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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制度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2020-8-11 22:11|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1533| 评论: 0|原作者: 张文茂|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2015年12月18日下午,乌有之乡特邀原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所所长张文茂研究员作为主讲嘉宾,在河南省许昌市举办了专题讲座,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听众深入讲解了人民公社制度在我国工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个视角呢就是人民公社这种制度它是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断提升和完善的一个很有空间的制度安排,不是死的。就是很有弹性。这个制度安排主席他老人家多次调研征求意见形成的三级所有的体制。大家想一想,我为什么说这个制度好呢?三级所有,生产队的规模很小,几十户嘛!几十户这种小的规模恰恰适合农业生产过程嘛!生产好组织嘛!三级所有,就是对农业生产过程来说最有利的。坚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最有利组织农业生产。而要考虑到农村工业化和大规模农业农田水利建设,那么它又有社这一更大的规模。就是它这个适应性啊,三级体制的适应性非常宽,它既适合农业的生产过程,又适合大规模更大范围搞农田基本建设,包括在公社这一级发展社队企业、二三产业、非农产业。所以它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它给我们这个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空间准备了很宽的制度空间,这是一层意思。那么另一层意思,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后来社队企业的发展,社队企业的发展它意味着我们集体经济里的资产会越来越多,那么它随着集体资产的越来越多,那么它随着集体资产的越来越多,那么它又提供了由生产队向大队最后向人民公社这一级逐级过度的空间。这个主席当年有非常经典的论述,就是你不能“穷过渡”,换句话说当你的大队、当你的公社还没有多少集体资产的时候你要把人家生产的资产拿过来归大堆算你的,这个都是穷过渡,这是“一平二调”。当我们的人民公社内部生产大队一级的企业特别是公社这一级的企业很多、资产量很大了,它已经大大超越了它底下的生产队和生产大队了,到这种情况下,它向更高一级过渡,就具备条件了。所以说这种制度安排,人民公社这种制度安排,它能使我们农村集体所有制由底端的生产队所有保证到大队、到公社这种逐级过渡空间,它在制度安排上提供了这么一个空间。只是看你的经济水平,经济水平什么时候达到,什么时候达到你过渡,不达到你不要急于过渡。理论上说就这么简单。

  我们北京郊区改革前就有一批,改革前就已经过渡到乡级核算了,就是公社核算吧,后来改了乡了,就是一个乡一个核算单位了,统一分配了,统一安排就业。因为它有很多企业,很多公司,农业甚至都可以成立农业的专业公司的都可以专业化,农业甚至还可以分为若干个公司,你比如养鸡的、养牛的、肉牛的、奶牛的等等,分成若干个企业,就是企业化、公司化去组织。然后是乡一级统一核算,它具备条件了,不是穷过渡,而是富过渡,是生产力发展到这个程度了。

  你像海淀区有个东升乡啊,到现在他乡级的集体资产上千亿了,乡这一级上千亿集体资产,直到现在还在运作,下边好多公司。

  所以这个人民公社这种制度安排,从它最底端的生产队核算、生产队所有制对农业的适应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总量的增加,它会逐渐的逐级过渡。后来主席说哪怕全部过渡到公社核算也还不要叫共产主义嘛!还要坚持按劳分配嘛!就是都到公社核算了,生产队核算都要不要了,大队都不要了,到那个时候还会有一段发展空间,还会有一个发展阶段。所以主席他老人家对这种制度安排想的是非常的有战略眼光。所以当时你只有一个公社所有制不行,就跟公社化运动刚开始时大公社核算,不行的!没那个条件呐!你光有生产队核算也不行,那你跟初级社、高级社一样了。所以说毛主席关于人民公社的制度安排恰恰是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当中这咱激烈的动荡,老人家认真调查研究总结找出的一个最合理的制度安排。他从这个所有制形式上的逐渐升级提供了一种制度保障。这是第三个,咱们不展开了说了啊!

