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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逐层递选实现中国的平顺转型

2022-5-23 07:39| 发布者: 递进民主制| 查看: 11172| 评论: 1|原作者: 王力雄

摘要: 中国需要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一点几乎是共识,怎么改,却始终存在困扰。除了目前的一党专制,能够选择的只有西方民主制。民主制是否适合中国一直有争论。反对意见以俄罗斯等为例,说明后果可能更糟。而坚持民主制适用中国的意见,因为没有实践支持,也不能有力地说服人。

王力雄:以逐层递选实现中国的平顺转型

 

          中国需要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一点几乎是共识,怎么改,却始终存在困扰。除了目前的一党专制,能够选择的只有西方民主制。民主制是否适合中国一直有争论。反对意见以俄罗斯等为例,说明后果可能更糟。而坚持民主制适用中国的意见,因为没有实践支持,也不能有力地说服人。

我想从另一个角度谈。专制制度在中国肯定来日无多,但是先不谈民主制是否适合中国,问题首先是如何从目前的专制社会过渡到成熟的民主社会?很多迹象都表明中间必定有一个四处爆炸的雷区,而中国有可能在那途中被炸毁甚至多次炸毁。如果是那样,民主制不管多好,对中国而言也是可望不可即。或者说,走在平坦大道上的人,打碎他身上枷锁是解放,而一个走在钢丝上的人,打碎他身上枷锁的同时却可能使他跌下深渊。我们的中国,今天正走在钢丝上。因此要考虑对中国是否适合,不仅在于一种制度实现后是否适合,首先还应该看它能不能平稳地实现。

  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我提出“逐层递选制”的概念。我认为它可以最平稳地实现中国社会转型。当然除此它还寄托我对改善社会更多的理想,但是本文不以那些内容为主。

  逐层递选制的基本结构

简单地讲,逐层递选制只是一种选举方式,区别仅在于方法。但这种方法的不同,可能带来大的变化。这一点,我们通过有竞选和无竞选两种不同方法的选举就可以看得出来。竞选的方法是民主选举的基础,不允许竞选则使专制社会的选举变成彻头彻尾的假戏。民主社会与专制社会如此不同,相当程度就由这一方法的不同所决定。其实不同的社会形态,归根结底体现在不同方法上,使用奴隶、封地建邑、代议制、三权分立、国有化……都是方法,正是那些方法的产生与实施,才造就了奴隶制、封建制、民主制、共产制等不同的社会与时代。我们要改变我们的社会,也应该首先在方法上努力。逐层递选制就是这样一种方法。

  逐层递选制的简单描述是这样的:一个社会的公权力,其各级当权者由其直接下级选举产生。以现在中国农村的权力结构举例,就是村民选举各自的村民组长,村民组长们选举本村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们在一起选举乡长,以此类推,乡长选举县长,县长选举地区专员,专员选举省长,最后是全国的省长们在一起选举国家元首。

  这种选举方法有以下特点和规则:

  ●逐层递选制把政权结构和选举结构合为一体。其基本单位可以称作“层块”。政权结构中的层块由一个上级和他所领导的数个直接下级组成,选举结构中的层块是由数个选举者和一个当选者组成。在实行逐层递选制的社会,这两个层块是一个。

  除了最基层群众和国家元首,处于逐层递选结构中间层次的任何一人,都同时身在两个层块——既是下一层块的当选者和上级,同时又是上一层块的选举者和下级。

  这一特点使逐层递选制不同于以往选举,以往的选举是一种行为,不是一种组织,只是推举当权者,选举本身与权力是分离的。而逐层递选制本身就是一个全民组织,自下而上地进行选举和自上而下地实施权力,走的是同一条路径,通过同一组织,在同一系统之内进行。

  ●由于上述特点,选出的不再是远离自己眼界、活动于另一系统的“官”,而是在眼界内与自己互动并且可以对其随时控制的当选者,从而使选举者与权力的关系不再像以往那样无奈和被动,而是颠倒过来,成为主动一方。

●由于同一层块的人数有限(一般不会超过几十人),沟通方便,选举成本极低,因此逐层递选制的选举无需定期,可以随时举行。这种性质不但可以降低社会在选举方面的消耗,更重要的是由此形成对当选者随时有效的约束。

  ●每个公民至少具有一个纳入逐层递选的身份,但不限制其具有多重逐层递选的身份(如同时参加住地、工作单位、社会团体的逐层递选)。这种多重选举可以体现公民身份的多样化,使公民不同方面的意志得到全面表达。

