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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延庆县社会治理的探索与实践

2020-7-15 23:0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5775| 评论: 0|原作者: 王建军|来自: 党的文献

摘要: 通过解决旧社会遗留的顽瘴痼疾、划分和改造阶级成分、完善社会保障、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管理体系等,把一个满目疮痍的旧社会,治理成欣欣向荣的新社会。延庆县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通过解决旧社会遗留的顽瘴痼疾、划分和改造阶级成分、完善社会保障、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管理体系等,把一个满目疮痍的旧社会,治理成欣欣向荣的新社会。延庆县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治理,进行了一场革故鼎新的民主改革、社会变革。通过解决旧社会遗留的顽瘴痼疾、划分和改造阶级成分、完善社会保障、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管理体系等,把一个满目疮痍的旧社会,治理成欣欣向荣的新社会。延庆县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全面抗战时期,延庆县地处伪满、伪蒙疆和伪华北三个伪政权的结合部,深受日伪政治压迫、经济掠夺和奴化教育之害;解放战争时期,又遭受国民党军的烧杀抢掠和“还乡团”的残酷报复,处于贫穷、分裂、动荡、混乱的状态。新中国成立以后,延庆县在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解决社会顽疾,重塑社会风气

  新中国成立初期,大量的旧社会痼疾遗留下来,土匪、反动会道门与国民党残余势力相互勾结,组织策划暴动、骚乱,抢夺武器和物资,杀害干部和群众;鸦片烟毒屡禁不止并有继续蔓延之势;不少妓院仍然存在,并藏污纳垢,与特务、土匪、盗窃、拐卖、贩毒等案件相关联。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不仅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新生的人民政权。对此,党和政府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取得了净化社会环境、重塑社会风气的显著效果。

  (一)通过剿匪和镇压反革命,稳定社会秩序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些地区匪患猖獗。土匪有的是由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残兵败将转化而成,有的是由反革命分子和地主恶霸组成,有的是由地痞和游手好闲之徒纠集而成,有的则是惯匪,匪患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地成立剿匪委员会,通过军事进剿、政治瓦解和群众动员的方式,全方位地开展剿匪斗争。

  延庆县也参与到剿匪斗争中,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成立由县委书记为主任,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武装部长为委员的剿匪指挥部;二是在区、村普遍成立剿匪治安委员会,组织民兵加强联防,保卫生产;三是加强与怀来、昌平、赤城等邻县协调,共同进行剿匪活动;四是与察南军分区合作,由他们抽调一个营的兵力搜山,协助剿灭延庆、赤城、龙关、怀来交界处的武装土匪。此外,还注意加强对群众的防奸防匪教育,并针对重点人群如国民党还乡人员进行管制改造。经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剿匪工作很快见到成效,社会治安得以稳定。到 1952年 6月,延庆县境内土匪基本肃清,判处死刑 31人,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65人。此后,广大农村组织民兵联防,强化社会治安,土匪基本绝迹。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还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新中国成立以后,残存的反革命势力转入地下活动,继续负隅顽抗。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反动会道门则打着宗教的幌子,散布封建迷信邪说,通过各种手段发展道徒、建立组织网络,一些会道门成为敌特分子的聚集点。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维护社会治安,中共中央于1950年3月18日和1950年10月10日先后两次发布《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对镇压反革命运动进行部署和指导。此外,还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政策的决定》等文件。

  各地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反革命活动进行了镇压。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的重点对象是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各级党和政府成立镇反委员会,统一领导部署镇压反革命工作,一方面组织公安部门对反革命分子进行调查摸底,调集大批干部、民兵,进行短期培训;另一方面召开群众大会,宣传党的镇压反革命政策,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反革命分子,并结合抓捕工作召开控诉大会、宣判大会等,将镇压反革命活动引向深入。

  以延庆县为例,从 1950年 3月至 1952年 9月,共抓捕各类反革命分子 515人,法院分别在延庆、永宁、康庄召开了公判大会,判处死刑 216人、死缓 3人、无期徒刑 128人、有期徒刑 28人、回村管制 9人、教育释放 148人。至 1952年 10月底,大规模的群众性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一批犯有严重罪行的土匪、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反动党团骨干、特务及反共地下军头目等被判刑、关押、管制。镇压反革命有力地扫除了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上肃清了反动组织,为巩固新生政权,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恢复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二)通过肃清黄赌毒,净化社会风气

