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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开来审判旁听实录

2012-8-10 11:32|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3949| 评论: 9|原作者: 赵象察|来自: 赵象察

摘要: 本人有幸坐在沈志耕先生附近,沈志耕先生当年为厦门远华案辩护,此次薄家本想让其出庭辩护。但律师已由司法机关指定,沈先生只能旁听出席。在案件开始不久,律师刚开始发言,沈先生就叹道:这案子被律师毁了。

编注:这是目前为止网上公布的最完整的一份8月9日谷案审判旁听实录。记录者显然为右派青年,且在如此关键场合被邀请旁听,其政治立场可以想见。仅根据赵象察的记录,初步提出如下几点质疑:

     首先,是作案动机。根据赵的说法,海因与谷发生经济纠纷,勒索1400万英镑未遂,遂将薄瓜瓜在英国软禁。谷在向王立军报案未果后,动杀机,准备毒药。这里的问题是,薄瓜瓜是薄熙来之子。如果瓜瓜被软禁,薄熙来会不知道?如果瓜瓜有被软禁的危险,薄熙来为什么不能通过正常外交渠道请英国政府协助解决?况且,案发的2011年11月,薄瓜瓜早已经在美国就学,杀人动机如何成立?

       其次,从案情看,按照赵某所说的被告人供述,谷和张不仅大摇大摆地前往海所在酒店,杀之,而且走时还特意嘱咐酒店服务人员,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来过酒店。照赵的解释,谷是告诉酒店服务人员,海在睡觉、不要打扰,似乎是为了延缓海死亡被发现。如果谷是计划杀死海以后,即马上逃亡,通过这个办法来拖延时间,似乎还说得过去。但是,谷并没有逃亡,而是继续在国内正常生活。如果是属于这种情况,谷作案,怎么会不采取某些措施来掩盖自己曾经到过酒店?

       第三,根据辩护律师的质疑,初次尸检和案发四个月后对尸体残留血液的再次检查,都不能确认海是死于氰化物,也不能排除海是死于心脏病。

     第四,法院承认,谷是精神病患者,但是坚持认为谷有行为能力。

       第五,如此一来,能够证明谷杀海的证据就只剩下谷本人的口供、王立军的口供以及据说是王立军掌握的谷陈述杀人过程的录音(控方似乎不掌握酒店监控录像)。单凭口供不能定案,录音可以伪造,或者在控制谷以后强迫她伪造录音,或者谷精神病发作产生幻觉讲了一些话也不一定。

      第六,既然据说谷已认罪,又何必在乎王立军的口供(而且王立军的口供和录音是谷本人口供以外唯一支持杀人罪成立的证据),但是谷在当庭特别强调王立军口供系捏造。如果王立军的口供是捏造的,那么这个案子还怎么成立?

       最后,名律师沈志耕说,这案子被律师给毁了,什么意思?

 

赵象察,男,江苏淮阴人。1990年11月11日出生于安徽合肥。无党派人士,理性左派青年学者(国际定义)、理性右派青年学者(国内主流定义)、非知名历史学家、政治理论家、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学生民主进步学会(非正式组织)名誉主席。目前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09级历史学专业。  

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旁听实录

来源: 赵象察的日志


2012年8月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薄谷开来(以下简称谷)、张晓军涉嫌故意杀害英国公民尼尔伍德一案。本人在场旁听


审判上午8:30准时开庭,至下午15:00左右结束,法庭审理完毕,事实清楚,被告人供认不讳。等待择日宣判


本人旁听后,根据双方的证据,辩论总结案情全过程如下:


由于现场不给带任何记录设备,就连带的一枝小铅笔也被没收了。只能凭记忆和推断总结出案情,其中有自己根据几方陈述细节,主观推断的情节,如有错误、遗漏或添加,不必深究。


 


(本人在张晓军左后方,黑绿条纹上衣)



1.案件背景及作案动机


被害人尼尔伍德,英国商人,其父亲是英国勋爵、哈罗公学校友,在英国期间03年左右认识薄瓜瓜,帮助其在英国的各项活动,来往甚密,希望借以利用薄瓜瓜的家庭关系,发展自己在中国的商业业务。


