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工 农 查看内容

揭发非法私有化的举报材料

2012-6-15 04:04| 发布者: 而东| 查看: 1320| 评论: 1|原作者: 西安二印职工|来自: 人民内参

摘要: 73岁的激扬公司董事长(原西安第二印刷厂厂长)陈庶安借国有企业改制之名,无端赶走工人,独吞资产。 我们是西安激扬公司的职工,现将我公司董事长陈庶安的丑行反映给各级政府。

编者按:原西安二印厂的下岗工人在年初已经发过了举报信,在此贴上供网友参考。


   73岁的激扬公司董事长(原西安第二印刷厂厂长)陈庶安借国有企业改制之名,无端赶走工人,想独吞资产。
   我们是西安激扬公司的职工,现将我公司董事长陈庶安的丑行反映给各级政府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听我们说:陈庶安从1984年接任前西安市第二印刷厂厂长职务 之后,在任任人唯亲、独断专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凡对他工作有不同看法者,轻者陈庶安指对方鼻子破口大骂,重者不择手段排挤出厂,欺上瞒下。在他任职 期间以及企业改制后至今的20多年中,干了许多违规违法的事情,自从他快到退休年龄就不安心生产出卖出租单位的厂房设备,解聘职工,用小恩小惠培养爪牙, 不择手段拉拢亲信。上级部门来查,想法设法隔断职工和检查人员的碰面,利用亲信拉拢少数不明真相的职工上书请愿保其职位,达到他退休多年仍霸占董事长职务 的目的,陈庶安在任期间主要违规违法有以下几点:


  
1、减员增效,中饱私囊。
   73岁的陈庶安赖在董事长位子上不走,为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每年减裁工人,这些被裁减的都是30——40岁工作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工人,年年被裁工 人堵公司大门,年年上告无人管。而陈庶安这个73岁未按国家规定审计,悄悄退休8年之久的人拿着两份工资近5000元(退休工资+在职工资),他一月的收 入比工人一年的收入还高,这样的领导,工人怎么能心服。工人每月收入200——300元不抵他一周的烟钱,他把生产厂房、门面房(南面20间、彩盒车间二 楼、快捷酒店、舞厅、综合楼、北面三棵树超市、洗澡堂、小吃城、东面的托儿所、一分厂二楼等)出租同他的亲信收取租金每年约270万元,账务从未公开,还 以生产活路不足为由裁减工人,美其名曰“减员增效”,工人年年裁,设备年年卖,房子年年出租,工人收入却逐年减少,甚至达不到西安市低保工资的水平。08 年起公司利用场地对外提供停车服务,年收入2.8万元(还不包括临时停车费),而这些收入和员工没有关系,都落入陈庶安和其个别的亲信的腰包,作为员工和 公司股东大家连知情权都没有,难道这就是国企改革的成果吗?这些难道合理合法吗?
   2、公款私存,管理混乱。
    03年公司八家巷家属院拆迁,政府赔偿500多万元,除去赔偿职工的100多万元,其余400万元另设帐户私存,致使公司出纳杨巧玲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 70多万元被判刑10年,挪用款无法追回,公司董事长难逃其责。原公司总会计师冀兴发因经济问题被抓,董事长陈庶安害怕自己被牵连,未经股代会同意违法用 公司的公款50万元将总会计师保出,并抹平此事。94年国家要求企业给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08年以前竟然只扣工人的,而公司从未上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欺骗工人。公司八家巷拆迁、北大街通济坊房拆迁、北郊家属院遮阳费、玄武路库房拆迁赔偿款共计近千万元到哪里去了?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不是牺 牲广大职工的利益和国有资产为代价,更不是无法律、无原则的让少数人富起来!
   3、独断专横,为所欲为。
   07年陈庶安以和外资合资为由购进200万元的进口设备又派人到国外考察学习,前后花了几百万,设备进回来了,一直闲置,无法利用,按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 司的规定,股东会为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决定公司的经方针和投资计划,而陈述安在作上述决定时,并未向股东会报告,就拍板。陈庶安的这种做法将全体股东 处,将股东会放在何处!1996年,时任厂长的陈庶安,和厂另一领导私用公款在山西投资一铁矿,投资近200万元,事先职工并不知情,一年后投资失败,到 底亏损了多少?谁知?难道陈庶安就不该承担这些决策失误的责任吗?
   4、企业改制,欺上瞒下。
   04年企业应国家政策改为股份制,职工身份由国有变更为股份私有,企业由国有转变为股份制。陈庶安百般吹嘘告诉大家企业改制是利用大家的身份套取国家的政 策,以后企业是大家的,让大家用身份转换金入股,企业员工设想企业的未来纷纷转股。至今所有员工连一张收据都没有?陈庶安借机强行将04年退休人员,以及 部分三产人员持有的原股份制公司的股票以原价的28%退股,退回的股去了哪里?同时他还利用国企改制之机骗取国家资金,对下岗失业、退休职工不按国家政策 办理对上虚报冒领,对下百般克扣。他和他的亲信(当时已退休的他以及退休后仍返聘的个别领导)却领取了大笔的安置费。
目前还有个别亲信退休多年还在公司领取工资。多年来不召开股东会议,不分红,不公布报表。职工所持股票合法吗?符合国家政策吗?
    06年陈庶安又以48个股东和
一个集体(持股少的工人的股由厂工会名义持有)注册,将股份制改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成功后, 陈庶安一反常态,认为工厂是私有的,自己的股份和亲信股份多,更是胡作非为年年裁工人。即就是现在法律上认可私企,工人所拥有的股票和集体股也是企业股本 的主体。公司不是陈庶安和其亲信投资的,改制期间陈庶安还高薪聘用其学法律的儿子陈胜,为法律顾问,钻政策的空子,同时欺骗工人。这些合法吗?
    我们公司的员工恳切的希望在上级领导帮助下,实现大家的愿望:
    1、立即召开全体股东大会,让73岁
已经退休的陈庶安回家。
    2、彻查公司的账务,还工人
一个公理。
    3、从新选出股东代表,董事长,让企业良性发展,就业上岗。 
   激扬公司没有岗位的工人们

(责编:而东;远航一号修改标题)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裆中央 2012-6-15 07:56
腐败也是一种屠杀!

抓住他们 拷打他们 杀死他们  是 唯一的选择

查看全部评论(1)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3-29 00:03 , Processed in 0.020034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