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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战后国共和谈中的“让”与“不让”

2021-8-18 00:17|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257| 评论: 0|原作者: 于化民

摘要: 通过一年多的国共谈判,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一次又一次的让步,教育了中国人民,让人民认清了谁在坚持和平、民主,谁在实行内战、独裁。



通过一年多的国共谈判,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一次又一次的让步,教育了中国人民,让人民认清了谁在坚持和平、民主,谁在实行内战、独裁。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顺应全国人民对和平建国的热切期盼,与国民党就避免内战、实现国内和平、推进民主改革进行了长达15个月的艰难谈判。从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始,20多年里国共两党分分合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熟知国民党和蒋介石的本性与特点,有着与这个老对手打交道的足够经验。尽管战后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战后谈判的新的因素增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较之以前更为困难,更为复杂,中共中央仍能措置裕如,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谈判目标和策略,坚持决不轻易放弃人民胜利果实的基本立场,同时灵活运用谈判策略和技巧,尽可能地把谈判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对任何谈判来说,“让”与“不让”是必然发生的问题,甚或是贯穿谈判全程的核心问题。如果不是一方占有绝对优势足以令对方不战而降,那么谈判的一方全“让”或一“让”到底的情况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只有各方都作出必要的妥协和让步,才能达到一定的合作目标。谈判中又确实会遇到一些问题,关系自己的根本利益乃至生死存亡,是无法退让的,也就是谈判的底线。作为谈判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让”与“不让”是必须面对的极其困难的选择。“让”就意味着己方某种程度的损失,“不让”可能陷入僵持或导致谈判破裂。何时“让”,何时“不让”,哪些问题“让”,哪些问题“不让”,“让”又如何“让”,是对谈判决策者和执行者的格局、韧性、定力和谈判技巧的考验。在战后国共和谈中,共产党通过“让”展示了自己追求和平、民主和极力避免内战的最大诚意,赢得了各方人士的同情和支持;而当对方变本加厉、屡触底线时,则以“不让”应对之,并成功地将谈判桌转化为教育人民的课堂。虽然国共谈判没能避免大规模内战的到来,但却让国民党“在全国全世界面前输了理”,为中国共产党赢得了人心,并为经过战争解决问题准备了必要条件。对于战后国共谈判的研究,已有众多高水平的海内外学术论著流行于世。然而,相关研究对中国共产党的谈判策略的运用,尤其是谈判中哪些问题可以让步、哪些问题坚持不让及其背后的原因,却显得注意不够。本文拟从这个特殊的视角切入,作些初步的考察和探讨。

  一、 重庆谈判主动让步,以和为贵

  日本宣布投降后,蒋介石1945年8月14日起连发3封电报,邀请毛泽东前往重庆,共同商讨“国际国内各种问题”。8月13日,毛泽东曾对抗战胜利后的时局作出判断:“从整个形势看来,抗日战争的阶段过去了,新的情况和任务是国内斗争。蒋介石说要‘建国’,今后就是建什么国的斗争。”内战的危险虽然严重,但因为国际国内的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经过奋斗使内战限制在局部范围,或者使全面内战拖延时间爆发,这种可能性是有的。收到蒋介石第二封来电后,中共中央8月23日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研究日本投降后应对新形势的政策与策略。毛泽东讲话的基调有了明显变化,强调随着抗日阶段的结束,中国“进入了和平建设阶段”。他还说:人民需要和平,我们党需要和平。和平是能取得的,内战是可以避免和必须避免的。我们应当利用这个暂时和平时期。24日,毛泽东复电蒋介石“准备随即赴渝”。中国共产党作出毛泽东将亲往重庆谈判的决策,固然与斯大林来电不无关系,而起决定作用的则是这样一个战略考虑:“去。这样,我们可以取得全部主动权。”这个主动权,不仅是将来国共关系的主动权,而且是抗战胜利后“建什么国”和如何建国的主动权。

  既然去谈判,除了要看对手“开的是什么盘子”,还要提前准备好自己的“盘子”。为此,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了谈判中可能作出妥协的问题。毛泽东提出了谈判的基本策略,那就是:主要的当然还是进攻,是在和平中的进攻,但部分的会有退却。他解释说,我们要准备有所让步,在数量上作些让步,以取得合法地位,以局部的让步换取在全国的合法地位,养精蓄锐来迎接新形势。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准备在合法工作中去进攻,利用国会讲坛去进攻,要学会作合法斗争。至于让步的条件,毛泽东也有初步考虑,说:谈判自然必须作一定的让步,在不伤害双方根本利益的条件下才能达成妥协。我们准备让步的第一批地区是广东至河南的根据地,第二批是江南,第三批是江北,这要看谈判的情况,在有利条件下是可以考虑让步的。如果这些条件还不行,那末城下就不盟,我准备坐班房。会上讨论通过了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补充的《目前紧急要求》十四条,以此作为中国共产党谈判要求的预案。毛泽东提醒说,解放区和军队问题是最现实的也是双方所力争的,将成为谈判焦点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关于这一条的争论一定是非常激烈的,双方可能要打打停停,甚至可能要打痛蒋介石才能逼着他让步。“谈判如果不成功,国民党进攻我们,我们是否要打?应该打,但必须打胜仗。”经过23日和26日两次政治局会议,中国共产党基本确定了同国民党谈判的总盘子,对于谈判目标、可能作出的让步、将会遇到的困难,甚至谈判破局的可能性等,有了清晰的研判,为谈判设定了底线。