05年左右,经薄谷开来介绍,尼尔结识了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此人今年3月15日因经济问题已被控制),国内某红三代出身国企高管张某(谷未说明具体身份)。其合作项目涉及到法国的一处地产项目,以及重庆江北区建设的大项目。此项目如果如期完成,尼尔可从中获得1.4亿英镑的收益。但由于中国的建设项目受政治因素干预太多。此项目未能开工。


尼尔于是向薄瓜瓜往来邮件,索要预期收益十分之一的赔偿,即1400W英镑。薄瓜瓜承认自己家庭为此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就具体数额与尼尔争议较大。在多次交往未果后,尼尔开始采取威胁手段。并将薄瓜瓜软禁于其在英国的住处。借此向谷施压。


薄瓜瓜遂向其母谷电话通报了自己被软禁绑架的情况,谷担心儿子遭绑架撕票,受到人身伤害。谷首先向重庆警方报案,时任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受理此案。但由于案发地在英国,又无确切证据,无法采取强制措施。遂动了除掉尼尔,保护儿子的作案动机。



2.作案预谋阶段


谷首先与王立军预谋,欲诬陷尼尔从事贩毒活动(此时尼尔在北京)。将其诱至重庆,再借抓捕贩毒拒捕为借口,将尼尔当场击毙。借此除掉尼尔。


王立军事先参与预谋,但后可能因为害怕风险等原因,不愿意继续参与除掉尼尔的行动。谷便转念由自己亲自下手,便通过重庆的黑道人物,借口自己做实验,弄到了毒杀尼尔的“三步倒”毒狗药。为谷提供毒药的七名人员,后因涉嫌贩毒被捕。


在此介绍一下本案另一位被告人张晓军。张晓军系退伍军人,79年10月22日生。曾担任谷父亲谷景生将军的贴身勤务人员,自05年起(04年谷景生去世),为薄熙来及谷开来一家服务,主要负责与薄瓜瓜的联系和保护薄瓜瓜的安全。



3.作案准备阶段


2011年11月10日(记忆不确切),张晓军受谷开来指派,前往北京,邀约尼尔来重庆。将尼尔安置在山南度假酒店别墅内。此时张晓军并不知道谷开来预谋毒杀尼尔一事。13日下午,谷开来将自己预谋毒杀尼尔之事与王立军商议。商议具体内容不详。当日晚尼尔与谷开来相约共进晚餐。晚餐后,谷开来指使其司机王浩(音)购买皇家礼炮威士忌一瓶。自己配置小玻璃瓶装毒药水溶液一瓶(根据供述不同,有两瓶、三瓶、四瓶之说),交与张晓军,并告知其为氰化物毒药,张晓军内心并不愿意协同作案,但由于自己与谷家的关系,参与了协同作案。当日晚11点左右,谷与司机王浩(对案件不知情)、及另一名薄家勤务人员(记不清了)乘坐一辆车,王晓军自己开一辆车,前往尼尔所住别墅。



4.作案具体过程


谷开来独自进入尼尔所住房间,其余三人在门外等候。谷开来与尼尔对饮(约350ml 左右40%威士忌),尼尔酒量较小,已被灌醉呕吐(现场发现大量呕吐物),意识模糊,丧失反抗能力。此时张晓军进入作案现场,将毒药交给谷开来,并把尼尔从卫生间拖到床上。谷开来趁尼尔酒醉呕吐后口渴之机,将毒药喂给尼尔。并在现场洒下预先准备好的毒品,制造尼尔涉嫌贩毒的假象。两人发现尼尔血压消失(不能断定已死亡)后,离开作案现场。谷开来打开请勿打扰标志,并嘱咐酒店服务人员,尼尔已经酒醉,不要打扰。当日晚23:38分,四人离开作案现场。



5.案发及初期调查中的各种问题


11月14日,案发一日后,谷开来将自己的犯罪经过,完整的告诉了王立军。王立军将其录音。在案发后,王立军无法继续包庇的情况下,作为证据最终提交给了有关部门。(太阴险了)


