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新中国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因为它是在新中国医治好战争创伤,顶住了帝国主义的战争威胁与经济封锁,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它要议定所面临的历史性重大课题。这就是:在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之后,怎样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大问题。然而对这个大会所作的决议,恰恰在国内基本矛盾这一政治经济学重要理论认识上发生分歧,而且唯有毛泽东提出了异议。根据王光美的回忆,八大结束后的第三天,在天安门城楼上,毛泽东就对刘少奇说,八大关于国内基本矛盾的提法不正确。刘少奇听了表示震惊。[①]八大之后,毛泽东在党的重要会议上多次对该决议的临时增论提出批评,直到他晚年的1967年11月,他还很生气地说:“八大决议不通过大会主席团,也不征求我的意见就通过了。刚通过,我就反对。”[②]这惊人地反映了党内对社会基本矛盾的不同认识,而这一分歧却始终是党内路线之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根源。

一、毛泽东主导八大召开会后却反对决议关键提法

大量档案材料表明,八大从筹备到召开都是在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他对体现大会精神的几个主要报告都进行了极为认真的研究,尤其对政治报告的修改到了精心雕琢的地步,他六次召集起草委员会讨论,又两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他对政治报告逐字逐句进行了推敲和修改,在保存下来的80多份修改稿中,经他亲手修改的就有21份,批语多达28条。可见他对这次大会的高度重视。

八大政治决议报告也是在毛泽东主持下,由陈伯达和胡乔木负责起草的。毛泽东多次约请两人研究决议稿的修改问题,并提交大会代表讨论过两次,提交大会主席团讨论过三次,决议草案经过了五稿修改。决议的中心思想是:面对“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毛泽东对此社会基本矛盾的表述毫无异议。但是,离大会闭幕式仅有一个小时的时候,给毛泽东送来将要宣读的决议稿,此稿却新加了一句论述:即“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③]根据现存档案,在写有“定稿”字样的决议(草案)印刷稿上,可以看到这句临时新加写的论述。据胡乔木说,加写这句话是陈伯达的主意。由于大会马上就要闭幕了,不可能再把稿子拿到大会主席团讨论,想改也已经来不及了,毛泽东只好签发,过后毛泽东越想越觉得不妥,但已经被大会一致通过。事后毛泽东很不满意,认为当时他是被迫签字,临时匆忙签字的。

毛泽东对这次大会倾注了大量心血,反映了他对大会的高度谨慎和很高期望。他满怀信心地期待,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新中国,将会迎来一场改天换地的大变化,彻底改变中国近代一百多年来积贫积弱、受人欺负的悲惨局面,实现他自青少时代就立志奋斗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八大筹备会议上,他语重心长地强调说:“这次大会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总的说来,就是总结七大以来的经验,团结全党,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他豪迈地提出要在五六十年内赶上和超过美国的设想。他说:“假如我们再有五十年、六十年,就完全应该赶过它,这是一种责任。你有那么多人,你有那么一块大地方,资源那么丰富,又听说搞了社会主义,据说是有优越性,结果你搞了五六十年还不能超过美国,你像个什么样子呢?那就要从地球上开除你的球籍!所以,超过美国,不仅有可能,而且完全有必要,完全应该。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们中华民族就对不起全世界各民族,我们对人类的贡献就不大。”[④]在这个向全党充满豪情壮志的宣示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毛泽东从内心深处发出的对中华民族光明前途的无限憧憬和无比自信。那么,毛泽东为什么对那句被临时加写的增论如此极为不满呢?

二、决议增论既违背马克思主义又脱离中国实际

毛泽东在1959年组织高层干部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互关系的基本矛盾问题有一段相当完整的科学论述,他说:“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先有充分发展的新生产力,然后才改造落后的生产关系,而是要首先造成舆论,进行革命,夺取政权,才有可能消灭旧的生产关系。消灭了旧的生产关系,确立了新的生产关系,这样就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从世界的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大发展,也不是在上层建筑革命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改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我们要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平衡和不平衡、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平衡和不平衡,作为纲,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问题。”[⑤]