  毛泽东抵达重庆机场的书面讲话表达了这样的期望:“国内政治上军事上所存在的各项迫切问题,应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加以合理解决,以期实现全国之统一,建设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 9月2日,毛泽东约见国民党方面(简称国方,下同)谈判代表王世杰,在谈话中列举了国共之间存在的政治会议、国民大会、政党合法化等八个主要问题,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上述问题的观点。9月3日,周恩来将十一条意见提交给国民党方面。上述意见的最大特点是把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化原则进一步细化,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办法。十一条意见既有要求,亦有承诺,清晰完整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也为接下来的谈判破了题。

  谈判伊始,双方在军队和解放区问题上的对立就立即突显出来。毛泽东抵渝前,蒋介石召集国方代表为谈判定调:政治与军事应整个解决,但对政治之要求予以极度之宽容,而对军事则严格之统一,不稍迁就。蒋介石把维护国民党“法统”视为最高利益,坚持在此基础上实现政令、军令的统一,也就为谈判设置了最大的障碍。蒋介石还召见国方代表,诬指共产党十一条意见“恶劣根性徒苦人类”,“实无一驳之价值”。9月2日晚,蒋介石向毛泽东当面摊牌:中国共产党军队编为12个师,“乃中央所能允许之最高限度”。所提解放区问题,“为事实所绝对行不通者”。在“真诚作到”政令、军令的统一的前提下,可本“用人惟才”之旨延引共产党人士参加政权,同时坚持已当选的国民大会代表仍应有效。

  9月4日,双方转入正式谈判。张群、邵力子秉承蒋介石旨意,一开始即责备共产党“所提条件,距离尚远”,“根本无从讨论”。周恩来委婉地表示,所提十一条已作了尽可能的让步。“第一,认为联合政府既不能做到,故此次并不提出,而只要求各党派参加政府。第二,召开党派会议产生联合政府之方式,国民党既认为有推翻国府之顾虑,故我等此次根本不提党派会议。第三,国民大会之代表,中国共产党主张普选,但雪艇先生与毛先生谈话时既认为不可能,中国共产党虽不能放弃主张,亦不反对参加,现在亦不打算在北方另行召开会议。凡此让步皆为此次谈判之政治基础”。邵力子称,共产党方案有关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的办法,“实为问题之症结所在”,根本与国家政令之统一背道而驰。周恩来对此作了耐心解释:国民大会后我党将居于少数党的地位,如此,我党干部之安插与党的政治地位之保持,俱发生问题。所以我党主张凡一省一市我党为多数者,其省政府主席与直辖市市长由我党推荐,占少数者由我党推荐副主席或副市长,此系为让步合作设想,在使两党不致对立。他强调,我党所争者,唯在人事与组织,决非于中央体制与法令规章之外,另外成立一个相反的体制与法令系统。谈到军队问题时,国方代表一再要共产党“放弃其地盘,交出其军队”。周恩来、王若飞据理力争,指出解放区和人民武装力量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同日本侵略者浴血奋战的结果,完全是属于人民和保护人民的;两党拥有武装是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必须正视这一现实。

  9月8日,国方提出对中国共产党十一条意见的正式回复。除了表示原则上赞成实行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合作以外,对其他要求要么寻找借口加以搪塞,要么明确表示拒绝。之后,双方继续商谈解放区和共产党军队数目问题。在解放区问题上,周恩来、王若飞反复申说,指出共产党关于联合政府的主张,本就包括实行普选的内容,此种办法“最为公开和彻底”。因顾及中央政令之一致,在全国其他地区未实行普选前,不愿单独实行普选,所以才提出在共产党负责的地区,即由共产党推荐主要官员。国方代表仍坚持蒋介石所提办法,不肯稍让。12日和17日,毛泽东与蒋介石两次面晤,均谈及共产党军队数目问题,亦无进展。凡此种种,不能不令共产党方面感到“国党毫无诚意”,“实际上对一切问题不放松削弱以致消弱〔灭〕我的方针”。

  为了破解僵局,毛泽东决定提出军队缩编及驻地问题的新方案:(一)关于双方军队比例,我方愿让步到1∶6,如国方缩编为120个师,我方应为20个师;国方缩编为60个师,则我方应为10个师。(二)关于军队、军队驻地和解放区。第一步,我方将海南岛、广东、浙江、苏南、皖南、湖北、湖南、河南等八个地区之军队撤退,集中于苏北、皖北及陇海路以北地区。第二步,再将苏北、皖北、豫北地区之军队撤退,将我方所有军队集中驻于山东、河北、察哈尔、热河与山西之大部分,绥远之小部分,及陕甘宁边区等七个地区。解放区随军队驻地之调整而合并。山东、河北、察哈尔、热河与陕甘宁边区之主席,山西、绥远两省之副主席,天津、北平、青岛三个特别市之副市长,由我方推荐。新方案的让步幅度,已经超出23日会议的设想。周恩来向国方代表通报了这一方案,不料对方仍以为新方案“甚难考虑”,乃至指责“非为谋军令、政令之统一,而完全为分裂”。9月21日,周恩来对国方观点展开针锋相对的回击:“今日我等之商谈,系出于平等之态度,然而国民党之观念是自大的,是不以平等待中共的,故国民党及其政府皆视我党为被统治者,为投降者。”并称如果成立联合政府,我党一切军队与政权皆可交出。王若飞说,军队国家化,所谓“国家”乃是人民的国家,而非一党的国家。国民党所谓“统一”,乃是服从。会谈不欢而散。

