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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邦到帝国(四)—— 利维坦和社会契约

2021-9-18 02:13| 发布者: redchina| 查看: 186972| 评论: 6|原作者: 草庐棋士

摘要: 从世界历史的角度看,所谓政权拥有合法性,就是统治阶级争取到了对履行国家基本职能至关重要的阶级和阶层的积极和消极支持,并将广大劳动人民的抗争压制或缓和在不至于进行广泛积极反抗的地步。

利维坦和社会契约——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

作者:草庐棋士

马基雅维利预言了民族国家的兴起,并为手把手地为民族国家的领袖提供了整肃内外政局的理论工具,不过马基雅维利毕竟生活在一个帝国争霸的时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巩固尚且还是遥远的设想。

在马基雅维利生活的时代,欧洲地缘政治的基本格局是哈布斯堡王朝、法国的瓦卢瓦王朝、以及奥斯曼土耳其之间的帝国争霸。当然,当时的帝国远没有发展出十九世纪末“帝国主义”时期的形态。它们通常只是拥有共同主君的郡县-封国-番邦组成的松散联盟。帝国的诸多领土往往相距甚远,贫富差距巨大,彼此之间还往往处在产品价值链中的竞争关系中,语言、文化、宗教等都有重大差异。这就导致帝国的中央政权不得不频繁地镇压叛乱或者拿出大量资源来震慑或者安抚潜在的叛乱运动。一些地区渴望自由贸易,想要以原料和初级产品出口者的身份加入国际分工,另一些地区渴望保护主义政策和资本管制,维护本地资本的垄断地位,还有一些的地区渴望建立强大军队,扫除(可能还来自于本帝国其他地区的)竞争对手。帝国越大,内部差异就越大,要维持稳定的成本就越高。但当时的国家行政体系非常稚嫩,根本不存在能够跟踪统计财产和收入的税务部门,故而不可能根据这两者征收直接税。根据商品流动征收的间接税也很难收得上来,就算是征收门槛最低的关税,也因为海盗猖獗、腐败横行而波动剧烈。当时的帝国其实是没有稳定财政收入的,但处处要花钱,钱从哪里来?有两个方法,第一个是卖官鬻爵,即出卖长期经济利益乃至政治权力来换取短期的大量现金。第二个是借钱,向犹太银行家,南德意志的福格尔家族和北意大利的美第奇家族借钱。然而,这些银行家本身却不是帝国金融财税体系的一部分,只要别家出的利息高,他们就会把钱借给别人。

总结起来,帝国从本土攫取剩余的能力太低,甚至其攫取的剩余都不能满足本来已经很简陋的帝国行政机关的基本运作,帝国对自身领土的控制能力与其广袤的领土本身不成正比。哈布斯堡王朝的领地包含大西洋贸易区的伊比利亚半岛和美洲殖民地、欧陆贸易区的南德意志、波罗的海-北海贸易区的尼德兰、和地中海贸易区的阿拉贡-西西里。法国的比斯开湾地区、巴黎地区、和里昂-马赛地区与大西洋、欧陆、和地中海的联系也比它们自己相互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奥斯曼帝国则长期奉行对少数民族和边疆区的羁縻政策,对异教徒不过多征一点税,从不干涉地方行政,甚至还让意大利商团承包了东地中海的贸易。表面上看,这些帝国野心勃勃,时不时地擦出些火花,比如1524年的帕维亚战役(法国对哈布斯堡王朝)和1529年的第一次维也纳之围(奥斯曼对哈布斯堡王朝),但是他们最头疼的问题总在萧墙之内。哈布斯堡王朝从十六世纪中期开始就一直为镇压尼德兰地区的叛乱投入大量资源,法国为了对抗哈布斯堡,就要缓和与内外新教资产阶级的关系,但是这又让法国国内的宗教纷争此起彼伏,奥斯曼帝国更是每一代都会陷入由地方军阀和禁卫军主导的继承人纷争之中。最终,哈布斯堡的查理五世退位(1556),帝国被分为了西班牙而奥地利两个部分。法国的宗教冲突愈演愈烈,最后酿成了圣巴托洛缪大屠杀(1572)的惨剧。奥斯曼帝国也于十六世纪末陷入了停滞时期。

