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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的六大危机与集体化出路

2012-9-2 03:19| 发布者: 玉表| 查看: 779| 评论: 0|原作者: 何平|来自: 大学网

摘要: 农村未来走向的探索能否突破家庭经营的束缚,则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健。因为曾经激发农民热情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十年来不仅没有使他们迈进 共同富裕的大门,而且给他们带来种种预想不到的麻烦和灾难。悲惨的现状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承包地,转向城市打工。

原题:何平:对“三农 ”问题的感悟--六大危机与集体化出路

农村未来走向的探索能否突破家庭经营的束缚,则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健。因为曾经激发农民热情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十年来不仅没有使他们迈进 共同富裕的大门,而且给他们带来种种预想不到的麻烦和灾难。悲惨的现状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承包地,转向城市打工。为此,我作为一名改革后长期从事农村 工作的基层干部,也曾感到十分的无奈和困惑,经过不断反思,终于有所感悟。

一、家庭经营持续势必导致“三农”危机并发

管农村改革初期农民劳动热情高涨,农民温饱问题得以解决,但我们不能否认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随着家庭经营下的集体经济不断削弱,集体设施严重毁坏, 生产条件明显滞后等许多问题的暴露,不久,农民的种地积极性开始减退,后来发展为严重的“三农”问题,令农民怨声载道,令基层干部无可奈何,令高层决策者 没有良策。目前,“三农”问题已呈现出危机并发的态势。

1、生产危机。山东菜农韩进绝望自杀的悲剧,以及各地许多类似内蒙土豆卖难、江苏大白菜卖难,山东大蒜卖难等问题,已严重打压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这一问题不仅导致生产大起大落,而且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以及农民心理上的恐慌和不安。尽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补救,但这一危机总是无法避免。因为家庭经营 下的任何组织都很难统一农民的个体意志,所形成的状态必然一盘散沙,所实行的经济实际是自由经济,绝非专家学者美言的市场经济。继续奉行现有的家庭经营政 策,即便再过三十年,照样生产不断失控,市场不断失衡,危机不断频发,悲剧不可避免。

2、生活危机。目前,农村看病难、上学难、婚事难、丧事难,已被公认为压在广大农民身上的四座大山。一方面,家庭经营下的生产危机导致农业增产不增 收,落后的生产和消费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解放,农业产业化始终难以实现,农业收入来源有限;另一方面,家庭经营导致集体经济空虚,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无 法满足农民的需求,虽然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但许多农家子女不得不花费高额的费用进城求学,虽然实行了医疗保险,但小病不方便,大病看不起的问题依然存 在。

3、粮食危机。由于家庭经营下生产条件明显滞后,发展后劲明显不足,生产效率极低,生产成本太高,加之农民一盘散沙的状态,因而农民在市场上失去了 话语权,粮价十分低廉,导致谷贱伤农。以山东农民种植小麦、玉米为例,种子、化肥、机耕、浇水、农药、除草剂、收割等种地成本每亩520元,山东中产田小 麦、玉米大约是800-900斤/亩,价格1.1-1.2元/斤,按照最理想的价格计算,每亩地净收入只有1000元(两季),如遇天旱,及化肥、农药、 地膜等生产资料涨价,收入只有500-600元,种两季只收一季,远不如外出打工一个月挣的多。上世纪70年代,山东一带小麦、玉米亩产量突破1000 斤,可收入200元。当时的200元值今天的27249元(以黄金购买力计算,1976年二级工38.87元/月的购买力相当于今天的5296元)。以上 因素导致农民纷纷外出打工,导致种地的劳力不断减少,并且弱化和老化,因而不能精耕细作,甚至大片耕地荒芜。同时,中国粮食进口逐年增加,粮食储备明显不 足,粮食危机正在逼近。至于农业部宣布我国粮食“八连增”的信息,则是各地为反映官员政绩提供上去的,并不能让民众感到踏实,更不会感到乐观。

