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人力为啥不免费,后浪知否知否?(一)惊涛拍岸 由B站推出《后浪》视频,有如惊涛拍岸,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在我看来,分歧的焦点在于: 对于前浪赞美的“你们拥有了我们曾经梦寐以求的权利”,后浪们似乎并不以为然。因为,“更多的人还在苦苦为生存挣扎”。 前浪的话固然是事实; 但“苦苦为生存挣扎”,难道不同样是后浪们拥有了权利之后的真实写照吗? “存在决定意识”。 在市场竞争的阶层分化背景下,除了被庸俗经济学的洋酒灌得醉醺醺的已经或正在跻身精英队伍的少数幸运者之外,在市场中打拼的大对数后浪却天然地认可劳动价值论。 问题是,后浪们真的理解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吗? 感性的认可是一回事,理性的把握却是另一回事。 感情上认可,有助于理性上把握; 但感性的认可,并不等于理性的把握。 只有真的理解了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感性的认可才是可靠的。 (二)“有偿”才有价值 在马克思看来,用“效用”(有没有用)来衡量商品的价值之所以是荒谬的,乃是因为: 商品和服务“有没有用”,这只是价值存在的前提,并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 没有用的东西当然没有价值,但是,“有用性”并不是价值的实体,“有用”并不等于“有价值”。马克思对此有明确的论述: 【“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 价值为什么是一种与使用价值完全不同的东西呢?传统的解释是以区分“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来立论的。 对于传统解释,经济学家嘲讽说: 【“都AI(人工智能)了,都无人工厂了,都无人商店了,活劳动都成了无用阶级了,你还拿100多年前的教条说什么劳动创造价值,有意思吗……”。】 于是,董事长说: 【“能被资本雇佣,那是‘修来的福报’。您就好好珍惜吧,您那!”】 对于正在进入人工智能的今天而言,传统解释似乎缺乏说服力。 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传统解释与《资本论》的逻辑不符,而是传统解释忽略了《资本论》逻辑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节点: “有偿性”是价值的重要特征! 换言之,“有用”而“无偿”的东西是没有价值评价必要的,否则免费的空气也会有价值(如果净化空气需要付费,那么空气也就具了有价值)。 可见,“有用”不一定“有偿”。 什么东西必须是“有偿”的呢?答曰:劳动!只有人类的劳动才是“有偿”的。 我要强调的是,从“有偿性”来理解价值,是劳动价值论的重要“知识点”之所在。 (三)人力不能免费使用的原因 我问后浪们一个问题:为什么自然力的贡献是无偿的,人力的贡献(劳动)却是“有偿”的呢?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人力的使用(劳动)必须“付费”,这是一个妇孺皆知的经验事实。 “付费使用人力”也就意味着人力是“有偿”的。 所谓“有偿”,就是“有价值”。 人们常说“天下没有免费午餐”,就是这个意思。 在马克思主义的逻辑中,人力之所以不能免费使用,其原因在于: (1)在劳动还只是“谋生手段”而非“乐生手段”的情形下,任何人想要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产品,如果不借助于必要的超经济强制(奴隶主的皮鞭和镣铐),与经济强制(资本的雇佣关系)的手段,那么就必然遭到劳动者公开的或潜在的抵制和反抗; (2)在阶级社会,剥削阶级必须在制度认可的游戏规则的保护下,才能“合理”且“合法”地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比如: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依靠直接的暴力对奴隶阶级实行超经济强制,以此占有奴隶的全部剩余劳动以及部分必要劳动; ——在封建社会,封建主依靠土地垄断对农民阶级实行经济强制甚至超经济强制,以此占有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产品;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依靠生产资料垄断对雇佣工人实行经济强制,以此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 (3)在阶级社会,由于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分离,使得劳动成了令劳动者“厌恶的事情”,即“劳动异化”。因此,除了“付费”,劳动绝不可能是“自觉自愿”的免费活动。 (4)只有到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只有在劳动不再是“谋生手段”而是“乐生手段”的情形下,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动,才有可能成为社会的常态——比如,各种利他主义的自愿者活动就是其初级形式。 (四)“劳动异化”与“人的类特性” 马克思反复强调,劳动成为“不自由”“不自愿”的活动,乃是“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分离”的必然结果。 