  第四个,第四个视角,这个也是和我们现实能够形成强烈的对比,就是说如果按照毛主席的这个战略规划和思路,当我们的人民公社大规模地进入公社工业化的阶段,也就是说大规模非农产业的发展在我们公社这一级发展起来以后,那么它造成了一个社会结果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转型,就是对我们传统村庄的改造。这个道理很简单,大家可以看看我们的现实,我们这么多年好多学者在嚷什么城市化呀等等,整天就是嚷城市化。当然最近几年中央的提法基本上不用城市化用城镇化的概念了,但是根本思路仍然没有解决。就是在农村的现代化转型上,毛主席除了提出农村工业化这个重要的战略以外,与这个相配套的思路是什么呢?要通过公社的现代化工业化把农业当中由于机械化等等节省出来的劳力就地转移,靠公社工业化就地转移完成城镇化转型。这主席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时候都已经有非常清楚的论述,说:“由于机械化的发展,我们农村用不了那么多劳力了,将来都会跑到城里来,弄得城里很无序。找到公社制度之后,这种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怎么解决呢?就是 靠公社搞工业化。为什么老人家说人民公社是农工商学兵综合体啊?公社工业化的目的除了增加农民的收入、增加集体资产以外,就是吸收公社内部我们的社员、我们的农民由农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嘛!就业转移嘛!如果我的公社工业是够大的规模以后,长期稳定的就业形成以后,那么将来你看看,教育、学校、卫生院等等各项公益事业都会在公社所在地社中心区发展起来,那么这种演变的结果,就会使我们每个公社按毛主席的说法叫做“经济中心”,使每一个公社所在地成为地方的经济中心,一个一个的经济中心。经济中心有我自己的产业园区、有我自己的教育、有我自己的医疗,按照毛主席的说法甚至有“自己的大学”。如果我再对公社所在地这个传统村庄一户一宅的庭院进行改造的话、盖居民楼的话,那么大家想一想,它是不是一个小城镇呐!它自然就发展成一个小城镇了。当这种小城镇再进一步的发展,随着我公社的经济总量的继续扩大,那么总会有一天我人民公社不会在下边的村庄批宅基地,农民不要再自已建房子了,有规划的到公社的中心区建我们农民的保障住房嘛!不要搞商品房那套东西。如果我们人民公社体制在的话,绝不允许你开发商到这儿来捣乱,我公社体制完全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不再分散地批宅基地了。凡是进入二、三产业的我人民公社在自己的中心区我盖我的农民住宅,建设城镇小区嘛!就是这个格局嘛!毛主席说:“我们有了人民公社,有了自己的工业,有了自己的教育,有了自己的医疗等等,我们农民就不会一窝蜂跑到城里去了。”甚至如果从生态环境建设的角度来看、从宜居的角度来看,人民公社如果按这个思路发展它的居住环境比城里人还会好,就跟现在很多人跑到郊区去住的道理是一样的嘛!到那个时候,我们还有多大的城乡二元结构?还有多大的城乡差距?所以说我们现在这个城镇化、城市化的理论相当混乱,包括中央高层的所谓专家们。我参加过无数次的有关这类问题的所谓的什么理论的、学术的讨论会,能够令我觉得他们说明白的几乎没有。为什么?因为他们全不在这个农村有没有集体经济的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换句话说,一旦把农村这种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这种体制给它打掉,打掉的结果就是什么呢?在公社这一级也就是现在的乡镇这一级它不再能组织生产要素的聚集了,导致温铁军讲话的“所有农村净资产、资金外流!”流哪儿去了?流到城市去了,包括劳动力,包括我们现在所谓农民工,包括资金,包括我们过去我们农村信用社为我们农村农业服务的,怎么样?从农村吸收资金一样是到城里去。从农村抽血啊!更不要说土地了!所以我们现在的城市化基本上在鹦鹉学舌一样学人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城市化的道路。

  而毛主席的道路完全不是这一回事,我在某种意义上说,什么叫农村城镇化?农村城镇化你就给我回到毛主席的农村公社化里来!农村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公社工业化一旦真正发展起来了,农村城镇化自然按照这个发展起来了。所以这个也是一个我们涉及全局的重大理论问题。

  然后第三个啊!我简单介绍一下毛主席这个工业化的战略他的一些主要内容。就是我们要搞明白毛主席他老人家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说的。不是我们后人给他随便演绎的。这里一边一个重要的背景就是说毛主席在50年代反复研究苏联工业化的经验教训,总想找到一个办法避免苏联工业化的一些失误,甚至比他们搞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这是后来为什么主席要搞“大跃进”,这根源都是这儿,包括56年讲《十大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现代化的进程。这里边就有一个他老人家意识到中国的工业化光靠国家、靠国有经济虽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会很缓慢,特别是很难解决农民的现代化转型。所以呢他老人家就多次强调农村人民公社化以后一定要搞公社工业化。你像58年毛主席就说:“人民公社制度的深远意义在于农村工业化!”他说:“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这都是老人家58年的时候就提出的。那么后来的公社工业化的提法都写入中央的正式文件,象58年那个《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里面都有。年轻的同志查历史资料都能查到,其中最典型的是58年主席有一次讲话,其中就讲到社队企业:“社队企业的发展,虽然当时由公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还很少,但是人民公社伟大光明灿烂的希望在这里!”在哪儿呢?在社队企业。这是毛主席最经典的关于社队企业的一个说法。甚至可以说毛主席对我国工业化的时间都已经进行了战略上的规划,你比如他说:“我们可以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就从制度上说),但是要建成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50年的时间,即本世纪末的整个下半世纪。”按照毛主席的这个说法,就是他的战略构想,是从50年代的后期开始一直到上世纪末,也就是2000年之前,半个世纪嘛!就这半个世纪的时间,就是国家工业化和公社工业化用50年的、4、50年的时间完成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这种转型。这是老人家当时的提出的这个战略设想。