  ●逐层递选制规定每个层块的所有成员(选举人加当选人)共同履行本层块立法(或定立规则)的职能。隶属于高层块的低层块(不管相隔多少层,只要在一“簇”中)需要服从高层块的立法,低层块的立法只有在不违反高层块立法的前提下才有效。

  ●各层块的当选人为其层块的行政首长和法人代表,由其进行该层块的日常决策。

  ●因为辅助各级当选人履行公务的机构及人员的权力是出自当选人的委让,因此不实行逐层递选而由当选人任命。公务人员在其公职以外可以以其他身份参加逐层递选。

  ●各层块(包括其同簇的下属层块)构成自治体,拥有上级层块未明确禁止的一切权力和不与上级法律相违反的完全自治。

  平稳转型

  社会转型如果能够保证平稳进行,哪怕暂时不尽理想,只要往前走了一步,就能争取到继续前进的空间。以这个“最低纲领”衡量,逐层递选制的实行不需要另起炉灶的革命,不需要整体地更新权力体系后自上而下地推行,它可以在原体制内部自下而上逐层实现,这决定了它具有最大的继承性和平顺性。

例如目前中国农村已经实行村级选举,乡以上政权仍然是上级任命,如果某乡乡长贪污腐化,横行乡里,那个乡的多数村委会主任经过商讨,决定由自己选举乡长。同一乡内的村委会主任互相熟识,了解本乡情况,有共同工作经验,由他们选举的乡长肯定比上级任命的要好。更重要的是选举能使乡长随时受他们制约,向他们负责,而不会像任命的乡长那样作威作福。

  对县当局而言,由村委会主任选举乡长是“非法”的,可以不承认,坚持维护原来的乡长。但是问题在于,那个乡的村委会主任们和百姓们已经不承认原来的乡长,只服从新乡长,这时如果县当局不承认新乡长,对那个乡就等于失去了控制。

一般情况下,当局当然可以动用“专政机关”迫使那个乡重新服从任命的乡长,但是在一些特殊的形势下,当局就可能不得不顾虑,与那个乡数万农民对着干是否明智?是否会造成更大的反弹?同时那个乡也会以“反腐败”等旗号堵当局的嘴,有可能当局权衡利弊,就会默认那个乡的行为,将其视为一般的人事更换。只要那个乡还服从县里领导,总比失去控制,甚至逼它闹事要好。

  这时其他乡还没有选举乡长,那个新选的乡长在与县当局或其他乡打交道时,就必须接受旧体制,服从旧规则。当局布置的任务都得完成,税费得交,开会得去,下达的指标要实现。正如县里不默认那个乡的选举就无法实现指挥一样,那个乡不接受旧体制也无法与外面的社会进行沟通,二者只有互相容忍才能共存。那个乡自己进行选举的意义主要是实现内部自治和保持较好的领导人。

  有了这样一个自己选举乡长的乡,对其他乡就树立了一个榜样。假如人们看到那个乡的情况确实改善,又能和现存秩序共存,不导致混乱,且已被县里认可(尽管是不情愿的),他们为什么不如法炮制呢?于是就可能有越来越多的乡模仿。开始也都和第一个乡一样,实行选举后也接受旧体制,承认县当局的领导,只求自己内部实行逐层递选和自治,但是一旦那个县的多数乡镇都这样进行了选举,那些被村委会主任选出来的乡长们就可以(而且是必然)按照同样路数,要求由他们来选举县的领导人了。

我称这样的过程为“自下而上逐层地实现逐层递选”。这一过程一旦启动,就会逐步向上层扩展。当一个地区之内逐层递选产生的县长占了多数,他们就会要求掌握地区的决策权,并且由自己推举地区领导人。那时省当局任命的原地区领导人就被和平地架空,那个地区也就平稳地实现了体制转换。如此继续发展,下一步就该是选举新的省长,直至多数省长都是经过逐层递选产生,省长们就会要求对国家最高领导人也进行选举,一旦完成那个最后层次的选举,整个社会也就完成了转型。

  这一过程将始终是和平的,不需要“推翻”旧权力体系,只是将其和平地架空,也不需要“攻打冬宫”。即使原有当权者坚守“冬宫”,有“士官生”誓死保卫他们,没有关系,哪怕新当选的领导人在街头帐篷办公,也一样是管理新社会的中心,因为选举了他的省长们只与他打交道。无人理睬的“冬宫”将成为孤寂坟墓,里面的人终将自己没趣地出来,回家去做普通百姓。

逐层递选制可以在旧体制内部生长,与旧体制泾渭分明又你中有我,既保持社会平稳,又保证转型彻底,既能够取得胜利,又不需要战斗,这不正是我们应该追求的境界吗?