11550年的欧洲政治版图。其中橙色地区是哈布斯堡王朝的控制区,灰色22是法国,墨绿色14是奥斯曼帝国。

 

欧洲早期近代史上的帝国争霸时期就这么落幕了,三个帝国全都失败了。在整个欧洲逐渐被并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资本积累逐渐成为经济活动的唯一目的时代,帝国这一政权组织形式需要背负的包袱太重了,它不仅无法为本国的资本积累提供制度上的支持,还不断地消耗本可以用作资本积累的资源来维持自己的稳定,跋前踬后、疲于奔命、积重难返,退出历史舞台。

民族国家是在帝国的废墟上成长起来的。在上一期《从城邦到帝国》中,我们已经介绍了民族国家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即完整的财政制度、完整的行政体系、中央政府对合法暴力的垄断。但是,无论以什么样的顺序和手段完成民族国家的制度建设,最低程度的合法性都是必要条件。从世界历史的角度看,所谓政权拥有合法性,就是统治阶级争取到了对履行国家基本职能至关重要的阶级和阶层——即所谓“军(队)公(务员,即官僚)教(师,泛指知识分子)”——的积极和消极支持,并将广大劳动人民的抗争压制或缓和在不至于进行广泛积极反抗的地步。而要在理论上完成这个任务,就必须研究人(至少是资产阶级一般成员)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从而找到统治阶级能与其他阶级达成何种妥协。唯其如此,才能相忍为国,保证民族国家的政治稳定,为资本积累的制度建设创造条件。而从个人的角度讲,则必须解决什么是政治权威的来源,人为何要服从或不服从政治权威,以及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威的边界等问题。这就是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历史使命。

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先驱者是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1588-1679)。霍布斯出身普通市民家庭,早年因天资聪颖被保送到牛津大学,学成之后他被一名大贵族聘用为家庭教师和顾问。在霍布斯当“绍兴师爷”的这段日子里,他混迹于贵族子弟之间,陪着他们云游欧洲各地,结识了培根(1561-1626)和笛卡尔(1596-1650)等科学革命的头面人物,并深受新兴的工具理性思维的影响。在英国内战期间,他与保王党们共同流亡法国,并写下了传世之作《利维坦》(1651)。因为他在书中表达了对宗教的批判态度,他同时被英国保王党和法国贵族所忌恨。为了保命,他不得已又跑回英国并寻求共和政府的庇护,并最终以91岁高龄离世。

2:古典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先驱霍布斯

 

与马基雅维利维利类似,霍布斯对人性的看法总体上是负面的,人总是倾向于成为见利忘义、贪赃枉法之徒。这不仅是霍布斯的理论认识,也是他也亲自参与贪污受贿得到的宝贵实践经验。霍布斯认为以往的一切政治思想都是不严谨的,严谨的社会科学应当从一个或数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理出发,经过演绎推理,得出一套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而这套理论体系的构建应当模仿伽利略(和后来的牛顿)物理学,而不应掺杂任何伦理道德判断。霍布斯对于社会科学的理解成为了后世所谓“实证”的或自称“价值中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科学的基本样板。

那霍布斯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公理是什么呢?如果说马基雅维利只是打碎了道德价值在天国的居所,那么霍布斯连道德在人间的家园也给铲平了。人不是什么追求至善的“政治动物”,也不是寻求拯救的“迷途羔羊”,甚至都不是渴望民族解放的雄主义民,人只是一架“莫得感情”的机器,手脚负责运动,消化系统负责吃喝,皮肤负责保暖,而大脑只不过让这个机器的各个部分可以协调运转罢了。那这个机器的基本运作方式是什么呢?霍布斯的答案和马基雅维利差不多:趋利避害。但这些趋利避害的人肉机器和政治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就与霍布斯要回答的问题有关了。

霍布斯生活在民族国家兴起的时代,在欧洲历史上,民族国家的建立往往是通过反侵略战争和内战的方式进行的。在欧陆天主教和新教国家征伐不断的时候,不列颠岛上也暗流涌动。在游历欧洲的时候,霍布斯是见识过战争的破坏的,因此他的政治哲学需要提供一种如何避免战争的理论。在他看来,战争是利益相互冲突的各方互相不服从的产物,那么,在无法消除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建立某种政治权威才能实现四境之内的安宁。要阐述政治权威的重要性,就必须要展示如果没有政治权威就会出现什么样的现象,反推政治权威的必要性。这种方法就是后世所谓的“反事实推断”。霍布斯反事实推断的结果就是所谓的“自然状态”。