  我们农村人民公社成立以后,它的第一个发展阶段一定是以粮为纲的、以农业基本建设为主的,一定是这个阶段。这个是我们人民公社在一定历史时期它的主要历史任务。这是我们说的它的工业化进程它的第一个阶段。人民公社在这一阶段它的功能有两个:一个,它要解决我们农业自身基本建设这些,通过劳动积累解决农业物质条件的改善问题,这是它自身的一个问题;另一个它的历史作用,就是它同时撑着国家的工业化,包括对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包括通过计划调拨的手段提供各种资源。如果说人民公社这种制度和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它的关系或者它的作用,首先是人民公社这种制度早期支撑着我们共和国工业化的起步,保证了共和国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保证了它的粮食、轻工业原料等等的供应。这是人民公社的历史功绩,这是对国家工业化来说。人民公社的另一个历史功绩,它就是组织起来解决我们农业问题,同时它已经开始迈向工业化,开始起步,只不过是后来把这个过程人为化阻断了而已。

  所以我们在分析我们国家的历史的时候,就说我们一定要分阶段的看问题,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就像我刚才说的,你非说那个时候,那个吃不饱饭呐!艰苦奋斗呐!你非说它怎么怎么不合理。

  这个事儿简单说啊,就像我们一个家庭啊,刚翻过身来,没有任何家底,你要想发家、要想过好日子,你不得勒紧裤腰带呀!你不得苦干呀!你不得把攒下的这点儿钱我都得添置资产上呀!如果从那个阶段你非常要什么高消费呀、这个那个的去高消费,那叫败家子儿!这家庭过日来来说这叫逆子!你这个家也是败家的!国也是败国的!

  所以这一点真正尊重我们历史的人应该对我们那个阶段真的是很苦啊!真的是很累啊!真的吃的不是很好啊!这是客观事实。但是这不是耻辱!这是光荣!是我们那一代农民的光荣!正是这种代价,保证了我们共和国工业的顺利起步,保证了我们原子弹呐、氢弹呐、核武器等等都出来了,没人敢小看我们,没人敢踏进我们共和国领土一步!没这个行吗?所以一定要历史的看问题。所以那个时候国家计划管的,调控的力度很大。它必不可少的阶段,是我们长期发展的一个必然要经历的阶段。你不能把这个阶段都说成官营集体经济啦!这个就不对了。一说这是官营,现在都民营了,这些东西这个概括都是不对的。要历史的看问题。这是第一点啊!就是我们这个现代化发展阶段性。

  那么接下来我就要说,大家想一想,我们这个阶段,就是以农业、以粮为纲、以基本建设为主要任务的这个阶段,大体上到什么时间基本完成了呢?老同志们想一想,我个人的研究结果或者数据看,我们到70年代的中期,叫做“基本完成”。老人家逝世之前这个任务叫“基本完成”。如果有人不服的话,你查我们共和国的统计资料,你看看我们到老人家去世之前我们粮食总产量是多少?我们粮食平均产量是多少?那个数字是在那儿摆着呢!我只要指出两个数据:一个,老人家逝世之前我们的工业总水平世界排第六,这是一个事实吧!第二一个,老人家逝世以前我们的粮食总产量人均已经达到330多公斤了,就吃饭的安保线来说,一般的粮食总量的人均占有,一般的到人均290—300公斤的时候安全线就已经过了。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意味着我们国家所产出的粮食足以应付我的工业化发展和受灾地区的调剂,不至于再像困难时期出现没粮可调饿死人的问题,没有这个危险了。所以说啊,你看看主席75年批那个巩县那个批件,完了人民日报发表社论。

  实际上这个阶段恰恰是应该、我们人民公社恰恰是应该自觉地向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发展调整。你不自觉、你人为地延长这个阶段,它的后果是什么大家想一想?它的第一个直接后果是我们农民的工分值始终上不来。大家想一想是不是?农民的分配水平始终上不来。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我们不是简单化、如果不是情绪化的,用客观地来看这个问题。我后来,我的研究感觉是,就包括华国锋他们在内,都没有达到毛主席关于公社工业战略化这个高度。如果他们当时头脑清醒地有个战略布局、这个战略规划,那么他们那个时候就应该主动地调整。换句话说,农业学大寨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必不可少的,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样的口号绝不能成为我们农村发展的以后阶段不断地、长期延续的主要口号,不行的!大家想一想!