  即将回国述职的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急于看到国共双方就实质性问题达成协议,劝说蒋介石同意将中国共产党军队数目让至20个师。然后,约见国共谈判代表,要求共产党方面必须同意立即缩编至此数,不能按国民党军队数目比例缩编,也不能拖延。同时,军队和行政不能合起来谈,共方必须放弃请求任命北方五省主席和两省副主席等要求,要么承认由国民党统一,要么谈判破裂。毛泽东不卑不亢,称中国共产党的态度是“不承认,也不破裂,问题复杂,还要讨论”。对缩编为20个师的提议要做进一步的考虑。

  谈判中断数日后恢复。9月27日,双方商定,对于最棘手的整军问题,成立另一小组商讨后再定。解放区问题,周恩来提出“暂维现状”,即现各省政府所能治理之地,由省府治理之,省府不能治理者,由解放区治理之。若此办法仍不得同意,只有交给政治会议解决。尔后,双方又商定了参加整编技术小组的各方人员。由此,纠缠不清的解放区和军队整编问题被暂时搁置。周恩来提议,将一个月来的会谈纪录整理出来,择其能发表者发表之,以解人民之渴望。10月5日,周恩来将他起草的会谈纪要初稿交给国方。10日,国共谈判代表正式签署《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纪要共十二条,如实记录了双方谈判达成的共识和存在的歧异。其中,双方一致同意的有第一条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第二条政治民主化,第四条人民自由;基本同意或意见接近的有第五条党派合法,第六条特务机关,第八条地方自治。其他如国民大会、释放政治犯、军队国家化、解放区地方政府、处理奸伪、受降等问题,虽未取得一致,但表示将继续商谈,求得问题之解决。中国共产党对于重庆谈判主要成果是满意的,毛泽东返回延安后说:“这个会谈纪要,第一个好处是采取平等的方式双方正式签订,这是历史上没有过的。第二,有成议的六条,都是有益于中国人民的。”

  重庆谈判,中国共产党的谈判策略是“路线清楚而调子很低”。在坚持和平、民主、团结总方针的前提下,共产党方面作出了重要让步,并且是先行让步、主动让步,这是连国民党谈判代表也不得不承认和称道的。这些让步包括承认三民主义,承认蒋介石的全国领袖地位,承认国民党的第一大党地位,放弃联合政府和召开解放区代表大会的主张,放弃召开党派会议的提议,不再坚持将共产党军队改编为48个师的要求,准备将军队撤出广东、浙江、苏南等八个地区。上述承诺不是故作姿态,而是实质性的让步。通过上述让步,让中间势力和全国民众看到了中国共产党真心促成和平建国的诚意,使得共产党把和平、民主、团结的旗帜牢牢地抓到自己的手里,取得了政治上的主动权。但是,国共在军队和解放区问题上的分歧不但没有弥合,反而为下一步谈判埋下了裂罅。

  二、 停战谈判尽量让步,求得妥协

  双十协定签订后,周恩来等就政治协商会议等问题与国方继续谈判。1945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电示周恩来:蒋如不停止进攻,我方对政治会议无甚兴趣。伪军、受降、解放区三问题不解决,缩军、国大均谈不上。周恩来遂向国方提出,政协开会前,须先就国民大会、解放区等问题商得眉目出来。由于双方已就政治协商会议名额分配达成协议,国方提出以11月1日为开会日期,要求共产党迅速决定代表人选。周恩来等分析后认为,政协早开对己方不便,但提出不开或缓开,则易给国民党造成口实,不利宣传。于是向中共中央建议,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但“仍强调必须停止进兵方能恢复交通的主张,并表示内战如不能避免,政治会议很难开好”。借由这个以退为进的办法,把停战问题的紧迫性突出出来。中央复电同意。30日,周恩来向国民党代表提出立即停止进兵、进攻、进占,平绥等八条铁路线双方均不驻兵等临时办法,并表示,共产党方面不反对先开政治协商会议,但开会时必须先行解决避免内战、恢复交通问题。

  国方代表给出的复案,虽然同意双方部队暂各驻原地,却又要求共产党部队撤至各铁路线10公里外。毛泽东认为,国方急于恢复交通,无非是为了向前方运兵扩大内战,一味在恢复交通问题上纠缠,会使自己在谈判上处于被动。11月5日,毛泽东起草了给代表团的电报,指示利用在邯郸战役中缴获的政府反共文件,考虑采取强硬态度,要求立即解决受降(包括撤兵驻防)、处置伪军、解放区自治三大问题。8日,毛泽东再次致电代表团,指出:目前的谈判,彼方全为缓兵之计,并无诚意解决问题,彼方一切布置均为消灭我党。在美蒋坚决进攻方针下,我们无法退让,只有自卫一法。由是,共产党代表转趋强硬,要求国民党军全面停止向解放区进攻;国方则一味推诿拖延,同时继续向中共军队进攻。谈判再次陷入僵持。

  内战危险的加剧,不仅令全国民众深为关切和忧虑,也牵动着美苏等国政要的目光。美国总统杜鲁门12月15日发表对华政策声明,在承诺继续支持国民党政府的同时,要求其停止与共产党武装力量的敌对活动,召集中国各主要政治力量代表参加的全国会议,结束一党训政,成立一个能够容纳国内其他政治力量的分子的政府。同时,任命马歇尔为总统特使,赴华调处国共两党争端。27日,在莫斯科召开的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发表公报,一致表示支持中国的团结与民主,赞成国民政府的所有一切部门应有民主分子的广泛参与,并要求中国停止内部冲突。