自然状态并非某种历史上存在的社会形态,而是霍布斯设想中的没有国家的人类生存状态。在没有国家的时候,人类只是相互孤立的个体。人类总是趋利避害,但是资源总是有限,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不得不去损害别人的利益。就算自己掌握的资源暂时够用,也不能消极防御,而应当对任何可能对自己造成威胁的他人进行预防性的打击。而对于那些对自己无法构成威胁的人,在时机合适且成本可控的情况下,也不放攻杀一番,借以树立威名,防止群敌窥伺。从理论上讲,每个个人对与天地万物皆有权利,但问题在于,如果没有国家或是任何形式的政治权威,就没有任何机制能够保障这些权利。从技术上讲,这种困境的来源是是生产和保卫财富与掠取财富之间劳动付出的不对称。如专意物质生产,就需要披荆斩棘、疏河浚江,育苗配种,耕织不辍。如此寒暑易节,春来夏往,若无灾荒,始得温饱。待到仓廪充实,牛羊入圈之后,还需防范水火雷电,鸟兽虫蛇,山野强盗,家贼内鬼。如以劫掠为务,大可平日啸聚山林、纵情享乐,战时负剑持弓,驱驰百里,如若突袭得手,则子女玉帛,肥马轻裘,取之不尽。总的来讲,抢劫财富总比生产和保卫财富要方便,当所有人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个无人从事生产,而人人都武装起来为越来越少的物质产品争斗不止的状态。这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就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此自然状态中,工业、农业、商业、艺术、科学都不会存在,人或许还能苟活,但人的生命必然是“孤独的、贫困的、污秽的、野蛮的和短暂的”。

 

3: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人人趋利避害的结果是所有人陷入恐惧和毁灭的历史长夜,个人在实现利益的过程中与所有抱有相同目的的人共同卷入了一场浩大的囚徒困境,这就是没有政治权威的恶果。人们通常对自由主义的理解往往局限在认为自由主义者反对政治权威、倡导个人自由上。而自由主义思想诞生的历史却恰恰相反,它从一开始就是探寻如何建立政治权威的哲学,而政治权威要能确立,首要的条件就是限制个人自由。上文提到,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对世间万物,包括对别人的身体,都有自然赋予的权力。但是每个人对于特定物品——比如一头驴——的权力相互交叉,这头驴既是我的,也是你的,还是别人的,那究竟是谁的?究竟谁可以最终享受到这头驴带来的经济效益?只要有多于一个人不放弃对这头驴的自然权利,那么最终驴落谁家,都免不了一番争斗。而解决争斗的方式也很简单,要么厘定一个规则,决定某一个人对这头驴有排他的权利,其他所有人都放弃对驴的权利,要么大家都放弃对这头驴的权利,并且交由某个机构决定驴的归属。但无论以何种方式解决,都是以放弃自然权利,放弃行动自由为前提的。而那些被放弃的权利,被交出的自由,最终需要集中在某一个政治机构手中,由它来代为行使,这个机构就是国家。

霍布斯把这个过程称为订立“社会契约”的过程。所谓契约,就是不同个体间权利与义务的交换。订立契约,就是交出某些权利以换取对方履行义务,或以履行某些义务来换取对方交出某些权利的交易。在霍布斯看来,自然状态下的个人的权利是无限延伸的,但也是无限虚幻的,签订了社会契约之后,个人的权利受到了限制,但也远比从前更为确定。国家,就是个人放弃无限的可能性用以换取有限的确定性的结果,国家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契约本身。

霍布斯对于国家本质的看法与我们在第一期《从城邦到帝国》讲到的亚里士多德完全相反。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国家和一切政治实体的本质是实现人的向善本性的工具。公民对城邦政治的直接参与就是锤炼和实现人的内在自然。对霍布斯来讲,人的本性只能把人类导向杀伐掳掠的自然状态,甚至无法保证人类的生存。国家的建立不是人性的延伸,而是人性的克服,是“理性”、客观规律或者外力对人的内在自然的惩戒和规训。在霍布斯所处的年代,工具理性已经取代了价值理性成为了知识分子的基本思维方式,自然界也从古代人心目中的万物之母退化成为近代人心中服务于人类的侍妾,无论是外面的自然界,还是人的内在自然,都成了被国家,也就是被统治阶级征服的对象。今日世界流行的各种“自我改造”、“成功学”和所谓“企业文化”的本质,就是让劳动人民替资本家征服自己,自掏腰包地作资本积累驯服工具的诡计。