  历史上民主与专制已被置于固定的敌对格局,形成你死我活的关系,因为专制权力不能容忍敌人胜利自己毁灭的结局,期望专制者自觉进行民主改革的可能性就变得非常小。逐层递选制主要是以技术层面的方法出现,跳出了专制与民主的敌对格局,因此得到容忍度相对会大。尤其在专制当局控制力下降、专政机器失灵的时候,如果有相当数量的社会单元同时实行逐层递选制,形成“法不治众”的局面,加上那些社会单元并不与旧权力对抗,反而自觉配合既存秩序,得到专制权力默认的可能性就更大。

  那将是一个相反相成的关系:当局越无力制止,采纳逐层递选制的社会单元就会越多,当局就更加无力制止。这种相反相成的周期越来越短,最终使逐层递选制扩展到整个社会。

  当然专制权力拼死镇压任何改革的可能更大,使其最终的终结只能以崩溃的方式到来。那将随之出现一段社会权力的真空——即没有任何有组织力量能够及时担负起整合社会的功能。那将是最危险的时期,非常容易滑向大规模社会动乱和灾难。逐层递选制可以在那时最快地填补真空,担负起对社会的整合,因为以逐层递选方式整合社会不需要掌握社会权力,也不需要具备政党、领袖、组织体系和行政能力,那只是一种操作容易的方法,传播和掌握也非常简单,可以在任何范围被任何人实行并推广,避免社会发生崩溃。

考虑到最坏情况——社会真地发生崩溃,那就更需要用逐层递选的方法进行整合。因为在混乱失序的状态下,面对成分复杂、互不相识的人群,逐层递选制几乎是唯一可以从无到有很快建立组织与秩序的方式,而且具有在不同组织之间方便地实现沟通、协调及组合的“自组织”能力。这方面,我在《黄祸》一书中已经进行过描写。

  任免方向的调转

  对逐层递选制,人们容易把它与民主制相比较:民主制是让人民选举社会的最高领导人,还用分权制度形成权力之间的制约,而在逐层递选制中,人民只能选举村民组长一类的“芝麻官”,如何保证对高层权力的制约?无需经过人民直接选举的高层当权者难道不会照样腐败,结党营私,脱离人民吗?

  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类比一下专制社会的权力关系。专制权力的最高统治者不会有精力去管下属每个官吏,最多是管束他手下的几十个高官,但是能说他对下层官员就没有制约了吗?显然不是。通过逐层向下任免和层层对上负责的阶梯,权力源头(专制者)的意志可以一直贯彻到最底层,甚至还有“上面咳嗽一声,下面雷鸣一片”的放大效应。逐层递选制只相当于把任免方向调转了180度——从自上而下变成自下而上,把权力源头交给人民,任免是逐层向上,负责是层层对下,不用人民去选举最高当权者,权力源头(人民)的意志也应该一样能够贯彻到另一端。   任免源头的掉转还会带来一个优越之处。原本自上而下的制约是少数上级制约多数下级,因而防不胜防,那也是何以传统社会的官僚总能做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腐败也无法根除。而逐层递选形成的制约关系却是多数下级制约少数上级,那种以多制少的制约无疑会有效得多。

  在基层选举中,人的准则是选举最有利于自己的人。在一个共同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单元中,人们互相了解,不像大规模选举看到的多是政客表演和传媒包装,因此得到多数赞成而当选的人,肯定属于最佳。那么进入下一个选举层块,情况会怎样?从民主社会的经验可以得知,民意代表为了获得选票,会按照选区选民的意愿约束更高层当权者(如议员对总统进行约束),这时他并非在体现其个人的意志,而是体现选民意志。同样道理对逐层递选制也成立,而且更充分,因为一个当选者在下一层块如何选举,不可能瞒过其代表的集体,如果他的选举不是以自己集体利益为上,马上就会遭到罢免。   问题是,逐层递选的“层”有很多,会不会在层层施加的阻隔中,最终使高层当权者们得以摆脱掉基层的约束呢?