对于这种结果,马克思用了一个哲学词汇来表达:“劳动异化”。 什么是“劳动异化”? 马克思说: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 “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关系就是同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 “劳动对工人说来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而,它不是满足劳动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的一种手段。”】 劳动异化的事实表明,劳动原本属于人类自觉和自由的活动。 马克思说: 【“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 换言之,人既是劳动的产物,同时,劳动又是人的本能需要。 所谓本能需要,就是说:对于人类而言,生产活动本身就是人的“类特性”,是人的“类生活”。所以,劳动是人作为一个种类的本能。 既然是本能,也就谈不上“痛苦”还是“不痛苦”,也不需要借助于价值来衡量这种“痛苦”的程度。就像灵长类动物利用简单工具捕食白蚁、围猎疣猴、砸开果壳、互相梳理毛发等等,即使不见得每次都是一件开心的事情,那也是自然而然的活动。 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 【“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 (五)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劳动异化的根源 如果从“类特性”来定义人的劳动,那么劳动过程以及劳动成果原本不应该成为奴役、压迫人类自己的力量——也就是说,劳动不应该成为人类异己的力量、异化的力量。 但是,自从阶级社会产生以来,由于生产资料被少数人所独占,劳动才逐渐异化成为劳动者的异己力量。 本来,劳动是劳动者生命存在的呈现,是劳动者自身力量的展开。 但是,劳动一旦异化,劳动就反过来成为压迫劳动者自己的力量。 马克思说: 【“工人在他的对象中的异化表现在: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钝,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 劳动异化在给劳动者带来痛苦的同时,却给剥削者带来了欢乐。对于这样的反差,马克思说: 【“如果工人的活动对他本身来说是一种痛苦,那么,这种活动就必然给另一个人带来享受和欢乐。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本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 所以,马克思不无深刻地指出: 【“劳动是我真正的、活动的财产。在私有制的前提下,我的个性同我自己疏远到这种程度,以致这种活动为我所痛恨,它对我来说是一种痛苦,更正确地说,只是活动的假象。因此,劳动在这里也仅仅是一种被迫的活动,它加在我身上仅仅是由于外在的、偶然的需要,而不是由于内在的必然的需要。”】 随着劳动的异化,劳动的目的不再与劳动过程相统一,劳动目的外在于劳动过程本身,而不是内在于劳动过程之中。 什么叫“劳动的目的不再与劳动过程相统一”? 我举个例子。 我所在的大学有专门养花种草的花工,他们在从事养花劳动时都盼望着早点下班回家。花工劳动的过程是“美化环境”,但花工劳动的目的却不是为了“美化环境”,而是为了谋生。劳动目的与劳动过程不一致。 我岳父在世的时候也喜欢养花种草,每天再苦再累也乐此不疲,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老人家劳动的过程是“修身养性”,劳动的目的也是为了“修身养性”。劳动目的与劳动过程是一致的。 同样是养花种草的劳动,为什么会有如此差别?因为: 花工的劳动是为了谋生而被迫的劳动,也就是说花工的“劳动异化”了; 我岳父的劳动是为了乐生的自觉的劳动,也就是说他的劳动并没有异化。 若果你喜欢的劳动,你宁愿花费大把时间和精力去做,绝不会偷懒——这就是“人的类本质”。 如果你不喜欢的劳动(别人强加给你的劳动),你就会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它——这就是劳动异化。 为什么会发生劳动异化? 马克思的回答是:劳动异化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有关。 奴隶为奴隶主劳动,农奴为领主劳动,佃农为地主劳动,工人为资本家劳动——这些为占有生产资料的主子而辛苦劳动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能心甘情愿么?能无比快乐么?能不异化么? 事情很清楚,劳动异化是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分离的必然结果,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必然产物。 (六)“消灭劳动” 马克思指出: 【“劳动的异化性质明显地表现在,只要对劳动的肉体强制或其他强制一消失,人们就会像逃避鼠疫一样地逃避劳动。”】 马克思为什么把劳动异化看作是逃避劳动的原因? 