  这就是说事物发展的阶段性。那新阶段要有新的口号、新的政策、新的引导。我调研了很多典型呐,非常生动地展现这个历史过程。

  我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山东烟台有个龙口,那个现在叫南山集团。它在这个改革前,其中它第三生产队有一个生产队长,当时是队长还是副队长什么的啊,改革前,他说怎么办呢?他就开始在大田里搞一些经济作物。那个时候好家伙你这个搞经济作物多了会批判你啊!你“以钱为纲”等于等等。他怎么办呢?他大片的玉米地里在中间你外边人看不到的地方种点儿瓜呀!菜啊等等这些,就那么弄。当然后来随着政策宽松以后呢队里边搞副业,什么塑料编织袋呀!水泥袋,都是从最原始的小副业项目搞。等到后来,一分田单干以后,四个生产队,其它那三个生产队所有的地分了,别的副业项目就完了,各家顾各家了。只有他这一个队没分,可能当时也承包了一段儿,但是呢副业没分,继续搞,继续搞跑项目,逐渐地那那个产业也不断升级,由低端的不断地向高端的,最后包括铝村加工、精纺、发电。他沿海啊!包括港口码头建设等等,越弄越大,越弄越大。大了以后怎么办?他把他那个队的社员的住房全改造了,全都建小楼房,两屋、三层小别墅,整整齐齐的盖起来,盖起来之后那其他那几个队的社员一看,这不行啊!你只管你这一个队,我们这仨队咋办呐?后来折腾来折腾去,得了,你全村你都管起来吧!然后再把全村再搞起来,全部一样改造。我09年的时候去,他的资产总规模300多个亿,还比不上华西。再后来发展,就是沿着他周边的村一个一个往那儿并,他最多的时候并到40几个,连他自己到40几个村,都统一并起来,做为一个大集体发展。整个产业园区包括港口就40多个平方公里,很厉害。最初就是一个小生产队、小副业,不断地几十年发展,这无非就是集体的道路嘛!

  人为地打掉这个集体一开始打散了之后不就完了吗?所以说啊,农村这种集体经济体制支撑下的这种工业化、现代化过程它最终一定是导致我们农村传统面貌得到全面的改造,走向这个、从这个“以粮为纲”的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这个阶段发展到第二阶段,就是说从70年代中后期向这个阶段发展。那么这个阶段,根据我研究我们北京郊区这个情况,一直延续到什么时候呢?延续到90年代中期,实际上发展了20多年吧!我后来有一次计时,毛主席的工业化战略实际上支撑了共和国工业的40多年,不是老人家逝世了这个就中断了,只不过他们是他集体经济的这套体制给打掉了。但是你把人民公社解散了以后,农村工业化这个东西你制止不了啊!没有任何一个中央领导人敢阻止这个势头,你当时要阻止这个势头我估计当时没有任何一个农民会支持你。所以说我们的问题恰恰在于当他老人家……如果80年代中期我们乡镇企业已经异军突起了,用邓小平的话说,已经异军突起了,那么老人家在这二十多年之前所盼望的那个农村工业化的大潮啊,真的汹涌澎湃的涌来了。可是恰恰在这个节骨眼上,把我们集体经济这种制度呢和组织载体给你干掉了,它的结果必然走向相反的方向。所以这个过程,伟大的人物其实成功也好、出问题也好,其实往往在一些很关键的某一点上。如果当时我们的领导人真的主席那个(能力),哪怕有主席的一半儿的高瞻远瞩,要把集体经济、公社这套体制保留下来,然后对原来的体制进行改革的话,按照企业化,按照企业发展借用一些市场机制的话,可能就完全不是目前这种情况。

  所以按照主席他老人家的这个规划战略,就是我们人民公社,在我看来它实际上按照毛主席的发展战略,是三个阶段:第一个“以粮为纲”的搞基本建设的阶段;第二个人民公社化开始起步,人民公社工业化起步以后,就是和国家的工业化、城市的工业化两条腿走路,两条腿走路再发展15年、20多年它一定是城市工业和公社工业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走向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别,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就是这么一个趋势。简单说按主席这个战略,就是这么一个趋势。

  我们北京郊区这个趋势一直延续到90年代的中期,包括后期还有一些,但是为什么后来势头不行了?一个是后来大批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被私有化了,再加上这个我们北京还有一个特殊的和全国不一样,就是北京解散人民公社以后,北京市郊区每一个公社解散以后全都成立了一个叫乡镇的叫“农工商总公司”啊,还是“经济联合总公司”,总而言之都有一个总公司,这个总公司就承担着当时社这一级管理社直办企业的职能,这个体制一直延续到90年代末,才把总公司撤掉,就形成了那时候我们叫,公社改成乡镇以后叫“三架马车”嘛!党委书记、乡镇长,还有一个总经理,总经理那是直接管这个乡镇直属企业的,同时为各村的企业做一些服务。其实我后来管这个叫“后公社体制时期”,这个时期如果当时不把集体私有化了以后,按说集体经济还有一些希望,后来这个也撤掉了。