当然,霍布斯的社会契约理论并不纯粹是忽悠人的。在签订社会契约并制造出国家这架统治自己的机器的时候,人并没有把全部权利交出去。理由很简单,如果成立国家最终只能落得个引颈受戮,那还不如退回自然状态赌一把运气。那个人剩余权利的底线和国家合法权利的上限是什么呢?在霍布斯看来,只有一样:生存。如前文所讲,人是趋利避害的,人所趋之大利,所避之大害,在生死之间而已。肉身不存,其他权利再大也毫无意义。所以,人将处了生杀大权之外的一切交付国家,接受任何形式的国体、政体、统治者和官僚机构,只要国家保证生存。霍布斯构想中的国家是可以恣意剥夺人身自由和财产、随时进行言论审查,并可以随意拘捕公民的全能机器。个人孤苦无依,国家无所不能,这就是“利维坦(即象征国家机器的巨人)”。

4:原版《利维坦》的封面。个人之间订立契约,铸造无所不能的国家巨兽

直言不讳地讲,霍布斯的社会契约就是一张卖身契,在流行的观点看来,如果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是“暴君的实操手册”的话,那么霍布斯的《利维坦》就是“暴君的法理条章”。这些评论虽并非毫无道理,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是霍布斯而不是别人首先定义了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在以柏拉图为代表的西方古代政治思想家看来,自由是对善的追求,越接近理念世界,自由就越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这种自由被称为积极自由,即拥有积极的自我实现权利的自由。霍布斯的自由并不包含这些内容,它只是免于死亡和对死亡的恐惧的自由。这种自由被称作消极自由,即在遵守法律时不会被社会其他成员以及国家机关恣意打击勒索的自由。法无禁止皆可行,霍布斯自由观的本质是在个人这个概念的周边划定一个界限,界限之外是所谓“公共领域”,由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社会契约决定其基本秩序,个人放弃公领域内的所有自然权利,无条件服从国家。界限之内是所谓“私人领域”,在这个领域之内个人拥有他/她在自然状态下享有的无限权力和自由。霍布斯本人对私人领域的理解只包含生存,除此之外的一切皆可舍弃。活着,比什么都强。霍布斯为近代资产阶级民族国家找到了基本的法理依托,即社会契约;阐明了民族国家要维持基本合法性所必需的条件,即外拒敌侮,内安黎庶;论述了政治权威的本质,即个体保证基本生存权而放弃其他权利的自愿服从。

不过,什么是人的生存?作为人要生存下去需要哪些物质和社会条件?需不需要把这些条件也包含进私人领域,包含进已经处在社会契约之内的个人自由和权利范围内?这些是霍布斯所没有考虑的,但也是社会契约理论中最有弹性、最能让人发挥创造力的地方。对这一内容的发挥将大大扩展私人领域的边界,大大丰富个人消极自由的内容,同时对国家权力,既公共领域内的公权力施加限制。也正是对这些内容的进一步发挥,使从霍布斯开始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逐渐从求生畏死的哲学转变为我们所熟知的形态,这个任务是由英国政治哲学家洛克(1632-1704)完成的。

洛克和霍布斯出身相似,早年也是被保送到牛津大学读书,后来也是当了一位英国大贵族的顾问和私人医生。但幸运的是,他比霍布斯晚出生了四十多年,在其世界观形成时期,英国和欧陆的大规模内战已经结束,所以洛克从未像霍布斯那样体会过对死亡的深深恐惧。作为一个数十年未见刀兵的知识分子,洛克理所当然的认为和平与安宁是常态,战争和死亡是偶然。当然,个人的经历只能说明其思想演变的很小一部分,洛克的政治思想的基本成色是由其阶级利益决定的。洛克是辉格党人,是英国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如果说在内战时期英国资产阶级的要求仅限于破财保命的话,其在内战之后的和平时期和胃口就远不止如此了。对和平时期的蓬勃发展的资产阶级社会而言,霍布斯的国家理论描述的是一种紧急状态,这种紧急状态是为了民族生存而对社会资源进行的不可持续的高强度动员。为了维持这种动员,就必须讲公私领域的界限设置在“大公小私”的状态。但是内战打完了,生存压力不是那么明显了,由霍布斯提倡的并由克伦威尔和斯图亚特复辟王朝共同建设的国家机器就成为了资本积累的负担。要为资产阶级减轻负担,就必须重新划定公私领域的界限。