因为在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的社会,劳动不仅是令人厌恶的活动,而且也只能是“有偿”的活动。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甚至提出了“消灭劳动”的命题。对于这个命题,马克思不惜反复强调: 【“过去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反对活动的旧有性质,消灭劳动。” “由此可见,逃亡农奴仅仅是力求自由地发展和巩固他们现有的生存条件,因而归根结底只是力求达到自由劳动;而无产者,为了保住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至今所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即消灭劳动。” “劳动在所有文明国家中已经是自由的了;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解放劳动,而在于消灭这种自由的劳动。” “如果共产主义想消灭市民的‘操心’和无产者的贫困,那么,不言而喻, 不消灭产生这二者的原因,即不消灭‘劳动’,这一点它是不能做到的。”】 总而言之,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异化“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 正是在“消灭劳动”的意义上,马克思指出: 【“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 所谓“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其实就是异化劳动。 马克思明确地定义了未来社会建立的客观基础:消灭异化劳动! (七)价值由劳动决定,必须的! 说了半天“异化劳动”,下面我可以做一个总结了: 价值之所以必须由人力的贡献来评价,价值之所以必须由劳动决定,乃是因为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是“不自由”“不自愿”“不自觉”的活动,是痛苦的事情。 所以,劳动或者人力必须是有偿的,而不是免费的。 由此可见,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分离导致了劳动异化,而劳动异化必然要求价值要以劳动来衡量。 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决定价值”乃是劳动异化的必然结果。 其实,即便是庸俗经济学家也模糊意识到,“劳动决定价值”与劳动的“有偿性”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比如: 杰文斯说: 【“我们实际是以劳动所附有的痛苦量当作劳动的尺度。”】 西尼尔说: 【“进行劳动的含义就是牺牲安乐。”】 只不过囿于阶级立场的局限,他们最终还是陷入“效用价值论”的泥潭不能自拔。 如果人力的使用是免费的活动,那么谁来干活?谁愿意劳动? 除非用超经济的暴力手段强迫奴隶“免费”干活——即便是奴隶,奴隶主也得给他起码的食物让他不至于饿死。 至于资本家为什么能够无偿占有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而无需对雇佣劳动者“付费”,其中的秘密也就是马克思指出的: “等价交换”关系成功地掩盖了生产过程中的雇佣剥削关系。 对与这个秘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货币转化为资本”中,已经做了深刻分析。有机会的话,我另外再给后浪们科普吧。 之四:虽像幽灵,但很硬核(一)摆地摊就不异化啦? 在上一集中(《人力不能免费,后浪知否知否?》),有关劳动异化的说法引发了人们的兴趣。我的一位同窗好友调侃说: 【“目前提倡的地摊经济,让劳动者不为出租门面的老板打工,能不被房东剥削,应该是稍微不痛苦些的哈!”】 我的回答是: 其一,与公有制相比,私有制的劳动必然是异化劳动。从理论上讲,公有制企业中的员工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的劳动不应该异化(若出现了异化,那是管理方面的原因,与公有制无关);而私有制企业中的员工并不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的劳动必然异化(若没有异化,那是奇葩)。 其二,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比如摆地摊)看似没有异化,其实未必。因为:(1)在人类劳动已经被异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个体劳动也是“谋生升段”,并不是“乐生手段”;(2)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千千万万的个体劳动不断被大资本吞噬消灭,从而变成资本雇佣的“异化劳动者”,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宿命。 所以,幻想依靠“个体劳动”来抵御劳动异化,以为复活小生产就能够消除劳动异化,对不起,那只是一个梦。 下面进入正题。 (二)别把价值理解为实体 我在本博文第一集介绍过,作为哲学范畴,价值并不是实体概念,而是关系概念。 然而与哲学范畴不同,经济学对价值的理解,往往是一种实体性的思维,即把价值定义为独立自存的、硬邦邦的实体。 