  我认为不能,原因在二:一是逐层递选制的选举是在“经验范围”的选举;二是逐层递选制的结构存在“经验的延伸”。   解决“超经验范围”

  什么是“经验范围”?简单说就是在那范围中所有人相互充分了解,或者尽管对其他方面不甚了解,但就把人纳入共同范围的那个“项目”而言,人们彼此充分了解。

  选举是否在经验范围进行,性质是很不同的。对专制社会的选举,最常听到的抱怨就是“不了解”,当选举范围大到上万人乃至百万人的时候,选举者就完全不可能知道该选谁,只能任凭操纵。民主选举对此的解决办法是竞选。专制与民主两种本质完全不同的选举,区别就在专制制度有意利用“超经验范围”,把选举变成假的,民主制度则是力图克服“超经验范围”,尽量让选举成为真的。由此可知,如何对待“超经验范围”,是决定选举性质的关键所在。   我不怀疑民主制度力图解决“超经验范围”的诚意,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可以说民主制度的主要问题之一,就在于尚未很好地解决这个难题。一方面竞选给选民看到的往往只是表面,政客们嘴里说一套,心里想一套,上台后做的又是另一套。另一方面,“超经验范围”阻隔了大多数人参加竞选,因为所谓竞选就是在“超经验范围”里进行的表达,那种表达离不开传媒,也就离不开钱,因此只有有钱的或被有钱人支持的候选人才有可能进行竞选。同样,“超经验范围”也在限制着当选者,因为超出经验的范围,群众不具备把握宏观的理性,而为了争取选票却不能不迎合群众。“超经验范围”既给了当权者很多途径躲避本该受到的制约,同时又经常不能避免当权者本不该受到的制约。而民主制为解决权力制约所设计的程序和结构,也总是不得不以牺牲效率为代价。   所以,在我看来,对未来中国的制度选择,解决“超经验范围”应该是一个关键考虑。中国拥有世界最多的人口,是最大规模的“超经验范围”。“超经验范围”的所有问题,在中国都会加倍表现出来。我对中国实行西方民主制的担心,主要就基于这一点。在13亿人的超大范围解决社会转型和实现民主理念,需要找到突破性的方法。

  逐层递选制的核心就在于解决“超经验范围”,它的所有选举都是在“经验范围”之内。村民小组的选举自不用说,朝夕相处,肯定互相了解。即使是由省长组成的最高层块,彼此距离虽远,不会象村民那样家长里短皆知,然而他们在一起是为治国,通过可视电话开会与同坐一室开会经验上没有区别。就治国“项目”而言,没有人再比他们更为了解,彼此相知。家长里短对治国并不需要知道,或者一旦需要,以省长具备的班子和手段也可以立刻查清。   从普通村民到省长之间的每个层块,情况都是一样。他们不是虚假的“人民代表”,每年开会才见面。每个层块的选举者和被选者都处于共同“项目”,一同共事,随时交流,这种把权力体系与选举结构合而为一的方法,能够使选举人对被选举人——同时也就是对权力——的了解、监督和控制都达到最充分的程度。而逐层递选的方式,则可以做到整个社会结构都是由“经验范围”的不断组合而形成,因此无论社会规模大到什么程度,也不会出现“超经验范围”。这一点对中国的意义十分重大。