这就是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点,无产阶级推翻了旧政权,还要建设新政权,在上层建筑领域里开展文化革命和教育改革,全面变革和建设新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这是其一。其二,新的生产关系只能在全新的上层建筑条件下才可以搞好。只有“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的新生产关系才是“先进”的生产关系,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生产关系,就是必须对其进行改造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其三,“生产力的大发展”,“物质基础的增强”,要以“上层建筑改变”、“生产关系的搞好”为前提条件;陈伯达等人关于“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提法,既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又脱离中国实际,错看社会生产力,岂不完全否定了工农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创造性第一要素以及新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主人公的地位吗?即使是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客观基本矛盾的规律依然是不能违背的,依然要以此为纲来研究,辩证地对待社会主义建设,不能贬低工农劳动者阶级,不能孤立地发展生产力。

那句临讲塞进决议的论述,即“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就违背了上述原理,它显然隐含着以下两层涵意:一是认为新中国的生产关系已经跑到生产力前面去了,新中国的社会制度已经冒进了;二是认为中国的生产关系既然已经跑到了生产力前面去了,足够先进了,以后生产关系就不需要再改革,只剩下发展生产力这个任务了。这个增论的看法,当时就引起了我国理论界的广泛质疑和激烈争论,遭到广大马克思主义者的明确反对。在八大结束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就有20多种报刊展开讨论,许多刊物还开辟了专栏。但是,当时谁也没有意识到,这个偏面而错误的“增论”,恰恰是“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论的继续。正是这一理论分歧导致党内一系列路线之争。

“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是建国初期刘少奇代表中央提出的所谓“战略任务”。1951年3月28日,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公开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将来要为工业国有化,农业集体化,即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⑥]这就是说,新中国成立后就是要继续坚持新民主主义制度,不要继续革命,不要继续前进,还要依靠资产阶级来发展经济,让资产阶级放手发展资本主义,放手剥削工农劳动人民。1949年4月,他曾到天津市召集资本家开座谈会,鼓励资本家“剥削有功”。历史档案表明,类似“剥削有功”的话,刘少奇在不同场合先后多次讲,如同年5月12日在全国青年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5月19日在北京市干部会议上的讲话,8月28日在东北局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直到1950年1月23日同安子文等人的谈话中还讲:“现在剥削是救人,不准剥削是教条主义,现在必须剥削,要欢迎剥削,工人要求资本家剥削,不剥削就不能生活。今年关内难民到关外去,要东北的富农剥削他,他就谢天谢地。”作为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刘少奇,这样不厌其烦地一再向党的各级干部这样明白无误地讲,显然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并非一时脱口而出的失言。[⑦]这就是不要无产阶级乘胜继续革命,即不要急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不要急于三大改造,实质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不要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这绝不是偶然的,如刘少奇在1939年7月在延安马列学院作《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演讲报告,引用了不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论述,特别是列宁关于应对“资产阶级的反抗”的一大段论述,却偏偏删除了“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核心词句,始终避讲无产阶级专政。[⑧]

八大决议定稿临时所加的那句话,仅从字面上看,决议上被毛泽东认可的“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状况之间的矛盾”,与决议定稿里临时增加进的这句话,“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内涵上似乎差不多,其实很不然,谬之远矣!自有人类以来,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其现实生活条件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是如此。在阶级社会里,占人口大多数的被压迫劳动阶级失去了自己争取美好生活的权利,只有在他们取得了社会主导地位之后才有这种可能。只有在这时候,他们才可能把解决“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状况之间的矛盾”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简明扼要地来说,解决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是一个衡常的“任务”,而解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则是完成这个“当前的主要任务”的前提条件、动力来源和关键所在。

毛泽东的观点,不仅是基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也是从新中国的实际状况所得出的正确结论。从1949年的全国解放到1956年的八大召开,短短几年就使一个满目疮痍、“一穷二白”、“一贫二弱”的落后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发展速度超过了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令全世界刮目相看。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论人,还是那些人;论资源,还是那些资源,但新中国唯一改变,就是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这正是新中国成立后继续革命、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即建国后立即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