  中共中央敏锐地捕捉到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及时调整了应对的策略。在11月12日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方针,既要确定同蒋介石谈判,同时准备蒋一定要打。蒋采取两面策略,我们就学他,也实行两手。”周恩来认为,“国共关系会在相当长时期内摇摆不定,一时偏和,一时偏战,而在和之中便酝酿着战,战之中又酝酿着和,即使将来大致定了,也还会存在着严重的复杂的斗争,一直斗争到最后”。“掌握时机,进退攻守,仍为政治战、宣传战所应注意的规律。”他说:

  和平方针是矛,坚强抵抗是盾。战而遇到抵抗,使其知难而退,才会走向和。

  但是既称和,便须有妥协,有妥协便须有价钱。早晚市价固可不同,但一个时期,总要有一个基本价钱,好在有利时机,使妥协能够得到。否则,我有利,我涨价,他有利,他涨价,其目的便非求妥协,而是在求战。

  定了价钱,也不是一次就能解决,更不会全盘解决。但是有了定价,而他不解决,其过在彼不在我。如解决了一部分,可使我们有阵地或有资本地进而解决另一部分,到那时另一部分的价钱,也就有可能提得更高些。

  周恩来指出,今后谈判应“本着反内战、争民主、求和平的基本方针,实行政治进攻、军事自卫的原则,确定双十会谈纪要我方提案为基本价钱,来进行‘边打边谈’的谈判”。杜鲁门发表声明当日,中共中央决定派出周恩来、董必武等7人出席政协会议,与国民党重开谈判。

  12月16日,周恩来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抵达重庆。经由马歇尔斡旋,国共谈判于12月27日正式恢复。周恩来率先提出无条件停战的三项办法,要点为:(一)双方部队在全国范围内均暂各驻原地,停止一切军事冲突;(二)凡与避免内战有关之一切问题,均应于军事冲突停止后,经和平协商解决;(三)在政协会议指导下组织全国各界内战考察团分赴各地实地考察,并随时报告和公布事实真相。1946年1月2日,中共中央明确电示代表团,必须首先停止冲突才能恢复交通,不能以恢复交通为停战的条件,并且恢复交通必须是双方的,双方运兵必须协商。周恩来与马歇尔3日和5日就各自起草的停战令草案交换意见。马歇尔曾提出,就停战而言,国民党军为重新建立在东北的主权而开往东北及在东北境内调动,“当系例外”。周恩来表示承认东北的特殊性,同时要求目前正在热河、津浦路发生的军事冲突,应当马上停止。在3日与国方代表的会谈中,周恩来表示原则同意对方复案,希望马上全面停战,尤其是国民党军在热河的进攻应迅速制止。双方商定以马歇尔、张群、周恩来组成三人小组,马歇尔为主席。1月5日,国共双方就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办法达成初步协议。

  1月7日三人小组举行首次会谈。张群节外生枝地提出,停战应将东北和热河的赤峰、察哈尔的多伦除外。赤峰、多伦地处华北通往东北的要道上,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同苏联、外蒙联系和向东北输送部队的战略支点。8日,中共中央致电代表团称:如国民党军队进入赤峰、多伦而不退出,停战即不可能,我并将在其他方面采取攻势。周恩来在三人小组会议上提出,可以将东北作为“例外”不包括在停战令中,但赤峰和多伦则完全不同。政府与苏联无接受此两地的协议,且两地主权已由八路军接收。他对马歇尔说,我们开始便提无条件停战,故不附任何条件,也未提任何新问题。政府提出的热、察问题是一个纯然的新问题。现如因赤峰、多伦两地之争而致停战不能实现,我们则恕难负责。共产党在赤峰和多伦问题上寸步不让,马歇尔转向蒋介石施加压力,说如果不停战政协会开不成,下一步应是三国干涉,你要考虑。蒋方同意停战令“暂时不提”这个问题。

  10日,周恩来和张群正式签署《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及恢复交通的命令与声明》。依据商谈结果,国民党军为收复东北主权开往东北和在东北境内的调动不受上述规定约束。停战协定的签订,使国共之间一触即发的大规模内战暂时停止下来,也为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扫除了最大障碍,“给中国人民一个希望,战争可能停止”。周恩来总结停战谈判的经验时,特别强调停止内战必须是无条件的。“如果要争论条件,一定得不到解决”。“我在三人会议中间,把原来要提出的,也是应该提出的要求,一律予以保留,政府方面提出的条件,我们认为合理的,无不接受,其可以考虑的,也是尽量让步。停止冲突,当然要无条件。”然而,由于将东北排除在停战协定之外,所谓停战终究还只是一个有条件的、局部性的停战,国共军队在东北的冲突愈演愈烈,最终导致不可收拾的局面。

  三、 政协会议的力争与整军谈判的折冲

  中共中央起初对政协会议不抱太大期望,认为国方急于召开的“目的是强迫各党承认旧代表及筹备登极大典”。政协召开前中共中央的看法转趋正面和积极,指示谈判代表团“应作一些解决问题的准备,而不只是利用政协来作宣传”。1946年1月16日,复就政协将要讨论的问题指示代表团:一是不接受国民党的政府改组方案,必须坚持破坏独裁,不许多数党在政府中超过1/3。二是改组政府达成协议前,对国民大会问题决不让步。三是军队国家化问题,应明白表示非有广泛代议制政府则军队无法统一,国民党的庞大军队是军队不国家化的关键,必须首先要彻底国家化。周恩来在大会报告中开诚布公地表示,中国共产党承认孙中山三民主义为今日中国之必需,承认蒋介石的全国领导地位,承认国民党第一大党地位,承认国民政府的合法性,正是这些承认的存在,“证明不是敌视,而是建立政治解决的基础”。同样,中国共产党也要求国民党对诸如中国共产党合法地位、陕甘宁边区及其他解放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部队等给以应有的承认。本着上述精神,代表团在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同国方就改组政府、施政纲领、军事问题、国民大会、宪法草案等五大议题展开争论。共产党方面的基本立场如下:

