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时,新中国第二部宪法第十四条依然尚有:“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1978年时,新中国第三部宪法第十八条仍然保存:“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惩办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和其它坏分子。”但是,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并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剑英同志被任命为主任委员,副委员长宋庆龄和彭真同志为副主任委员,委员共103名。1981年9月1日,彭真同志率宪法工作班子入驻北京西郊玉泉山,集中精力修改宪法。同在1981年,《探索与争鸣》杂志刊登了一篇重磅炸弹,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二年级的学生徐建所写的《“反革命”罪名科学吗?》一文被登出,这是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政以来第一篇公开质疑“反革命罪”的文章。一年后,在毛主席逝世六年后的1982年,新中国第四部宪法即新宪法的第二十八条,被修改为:“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其它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紧随着的,是“取消反革命罪”的声音随着一大票矫揉造作、无病呻吟、抵触红潮的伤痕娘炮们的“解冻”,旋即甚嚣尘上。1988年,中国人大法工委在讨论《刑法修订草案》时,主张把“反革命罪”更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一主张当时就遭到了社会上相当规模群众的强烈反对。后来,《政法论坛》1990年第2期的一篇名为《一个危险的抉择——对刑法上取消反革命罪之我见》的文章,也引发了法学界、乃至全国各领域学界关于是否取消“反革命罪”的大讨论。1991年,《论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文发表,此文出台标志着关于更改反革命罪名的争议的终结。(1)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更能准确反映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 (2)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利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引渡罪犯,向国际接轨;(3)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并删去反革命目的的规定,有利于对具体犯罪性质的认定;(4)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利于“一国两制”的实现,不容易触动和惊扰敏感的香港同胞………1997年,整整沿用七十年之久的“反革命罪”,正式被更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再两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反革命”一词彻底剔除。“反革命罪”被取缔了,“去革命化”和“去阶级化”的诉求也就由愿景走向了现实。约莫十年前,中学语文教材曾把著名的苏联革命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筑路》一节删去撤掉,与之同时的动作不仅是抹去这篇带有鲜明革命气质和阶级斗争色彩的文字,还换上了保尔与冬妮娅恋爱的小布尔乔亚片断……像极了港乐的歌词“浪奔,浪流”,一路蒙着眼睛得浪、浪、浪………浪荡至死的结局,就是忘记了自己来时的路。 我们共产党人是举着火把、唱着《国际歌》、握着镰刀与锄头,从血泊中一步步站起来、一步步走出来的——而不是吟唱着小资淫曲、在雍容华贵的交响乐声中,就能够带领劳工大众建立起新中国!还是约莫十年前,一本后来被人民的社会主义铁拳拍死的反动杂志《XX春秋》,在当年的第七期刊登了杨起的《重读《国际歌》感言》一文,用极为炫耀又极富警告的口气,歪曲《国际歌》、曲构国际共运史、曲解中国革命史。在《XX春秋》的文字中,“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奴隶们起来起来”——这些饱含着无产阶级斗争深情的笔触,全部都是错误的,全部都应该被“重新解读”。“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这首曾经给予了毛主席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集体们以巨大革命热忱的雄曲,竟然也能在去革命化的年月里遭到污噬,实在让人不禁垂泪。无独有偶,就在今年,既得利益者们对于《国际歌》的污名化、绑架化、垄断化,依旧在继续。对于革命,对于“人民当家作主”,对于阶级斗争,他们的“弦”倒也真是“一刻都不敢松”、“绷得紧紧的、死死的”……
不好意思,依我之见,不但要在漫展上唱,还要在街头唱,在校园唱,在工厂唱,在礼堂唱,在每一个每一次每一回有众人聚群的地方唱!就像列宁说的:“全世界的无产者虽然语言不通,但是要会唱《国际歌》,那他就能在世界任何地方找到同志。”某些老大爷,我该怎么说呢……怎么,您自己不愿唱、害怕唱、害怕听、害怕放、害怕颂传,还不许别人唱了? 这《国际歌》是您的版权吗,演唱它还需你来审核一番资质?一天到晚批境外势力、批公知、批胡适“少谈点主义,多唠唠问题”,一旦真到自己这儿,就立刻“少唱点国际歌,多老老实实地干活996去~”一天到晚也学着装模作样、混进队伍高喊着“人民万岁”,一旦真到了人民群众这儿,就立刻“一帮二逼,唱你ma呢唱,是不是想闹事?国际歌是你们丫能唱的?”……维稳维成“国际歌PTSD”,也不知道这是唱《国际歌》的人的悲哀,还是听国际歌的人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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