  所以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注意共和国的这些历史发展阶段的阶段性,不要把在前一个阶段存在的特征,不要把它固化,不要把它和后边的发展阶段相混淆,更不能以现在我这个条件好了,我就否定前面这个阶段的必要性。经常有人说的吃馒头,我吃了四个馒头饱了,只有最后那个馒头管饱,那三个都不起作用?怎么可能呢?这是不成立的!

  第五个问题我也想说一下啊,这个因为现在也有很多人误解,你一讨论人民公社的问题,有人说啊:“是不是想回到人民公社那种制度去啊?你很想回到三十年前呐?”这种声音大量存在,甚至有人还在农民中搞调查:“谁愿意回到几十年前人民公社去?”其实我觉得这些舆论都不值得一驳,不值得一驳!我们要总结人民公社的历史经验也好、教训也好,目的是找出它背后规律性的东西,绝不是说一说人民公社非得还要回到过去那个“三级所有、队为基础”!那时代在发展,都在变化,就是人民公社这种体制如果不是简单的把它撤销的话,那么它要根据公社工业化发展这个阶段的到来,它一定是要进行改革的,但是这种改革绝不是私有化趋向的,绝不是要把集体经济体制给你消灭掉的改革,而是真正的人民公社这种集体经济体制自我完善性质的改革。这个道理在什么地方呢?就我们北京郊区的情况来说,就是人民公社83年、84年基本这两年,按照中央的这个政社分开的要求,把公社撤掉了,然后成立乡政府、镇政府,那么我们就按照中央的这个“政社分开”、按照这个方向来办的话,但是我要保留社这一级的集体经济,那么它改革的、按照市场化的改革结果会是什么呢?或者说我们北京郊区80年代一直到90年代它的实际结果也是就是这么一个状况。这个就相当于当时公社的社一级的经济职能,把它政府的管理职能给它剥离出来变成乡镇政府,原来公社社一级经济职能变成总公司,这个总公司下边当时已经有一大批的直属企业、直属公司,然后村级、过去生产大队这一级,象我们北京郊区原来都叫村级经济合作社,而村级经济合作社它本身在当时也有好多企业,当时叫村办企业吧,也有好多企业。那么这里边我们就会发现,就是原来那种三级所有的构架,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这种组织形式就会变成什么呢?如果这是社一级的社区集体经济、这是村一级的集体经济,那么在这两级集体经济组织之外,就会出现了大量的公司化的企业组织在工商注册。我把这种现象概括成什么呢?就是那个原来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就会变成什么呢?变成两级所有,当然如果有的地区还需要保留生产队的那么也还仍然可以坚持三级所有,但是多数地区来说、就我们北京郊区来说基本上后来生产队的职能、功能弱化掉了,拿到村这一级了,叫“两级所有、双层经营”。就是社区集体本身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完后它所属的企业组织、公司化组织,就形成这么一种“两级所有、双层经营”的复合型体制。那么回过头来这一大堆的资产、这一大堆的企业、这一大堆的资产是谁的?是我们所有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共有的嘛!甚至你把它改成带有一定股份性质的合作社都没关系,它是一个总公司,总公司下边一大堆子公司、分公司,有一大堆企业。像我们现在海淀东升似的,上千亿的资产。但这个资产是谁的?第一不是国有的;第二更不是个人的!谁的?是我这个乡、我这个公社原来这些个大队后来改成叫村合作社了,是这些合作社所有的,合作社是谁的?是我们社员所有的!最终就会变成这样的组织和体制结构。

  如果按照这样的体制和组织结构来发展的话,那么首先集体经济的制度和体制本质,然后它又适应这种农村工业化这种要求,这种组织它实际就是根据公社工业化这种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同时它又适应市场机制的调节。因为大家想一想,我们最初的社队企业,后来的乡镇企业我们基本上都是根据市场的机制建立起来的嘛,那么对我们的农村工业化的企业的发展它们仍然要求按计划上的指导这个职能,通过公社这一级的组织总公司这样的组织对我们哪些企业不能发展了、哪些产能过剩了、产业结构怎么调整了、产业怎么升级呀,就是不断的有指导,有这个指导避免了我们村自为战的小企业在竞争当中哗哗哗全失败掉!全倒掉!这个道理就在这个地方。都有一个、一套组织、一套制度。农村的企业如果你不断地开发新产品、上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甚至有的时候有的企业要淘汰再上新的企业,不断地要进行这种企业产业的升级,否则你在市场竞争中怎么能够巩固发展呢?