  改组政府问题。(一)改组政府应有一个包括人民自由权利等规定的共同纲领作为基础。(二)结束训政,国民政府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关,应有用人权,至少政府重要职员应由委员会选定。(三)国民党是第一大党,在国民政府中人数可以多一些,但在政府主要职员中所占人数不超过1/3。(四)国民政府委员人选不能提交国民党中常会通过,如此则还是国民党一党专政。(五)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的命令要经委员会议通过,而且要有人副署。(六)国民政府委员会中可成立常委会。(七)国民政府改组,应包括下属各院部会的改组,使各党各派与无党派的民主人士有广泛机会参加政府工作。(八)政府改组后,党的费用不应再由国库开支。

  施政纲领问题。共产党代表团向大会提交《和平建国纲领草案》,总则共三条:一是主张结束一党专政,各党派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寻求以政治方法解决国内政治的、民族的纠纷;二是主张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彻底实行三民主义;三是主张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各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的必由途径。草案囊括了人民权利、中央机构、地方自治、军事改革、国民大会等各个部分。

  军队国家化问题。针对国方代表提出的《全国军队国家化确保军令之统一案》,周恩来坦率指出:“政治民主化在先,还是军队国家化在先?我们回答:执其一端,必致造成对立”。“我们意见,认为应该并行前进,归于一途。”他专门向大会作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的报告,阐述了“军队属于国家”“军队属于人民”的建军原则,“军党分离”“军民分治”的整军原则,以及共产党关于军队国家化的建议。

  国民大会问题。共产党主张,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应负责协同政治协商会议商定民主宪法草案及国民大会选举法、组织法,并立即根据新的选举法,进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确定在本年内召开有各党派参加的、自由的、普选的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并依据宪法成立正式的民主联合的国民政府。

  制宪原则问题。共产党代表坚决反对国方只对《五五宪草》作形式上的修补的办法,指出该宪草“大权独落于元首一身,这容易流于个人专制之弊”。制定宪法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宪法应保障人民权利,不能以普通法律限制宪法所规定的民权自由;(二)中央、地方应均权,总统权力不应过大;(三)以省为自治单位,实行自下而上的普选,省长民选,省制省宪;四、宪法上应明确规定有关军事、文化、经济各方面的民主政策。

  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之后,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组织、国民大会、和平建国、军事问题、宪法草案五项决议案。上述决议“和中共历来的主张还有一些距离”,如共产党主张国民党在政府中的席位最多不得超过1/3,主张重新选举国民大会代表等,都没能实现。但是,共产党仍认为这些协议是好的,解决了许多长期性的历史性的问题,“为中国政治开辟了一条民主建设的康庄大道”。政治协商会议能够取得成功,当然是与中国共产党的让步分不开的。周恩来在谈到为何妥协和如何妥协时说,“政治解决就是相互容让、妥协。容让、妥协也要有一定原则,不能在形式上妥协了,而实际上不解决任何问题”。妥协和让步,必须是“对国家人民有利,而不是仅对哪一个方面有利”。妥协应当是相互的,此处你让一步,彼处我让一步。让步是为了更好地进步。

  政协闭幕后,军事三人小组随即启动关于整编军队问题的谈判。2月初起,谈判围绕着马歇尔提出的《整编中共部队与中国政府军合并之基本方案》进行。该方案采用西方国家军队与政治分离的制度,禁止政府和任何党派拥有军事力量。整编后国共军队的比例为5∶1,即在第一期整编时,国民党军队编90个师,共产党军队编18个师;第二期整编时,国民党军队编50个师,共产党军队编10个师。中共中央研究该方案后认为,这个方案对于破坏国民党及地方系军队的原来系统是彻底的,应在原则上予以赞成。但方案中的许多东西是马歇尔的幻想,是今天行不通的。8日电示谈判代表团:“军队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必须谨慎处理”;“国共军队互相插入合编,其目的是企图消灭或控制中共军队,故绝不能答应”;强调“美蒋的目的仍是在政治上让步,军事上取攻势,即最后夺取我之军队,此种阴谋必须严重注意”。

  后面的谈判主要围绕国共军队的比例、整编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关于国共军队的比例,周恩来主动表示,双十会谈纪要上曾载明双方军队应按90个师和20个师的数目进行。考虑到政府代表处境困难,他个人可以负责向延安建议:“(一)在第二期整编时不再依此比例,而另商办法;(二)愿由三人小组来商定第二期整编时国共军队的比例数。”张治中拒绝这一提议,说国共军队的比例应为6∶1,即共产党军队保留15个师。经马歇尔调和,商定目前国民党军队裁编为90个师,共产党军队裁编为18个师。整编全部完成后,政府军50个师,共产党军队10个师。整编的时间和程序上,周恩来不同意使用“混编”一词,主张仍用政协决议中“统编”的概念。他提出,应分阶段完成统编。在整军的第一阶段即前12个月内,国共军队各自完成复员整编的任务,国共军队的统编,应在此后的第二阶段进行。最终,国共双方接受了马歇尔的折衷方案,整编开始6个月以后,双方军队先以军为单位混编,从第7个月开始,每月编成1个集团军,每个集团军由国共各1个军组成,共编组4个集团军,驻扎于华北地区;从整编开始后的第13个月起,再以师为单位混合编组。2月25日,军事三人小组正式签订《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军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