洛克继承了霍布斯社会契约理论的基本结构,但是对其做了几处重要修正。第一,洛克修正了霍布斯对于人性和资源有限性的假设。洛克认为,人确实是自私的生物,但是人的基本需要主要可以通过劳动来获得。在没有政治权威的自然状态,人大体上可以通过耕织劳作而获得温饱。当然,耕织劳作需要用到土地和工具等生产资料,由于不同个体之间的的财产权利纠缠不清,故而社会纷争不止。但就算是这样,洛克的自然状态也不会像霍布斯设想的那样陷入“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因为洛克假设每个人大体能够自给自足,就算有纷争,也只发生在个人的生存需要已经基本满足的情况下。人确实会为了一两亩地而相互争吵,但是人不会有动力为其而相互杀戮,尤其在自己已经有几十亩地的情况下。这样,霍布斯的如凄惨地狱般自然状态到了洛克嘴里就成了某种不大不小的麻烦。洛克削弱自然状态的目的是清晰的:人越是能自给自足,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冲突的烈度就越小,为了生存要放弃的权利就越小,相应的国家权力(公权力)就越小,个人权利(私权力)就越大。

洛克的第二个理论创新是修改了社会契约的内涵和缔约流程。在霍布斯看来,人与人之间订立社会契约形成国家,国家不是社会契约的缔约方,而正是社会契约本身。既然不是缔约方,国家就没有契约义务,因而不可能违反社会契约,那么除了被全体国民协议解散外,社会契约在法理上是不可能消失的。这样,只要国家不恣意侵犯多数国民的基本生存权,它就总是合法的政治权威。而其一切决定,包括征兵、收税、罚没和执行经济社会政策等皆应得到无条件的服从。洛克在个人和国家之间塞进了一个叫社会的环节。从洛克的自然状态出发,早在国家诞生之前,人类就已经生存在一个相互联系但难免有摩擦的社会里。为了建立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规则,为了消除权利冲突的小小尴尬,整个社会作为一方和一个政权机构订立社会契约。国家从社会契约本身降格为了缔约方之一,国家现在也有了契约义务,如果不能履行义务,社会和现在这个国家机器的契约就会宣告无效,社会就会寻找由其他人组成的、由其他形式构成的国家订立新的社会契约。这样,国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其制定法律和政策的空间就被大大压缩了。

5:洛克画像。在这副皮笑肉不笑的面孔背后,是对如何扩大新兴资产阶级权利的精明算计。

 

那国家的契约义务是什么呢?这就涉及到洛克对霍布斯理论的第三个修正,即对个人权利边界的修正。我们在上文提过,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下,人基本上可以在拥有人身自由的情况下通过劳动来维持生存,需要国家调解的仅仅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冲突。因此,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对自己劳动成果(即财产)的占有权利是在国家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并且能够自我维持的。这些权利是不需要,也不会出让给国家的。国家在没有个人允许的情况下侵犯人身自由或者以任何形式剥夺个人财产,都是超出社会和国家契约范围以外的违规举动。洛克把个人权利(私权力)的边界从生存权的狭小范围推广到了生存、自由、和财产三位一体的广阔领域,这一领域构成了后来自由主义人权理论的基石。另一方面,民族国家的公权力也从其诞生时期无所不包的状态,退缩成为给资产阶级当守夜人的角色。

经历了从霍布斯到洛克数十年的求索,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终于找到了个别资产阶级成员的利益、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民族国家稳定的整体利益之间的均衡点。从长远看,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后来的数个世纪中,以对资产阶级来讲可控的成本划定了民族国家内各个阶级妥协的边界。从现实的角度讲,洛克的政治理论也直接构成了英国“光荣革命(1688)”后政权组织的蓝本。

