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二,毛泽东对“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批判迎 春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成果是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怎样转入社会主义革命?这些都是前人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毛泽东和刘少奇围绕着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着尖锐的对立认识。 刘少奇提出了一个“新民主主义制度”的理论和“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说共产党员“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而且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就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要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他“反对过早地‘动摇、削弱、直到否定私有制’和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步骤。”认为“应当使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都得到发展。”并指出新民主主义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完成工业化。”还说:“中国将来的前途,是要走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去的,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等等。(转引自《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薄一波著 第58、59、60页)毛泽东则明确指出:“‘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第81、82页)可见,刘少奇对于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经济发展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而毛泽东则明确反对这种理论。 其实,毛泽东对于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经济发展,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已经有了原则性的指示。毛泽东在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这就明确指出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他说:“关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问题,必须确定:第一是国营工业的生产,第二是私营工业的生产,第三是手工业生产。”“在发展工业的方向上,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主要地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等等。(同上书 第1432、1428、1427页) 2,方法 毛泽东和刘少奇不仅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社会发展存在理论观点上的根本分歧,在理论形成的方法上也存在着根本区别。 刘少奇认为新民主主义制度必须“巩固”,经过“很久以后”,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再“走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是典型的主观主义的思想方法;而毛泽东则是不断总结实际生活,从国际、国内斗争的实际中探寻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运用的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方法。 新中国建立以后,首先就面临实现工业化的问题。 建国后不久,老区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和农业对城市农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 1951年“7月3日,少奇同志批印由山西省委报告,批语全文如下: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毛泽东则反对这种观点。“随后,毛主席找刘少奇同志、刘澜涛同志和我谈话,明确表示他不能支持我们,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制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转引自《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188-189、191页)以后的历史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真正接受毛泽东的观点。 1953年,毛泽东在总结建国以后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了“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第81页)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际上是进一步批判了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错误理论。 以后,毛泽东又批评了薄一波提出的“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他指出:“过渡时期,是向社会主义发展,还是向资本主义发展?按照党的总路线,是过渡到社会主义。”(同上书 第90-91页) 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毛泽东明确指出:“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同上书 第117、119页) 1955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批评了“小脚女人”,指出:“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同上书 第168页)正是在毛泽东的积极领导下,几亿农民在短短的时间里就“组织起来”,实现了合作化;紧接着就出现了一个农田水利建设的高潮,农业合作化也进入了人民公社的阶段。期间虽然发生了“共产风”、“浮夸风”等“左”的错误倾向,在毛泽东的领导下,纠正了“左”的错误,把人民公社制度落实在“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的基础之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重新进入康庄大道。 毛泽东在总结了这一阶段的历史经验以后说:“八届十中全会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 第196页) 毛泽东的这个论断,不仅批判了刘少奇“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错误理论,也纠正了斯大林的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后,苏联社会不存在阶级斗争的错误论断,重新回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上来,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胜利。他在《毛主席重要指示》中说:“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阶级斗争?-------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犯了大错误。列宁则不然,他说小生产每日每时都产生资本主义。列宁说建设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为了保障资产阶级法权。我们自己就建设了这样一个国家”,“一九四九年提出国内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十三年后重提阶级斗争问题。”