两日后,即11月15日,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尼尔两日未出房间,情况反常,遂发现其已死亡,并报警。重庆警方在王立军指挥下,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提取了被害人的血液,对尸体进行CT检查。王立军及其他几名重庆公安局高级警官,为包庇谷所犯罪行,将血液等重要物证,违法携带,脱离司法程序有一天之久(为后文疑点埋下伏笔)。此后因此事与王立军的牵连,其为逃避罪责(或其他原因)于2012年2月前往美国领事馆



辩护律师有几处重要质疑,虽无证据,但大家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也许能得出意想不到的结论



  1. 毒物的来源不清晰,不能证明该毒物为氰化物
  2. 最重要一处质疑,与第一处质疑相关:

尼尔的最初尸检,并未发现氰化物中毒的主要典型症状(瞳孔放大、眼球突出、粘膜出血)。仅有肺水肿与脑水肿等氰化物中毒次要症状。尼尔血液第一次检查,未查出氰化物。案发四个月后第二次查出氰化物,含量正好为氰化物人体中毒下限。这期间正发生了血液样品脱离司法程序,被王立军及其他几名重庆高级警官违法随身携带的事件。其中缘由,大家可以充分猜想。


尼尔家族有心血管疾病病史,其饮酒过度也会引发心血管疾病死亡,加之其尸检没有典型毒理症状。(尸体已火化,无法再检查是否有心血管疾病)另外还有一重要细节:两被告人均供述,离开房间时,尼尔是头靠床头。发现尼尔尸体时,尼尔横卧在床上,床上有滚动痕迹,说明尼尔当时可能并未死亡。如果这一假设成立,说明毒药未能将尼尔毒死,谷的行为可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但是无证据,法庭未予采纳。


3. 在13日晚,至15日案发之间,尼尔所住房间有外人进入阳台的痕迹,但也无充分证据证明有人闯入


4. 谷有精神类疾病,无完全行为能力


根据相关鉴定,谷开来患有狂躁型抑郁症,和轻度精神分裂。鉴定为,有判断能力、控制力较弱,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律师就此作其无完全行为能力的辩护,无证据。



被告的态度


薄谷开来一直保持相对镇定,但无法掩饰自己极度的紧张。本人可以清晰看到她手在颤抖。其在庭上没有为自己辩护,一直委托律师为其辩护。语言柔和,标准普通话。


她对自己的作案行为供认不讳,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其发言只有三点明显倾向:1、认为公诉方所说作案动机不充分。2、为张晓军开脱,希望其减轻罪行。3、认为王立军在此案中不适合作为证人出场,其口供系捏造。她在口供和录音中,反复强调王立军太阴险了。其中缘由,大家细细品评。


张晓军对公诉方的举证与指控无任何异议


被告最后陈词时,均表示认罪和较真诚的悔改之意。



本人感受


本人为人大家一向清楚,我的感受大家可做参考。


我感觉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较客观公正,有少许事先排演的感觉。但不影响最终定案,事实确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人没有咄咄逼人,辩护律师也已竭尽所能,传唤证人的证词也很公正,无偏向。判此二人有罪绝对公正。


被告最后陈词时,均表示认罪和较真诚的悔改之意,感觉确实发自内心,没有表演或被胁迫的迹象。




案件审理中本人记得的少许细节:


在谷开来与薄瓜瓜的邮件往来中,谷开来称儿子为“小兔”,自称“大兔”


本人有幸坐在沈志耕先生附近,沈志耕先生当年为厦门远华案辩护,此次薄家本想让其出庭辩护。但律师已由司法机关指定,沈先生只能旁听出席。在案件开始不久,律师刚开始发言,沈先生就叹道:这案子被律师毁了。



(中间穿紫色衣服者为沈先生)