进入十八世纪以后,英国逐渐取代了荷兰,打败了竞争者法国,成为了当时西方世界的霸权,在这个时候,英国资产阶级迫切地需要一种政治理论用以在新形势下维持英国国内的稳定和世界体系的稳定。要完成前一个任务,这种政治理论必须阐明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就是英国的国家整体利益,要完成后一个任务,这种政治理论就必须阐明英国的利益就是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利益。这个“新时代”英国特色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奠基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斯密(1723-1790)。

与霍布斯和洛克一样,斯密也是牛津大学的高材生,在当了几年教授之后,也选择和前两位一样的路,当了一名大贵族的家庭教师和顾问。斯密生活在商品经济发达,手工业行会已经完全解体的时代。在当时,市场第一次成为了调节分配和生产的主要机制。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就是后来西方主流经济学津津乐道的“理性经济人”。斯密的“理性”已经清洗掉了柏拉图时代以来任何的“向善”元素,成为了纯粹的认知能力。这种认知能力又被进一步简化为“知道两个驴肉火烧比一个驴肉火烧好”的基本判断力。斯密的“经济”也仅仅意味着此人永远会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大满足的事物,比如在同样的价格情况下选择两个驴肉火烧而不是一个,对同样的一个驴肉火烧,选择价格低的而不是价格高的。简单的说,理性经济人就是识数的,自私的人。这样的人要么作为众多消费者的一员,要么作为众多生产者的一员进入市场,抱着完全自私的目的进行交易。当没有任何一个生产者或者消费者因为拥有特许的政治权力或者因为占有垄断地位而干预价格的时候,市场的价格就完全由竞争所决定,这个价格就是市场均衡价格。市场处在均衡的时候,所有愿意付出高于或等于市场价格的消费者都能买到商品,所有能够以低于或等于市场价格的成本生产和出售商品的厂商都能卖出商品。买不到商品的消费者只是因为不想支付均衡价格,卖不出商品的厂商只是因为不想接受均衡价格。竞争性市场的均衡结果是所有有能力且有意愿参与竞争的人,无论作为消费者还是生产者,都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在市场价格机制的引导下,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最终会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用斯密的话说,就是只追求自己利益的微观个体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导引下不知不觉中完成了美好社会的宏观建设目标。在“看不见的手”这个理论基础上,斯密实际上想要阐明的观点是资产阶级的利益等于社会的利益,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商业就是公益”。斯密认为,资产阶级经济活动的目的是获得利润,而今日获得的利润只是未来获得更大利润的手段,因此资产阶级会把绝大多数利润用于投资而不是奢侈消费。有了投资就有了就业,有了就业就有了工资,有了工资工人就能养活自己。因此,保证资本家获得利润是让工人生存下去,让国家财富得以积累的前提。资产阶级的利益与全社会的利益天生一致,任何侵犯资产阶级利益的行为,无论是来自国家管制,还是来自于地主的密谋,抑或是来自工人的社会改良方案,都是对国家和人民犯下的可耻罪行。

早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英国就凭借当时最为严密的贸易保护主义和产业扶持政策成为了世界制造业的龙头。当英国本身的市场难以满足其巨大的生产能力时,它就必须向其他国家倾销商品。要向其他国家倾销商品,就必须阻止其他国家走英国的路,阻止它们搞贸易保护和产业政策,阻止它们建立自己的民族工业。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把英国的利益,即自由贸易,包装成世界的利益。斯密的绝对优势贸易理论就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斯密认为,不同的国家由于气候、地形、交通、工业发展程度的不同,在生产不同的商品时的劳动生产率的绝对水平也会有所不同。如果各自闭关锁国,势必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去生产那些本国并不擅长生产的商品,这就意味着把本来就很有限的资源投入进了低效的部门。如果开放贸易,并让各国生产自己最擅长生产的商品,那么全世界范围内的各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都会提高,各种产品的产出的绝对量都会增加,全世界的物质生活水平也会提高。这是因为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每个国家都不必花大功夫去自己生产那些别国很轻易就能生产出来的商品,全世界都会因为自由贸易条件下的分工和专业化而获益。在这种情况下,谁搞贸易保护,谁就是逆天而为,与全世界为敌。在斯密看来,由于英国是在制造业上领先的国家,在自由贸易体系中,英国应当专业生产制成品,而其他国家应当服从这种天然的分工,为英国生产原材料和半成品,而不应有另起炉灶的妄想。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就是英国的利益,英国的利益就是世界的利益,这就是斯密政治哲学的基本结论。