  整军方案具有两面性,即如周恩来后来所说的,“整军方案是使中国人民的武装受束缚的,但也受保障的”。共产党方面对于整军问题始终保持着高度戒备的心理。在2月12日讨论整军方案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指出:美国和蒋介石要以全国军队统一来消灭我们,我们要统一而不被消灭。军党分立还不是最危险的,合编分驻才是最危险的。我们现在只有对付好,才能摆脱危险。全国军队统一,原则上我们只好赞成,实行步骤要看具体情况。军队国家化是和平建国不得不然的选择,而蒋介石借此削弱乃至吞并共产党军队的企图又是如此明显。为此,中共中央2月24日电示各中央局、分局:“为了准备将来国民党内的反动派对我举行突然袭击时,我仍能有效的组织自卫斗争起见,中央决定除将二分之一的主力部队编为保安部队外,再保留一部分(大约三分之一)好的军事政治干部在各解放区隐蔽起来,不要去请求国民党加委”。不过,随着国共关系趋于紧张,整军方案很快失去实施条件,变为一纸空文。

  四、 东北问题一再容让,政协决议坚守底线

  中国共产党方面对于停战协定将东北排除在外原本就是持保留态度的。停战协定生效后,关内战事一度趋于平静,东北局势却越发紧张,冲突不断。中共中央提出,对东北的方针是“力求和平解决,力求国民党承认我党在东北一定合法地位的条件下与国民党合作,实行民主改革,和平建设东北”。同时强调:实行上述方针,“还必须经过严重的甚至流血的斗争,才能达到目的”。基于对东北战略地位的认识,中国共产党虽以谋和为上,但在应对策略上则突出了军事斗争的作用。

  1、2月间,国共军队为争夺营口多次发生冲突,周恩来一再催促马歇尔向该地派出军调部执行小组。2月21日,周恩来从延安返回重庆后,向马歇尔转达了毛泽东关于整军应包括东北等三点意见。三人小组到访延安,毛泽东向马歇尔当面提出,解决东北问题,内政和外交应分开。内政应停止冲突后整军。拖到3月9日,蒋介石才勉强同意向东北派遣执行小组,还附加了一系列限制性条件。周恩来当即指出,这些条件实际上是要共产党军队从全东北撤退,共产党决不会接受。强调解决东北问题,应该遵循外交和内政分开、军事和政治平等解决的原则。然而,马歇尔提出的草案照搬了蒋介石的条件,却只字不提军事与政治平行解决的问题。直到马歇尔回国,也未能弥合双方分歧。

  中共中央准备再作一些让步,3月13日电告代表团,“可以承认在停战条件下国军可以接收沈阳至哈尔滨之长春路上各城市”,但路两旁不在内。“我们内心的盘子,长春路的主要部分(即沈阳至哈尔滨)及抚顺、鞍山、本溪、营口、辽阳等数地,是要让给国民党的。但此种让步须有交换条件。”我们“想以让出长春路主要部分及抚顺、本溪交换国方从热河撤兵”。16日,又电代表团:“若无政治上、军事上、地盘上之交换条件并同时解决,我决不能让出地方。停战协定并未规定让国民党接收全路及全撤退区,可见具体问题须再协商决定。”此后双方相互诘难,无法达成协议,周恩来暂时退出谈判,返回延安。

  得知东北事态严峻,马歇尔催促吉伦尽速派出执行小组。吉伦派人接回周恩来,军事三人小组恢复商谈,决定采纳周恩来的建议,协议只采用国共双方没有争议的前三条。27日,军事三人小组签署《关于派遣执行小组前往东北调处停止冲突的协定》(又称东北停战协定)。此时距共产党方面首次提出向营口派遣执行小组,已经过去两个月了。

  从3月开始,中国共产党还同国民党破坏政协协议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政协闭幕不久,就先后发生了国民党特务制造的较场口惨案、大闹北平军调部、捣毁《新华日报》和《民主报》营业部等事件。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通过决议,企图推翻政协协议。中共中央3月16日致电谈判代表团,对蒋介石的策略作出如下分析:首先推翻宪草原则,只要宪草原则推翻,成立独裁政府,则国大、改组政府、纲领、整军等决议,势必成为具文,全部推翻。来电要求:应即强调政协决议每一条每一句均必须实现,修改宪草原则及其他决议的任何主张,均必须予以痛驳。不要害怕破裂。“我们在精神上必须有这种准备,才能使我们在一切问题上立于主动,应付裕如。” 21日,返回延安的周恩来向中共中央通报宪草谈判情况,毛泽东说:他们要制定他们所要的宪法,十个、八个,由他们自己制定去吧!必须制定共同遵守的宪法,我才接受。我只接受第十一个宪法!