  新中国成立前,全国罂粟种植面积达到2000万亩,种植罂粟的农民达到 1000万人以上,社会上一度出现“积谷不如藏金,藏金不如存烟”的现象。如解放前的北平烟馆林立,仅前门、崇文门、花市等地区就有数十处。平北地区的四海、千家店以东普遍种植罂粟,吸食鸦片者众多,延庆、永宁、康庄三镇都有卖鸦片的商号。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彻底根除烟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各地成立肃毒委员会,从禁种罂粟、封闭烟馆、严惩制毒贩毒活动、配置禁烟药房、设置戒毒所等方面开展禁毒运动。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开展禁赌运动,采取取缔赌场、收缴赌具、管制赌徒的措施。1952年底,禁烟禁毒禁赌运动基本结束。

  新中国成立之前,分布在全国的妓院有近万家,按登记在册的统计,上海有 800多家,天津有 530多家,北平有 220多家。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率先开始取缔卖淫嫖娼。1949年11月,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封闭全市妓院的决议。北京市公安局组织行动小组,统一行动,一夜之间将全市妓院全部封闭。

  延庆县根据情节轻重对卖淫嫖娼者分别予以处理,对卖淫组织者给予严惩,对妓女实行教育,对嫖娼人员实行管制。通过改造妓女思想、帮助妓女学习技能和安置生活等办法,让妓女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为推进妇女解放,1950年 5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行。这部法律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规定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推动新婚姻法的学习,延庆县组织培训了一批由党员、团员和群众组成的宣传员队伍。这些宣传员深入到各村,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炕头会、板报、广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普遍深入的宣传。

  禁烟禁毒禁赌、封闭妓院和颁行新婚姻法,取得了净化社会环境、建立新社会道德的显著成果。随着各方面民主改革完成,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通过宣传动员,倡导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

  “破旧”的同时也要“立新”。通过党和政府的宣传动员,爱党、爱国、爱护集体、勤奋工作等道德风尚日益高涨。

  一是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深入地开展群众性宣传动员,进行新旧社会对比、订立爱国公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游行示威、鼓励青年参军、做好拥军优属等工作,激发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

  延庆县组成了近万人的宣传队伍,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出黑板报和壁报、写标语、画漫画、编辑简报、编排小型多样的文娱节目、举行游行演讲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消除群众“亲美、崇美、恐美”思想,树立“保家卫国、团结建设”的意识。

  二是评选和表彰各级模范,形成示范效应。1950年 9月,全国工农兵模范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464人荣获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英雄模范或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这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背后所蕴含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具有鲜明的价值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此后,中央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评选和表彰各级模范,并在群众中掀起宣传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热潮。

  1950年至 1952年间,延庆县有10人被评为省级及以上英雄模范和劳动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了更多的群众积极投身生产。在劳模精神的带动和影响下,劳动光荣、埋头苦干、大搞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发扬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成为新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二、划分和改造阶级成分

  划分和改造阶级成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变革的重要内容。土地改革中阶级划分和社会主义改造中消灭剥削阶级是其中的关键环节。新的社会阶级结构带来了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

  (一)通过土地改革划定阶级成分

  根据已经建立全国性政权的新形势,党和政府总结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经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为农村划定阶级成分提供了明确的标准。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小土地出租者与地主、半地主式富农与富农、富农与富裕中农的界限,并对农村的手工业者、小土地出租者、自由职业者等人员的阶级划分提出了可以定量分析的标准。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地纷纷成立土改机构,组织农民通过自报、评定等步骤,划分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等阶级成分。

  在 1949年土改中,延庆县的延庆区、永宁区、康庄区、一区(下屯)、二区(曹官营)、三区(大柏老)共有农民 15266户,定为雇农 1374户,占总户数9%;定为贫农 5640户,占总户数37%;定为中农 7227户,占总户数47%;定为地主 411户,占总户数 3%;定为富农 607户,占总户数 4%。土地改革划定阶级成分为后来的土地财产分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广大农民获得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之后,不仅迅速提高了经济地位,而且形成有觉悟有组织的阶级队伍。

  (二)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阶级

  1953年,党中央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提出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各地党和政府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对农民、手工业者、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结合起来,采取大会动员、小会座谈、个别交流、集中培训等形式向他们宣传农业、手工业、工商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前途、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以及有关政策,以帮助他们端正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觉悟,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拥护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