4、生态危机。第一次绿色革命以来,化肥、农药、除草剂、添加剂、农膜及转基因技术的使用,导致空气、水、土壤等环境严重恶化,食品安全受到严重影 响。事实证明,高投入、高污染、高排放的农业模式已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危及人类的生存环境,急需通过大力推行生态农业,解决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 环境恶化等问题。实施这项伟大的工程,离不开劳动者之间的密切分工和协作,而家庭经营下分散的个体劳动和生产,不仅不利于促进劳动者的分工协作,而且各种 私采乱挖等破坏环境的行为有增无减,导致水土流失,荒漠化、森林和草地资源锐减,生物多样性减少为特征的生态破坏范围仍在扩大,程度明显加剧。

5、信仰危机。家庭经营不仅没有使广大农民走向共同富裕,而且给他们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尤其生产危机的不断频发,生活危机的不断加重, 已使广大农民感到失望,甚至绝望,失去了对党的信仰。目前,农村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各种信仰并存,信教队伍不断扩大,信教活动更加频繁。

6、执政危机。家庭经营导致集体经济不断削弱和瓦解的同时,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削弱,农村各种管理、监督、约束明显松动,小农经济的自私 性、落后性充分暴露,腐败落后行为大量出现,势必造成执政危机。乡村一级就不必说了,包括很多县一级政权已受到各种腐败落后势力的严重干预,如:选拨任用 干部时的买官卖官,安排就业时的行贿受贿、工程招标前后的吃拿回扣,以及执纪执法中渗透的腐败现象已十分多见。尽管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但并没有从根本 上解决问题,查处的仅仅是个别,更多的腐败分子安然无恙,因为个体经济的支配具有隐私性,群众很难实施确凿有效的监督,在这种情况下的任何监督,必然是乏 味无力的。因此,腐败仍然在反腐败的呐喊中不断滋生和蔓延。与此同时,基层组织和政府的公信度不断下降,干群矛盾不断升级恶化,突发事件小到几十人的群体 上访不断,大到成千上万的群众围攻县政府已不为罕见,试想,基层政府还能正常办公吗?基层政权能不危机吗?

当然,在东南沿海和城市郊区的部分村,分田到户后照样很富裕,似乎不存在以上严重危机,但这不是家庭经营的优越性,而是区域优势和开放的机遇所致, 一种情况是利用沿海地区的便利条件,从国外倒卖内地紧缺商品走向富裕的,另一种情况是依靠卖地发家的,目前,这两种情况都已走到尽头,除此以外,所有的 “小岗村”几乎没有一个走向共同富裕,并且能够摆脱以上危机的困扰。另外,个别地方疯狂开发地矿资源促生了极少数暴发户,有的个人资产多达几十亿元,然 而,这实在不是广大农民所能向往和实现的。在资源有限,人口众多的中国,有几个农民可以垄断城市化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又有几个农民可以垄断当地的矿产 资源实施暴利开发?相反,恰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持续才引发了私有化趋势,导致中国贵重资源被少数人垄断,导致城市房地产价格失控,使广大人民失去了 资源利益共享的权利,这一点,已被广大农民所认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会让大多数农民发财,正是大多数农民利益严重被剥夺的情况下造就了极少数暴发户。 而由此产生的贫富悬殊、两级分化必然导致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个是广大贫民对暴发户的仇视心理不断加深,贫民与暴发户之间的矛盾冲突急剧上升,另一个是 一些暴发户为富不仁,仗势欺人,甚至违法乱纪,公开干预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以致吏治腐败的问题,不断滋生和漫延。这种由经济制度产生的腐败绝非仅靠政治 上的反腐败所能根治。对此,就连一些明智的暴发户也感到十分担忧,曾有几位暴发的矿老板对我讲,有了钱没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的确是个大问题,国家是该采取 措施的时候了。