(《毛泽东年谱》6 第640页)就是批评斯大林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错误观点,重新回归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 马克思根据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理论,结合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实际,早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恩选集》第三卷 第21页) 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根据俄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隔着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经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脆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选集》第四卷 第84页) 马克思、列宁给后人指出了过渡时期存在的必然性,至于具体怎么过渡,则是后人回答的问题。毛泽东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创建了继续革命理论,回答了这个问题 八届十中全会以后,联系国际反对赫鲁晓夫修正主义斗争的经验,结合我国党内斗争的实际,毛泽东逐渐形成了继续革命理论。 在政治领域,他提出“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论断,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阶段革命的理论。在《毛主席重要指示》中,他再次强调:“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并且分析了走资派的社会、经济根源:“一些同志,主要是老同志思想还停止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对社会主义革命不理解,有抵触,甚至反对------有些人后退了,反对革命了。为什么呢?做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等等。(《毛泽东年谱》6 第641、640页)以后在文化大革命的实践中,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吸收工农兵中的优秀分子进入政权机关;建立了“五.七干校”,让一部分原来的干部重新参加劳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体制等等。 毛泽东不仅在政治领域开展革命,还提出在文化领域也要进行革命,这就是文化革命的由来。总的纲领是“斗私批修”。涉及教育、艺术、理论等各个部门,并提出“批判资产阶级反动权威”的任务。 他还在“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中,揭示了过渡时期存在复辟资本主义的经济根源,是存在着的商品、货币经济关系,指出:“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等等。(《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三册 第413页) 毛泽东在实际斗争中不断总结经验,并且上升到理论高度,从而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继续革命的理论,是社会主义阶段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三个里程牌。 可见,毛泽东的实事求是方法,是不断总结国际、国内过渡时期的历史经验,逐渐形成继续革命的理论。这种方法,比刘少奇预先设想一个“新民主主义制度”主观主义方法,更科学、更符合实际。 二,实践检验的结果 实践是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新中国发展的历史证明,毛泽东时期在继续革命理论的指导下,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这里我们不引用其他资料,只用否定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来证明。 《决议》指出新中国建立以来,“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著改变,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国灌溉面积已由一九五二年的三亿亩扩大到现在的六亿七千多万亩,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大江大河的一般洪水灾害得到初步控制-------一九八0年同一九五二年相比,全国粮食增长一倍,棉花增长一倍多。尽管人口增长过快,现在已近十亿,我们仍然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保证了人民吃饭穿衣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册 第301-302页)” 正是按照毛泽东的继续革命路线,发展公有制的人民公社制度,把几千年来大自然的奴隶、小私有者身份的农民,改变为公有生产资料主人的集体所有者,才打破了大自然的宁静,组织起亿万集体农民,持续进行了二十几年的改土治水运动,使积累了几千年的三亿亩灌溉面积,发展的到六亿七千万亩;使長期危害农业的黄河、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洪水灾害得到控制;才能使运用手工工具的落后农业,开始进入了机械化、电气化的崭新轨道,“尽管人口增长过快,现在已近十亿,我们仍然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保证了人民吃饭穿衣的需要”。如果按照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路线,能够取得这样伟大的成就吗?当然不可能! 《决议》指出:“在工业建设中取得重大成就,逐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一九八0年同完成经济恢复的一九五二年相比,全国工业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增长二十倍多----棉纱产量增长三点五倍----原煤产量增长八点四倍----发电量增长四十倍----原油产量达到一亿零五百多万吨------钢产量达到三千七百多万吨;机械工业产值增长五十三倍----在辽阔的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兴建了一批新的工业基地。国防工业从无到有地逐步建设起来。资源勘探工作成绩很大。铁路、公路、水运、空运和邮电事业,都有很大发展。”(第301页) 只有按照毛主席的继续革命路线,发展公有制经济,亿万工人、农民,以主人公的精神、忘我地劳动,才能够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在帝国主义的严密封锁下,取得如此伟大的成就,短短的二十几年就跻身世界工业大国之列。如果按照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路线,能够取得这样伟大成就吗?答案是否定的! 《决议》还说:“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剥削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第301页)如果按照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路线,能够成为这样的社会吗?当然不可能! 《决议》还列举了多方面的成就,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等等,这些都是在毛泽东继续革命路线指引下才取得的。 《决议》所说的:“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的“文化大革命”十年,恰恰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发射人造卫星等高新技术大放光彩的十年。 至于国防、外交等方面的成就更是有目共睹,就不论述了。 有关文化大革命的政治、理论方面成就,至今褒贬不一,这里也不探讨。 总之,仅就《决议》所述的成就可以证明,毛泽东的继续革命路线指引的道路,才是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而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理论,是一种完全错误的理论,既不符合实际,也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这就是历史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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