  多米诺骨牌

  再来看为什么逐层的“经验范围”选举可以保证包括各级权力在内的整个权力体系始终受到社会成员——即通常所说的人民——的制约。   相对于超经验范围的Yes/No选举,经验范围的选举能够知晓和表达的信息要丰富得多,可视为“全息”,加上经验范围内的选举可以随时进行,这种“全息选举”与“随时选举”的结合就产生一个重要且奇妙的效果——当选者在执行职责时,每做任何一个决定,都等于要面临一次新的选举。那新的选举并不一定真地发生,但是因为有发生的可能,就会在当选者头脑里模拟地进行。当选者为了避免发生罢免他的“随时选举”,就只能时时事事追随选举他的集体意志,随时修正任何微小的偏离,才能保持当选地位。这样的当选者等于没有个人意志,考虑的只是如何能使选举他的下级满意。这样,如果每一层当选者都向选举他的下级负责,整个权力体系最终就是向最基层的人民负责。   为什么我相信不会发生上层当选者互相勾结,利用下层选举者的不知情玩弄欺骗手段,变成谋私利的新权势集团?就在于下层选举者虽然对上层情况不全然了解,却存在着“经验的延伸”。如普通村民尽管不能巨细无遗地尽知乡里所有事务,但是毕竟就生活在乡的范围,一部分经验可以很容易地延伸。乡里大事他们不会不知,其他村的情况也会有闻,生活中各种正式非正式的渠道很多,因此他们的村委会主任在乡一级说了什么,做了些什么,不可能村民全盘欺瞒。也许在个别事上,村委会主任的确能够利用层块之间的经验阻隔,对本村村民进行隐瞒,但如果那是有害本村利益的事,损害迟早会发生并且影响到村民,一时被掩盖的谋私也就会被发现。还有一种可能性也是当选者必须顾忌的——也许撒十次谎九次不被发现,但只要一次被发现,他就将永远失去选举者的信任。防范这一点就只能一次谎也不撒。同时他还有竞争者,那些希望当选而没有当选的人,一定会把目光尽可能向上延伸,挑他的毛病,并随时向本村群众宣示。那无疑也会带动经验的延伸,成为当选者的鞭策。   任何“母子”形式的结构,“子结构”都有向“母结构”的经验延伸,因此母子结构会存在一个“经验范围的重叠”。逐层递选的结构虽然不只一层母子,有多层,但是这种重叠可以“一层压一层”。因为每一层都要受下级层块经验延伸的制约,那么只要最低层块的经验向上延伸一层,就会通过一层压一层的关系延伸到最高层块。形象地想象,就象一排倒下来的多米诺骨牌,要扶起最后一块(最高层块),就必须把前面所有骨牌全都扶起才有可能。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第一块骨牌(最低层块),尽管它只有一小部分压在第二块骨牌上,但是后面所有骨牌都等于都被它压住。   建立在自由平台上的控制

  在中国实行民主制之所以令人有所担心,除了转型过程容易失控,还因为中国存在着一些在民主进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人口问题,让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十三亿中国人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表决,很可能被否决,而中国不要说不进行人口控制,哪怕稍微松一点,后果都可能十分严重。类似的问题还有西藏、新疆等地的民族问题。中国的民主到来之日,也许就是民族冲突的爆发之时。中国能不能承受在一半以上的领土发生车臣或科索沃式的冲突呢?

  相比之下,民主制度最大的问题还在于不能摆脱物质主义。为什么生态危机早已家喻户晓,高度发达的民主社会却都不能放弃助长那危机的物质主义目标?很大程度就在于民主制度本身。不能埋怨普通社会成员缺少“放眼世界”的胸怀,为地球或后代牺牲自身利益不符合人的本性,全球生态不是普通社会成员能把握的,需要社会进行总体控制。然而让热衷物质主义的大众直接选举社会领导人,总体控制从何而谈呢?民主制度给社会成员在经验范围之外的投票权,等于是让人们就自己不懂的事进行决策。当政治家只有满足大众欲望才能得到选票时,就会明明知道前途不妙也必须推波助澜。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制是一种纵容物欲的制度,它不能不屈服于物欲,反之又为物欲提供进一步的动力,形成越陷越深的恶性循环。   以西方国家生态与人口的关系,物质主义眼下还有一段发展空间,但是对中国而言,却已经到了需要悬崖勒马的边缘。为此我们应该降低一些对西方民主制的热情,因为我们不能只看它将给中国带来活力与富足,还应该看到躲藏在它身后的阴影。

  这些都是对中国社会转型提出的挑战。一方面中国社会需要转型;另一方面不解决这些挑战又无法顺利转型,甚至带来灾难后果,因此在民主制与专制之外寻找一种更适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就成为非常现实与迫切的需要。   自由与控制是一对矛盾,面对这对矛盾,专制强调控制,民主崇尚自由,但是当人类在走出专制的同时又走向生态灾难时,在自由与控制之间实现平衡就必须提上日程。逐层递选制正好可以恰当地完成这个任务。