  如延庆县通过“三算”和“三找”,启发农民社员劳动生产积极性,加强对农民社员的政策教育和农村社会主义前途的教育,使社员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克服个人主义和自私心理。延庆县还组成各个学习委员会,对公私合营企业职工,主要进行关于继续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政策和正确处理同资方人员合作共事的教育;对公私合营的手工业生产社的基层干部,主要进行关于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和经营作风的教育等。原私营企业的职工摆脱了雇佣劳动者的地位,同国营企业的工人一样成为企业的主人。这就整合了工人阶级队伍,使工人阶级的觉悟程度和文化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1956年底,我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确立起来。与此相应,旧的社会阶级结构被打碎,新的社会阶级结构形成。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基本被消灭,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工人阶级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先锋引领作用;通过合作化运动,广大农民被重新组织起来,其组织性、纪律性和思想文化水平都得到了较大提高;城镇手工业者采取联合的形式,改变了个体私营的身份;知识分子也“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党的领导下,各个阶级的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新政权的建设中。

  三、关心民生,完善社会保障

  旧中国的长期战争和经济混乱导致百业萧条,失业人口庞大,给社会造成了沉重的压力。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通过救济与安置并举、疏浚与堵源结合,较为成功地缓解了社会压力,改善了人民的生活。

  (一)“包下来”的政策与劳动力的“统包统配”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安排包括无严重反动行为或严重劣迹的旧政府公务人员,国民党投诚、起义军队,官僚资本主义企业的原有人员,社会上的失业人员,新毕业的大学毕业生等在内共 600余万的庞大待业队伍。如果这些人员安置不好,将影响新生政权的巩固和社会安定。

  对此,党和政府采取了“包下来”的政策,在借鉴接管沈阳、长春等大城市过程中采取的“原封不动、先接后分”做法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具体办法,陆续出台了《关于举行全国救济失业工人运动和筹措救济失业工人基金办法的指示》《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关于失业救济问题的总结及指示》《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等指导意见。

  对旧政府公务人员,“只要有一技之长而不是反动有据或劣迹昭著的分子,一概予以维持,不要裁减。十分困难时,饭匀着吃,房子挤着住”;对国民党投诚、起义军队,提出要根据改造的情况和实际需要分别按照成建制改编、合编等多种形式进行安置,并进行了整编和转制;对官僚资本主义企业的原有人员,明确只要不是破坏分子,实行“原职原薪”政策;对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赈、生产自救、发救济金、组织就业教育训练等多种方式救济;对新毕业的大学毕业生,提出毕业统分统配,政府分配工作;对旧时代的知识分子,采取失业登记,维持公立、私立学校,训练技能,增加救济等措施。

  延庆县通过定期救济、定量救济、临时救济等方式,对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予以救济与扶持。据统计,1951年延庆县政府发放救济款 18.07万元、棉衣 3388件、棉花 4462.5公斤以及生活用品若干。通过各级党和政府的努力,待业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避免了失业人数的激增和社会矛盾的激化。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人民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采取负责的态度,只有这样才是对人民有利的。”

  在解决大批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统包统配”的劳动力的招收、调配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允许企业自行招用职工,企业也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视其自身发展自行增减工人。后来,针对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政府开始将计划经济的思路引入劳动力资源配置。

  最早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力统一招聘的是东北地区。当地国营工矿企业招聘工人的计划须先报经东北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批准,然后由招收工人委员会统一安排,有组织地到指定地区招聘。1951年,安置失业人员任务基本完成以后,东北区各省市陆续组织了招聘委员会,负责企业的招工与调配。1952年,各省市效仿东北的做法,建立劳动力统一调配的组织机构,有计划地统一调配各种失业人员、城乡剩余劳动力和建筑工人等,保证重点建设所需劳动力的供应。在这方面,延庆县也相应采取了措施,主要是对企业劳动力实施定员、定岗、定额管理,不足的由全县统一招工与调配,编余的被调出或退回生产队。

  (二)建立社会劳动保障制度和救灾抗灾制度

  一是建立劳动保险制度。新中国初期的劳动保险制度分为企业劳动保险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保险。政务院于 1951年公布、195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国营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等劳动保险作出了详细规定。地方政府也结合各地实际加以落实。

  如 1952年 10月,延庆县开始对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制度,进行定点就诊,患者的医药、手术、住院费用实报实销。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享受劳保待遇,企业职工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医药费全部由企业负担。若职工因病请假休息,则在规定期限内按本人工龄发给工资的全部或一部分,停发工资后,在劳动保险金内按月付给救济费。这些保险制度的出台和实践,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在“一五”计划期间,劳动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状况和精神面貌迅速改善,并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国家建设与发展。