  国民党军在苏军撤出后占领沈阳,并以沈阳为中心向北、东、南三面进攻。蒋介石一面大打,一面却要求各方在4月20日前交出参加政府及国大的名单。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指出:“东北情况已变,许多问题须重新估计”,美企图助蒋接收长春路,“非打不足以杀其锋”。中央复电:我应坚持如不停止冲突、停止运兵,则一切无从谈起。我决不在武力进攻下答应国方任何要求。周恩来13日公开宣布,在政治与军事问题没有完全获得解决以前,中国共产党拒绝参加拟于5月5日召开的国民大会。

  马歇尔返华前夕,中共中央电示周恩来:向马歇尔表示再不能让步的立场,要求国民党在东北停战、停运,承认共产党领导的民主联军及地方民选政府,并改组中央接收机构,由各党派参加,坚决反对国民党对政协协议的破坏。并特别提示,除非美国公开全面地支持国民党实行内战与独裁,否则不要和马歇尔弄僵。22日,周恩来与马歇尔会晤,直斥国民党在谈判中蛮横无理,“他们方面每提出一个要求,我们便都得答应。甚至由于他们的破坏而把一切条件改变了,他们仍要求我们严守原来的约束”。马歇尔几次尝试提出新的方案,被蒋介石以各种借口推脱延宕。马歇尔无计可施,转而劝诱共产党接受蒋介石的条件。周恩来列举事实向马歇尔说明,共产党从来没有反对政府军到东北接收主权。“过去我们所答应的,他们不接受,今天当形势已经起了变化,反要我们答应得更多,这很困难。”

  周恩来于5月13日向中共中央发出长电,分析了对美国在东北问题上的矛盾态度,据此判断:“前途在目前看来真正好转绝无可能,全面破裂尚有顾虑,但危险已增长,半打半和也许较多,最后要看力量的变化和对比来决定。然即使能和也不会安定,必然仍在不安定的斗争中对峙下去。要动员群众,以待决战。”中央赞同上述看法,于5月21日通告全党:“目前对时局的基本方针,是避免挑衅,拖延时间,积极准备。”后又致电代表团:东北方面我们让到长春双方不驻兵为止,此外再不能有任何让步。美蒋要打让他们打去,要占地让他们占去。我们绝不能在法律上承认他们的打与占为合法。通过几轮交换意见,前后方对谈判前景的判断达成一致,且已估计到最坏情况发生的可能。

  共产党军队撤出四平、长春,蒋介石背弃诺言,继续向东、向北进攻,并经由宋美龄致信马歇尔,胁迫共产党不得阻碍政府接收东北主权,并且提出新的五项条件,后又要求马歇尔与政府一道向共产党施加压力,逼共产党让步。共产党方面对此反应强烈,周恩来向马歇尔尖锐指出:蒋的一切都是找借口。这种出尔反尔的伎俩,是“欺骗延安,欺骗人民”。他反问道:蒋既然全面打,破坏根本协定,我们是否就不该全面抵抗呢?并于28日夜电告中共中央:“蒋自进长春后,在全国更积极备战,拖美下水,现内战已临全面化边缘。除非马给蒋压力,或我给蒋以决定性打击,恐难有挽救可能。”

  6月3日晚,周恩来给中共中央的电报再次报告了他对马歇尔和蒋介石的观察:

  (马歇尔)在第一时期对停战、政协、恢复交通、复员、整军的意见和办法是公正的。第二时期对东北问题就偏了,只要我们让,不要国民党让,而且让了还不停战。

  (蒋介石)在第一时期还听马建议,但不愿其成功,放纵和指使部下违约反对。到第二时期便准备大打,借口主权、交通使内战全面化。伪装改组政府骗取外援。

  中共中央认为,蒋介石有恃无恐是因为美国的纵容,决定一方面发起舆论攻势,“暂时停止谈判,将问题在国际舆论界闹大,愈闹得大愈好”,一方面放开手脚,“在各地采用报复手段”。共产党军队在胶济路、津浦路和热河、南满同时展开攻势,从战略上牵制了长春路上的国民党军。蒋介石食言而肥,将马歇尔置于十分难堪的境地,以退出调停相要挟,要求蒋立即发布停止政府军攻击的命令。国民党军因四面出击已感兵力不足,蒋介石送马歇尔一个顺水人情,于6月6日发布东北暂时停战声明,宣布从翌日起停战15日。

  (一)政府占的,他不退出;而我占的,还要我退,例如,东北仍要我退至两省半。

  (二)政府要,我们答应了的,他还要,如哈尔滨之类;而我们要,他们答应了的,又不给了,例如恢复一月十三日和六月七日的位置。

  (三)政府要,我未答应的,他现在还要,例如苏北要我不驻兵,东北的地方政权要我退出;而我们要,政府不允的,他决不给,如我驻兵承德的事。

  周恩来还说:照蒋的公式,不仅驻军如此限制我们,把我们分开、包围,而且地方自治缩到最小,在联合政府中使我们毫无作用,想这样迫我屈服。蒋介石的八项条件就像哀的美顿书。全面破裂的局面已定,这是蒋造成的。第三方面人士经反复磋商,于10月28日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分送国、共和马歇尔方面。该方案与共产党恢复1月13日双方军队位置的主张相去甚远,并越权规定共产党军队在东北的驻地和接收共产党各县政权。看到方案后,周恩来悲愤不已,指责第三方面违背约定。第三方面人士自觉理亏,设法将方案收回。于是,由第三方面主导的调处亦告失败。

  蒋介石11月8日下达停战令。11日国民政府宣布国民大会延期3天,以等候中国共产党交出参加国大的名单。11日,周恩来最后一次参加三人小组的非正式会议。他指出:“这个‘国大’不是根据政协决议或通过协商来召开的,这个大会一开即表示政治是分裂了。” 12日,他在政协综合小组会议上告知国方代表,共产党不参加也不承认这个由国民党单方面召集的国民大会。民盟主席张澜也发表声明,表示民盟绝不参加一党国大。15日,国民党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召开。周恩来发表声明指出:中国共产党坚决不承认这个“国大”。和平之门已为国民党政府当局一手关闭了。19日,周恩来、李维汉等返回延安。至此,抗战胜利后开始的国共和谈彻底宣告破裂。