  所以说,我的看法就是人民公社这套制度、这套体制,如果按照毛主席的公社工业化发展战略,到它的第二个发展阶段,它应该按照公社工业化的发展要求进行内部结构、管理方式包括组织形式的各方面的改革,使它适应公社工业化的发展要求。如果说你在工业化发展这个条很差,或者这个阶段发展很慢这个地区,你这个仍然以农业为主的这个地区,那么没关系,你农业哪怕你先承包到户我认为也没有大的关系,只要这套集体经济的体制存在,都有办法调整过来。我们现实当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说八十年代初也把地分了,分了以后这个干部不是撒手不管了,而是拿出更多的精力去跑企业、跑资金、跑项目,然后集体企业起来的,然后没几年我这个土地家庭承包我还可以调整回来。南街村实际也分了一段儿嘛!就是说我们人民公社这种集体经济,它能不能存在?能不能发展的最根本的经济条件在于它有没有非农产业的集体企业、有没有这个发展能力?有就能发展;哪怕你暂时承包了都没关系,地分产到户都没关系,完了完全能调整回来。如果你没有这个基础,你仍然是仅仅停留在原始的家庭农业这个阶段上,那么这个集体经济就很难维持和发展。

  我在九几年的时候还调查我们郊区的一些村,有很多村,包括一些近郊的,这个当时大气候导致这个菜田也好、大田也好,分下去了,分下去了社员干的也没劲儿,对土地不太有多大兴趣。因为它村里有好多企业,它村的社员都到村办企业、乡办企业上班了,完了干部也不愿意管,就这么一会儿收、一会儿分,折腾两三轮的都有。后来我就跟一些基层干部我就聊,我说你这种现象,农民为什么对这些土地、家庭承包土地这个热情不高啊?他说:“张老师,这个事很简单,他都在企业能上班,工资不少挣,挣的工资比他每户那点儿地、那点儿农业收入要多得多!”我说你说的这个本身就是一个规律,什么规律呢?就是当我们一个村集体、我们这一个村集体的社员,他在企业上班的收入高于他经营这点儿土地收入的时候,你这样的村再搞家庭承包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了、就没必要了。就说我集体企业可以吸收劳动力转移了,然后我农业我组织我专业的集体企业就可以了。如果把这个放大了,我在一个公社范围内、在一个乡镇的范围内,如果我的农民的主体已经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了,那么你还有什么理由非按人口均分的那种土地承包啊?完全没有必要了嘛!所以说如果按照集体经济体制这个路子发展下来,要不要承包到户?什么时候承包、什么时候收回来?这个客观上它取决于集体经济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的总水平、总规模,完全是可以调整的。

  所以说这就说到我们现在有的政策,一个叫做“长久不变”,一个叫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我说这样的政策,这个政策说不好听的就得骂人!要是往正面说,我们共产党是辩证法的,我这个农村就家庭经营这个就长久不变了?就不发展了?怎么能够行而上学?怎么能够“一刀切”的就不许调啊?这是我们党的科学的政策吗?

  我上周去湖北,去湖北看了一个叫沙洋县的,它们本来借着这个土地确权的机会,原来它开始承包土地的时候每一户好的分一次、中等的分一次、次的再分一次、水浇地分一次、旱地再分一次、山岗半丘陵再分一次,一户最少的八块地,最多的十几块二十几块,到现在三十多年了,都不给人调。这次好,这个县里面有一个副县长不错,抓住一些典型,在全县推开,通过确权的名义整个调整,一户最多不超两块,一般的全都调整成一块。完了我们去跟他们聊,他们心里还不太踏实,怕我们的这北京去的给挑点儿毛病啊、批评啊、指责人家。我后来听说,我说你放心,你这个政策,第一,这个政策对老百姓是好事,没有任何一个老百姓反对你,至少老百姓种这点儿地不用跑七八块了,浇地也不是这块没浇完呢那块儿又轮到了,没有这麻烦了,老百姓支持,我说你别怕说有些人政治上找你茬,好像这不是又把联产承包制这个不许调整这个变了吗?多少年不变你给变了嘛!我说要听这个我们农村别发展了,等着将来爆发危机吧!就是实际上我们现实当中这个问题已经积累得相当严重,这个是从理论上说。我们现在的宪法仍然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宪法有明确的规定,基本经营或者基本经济制度仍然是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双重经营嘛!既然是双重经营、既然是承包制,你怎么能把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这种承包的调整的权利怎么给剥夺了?它不应该是集体经济组织本来应该有的权益?如果这个都没有了,那你那个集体所有制还有什么体现呢?还从哪儿体现?完了政策上从舆论上再鼓吹土地可以自由化流转,你村里边管不着,这是农民最大的权利、最基本的权利。管你就是不尊重农民的权利了,就成这个理论了。所以现在这个我们不论从认识上还有这个政策上就是还是非常混乱的,问题很多的。这些东西实际上都是集体经济体制解散了以后,按照市场化、私有化这种趋势走到现在的一种积累、矛盾的积累。