 

6:斯密画像。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和“绝对优势”理论为英国资产阶级稳定国内外秩序提供了意识形态支撑

 

梳理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清晰的轨迹。霍布斯时代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是为了给资产阶级在杀伐乱世中寻找一处避风港;洛克时代则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是为了给资产阶级统治民族国家铺平道路;斯密时代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则反映了资产阶级要统治世界的野心和建立世界秩序的计划。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目标的膨胀,明确地反映了资产阶级实力的膨胀。但是,伴随其势力膨胀的,是越来越复杂的矛盾冲突。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尽管通篇都在讲个人,但是这些个人显然只包含资产阶级和充当起意识形态打手的知识分子,并不包括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没有任何财产但却是一切财富创造者的劳动人民。劳动人民应当享有何种权利?劳动人民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有了政治自由的社会如何实现政治民主?这些问题不解决,新生资产阶级政权的合法性就永远只能依赖占人口比例相当有限的资产阶级自己。这些问题,我们就留待下一期“天行有常,人道大光:人民主权与现代自由主义”来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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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远航一号 2021-9-19 08:42
井冈山卫士: 对于法国,我想不能从后来的民族国家角度来看。当时的法国统治核心区也就是巴黎周边的一片不大的地区,其中央政权和布列塔尼、勃艮第、普罗旺斯等地方强权之间的 ...
还是要讨论吧。中国古代称帝要有某种“正统”根据,比如据说皇太极消灭俺答汗后夺得了元朝的玉玺,于是称帝(同时表明问鼎中原决心)。西方文明固然不一样,但也有些讲究。比如哈布斯堡王朝不仅(按欧洲标准)领土广大,一度有统一西欧之势,而且还是经教皇加冕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吧。奥斯曼帝国固然属于异教,但因为征服了君士坦丁堡,自认为东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也说得过去。波旁王朝在最强大的路易十四时期,好像也没有觊觎过神圣罗马帝国皇位,从领土上和法理上只能说是一个最强大的王国。英国也只是征服印度后,国王才敢称兼任印度皇帝。当然法理帝国与政治学上的帝国不是一回事,但有联系。 ...
引用 井冈山卫士 2021-9-19 04:12
No.24601: 霍布斯的资产阶级要的是一个窝点,洛克的资产阶级要的是一块地盘,斯密的资产阶级要的是整个世界。这篇文章梳理了资产阶级“理论自信”的成长过程。 ...
对,霍布斯的“理性经济人”导致了相互屠杀的负外部性;洛克的“理性经济人”就能大体各安其分;斯密的“理性经济人”就能凭借自私自利拯救世界。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主义人性理论中反应客观现实的“科学”部分逐渐萎缩,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宣传成分逐渐扩大。
引用 No.24601 2021-9-19 03:15
霍布斯的资产阶级要的是一个窝点,洛克的资产阶级要的是一块地盘,斯密的资产阶级要的是整个世界。这篇文章梳理了资产阶级“理论自信”的成长过程。
引用 井冈山卫士 2021-9-19 03:09
远航一号: 这里将法国作为“三大帝国”之一,似可商榷  对霍布斯和洛克社会契约论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讲得很清楚
对于法国,我想不能从后来的民族国家角度来看。当时的法国统治核心区也就是巴黎周边的一片不大的地区,其中央政权和布列塔尼、勃艮第、普罗旺斯等地方强权之间的关系还没达到法国大革命杀光贵族后的程度。而且,法国又在扩张中强占了北意大利地区,并把莱茵兰和瓦隆地区纳入了势力范围。尽管没有海外殖民地,但却是有内部殖民地的。
引用 井冈山卫士 2021-9-19 03:05
远航一号: 这里将法国作为“三大帝国”之一,似可商榷  对霍布斯和洛克社会契约论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讲得很清楚
洛克的手段很阴险嘛,想方设法要从国家机器那里扣下一块肉来。
引用 远航一号 2021-9-18 09:48
这里将法国作为“三大帝国”之一,似可商榷

对霍布斯和洛克社会契约论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讲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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