  二是开展社会救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饱受饥寒交迫、居无定所之苦的难民、灾民、游民和生活贫困的群众,对他们给予了必要的社会援助。尽管新政权刚刚建立,经济面临诸多困难,但党和政府仍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拨出粮食、物资、药品和救济款,积极安置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谋求生活出路。

  据统计,从1950年到 1954年的 5年间,国家共发放农村救灾救济款近 10亿元。1952年察哈尔省察南专署拨小米 50万公斤、救济款 1.58万元,救济延庆县 83个村 1656户,建新房 3541间,贷款购买大牲畜 3900头、羊 985只。党和政府还大力组织群众互助互济,开展捐献“一把米”“一把菜”“一件衣”“一元钱”的活动。1949年,仅中央机关就捐献粮食 20余万斤,捐款 33万元,捐衣 7.7万件。

  延庆县则通过组织群众以工代赈修水利、公路,组织外出做工、上山打柴烧炭、发展灾区牲畜等方式进行生产自救,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困难群众在各级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方力量的关心帮助下,有了衣穿、有了饭吃、有了安身之处。

  三是开展救治灾荒。中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尤以水灾为重,波及地区十分广泛。1949年,全国不同程度受灾的农田合计近 1.3亿亩,灾民人数近 4000万。为了保证受灾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全面动员支援灾区。一是尽可能地在灾害发生前对群众和牲畜进行有计划、有组织地转移。二是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防疫和救治伤员工作。三是拨放救灾物资,帮助灾民进行灾后重建,统筹全国的粮食储备,适时向灾区发放救济粮。政府以救济粮、水利工赈粮、农贷粮、合作投资粮、农民运粮、收买灾民土布、借粗还细、地方救济粮等多种形式,从其他地区向灾区调运粮食,帮助灾民渡过难关。

  历史上,延庆县是旱、涝、暴雨、冰雹、风、虫灾害多发区。1949年,有 6670公顷粮田受雹灾,4667公顷粮田受水灾,667公顷粮田受虫灾。为解决口粮和重新播种问题,延庆县发放救灾粮共 10.3万公斤,张家口专署也拨付给延庆县谷子种 5万公斤、荞麦种1.35万公斤。广大党员干部与灾民同甘苦、共命运,积极救治灾荒,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救灾抗灾优良传统,并一直沿袭到现在。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体育运动,保障人民健康

  缺医少药、疫病丛生是旧中国医疗卫生状况的真实写照。天花、鼠疫、霍乱、伤寒、疟疾、麻风、性病等传染病以及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在中国肆虐泛滥多年。据统计,1900至 1949年间,全国鼠疫发病人数达 116万人,死亡近 103万人;血吸虫病的流行范围达 200多万平方公里,患病人数在 1100万人以上。新中国成立前,各地基本没有专门的防疫机构,多种传染病广为流行,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新中国刚刚成立,就有力应对了发生在张家口地区的鼠疫。从 1952年开始,为了抗击美国的细菌战威胁,党和政府一方面组建各种专业防疫大队,采取科学的防控方法;一方面开展全民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坚持群防群治,帮助人民养成卫生习惯,提高意识,预防疫病。

  延庆县于 1952年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掀起以清除垃圾、整治污水坑、清扫街道、灭蚊蝇老鼠、改造厕所和猪圈等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通过努力,昔日肆虐的急慢性传染病很快得到了控制。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也高度重视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把增强人民体质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了把这个任务完成好,全国范围内的全民体育运动组织系统建立起来,毛泽东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大会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在城市,职工体育运动活跃起来,篮球、乒乓球、广播体操等体育活动在各单位普遍开展。在农村,体育活动也普遍展开,延庆县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武术、游泳、篮球等运动,其中篮球活动最为活跃,到 1956年,篮球场已经覆盖了全县各个区、乡、镇、村。

  四、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管理体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管理,同时把城乡居民和农民组织起来,构建了党集中统一领导下的社会管理体系。这对于统一指挥、集中力量、协调一致地完成政权巩固、经济恢复和民主改革的任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对干部的统一管理

  革命年代,干部一般指担任公职的领导骨干。新中国成立以后,干部的外延大大扩展,不再专指领导骨干,还包括所有公职人员,如教师、文艺工作者、警察、科研工作者、医护人员等,都在干部之列,又可分为行政干部、党务干部、军队干部、社团干部、企业干部、事业单位干部等类别。

