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与价格
随着货币的出现,商品在货币上的价值表现,比如1件上衣=1盎司金,就是商品的货币形式或它的价格,[1]当然这个价格又会进一步地用一定金量的教名,如英镑,或者一定量的货币符号,如38美元,来表示。 尽管价格只是以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但是,价格的这种表现可以偏离商品的价值量。假定1公斤小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表现为2美元。2美元就是1公斤小麦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或1公斤小麦的价格。如果政府给予农民补贴,使农民可以按每公斤1美元出售小麦,那么作为1公斤小麦的价值量的表现,1美元就少了。但是1美元和2美元都是小麦的价格。在市场经济中,商品通常就是按比价值量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2]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在没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价格能够在长期的平均运动中表现出商品的价值量。 由于价格会偏离价值量,于是,导致这种偏离的一些调节价格的因素就被主流经济学视为决定价格的因素。供求关系就是如此。的确,供给大于需求时,价格会下降;供给小于需求时价格会上升。然而,就主流经济学所强调的供求均衡价格而言,当供求均衡时,为什么玩具汽车的价格会低于真正的汽车的价格,就不是供求关系所能解释的。实际上,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得到说明以前,供求关系绝对不能说明什么问题。[3] 假如某一种商品的价格,由于供给不足或需求剧增而大大上涨,那么另一种商品的价格就不免要相应地下跌,因为商品的价格不过是以货币来表示的别种商品和它交换的比例。[4]举例说,假如1件上衣的价格从10美元上涨到15美元,那么茶叶的价格虽然没有改变,但比起上衣来却是跌价了。人们在交换中必须拿出更多的茶叶或其他价格不变的商品才能得到原来那么多的上衣。 商品价格上涨会产生什么后果呢?大量的生产资源将涌向这个繁荣的产业部门,直到该部门产品的价格跌落到正常的价值量水平为止,或者更确切些说,直到该部门产品的价格由于生产过剩而跌落到价值量水平以下时为止。 反之,假如某一种商品的价格跌落到它的价值量水平以下,那么生产资源就会从该种商品的生产部门抽走。除了该工业部门已经不合时代要求,因而必然衰亡以外,该商品的生产,即该商品的供给,就要因为生产资源的外流而缩减,直到该商品的供给和需求相适应为止,就是说,直到该商品的价格重新上涨到它的价值量水平,或者更确切些说,直到供给低于需求,即直到商品价格又上涨到它的价值量水平以上为止。 从较长一段时间来看,供给和需求的波动,总是会重新把商品的价格引导到市场价值的水平。固然,商品的实际价格始终不是高于市场价值,就是低于市场价值;但是,上涨和下降是相互补充的,因此,在一定时间内,如果把产业衰退和兴盛总合起来看,就可看出各种商品是依其市场价值而互相交换的,所以它们的价格是由市场价值决定的。当然,这不是就个别产业的产品来说的,而只是就所有产业部门来说的。 另一方面,如果市场价值发生了变化,总商品量得以出售的条件也就会发生变化。如果市场价值降低了,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主流经济学称为有效需求)平均说来就会扩大,并且在一定限度内能够吸收较大量的商品;如果市场价值提高了,商品的社会需要就会缩减,就只能吸收较小的商品量。因此,如果说供求调节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那么,市场价值就调节供求关系。[5] 另一方面,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社会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6]因此,虽然这些商品本身的价值不变,但其市场价格必然要低于它们的价值才能售出,其中一部分甚至会根本卖不出去。 需要指出的是,价格形式不仅可能引起价值量和价格之间即价值量和它自身的货币表现之间的量的不一致,而且能够包藏一个质的矛盾,以致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是价值的表现。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例如良心、名誉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它们的所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并通过它们的价格,取得商品形式。因此,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7]另一方面,像古董这样不能由劳动再生产从而本身没有价值[8]的东西的价格,则由一些非常偶然的情况来决定。要出售一件东西,唯一的条件是,它可以被独占,并且可以让渡。[9]这些虚幻的价格形式掩盖了实在的价值关系或由此派生的关系,并成为一些主流经济学的信徒攻击劳动价值理论的“论据”,似乎马克思从来没有研究过这类问题似的。 还要强调的是,当我们讨论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时,我们所说的商品,是指李嘉图所说的那些可以通过人的劳动增加其数量,同时竞争可以刺激它们的生产而且不会碰到任何障碍的商品。[10] [1]
《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5页。 [2]
同上,第123页。 [3]
《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02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40页。 [5]
《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02页。 [6]
同上,第208页。 [7]
《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3页。 [8]
这里的价值仅仅是从经济学上讲的,不涉及历史文化价值等泛化的价值,更与使用价值无关。 [9]
《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14页。 [10]
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9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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