我注意到,不仅西方经济学把价值理解为商品本身所具有的物理和化学的属性(比如“客观效用价值论”)——即“实体”,而且,很多马克思主义学者也把价值理解为“实体“。 比如,有不少学者在解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时,通常以“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物化劳动”等等说法为依据,把价值理解为物质的实体。 还有人强调:马克思也用过“价值实体”这样的说法嘛!这不就证明了价值就是“实体”概念吗? 其实,虽然马克思使用过“价值实体”的说法,但是,马克思从来就没有把价值解读为实体,而是明确指出: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一种关系。 至于“价值实体”与“价值看不见、摸不着”这二者之间是否抵牾,我在后面讨论。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价值是“幽灵”般的关系,而不是硬邦邦的实体。 说到硬邦邦的实体,这里补充几点: (1)什么是“实体”?实体这个范畴,西哲通常指“独立自存之物”。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实体与物质是等价的概念。 (2)虽然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不是“实体”范畴,但却属于“实在”的范畴。实体与实在都具有客观性。换言之,虽然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不是客观“实体”,但却是客观“实在”。 (3)所以,价值这个范畴并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换言之,马克思的价值范畴虽然并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但仍然具有“客观实在性”。 (4)不过,实在毕竟有别于实体。实体的客观性是一目了然的,而实在的客观性却未必一目了然。很多人由此深感困惑:如果价值不是“物质实体”,那么它的客观性又从何而来? 关于实体与实在的异同,以及价值范畴的客观性究竟何在?拙文《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做了详细的讨论(即将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容另文讨论。 (三)马克思对“物化劳动”的解释 对于价值的非实体性质,马克思有过很多精辟论述。比如,在谈到“物化劳动”与价值之间的关联时,马克思说过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论述: 【“但是,对劳动的物化等等,不应当像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指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商品代表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或货币。使商品产生出来的那种具体劳动,在商品上可能不留任何痕迹。从制造业商品来说,这个痕迹保留在原料所取得的外形上。而在农业等等部门,例如小麦、公牛等等商品所取得的形式,虽然也是人类劳动的产品,而且是一代一代传下来、一代一代补充的劳动的产品,但这一点在产品上是看不出来的。还有这样的产业劳动部门,在那里,劳动的目的决不是改变物的形式,而仅仅是改变物的位置。例如,把商品从中国运到英国等等,在物本身谁也看不出运输时花费的劳动所留下的痕迹(除非有人想起这种东西不是英国货)。因此,决不能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去理解劳动在商品中的物化。(这里所以产生迷误,是因为社会关系表现为物的形式。)”】 这段论述很长,我简单做一个概括: ——在上面的论述中,马克思强调,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作为价值“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因而,“决不能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去理解劳动在商品中的物化”。 ——也就是说,我们“不应当像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劳动在商品中的“物化”。 ——所谓“苏格兰方式”,其实就是只看物质表象的“经验主义”方式。 ——总而言之,我们决不能用理解物质“实体”那样去理解“劳动在商品中的物化”。因为,价值并不是某种能够直观的物质实体,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把“物化劳动”的真正含义说的非常清楚了。 然而很遗憾,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却被人们忽略了。 (四)价值不是物 把价值理解为物质实体,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误区。 对此马克思提醒人们: 【“既然交换价值是表示消耗在物上的劳动的一定社会方式,它就像汇率一样并不包含自然物质。”】 价值是社会公认的一种评价标准,是联结人与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纽带而已。