  毛主席的工业化这个战略它的结果导致城镇化这个不说了,前面已经提到了,不再专门说了,城镇化的问题如果按照毛主席的战略它是那样:就是我们国有经济它支撑的是我们的城市化,就是大城市的发展,包括我们的一些农民彻底变成市民,这是靠国有经济来支撑的。但是我们现在的国有经济可以说不再承担这个责任了,我们国有经济它的经营方式也是雇佣劳动了,只是把我们的农民工当作雇佣工不再承担这种社会责任。所以我们现在这个农民工可以进城打工,但是你很难真正地转化为市民。虽然现在我们中央也在嚷:加快农民工市民化,你看看他怎么市民化思维?我想这个你不要说这个政策,你就说房地产这个房价,不要说我们的农民工承担不起,我们市民有几个能承担得起的?这都已经发展到极其荒谬的这种程度了。科学地按照毛主席的路子走,国有经济带动大中城市的发展、带动农民的市民化,农村人民公社的工业化带动农村地区的小城镇化,包括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这么两条路,别搞得那么复杂。只要离开这个基本方向,那我的不管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解决不了。这是,这个问题不再展开了说了。

  我最后再简单说一点面对现实的一些个人思考吧!也不是很成熟,涉及到我们集体经济下一步发展当中一些大的方面的问题我提几点。

  我们现在这个,我接触好多基层同志,大家很担心,也有的同志很急,希望集体经济目前这种非常被动的局面能够得到恢复。但是我各地跑,我总的感觉目前难度还很大,这里面有这么几个主要问题我希望大家考虑:

  一个,在基本制度层面,从基本制度层面,我们有一条底线,就是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被冲破,就是我们一旦最后要退到目前宪法规定的这条底线就是我刚才说的双层经营家庭承包、双层经营这个基本制度上来,不能那个双层经营,把那个承包都不算了,一说就是家庭经营,双层经营也不说了,实际上现在我们这个承包制也早就变味了,时间关系我不再单讲家庭承包怎么看的问题了。就是在制度层面我们要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底线,家庭和集体双层经营这个底线绝不破。有可能在什么地方突破呢?就是在土地自由化流转。如果这个口子一旦打开,你说八层经营也没用,没有意义了。只要农民可以非常自由、不受任何集体约束的自由化的流转土地的话,就等于宪法的这条底线就破了,用不着修改法律,集体土地私有制吧,用不着!一样可以顺顺当当地走向私有化,这是一个底线,这是大家要特别警惕的!这是一个制度层面。

  第二个是在政策和法律层面,特别是法律层面,我们现在几乎找不到任何一个专门的的法规是真的如何保护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没有!集体经济这个概念、这个组织,在我们现今的共和国没有任何合法的法律地位、法律主体地位。别看有一个《农业专业合作法》,那根本就是两回来。所以说要真正发展集体经济,首先要在国家的决策层面、立法层面应该按照宪法所规定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和底线,要制定具体的法律。这个集体所有制的主体是谁?是村一级?还是村民小组一级?这个主体它有什么权利?它有什么责任?它有什么义务?包括林地的承包怎么办?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怎么办?没有!你现在宪法里承认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了,但是谁是这个集体的主体?合法的有法律地位的主体?这个从始至终都没有。再往深了说,包括我们有些地区,这个村里的集体企业发展很好、规模很大,甚至它想上市,注册这种上市公司,但是一办手续,到工商部门一办手续,得了!你办不了了!说我们这是集体企业呀!集体企业?你的产权主体是谁呀?是哪个村集体。你村集体算什么呀?不行!不承认!你只有把它改成什么呢?有多少自然人持股的,叫有限责任公司才认呢!你就是说我这个村企业是某某个村集体的企业,不行!没人认你!这个我都在大量的实际当中都接触过,逼着我们这些村把我们这个企业做假,把我们村企业的资产额啊,这个人占多少股份、那个人占多少股份,一凑,变成有限责任公司,拿这个再去注册去,去工商。你看看!有什么法律地位?我的个人的看法,如果我们真正按照宪法的要求发展集体经济,我们政府的行政权力部门要给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的登记,给它法律地位,相关的法律要出台。比如说村社这样的集体经济,带有土地集体所有制载体这样的叫社区集体经济,必须有从中央到农业部到各省市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登记,走合作经济来登记,然后有公司,企业到工商部门去登记,并且把两个部门的制度衔接起来,相互必须得承认,给它法律地位,否则我村集体连上市都弄不了。我上个月在我们海淀区一个乡找我们来讨论这个事儿,想变更一下,注册上市,绕了多少圈儿,有的那个乡级总公司那个企业已经好几层了,分公司下边又有子公司,一直追,追到它原始的产权所有者,那还是集体这儿,还是遇到这个问题。所以这是我说的第二个层面。就是说我们现在的集体经济它的政策和法律的主体地位,不但是不明确而且是基本没有的、欠缺的。这是第二。

