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以普选制、政治自由、法治和竞争为特点,马克思写道,它的宪法虽批准了资产阶级的社会权力但却剥夺了维持这种权力的政治保证,把资产阶级统治“塞进民主主义的框子里,而这个框子时时刻刻都在帮助资产阶级的敌人取得胜利,并使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本身成为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27—428页) 当然列宁说过“对自由主义者来说,谈一般‘民主’是很自然的。马克思主义者却决不会忘记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是对哪个阶级的民主?’” (《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5卷,第235页) 这是列宁在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巴黎公社原则下的)下对资产阶级民主的否定,但是不是在资产阶级客观条件下对资产阶级民主的否定。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列宁同样支持资产阶级民主,借这个民主来发展无产阶级力量。 而毛派如龙翔五洲不懂这种辩证法,一味地否定资产阶级民主,其实毛在1949年前多次公开表达支持资产阶级民主,只是当无产阶级胜利后才开始否定资产阶级民主,这完全是正确的,但是毛可惜的是没有建立健康的无产阶级民主。 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的著作中再一次出现过,马克思称赞巴黎公社说,它主张每一个代表“必须严格遵守选民的确切训令,并且随时可以撤换,”所以在那里“普选制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代表和压迫人民,而是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6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这也是马克思本人的观点,所以他从未提出过在共产主义条件下,无论是初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集体选择或决策应当采取什么形式的程序问题。 马克思列宁和早期的毛泽东都是辩证看待资产阶级民主的,就是在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时,支持人民争取资产阶级形式民主,但是当无产阶级占统治地位就必须否定资产阶级形式民主实现彻底的无产阶级民主(可惜毛这后一点没有彻底做到) 就是对待资产阶级形式民主的态度不能绝对化,而应该看在什么历史条件下。 比如目前特色历史条件下,支持形式民主就是进步,就是正确的,是有利于人民的。而有些毛派非常糊涂,认为形式民主和特色法西斯是一样都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 红中网也不懂这点,老是否定在特色统治下工人阶级争取自由工会的斗争的意义和工人阶级支持真正的自由派的主张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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