  在经验范围内进行逐层递选,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之间只存在较小的素质差距,这摆脱了存在于直接选举中的那种被描述为“庸众推举精英”的悖论,使选举可以一层托举一层,不断地“更上一层楼”。这会产生一种特别有价值的性质,我称为“理性的逐层提炼”。随着选举每提高一个层次,理性程度就会相应递升一个层次——选举人和当选人的全局意识不断加强,眼光更远,也更有对人类整体的责任心。在较高的层次,对下级层块和群众一时不理解的事,当权者也可以决策并且付诸实行,因为选举他的直接下级具有与他相匹配的理性和眼光,给他支持,反而若是逢迎群众的短见他倒会被罢免。这种把高层当权者与群众隔开一定层次,使其免于直接承受群众的压力,我称为“隔层保护”。逐层递选制之所以能够实现“理性的逐层提炼”,“隔层保护”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举例说,尽管受农民直接约束的村民组长和村委会主任可能还会反对计划生育,但是到了乡长、县长以上的层次,就不会再受这种反对的约束,反而还会鞭策上级坚持人口控制,因为只有那样才有益于本地和社会的长远,同时也才真正有益于本地选民和人类。这种面对同一问题在不同层次之间的相反约束,就是源于“理性的逐层提炼”。   再举例,在逐层递选制中,只要全体省长组成的最高层块不同意西藏独立,即使西藏实行逐层递选选出了人在印度的达赖喇嘛为西藏领袖,西藏也不可能由此走向独立。因为无论中国实行经济制裁或军事行动,西藏都没有能力对抗,达赖喇嘛和选举他的西藏最高层对此块会比普通百姓清楚得多,他们具有的理性绝对不会让藏族人民去做那种无谓牺牲。何况在逐层递选制的社会里,西藏已经是高度自治,等于实现了达赖喇嘛的主张,不再有独立的需要。   而对于遏止物质主义,“理性的逐层提炼”更是必不可少,或者可以说,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出路。面对被损害的地球和日益枯竭的资源,自我控制将是未来人类的生死所系,但是历史已经表明不能把控制寄托给每个人的自觉,同时我们肯定也不会再要“伟大领袖”的“英明领导”,为此我们能够寄与希望的只有制度——即由制度来保证个人的自由,同时也由制度来保证人类的控制,那是一种建立在自由平台之上的控制,而那控制唯有通过“理性的逐层提炼”才能实现。

  为了中国平安

  有人也许想象不出实行逐层递选制到底会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是一个与现在熟知状况相距甚远的社会,会令人很不放心而加以拒绝。其实,逐层递选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继承。它不会成为一个无法预计的外星世界,这在前面所谈以逐层递选方式实现社会转型已经可以看出。当逐层递选制的社会进入成熟状态,我认为除了与当今民主社会在政治结构上不同,其他方面都应该差不多。逐层递选制只是一种对公权力的选举方法,不排斥私有制、民间组织、言论出版自由、人权保证、法治、利益团体等一切当今民主社会的成分,不必担心社会单一化,反而它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逐层递选制的社会将是极其丰富的,因为它将使所有的社会单元——从个人到每一级层块——都实现真正的自治。以往形形色色的“自治”都是对外而言,内部依然是统治。逐层递选制则是从里到外、自下而上的“全细胞自治”。那样的社会将产生多种多样异于主流的自治体,并将自身的异质性发展到极致,因此,逐层递选制的社会将实现真正的“百花齐放”。

  逐层递选制与以往的乌托邦不同。乌托邦描述的是理想社会本身,而逐层递选制只是达到理想状态的手段。逐层递选制不是任何一个目的地,只是载着社会驶向未来的车。它驶向的目的地是什么,不需要车来解答,然而只要有了那车,社会就将一直平顺无阻地走向美好未来。   关于逐层递选制的具体细节和论述,这篇文章无法展开。如果愿意进一步了解,可以看我写的《溶解权力》一文(明镜出版社1998年,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那虽有十多万字,也只是梗概。但是写得再多,我想也不能解答全部质疑。有些细节我现在也无法去想,但是我相信一点,不需要现在就解决所有疑问,因为只要开始实行逐层递选制,就会随之产生一种自动调节机制,无论放在今天看多么复杂困难的问题,那时都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到最佳解决。

  当然,现在谈逐层递选制对社会的全面改造未免太远,眼下的基本点应该放在保证中国政治体制的平稳转型上。对中国的未来,如果多数人仍然选择民主制,那么逐层递选制至少可以成为通向民主制的中间过渡,因为它能够做到自下而上和平地架空专制权力,从而避免出现权力真空和社会动乱。随后,再由和平产生的新权力体系自上而下地推行民主制,那也不失是一种好的途径。总之,保证中国平安,人民无难,是我追求的首要目标。

(本文刊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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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ZJBXS 2022-5-24 22:55
谢谢转载这篇文章,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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