整个法庭内部十分平静,在冗长的举证阶段,有听众睡着,并发出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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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老王3235 2012-8-11 02:48
都是剧中人。
引用 乌龙茶 2012-8-10 22:33
最令人不能理解的是作案具体过程。一般稍微有点常识的都知道作案人为了排除嫌疑,都会为自己制造一个在案发时间内不在现场的证据,可“两人发现尼尔血压消失(不能断定已死亡)后,离开作案现场。谷开来打开请勿打扰标志,并嘱咐酒店服务人员,尼尔已经酒醉,不要打扰。当日晚23:38分,四人离开作案现场。”
呵呵,还嘱咐酒店服务人员不要打扰,逻辑上就说不过去。看来开来是傻点啊,自己暴露自己?
引用 人民当家 2012-8-10 21:06
发此文者是有任务,有政治背景 ,有目地的,无耻
引用 xiyanglaoji 2012-8-10 16:00
毒品时从哪里搞到的?多少?是谷开来的随身之物吗?
引用 wwwxg74 2012-8-10 11:58
"其合作项目涉及到法国的一处地产项目,以及重庆江北区建设的大项目。此项目如果如期完成,尼尔可从中获得1.4亿英镑的收益。"----多大的项目能有1.4亿磅的收益 而且是在重庆 建个鸟巢水立方也没这么大的收益吧,1.4亿的利润都给中间商?!!
项目没谈成 自然没收益 前期投入都是搭头 这在咱中国是惯例 。尼尔索要10%  他投入1300万磅了吗?即便投入了 谁收了 ?博家是遇到黑社会了吧 尼尔这么不说理?!!交往几十年了 没看出来? 瓜瓜是被软禁了吗? 尼尔敢绑咱政治局委员家的公子?  忒大胆了吧?!  孩子被绑不敢吭气,让老婆和英国绑匪谈  外交部干什么去了  不把外交部放眼里啊?!!
引用 他他 2012-8-10 11:18
舆论是一边倒的批评中国在演戏,但以胡温为首的反动集团还是不为所动,坚持把戏演完,表现出了极强的演艺道德。
引用 裆中央 2012-8-10 10:27
薄瓜瓜正在美国读研究生,专业是法律。

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另外: 远航 ,你能联系到 他么?
引用 远航一号 2012-8-10 10:18
西西河论坛:隔路山贼

另外,薄瓜瓜被软禁就是人质,不考虑人质的安全?3

直接把绑架者杀了,怎么保证人质的安全呢?

1.4亿英镑的收益,就是上千亿的项目,看看重庆有什么上千亿的涉外项目被取消就是了,这能有几个。

王立军是一贯都要录音还是就这会要录音?

王立军是这个案子最重要的证人,他不出庭算什么事,哦,被告人不希望他出庭。可被告人有什么权利反对控方证人出庭?

被害人是被毒死的直接证据没有——尸体已经火化,血液脱离开司法控制很长时间——也就是说被害人被毒死只有口供,没有毒药,没有尸体,这可怎么定罪?

尼尔伍德死亡时周围有毒品,这个当初披露过吗?

哪些证人出庭了?除了那些重庆公安的领导,但是人员死亡普通刑侦人员应该参与,比如现场勘测,这些人有没有作为证人出庭?

就这样,庭审就结束了,基本上鹁鸪就是有罪,剩下就看怎么定罪了,这也太简单仓促了。 ...
引用 远航一号 2012-8-10 10:16
西西河论坛:向前向前
太离谱了3

1. 如果瓜瓜真的被软禁,岂不是搞死尼尔的好机会?直接向英国警方报案即可,尼尔进去了,瓜瓜不就安全了?

2. 既然是甩开王立军单干,有什么必要事后再完整告诉他过程?嫌自己没有把柄给别人吗

3. 尸检报告为啥第一次没有检出,后来才检出?

4. 那些所谓的录音,当庭播放了吗

5. 2005年,瓜瓜是18岁,当时重庆是汪洋当权。这时候就能给尼尔安排在重庆的收益1.4亿英镑的生意?岂不是整个安排了投资超过1000亿人民币的项目?而且项目不成居然还认赔?

看出来准备以精神病判轻点,估计这个就是利益交换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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