  干部管理的首要原则是“党管干部”,所有干部都由各级党组织管理。在党管干部原则下,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均设有组织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干部,在各级政权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都设有人事管理机构,协助党委组织部门管理本系统、本部门人事,形成覆盖全国的干部人事管理网络。干部人事的管理包括对干部的录用、调配、任免、使用、升迁、交流、培训、考核、奖惩、监督、工资、福利,以及离休、退休、退职等全方位活动的管理。

  人事管理的一个重要制度是严密的档案制度。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由于在战争年代,党的机关辗转频繁,干部档案很难完整建立和保存,严密的干部档案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才逐渐建立起来的。干部档案以干部为立卷单位,档案涉及内容广泛。

  以1950年察哈尔省地区政权干部履历表为例,其内容包括:现名、真名、性别、年龄、职别、籍贯、文化程度、个人出身、成分、有何疾病、参加革命工作年月、学历、参加革命前经历(何时在何地何部门从事何工作)、参加革命后经历(何时在何地何部门从事何工作)、何年参加什么党派、受过奖励或处分、适合什么工作、历史上有无重大事情(包括被捕、被俘、妥协、投降)及何时何地如何解决的、主要优缺点、原任职别、现任职别、个人对工作之意见、上级意见、各级审查意见(区级意见、县级意见、专市意见、最后批准)。此外还有自传、工资、退休、离休、退职等材料。

  (二)在城市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接管大城市后,废除了保甲制度,在城市实行街居制。所谓街居制,就是在城市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随着解放军进入城市,军事管理委员会在城市各区设立接管委员会,在街区设立接管办事处,作为带有过渡性质的接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起到了临时管理基层社会工作的作用。在城市接管完成,社会平稳过渡后,接管办事处的功能即告终结。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形势需要,党和政府在基层建立了街道办事处和各种居民自治组织,如防护队、防盗队、抗美援朝小组、冬防服务队等,这些居民自治组织成为居民委员会的前身。到 1956年,居民委员会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建立起来。

  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或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城市的基层行政组织。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定为“群众自治组织”,但实际上是街道办事处的延伸,成为国家行政体系的组成部分和末梢。居委会经费由政府统一拨付,承办基层政权交付的很多事情。如宣传国家的各项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居民开展各种社会活动;户籍登记、调查登记本辖区人口情况、征收水电费;协助人民政府防奸、防谍、防盗、防火,肃清反革命运动,以保卫国家和公众治安;解决民间纠纷,增进人民团结;监督管制居民中的被管制分子和其他被剥夺政治权利分子等。

  为了便于对城市居民的统一管理,国家还把城市居民纳入到各类单位之中。第一种是党政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商联合会等人民团体;第二种是带有准政府性质的艺术、学术、慈善等社会团体,如文联、作协、戏剧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曲艺家协会、民间艺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外交学会、法学会、贸促会、对外友好协会、新闻工作者联合会、欧美同学会、残联、红十字会等;第三种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单位;第四种是事业单位,包括公立大、中、小学,公立医院,公立的研究院所、博物馆、影剧院等;第五种是军队。所有城镇正式就业者,都隶属于某个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但内部结构大体相同的单位,绝大多数城镇人群都是生活在单位之中。

  (三)在农村先组建农民协会,后建立合作社

  新中国成立之初,各地农村就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开展清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打击宗族势力等斗争,初步完成了对农村旧政权和社会组织的改造。人民群众纷纷组建农民协会,取缔保甲制度,建立了民兵、自卫队等群众武装组织,配合乡政府和解放军开

  展剿匪、肃清特务运动,承担起维护乡村治安、组织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1950年 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规定农民协会是农民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负有实行反封建的社会改革、保护农民利益、组织农民生产、举办农村合作社的责任。1950年12月,又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随后,各地普遍建立和完善乡(行政村)级政权组织,在行政村设立了文教卫生、治安保卫、民兵、民政、财粮和调解委员会等,进一步健全了农村的组织建设。此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互助组、合作社取代了农民协会,绝大多数农民加入了合作社。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农民被逐步动员起来、组织起来,纳入到农村集体的组织和管理体系之中。

  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从除旧布新两个方面开展社会治理和改造,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果,社会风气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时期所讲述的“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的新社会风气和新社会图景由局部扩大到全国;当时毛泽东所擘画的社会建设蓝图——“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由蓝图变成了现实。

  

  作者:王建军,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党校副教授

  来源:《党的文献》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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