毛泽东在《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批注和谈话》中说:“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中的科学社会主义部分所研究的,是阶级斗争学说、国家论、党论、战略策略,等等。”他总结革命发展规律时说,“大革命不能不经过国内战争,这是一个法则”,并举了俄国十月革命、东欧各国1944年解放的例子,说这是国际战争和国内战争的合并。在中国,“我们经过解放战争,赢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我们立即没收了占全国工业、运输业固定资产百分之八十的官僚资本,转为全民所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机会主义者的一个错误论点……是不要阶级斗争,不要无产阶级专政,只要资产阶级的国有化。”“我们立即没收了占全国工业、运输业固定资产百分之八十的官僚资本,转变为全民所有。”“没收了全部官僚资本,就把中国资本主义的主要部分消灭了。”对国计民生起关键和主导作用的经济基础已经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性质,因此,“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新中国成立后短短几年所获得的生产力大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正是这部分已经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基础。

另一个涉及面最广因而极为重要的社会变革是农村合作化。世界历史已经证明,以分散的个体生产为特点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是实现工业化的障碍。所有西方发达国家都经历了改革小农经济的过程。问题是,在新中国的现实条件下,究竟应该走什么样的改革之路。毛泽东在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指出:“发展农业可以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道路:让农民的命运掌握在地主、富农和投机商人的手里,极少数人发财而大多数人贫困和不断破产。一条是社会主义道路:让农民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掌握自己的命运,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分析:“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多地少,时有灾荒和经营方法落后,致使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六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仍然有困难。他们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只有联合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近代一百多年来,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发展资本主义,也没有解决得了农业农村的贫困落后问题。因此毛泽东断定,中国的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中国共产党又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与此相关,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国家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在我国的条件下,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到八大召开前夕,实践已经证明农村生产关系的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不仅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收入普遍增加,而且显示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机械耕作与机械排灌等方面的发展前景,还带动了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与毛泽东对农业集体化始终一贯大力推进的态度有所不同,他当时对残余的民族资本主义抱有一定程度的保留和利用的态度。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邀集全国工商联和民主建国会在京的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座谈。他说:“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上海的地下工厂同国有企业也是对立物。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没收。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⑨]

这段话,现在读起来也许会似有点奇怪,然而以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关系的观点来看却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在控制国计民生的主要行业已经消灭了资本主义、实行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大部分民族资本主义已经实现了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下,只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留一点资本主义的尾巴是有益无害的。这部分残留的私营工商业可以弥补“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这类问题,适应了“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这种情况,有点竞争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有新兴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巩固的无产阶级专政,就不怕残余民族资产阶级造反。当然,毛泽东也不会刻意去阻挡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浪潮,但后来他也从来没有提出什么“割资本主义尾巴”之类的口号。如1988年9月9日下午,王震在住所与工作人员议论电视系列片《河殇》时回忆,“当面亲自听到”,在文革中有人提出“要割资本主义尾巴”时,毛泽东说,“还是留一点吧!割尾巴,那还不割出血来,还能不疼?”新中国建设初期适当利用资本主义还是必要的。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毛泽东对捍卫农村集体化是持极为坚定态度的,他甚至讲过即使冒着党发生分裂的危险,也要坚决反对回到单干。他指出问题的尖锐性在于:“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⑩]这里讲的“落空”,就是指,在落后的个体小农经济条件下,不仅农业农村的发展落空,而且中国工业化、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必定要落空。这是毛泽东绝对不能容忍的。1965年,毛主席重上井岗山。在5月25日送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等人下山时,毛主席大声地对张平化说:“你是没有忘记我在专列上的许诺吧。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11]

与此同时,在保障农村集体化的前提下,毛泽东主张积极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他在1958年人民公社刚刚兴起的时候就提出:“公社要多搞商品生产”。他在1958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郑州会议上多次批评当时党内否定商品经济的极左思想,他认为“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态度,“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毛泽东进一步研究指出:“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这表明,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同富裕的前提下,利用商品经济的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经济范畴,是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不仅不违背马克思主义,而且是一种从中国实际出发,严肃地遵循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基本原理的态度。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所记载,1970年至1976年期间,农村“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正是毛泽东政治经济学这个理论付诸实践的具体成果。中国后来实行改革开放,出现的农村富裕乡镇,毫无例外都是享受了社队企业发展红利的;其中坚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制度的大寨大队、华西村、南街村、周家庄等一大批乡村确实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