  周恩来在总结最后一个阶段谈判的特点时说:“这个阶段是表面谈判,实际大打,也就是拖中大打。”全面内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为何不立即宣布谈判破裂?周恩来认为,那时“马歇尔、蒋介石还在欺骗。假如那时我们不谈就会孤立,因为人民不了解,我们只有在‘国大’开了之后才能走”,“这样才能完成教育人民的一课”。谈判变成了宣传战、人心战,而通过一年多来的谈判,中国共产党在赢得人心方面收获甚大,就连一向亲美的第三方面大部分人士,也不再相信美国所标榜的“中立”与“公正”,转而跟着共产党这条路走了。在争取人心方面取得的胜利,无疑是中国共产党在战后国共和谈中收获的最大成果。

  结 语

  战后的国共和谈,台面上是国共两党之间的折冲博弈,却又时时涌动着美苏两个大国竞逐角力的暗潮。从一开始,中共中央就把国共谈判看成是一场争夺政治主动权的斗争。尽管谈判形势错综复杂,变幻无常,中共中央坐阵延安,统筹全局,谈判代表团战斗在一线,便宜行事,前后方协调配合,在对待谈判中“让”与“不让”的问题上,把原则性与灵活性巧妙结合起来,凡事从最坏处打算,往最好处争取,最终还是赢得了这场争取人心的政治战,并且留下极其宝贵的历史启示。

  首先,辩证看待“让”与“不让”的关系,明确“让”的客观必要性与现实可能性,同时设定“不让”的底线。中共中央从一开始就清楚地认识到,既然是谈判,必然发生“让”与“不让”的问题。谈判双方的利益之争,最终都要反映到“让”与“不让”上。抗战胜利后国际国内人心思和,中共中央适时提出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积极推进和平建国大计,准备向国民党作出让步,以数量上的让步、局部的让步换取党、军队和解放区的合法地位。尽管作出让步,意味着付出代价,意味着中国革命要“走曲折的路”,但中国共产党已经为此作好准备。但是,让步是有原则和底线的。这个原则和底线就是“不损害人民基本利益”。一旦对方的要价超出了底线,损害了人民的基本利益,不管压力有多大,也不管蒋介石背后有没有美国的支持,都别指望中国共产党会不作抵抗地答应。

  其次,“让”与“不让”作为达成谈判目标的必要手段,必须服从不同阶段谈判策略的要求,既不是寸步不让,更不是一让到底。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谈判的总方针和总目标当然是实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进而完成和平建国大业。但是,在谈判的各个阶段具体的谈判目标也有所不同。由于形势是在不断变化的,“就要根据形势来决定策略”。国共和谈濒临破裂时,中共中央回顾了谈判以来中国共产党方面所作的八次重大让步。可以看出,从双十协定、停战协定、政协决议,到整军方案、东北休战协议,谈判中每一项重要协议的达成,都与中国共产党让步直接相关。即便是让步,由于对国内外形势的估计和谈判前景的判断发生变化,让步的节奏和幅度也不尽相同。重庆谈判和政协期间的“让”,和整军谈判中的“让”、东北停战谈判中的“让”,就有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主动地“让”,大开大合地“让”,后者是隐忍地“让”,仁至义尽地“让”。可以说,没有共产党方面一次又一次的让步,国共之间一项协议也谈不成。对于不能让不该让的,尤其是在涉及政治民主化和军队、解放区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则是争所必争,坚持不让。如重庆谈判时赫尔利企图迫使中国共产党放弃对华北政权的有关要求时,就被毛泽东用一句“不承认,也不破裂”顶了回去。军队国家化是国民党用以逼迫中国共产党在整军问题上让步的主要借口。中国共产党的原则是“人民的武装,一枝枪、一粒子弹,都要保存,不能交出去”。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互不相让,争论不休,极力争取对己方有利的结果。解放区问题也是一样,“根据地比什么都重要”。蒋介石极力压缩共产党的生存空间,想把共产党及其武装隔绝在几块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等待机会加以消灭。共产党当然不会让对方的图谋得逞,无论是最初的赤峰、多伦之争,还是后来的苏北问题、张家口问题,不管国民党如何威逼,中国共产党没有退让半步。

  最后,当让至底线,人民根本利益受到危害,“让”无可让时,不怕破裂,决不再让。基于对蒋介石反共本性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坚持用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从未放松军事斗争和对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的准备。国民党迫害民主人士、撕毁政协决议、进攻中原解放区等倒行逆施,加之谈判中的反复无常,予取予求,令中共中央领导人对谈判前途逐渐失望,不再指望谈判能够解决国内问题。1946年6月下旬,毛泽东判明蒋介石大打决心已定,指示谈判代表团不要再作让步。蒋介石8月提出五项条件、10月提出八项条件,中国共产党均予以严拒,作为反制,提出恢复1月13日国共双方军事位置、实行政协决议的要求,实际上否定了再作任何让步的可能性。随着国民党攻占张家口,召开一党包办的制宪国大,国共和谈的最后破局也就不可避免了。通过一年多的国共谈判,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一次又一次的让步,教育了中国人民,让人民认清了谁在坚持和平、民主,谁在实行内战、独裁。“从和平到要用武力,其间有个过程,有个变化,就是人民认清了一个道理:只有靠武力才能解决问题。”国共和谈正是这样一个使越来越多的人不断觉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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