴乱依旧之外。

  而18日上午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刚刚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即“禁蒙面法违宪”)短短几个小时之后,港府下午就紧急宣布“现已暂停执行该规例”,这个反应的速度之快,效率之高,谨遵教谕恭谨之态,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但在次日,面对中央有关部门特别是最高立法机关关于香港高等法院所谓“禁蒙面法违宪”的司法复核案判决违法无效的定性宣示已经过去了整整3天,港府时至今日仍呆若木鸡般地毫无恰当反应,其反应之迟钝,响应之消极,行动之缺失,与前一天面对香港高院判决时积极高效迅捷之表现,简直判若云泥。

  原来11月19日一大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发表谈话,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请注意,臧铁伟不是硬邦邦地甩出这个干巴巴的结论,而是非常认真地,庄严地,有理有据地指出了这个结论的法律依据:根据香港基本法第8条的规定和人大常委会1997年相关决定,“该条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并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19日也是一大早发表了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似的定性谈话,还着重强调指出,“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这就说香港高院的判决无法律依据,属无效判决,因为超越了其裁判范围,违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亦即违法。换句话说,香港高院对此类案件根本没有管辖权,更无裁判权,其判决不合法,根本不具有司法效力,自然无需遵守。

  港府本应立即严肃指出这一点,并直接发声明无视之即可。即便一时糊涂,不明所以,未能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锤定音之后,就应该恍然大悟,就应该知道怎么做了,而不是条件反射般地去看洋法官大人的脸色。

  然而,奇怪的是,无论是港府还是港警,好像没听见这两个中央机构,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具有司法解释和法律定性的正式宣示,时至今日,好像中央说的不是香港,也仿佛没听见似的,居然置身事外。直到昨天下午,林郑依然表示,等待司法复核,尊重香港法治,却对中央定性宣示,仅表示“尊重”其关注,未有多言,亦未有对应行动,其实就是消极抗拒,难道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和定性是不是法治内容,还要听凭香港洋人法官大人的处置?

  相比港府得知香港高院的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紧急宣布禁蒙面法“已暂停”时的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港府葫芦里究竟装的是什么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只能说, 也许不是听不见,而是香港有人根本听不懂中央的话,或者说是装听不懂,当然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听不懂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听不懂了。

  香港暴乱后,中央多次表态,反复申明,坚决支持林郑执政团队,坚决支持港府港警严正执法,要坚决止暴治乱,要将暴徒绳之以法,维护香港法治和繁荣稳定。但是香港好像根本听不懂什么叫“坚决支持”、什么叫“将暴徒绳之以法”(令人搞笑的是“禁止蒙面法”颁行一月有余,满大街满校园的黑衣蒙面暴徒像ISIS的恐怖分子一样打砸抢烧地搞暴乱,但因蒙面而被捕的个案却竟然只有三宗,这也印证了“香港是法治社会原来不过是笑话”的传言属实),导致暴乱越来越严重,乃至汽油烧伤李老伯(11日),石头砸死罗老伯(13日)等令人发指的严重事态接连发生。

  就在本月,国家最高领导人极其罕见地一月两次就香港问题发表重要谈话,特别是11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西利亚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一次会晤时,就当前香港局势表明中国政府严正立场,明确提出“六个坚定”,即将继续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带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这“六个坚定”再次表明中央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是香港战胜当前困难的最坚强后盾,同时也体现了中央坚决反对和挫败内外势力图谋干预、搞乱香港的坚定决心。

  然而,香港依然听不懂,虽天天高喊严正执法,但暴乱依然猖獗,止爆制乱未见希望,暴乱进一步升级,从伤杀普通老百姓发展到硬弩射伤警察,纵火烧毁警车(17日)这样西方都极少概率发生的恶性事件,原因就是前方警察依法涉险逮捕暴徒,后方法院轻松枉法放人纵暴,及至18日发生洋法官再次枉法裁判,偏袒包庇暴徒,非法打击港府管治权,公然挑战全国人大这样比暴乱性质更为严重的恶性事件。

  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事情发生呢?我曾经说过香港问题的根源在九个字:富起来了,却没站起来。

  很多人对这个判断不以为然,认为原因很多,这顶多是原因之一,算不上个根源,甚至有人认为连原因都算不上。

  香港一而再再而三听不懂中央的话,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锤定音的司法解释听而不闻,闻而不懂,懂而不动,又无视广大爱国爱港市民及祖国14亿人民的支持,对暴乱束手无策,任其猖獗至今;对洋法官,俯首帖耳,不敢说半个不字,这根源不是直不起腰,站不起来,是什么?

  “没站起来”,说的是人的思想意识,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是心灵深处的条件反射,这才是最根本的东西。因为我们都知道,“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结果”,“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决定未来”,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结果,有什么样的的思路,就有什么样的未来,思想思路决定行动和出路,行动出路决定结果和未来。

  正是由于香港上层精英被殖民得俯首贴耳而又心安理得,以洋人为是为尊的下意识思想意识,才会有问题找洋人靠洋人寻出路的思想思路,内心深处才会对站起来做中国人,与洋人平起平坐非常不习惯,甚至莫名仇视,至少不以为未然,哪怕有中央的力挺,广大市民和14亿人民的撑腰鼓劲,腰还是不由自主地直不起来。所以,才会发生对无效的枉法判决视为圣旨,奉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而对宣布判决无效的最高司法解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闻而不动,不以为然。

  甚至香港建制派代表人物之一的谭慧珠(第九、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香港资深大律师、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人大副召集人、香港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等职)竟然出主意,让港府上诉至终审法院(貌似港府已经这样做了,因为林郑说等待司法复核),且不说终审法院也是洋人法官当道,就说这个上诉吧,这是公然间接否定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谈话精神,意在无论如何也要将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的违宪审查权和释法权交给洋人法官,香港才能安心放心的条件反射般的自然反应。

  一旦上诉至终审法院,无论终审法院如何判决,哪怕判决驳回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宣布其非法无效,确认“禁蒙面法”合法,也完全不值得兴高采烈,更不是香港是法治高度发达的象征,而是相反。因为这正是一个巨大的陷阱:这必将造成洋人法官把持的香港法院取代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和违宪审查权的既成事实,并形成事实判例 ,以后港府必将更无所作为。

  港府碰到执政困难,法律困惑,尤其是涉及《基本法》的解释和违宪等问题,不是寻求中央的支持,不是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释法和授权,而是转求洋人法官的判决,甚至在中央明确否定洋人法官判决之后,依然以尊重香港法治的名义,谨遵非法判决,寻求所谓的司法复核而不是全国人大的司法解释,反而对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进行的权威司法解释轻描淡写,仅表示尊重(却不执行),简直就是置若罔闻,不屑一顾,港府这番操作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这才是“富起来了却没有站起来”的可怕所在:即便有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撑腰,还不能令其腰直起来,非得最后洋人发话,所谓香港法治才能作数,才能心安理得,并喜形于色。

  香港上层精英亦如此富有金钱、财富、学历、名誉,却精神贫瘠,文化沙漠,扶腰不直,自信毫无,何况小民乎?

  这样看来,三天了,还听不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港澳办的话,也就不奇怪了。

  悲乎哉?不悲也!物极必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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