所以马克思不断强调: 【“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化学家在珍珠或金刚石中发现交换价值。”】 即使把商品捣成粉末,人们也找不到价值的分子和原子。 为什么? 因为价值的本质不是物,而是社会对人类付出劳动的一种评价,也就是马克思再三强调的“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之所以把凝结在价值中的劳动比喻为“幽灵般的对象性”——难以捉摸,道理就在这里。 所谓幽灵,通常指的是灵魂之类的东东。幽灵不是物质实体,没有固定形状,故肉眼眼是看不见滴。 当然,马克思用“幽灵般”来比喻价值,并不是说价值是人们的“主观构想”。因为,构成价值“内涵”的是劳动,而劳动却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是“客观的现实”,具有“客观实在性”。 只不过“人类一般劳动”这种客观性只能通过幽灵般的“社会关系”,才能呈现出来罢了。 (五)但却很“硬核” 既然不能把价值理解为“实体”,不能理解为某种“物”,那么,马克思为什么还要用“物化劳动”来形容价值呢? 很多人对此困惑不已。 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是这样解释的: 【“虽然如此,商品表现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个说法还是对的,因而,如果它不表现为物的形式,它就只能表现为劳动能力本身的形式,但永远不能直接表现为活劳动本身 (只有通过某种曲折的途径,才能表现为活劳动本身,这种途径在实践上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但在确定各种不同的工资的时候,则不然)。”】 马克思的这段话的意思是: 虽然我们不能把价值解读为实体概念,而只能解读为关系概念,但是,价值“如果它不表现为物的形式,它就只能表现为劳动能力本身的形式”。 也就是说,价值只有通过使用价值才能呈现出来,价值必须借助使用价值的“物的外观”,才能被人们所感知!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说: 【“商品表现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个说法还是对的。”】 换言之,虽然价值是“人与人的关系”,但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却是“物质”的。 瞧瞧,虽然价值并非实体,但却有着“物质实体”的外观! 这或许就是价值之所以被误以为是“物质实体”的原因所在。 价值虽然不是硬邦邦的物质实体,但是却很“硬核”。 道理很简单:构成价值“对象性”的劳动毕竟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是“客观的现实”,具有“客观实在性”。 可怜的是,西方经济学的逻辑根本理解不了价值与价值形式的关系。在庸俗经济学家看来,如果价值不是硬邦邦的“物”,那么它怎么“硬核”的起来? 于是,在断言“价值是马克思凭空想象出来的范畴”之后,酷爱追求表面现象的西方经济学也就心满意足地绕着价值形式(价格),转圈圈去咯。 为什么“现代经济学”压根儿就理解不了劳动价值论?因为它从来就没搞清楚价值与价值形式的区别,如此而已(参:赵磊《“不能量化”证伪了劳动价值论吗》,《政治经济评论》2017 年第 4 期)。 (六)资本参与了价值创造?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 对于从人力耗费的“有偿性”来理解价值创造,有人颇不以为然,他说:“不仅人力要有偿使用,生产资料也要有偿才能使用嘛”。 言外之意,既然你赵某人说,“有偿性是‘劳动决定价值’的内在要求”,那么,生产资料不也是“有偿“的么?所以,除了人力之外,生产资料也参与了“价值决定”。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不仅“人力”耗费(劳动)创造了价值,而且资本(物质资本)也参与了价值创造。 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现象层面看,生产资料“也参与”了价值创造——这就是“要素价值论”的核心所在。 然而,在这个“也参与”的现象背后,有一个被掩盖了的商品生产的内在本质:生产资料仍然是活劳动的产物。 对于“也参与”之类的高论,马克思质问道: 资本这些死劳动(资本家掌握的生产资料和货币等等),难道不是由工人的活劳动创造出来的吗?难道是从天上自己掉下来的吗? 可悲的是,面对马克思的质问,不少饱学之士仍然死死抱住“要素价值论”的谎言,直到今天也不撒手。 我要提个醒:劳动才是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本体”——即“初心”所在。马克思主义者若忘记了这个“初心”,就必然会陷入“生产资料也创造价值”的幻觉之中。 我还要提个醒:虽然“机器”是利用和承载“自然力”的载体,但“机器”与“自然力”毕竟不是一回事。 因为,生产和发明机器所耗费的人力是有价值的,而“自然力”的无偿使用则是没有价值的。 关于机器与自然力的联系和区别,篇幅所限,不展开了。若有疑问,请参考拙文:《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学术月刊》2005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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