  第三个方面呢,对今后集体经济的发展,我觉得至少目前我们可做的,在舆论宣传上,我觉得还是要做工作,还是要不断地宣传各种集体经济的典型,扩大这种宣传面,特别是对年轻群体。好多人他说起人民公社就以为是一个很糟糕的东西,他不知道,不知道我们现在还有很多按照人民公社这个基因在发展的,这个不知道!还需要扩大宣传,也包括对这个舆论上对往自由化引导的一些言论进行一些揭露和批判。这都是需要做一些宣传舆论工作的。在具体操作层面,我这个也是想了好长时间了,办起来很难,但是我总希望有一个,如果中央真的支持的话,我总希望哪怕有一个“全国集体经济联合会”这样的组织,我们有一个全国工商联,资本家有联合会吧!全国工商业者联合会,资本家工商联人家有自己的银行吧,对不对!各地的都有,凭什么集体经济就不能有全国的联合会呢?当然从政治上考虑是不是不可能,这个我也知道不可能,因为他要真想搞那很容易,不想搞的话一百个理由。那么哪怕在这一条做不到的情况下,我倒觉得集体经济的研究会之类的啊、协会之类的啊等等,全国性的一步做不到,地方的搞一些社团性实体的先搞一些学术性的嘛!起码起到一些宣传舆论性的作用。这个都可以探讨,但是急不得。当然从每一个人的角度说,在具体活动当中积极参与一些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啊、帮忙啊,这也都是可以的。

  还有一个就是做起来也很难。就是我们现在的集体集体经济啊,现有的这些典型,在发展当中如何尽自己的能力所及带动其他一些村的发展,这个也很重要。但是这个东西你不能强行的要求人家,你弄不好给人家经济发展上带来什么风险,这个是不行的。它这里边有一个什么问题呢?我研究华西,华西它最早是一个小华西,它的村子很小的。后来随着它的基本建设和后来社队企业的发展,它后来成了一个大华西,所谓大华西就是它周边的十几个村,后来可能小乡村都算上将近20个村,集中到一起了,它叫集统一嘛!就是真正我们农村的集体经济按照毛主席工业化城镇的发展思路,它是不太可能每一个村独立实现的,它需要某一个实力比较强的村为核心,然后带动周边村的发展。但是我们现在缺乏这样的一个体制机制。你要这些村自己来做,会遇到很大的麻烦。比如说土地利益的问题、资产多少的问题,有很多麻烦。

  所以总的来看,就是目前我们集体经济的发展,总的形势不是很乐观。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至少习总书记上台以来,包括他在浙江过去的一些讲话材料看,他还是主张我们农业农村走合作化这条道路的。但是我们现在很难要求中央一下子恢复到毛主席那种,毕竟历史已经过去了三十几年小四十年了,不会简单地重复过去那种组织形式。那么在新的形势下,新的历史阶段,农村集体如何发展,大量的问题需要探索。包括我对北京这么多年调查研究,我曾经提一个北京市一些领导能够接受的、我对北京的建议我多年来强调这个,现在为什么北京市有些领导认可这个呢?因为包括城市周边一些乡镇它原来每个村都有建设用地、企业用地,它现在没法弄,这个东西如果不以乡镇一级进行统筹进行置换,把利益调整好的话,那就是“满天花”,你这个城市化改造就弄不了,它这是一个必然的。就是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这些东西、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一些相对集中的配置,一定得在村级以上的层面来统筹才行。所以这个我们也在做这样的试点。还有就是从农业的角度说,如何把我们的农业从生产到产中、产前、产后整个这个产业链完整地实现这个组织化,也是下一步发展集体经济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不是把大伙儿简单地组织到一起集体劳动,这个不行。就是按照农业产业化的组织、产业化的体系组织,可以有合作社、可以有企业、公司形式,甚至协会社团的形式,就是政府帮助把多种形式组合到一起,形式完整的产业体系,这都是重大的问题,否则我们的农业会处在市场竞争的非常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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