显然,以上家庭经营下的各种危机严重困扰着农村的发展和进步。

二、应对“三农”危机必然选择新型集体化

上世纪90年代初,当家庭经营下的“三农”问题明显暴露时,华西、刘庄、南街等新型集体化村坚持集体化道路,坚持集体化经营下的不断改革,不仅实现 了共同富裕,而且跨越了小康,实现了农业生产现代化,农村生活城市化,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发展科学化,科学决策民主化,实行了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医药 免费、部分衣食用品免费的分配制度。这自然使失望中的农民看到了新的希望,真是有意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遗憾的是这一希望迟迟没有成为现实。

新型集体化村被广大农民向往的同时,虽然得到中央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但新型集体化村“只有依靠集体化,才能发展和壮大”的根本经验始终没有在广大 农村加以宣传和推广,中央仍然把小岗村分田单干的做法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并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长期不变。显然,只是肯定了新型集体化村的 成就,却放弃了新型集体化村所选择的集体化道路。因此,广大农民不仅没有走近希望,反而陷入了绝望。于是,纷纷背井离乡,远到城市打工。让人感到十分担忧 的是,在实行家庭经营的土地上,却再看不到改革初期的劳动景象,只有不断减少的耕地,逐渐空心的村庄,严重恶化的环境,以及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孤独、忧 郁和渴望交织的眼神。尤其是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生活、教育、心理、行为、安全等突出问题,让人感到深深的震撼、不时的纠结。此时,新型集体化的发 展却从四方面呈现出令人乐观的态势:

1、生产更加先进,生活更加富裕,环境更加优美,关系更加和谐,政权更加稳固。

2、出现了更多的华西村、刘庄村、南街村。新型集体化从华西、刘庄、南街最初的几个典型,如今已发展到几十个,如:黑龙江的兴十四村、北京市的韩村 河村、窦店村、留民营村、江苏的蒋巷村、长江村、三房巷村、浙江的腾头村、航民村、望海岗村、河北半壁店村、河南的北徐庄村、龙堂村、湖北的洪林村、四川 的宝山村、山西的东四义村、山东的西霞口村、江西的进顺村、花园坪村、广东的崖口村、深圳的南岭村、大连的后石村、厦门的马塘村、乌鲁木齐的八家户村。此 外,在这些村的带动下,全国近两千个村正在走向集体化发展。其中,华西村所在的江阴市一半以上的村发展了集体企业。

3、新型集体化村的巨大变化,不仅让广大农民向往,而且让城市人向往。在新型集体化村没听说农民外出打工,却听说城市人退休后回村养老的情况,中国人叶落归根的理想在这里仍然再现,让人感到十分和谐自然。

4、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小岗村三次派人去南街村参观,在留言薄上写着:“大包干发源地的人员,看到了南街村的变化,为我们提供了发展的模式,使我们的党组织看到了前进的方向”。“学习南街村,壮大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

显然,新型集体化的优越性充分显示,因而各地前往新型集体化村参观的人络绎不绝,许多专家学者也开始研究集体经济,然而,也有一些专家学者千方百计 否认新型集体化的优越性,甚至主张土地私有化,认为只要实行土地私有化,一切问题就能解决,这一危险的论调暴露出严重的官僚主义和盲目崇拜资本主义的倾 向,必须引起所有中国人的警惕。为此,我还要向高层官员、专家和学者及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所有关心三农问题的朋友们再次发表以下感 言:

1、中国农村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农村的差距,早在中国近代史上就已形成,并非集体化造成,恰恰是集体化缩短了这一历史差距,继续过去小农经济的生产 方式,最终使我们更加落后。实践证明,只有集体化才能体现广大农民的利益,集中广大农民的智慧,凝聚广大农民的力量。实践将进一步证明,农村集体化是社会 主义历史发展的必然,而集体化经营下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则是农村集体化历史发展的必然。农村改革前的最大失误在于我们的工作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坚持集体化 经营下的不断改革,而改革后的最大失误在于变集体经营为家庭经营方面搞了一刀切,庆幸的是华西、刘庄、南街等部分新型集体化村坚持集体化经营下的改革,因 而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集体化的优越性。当然,现阶段,部分新型集体化村的实践不能代表中国所有的农村,我们不能就此否认家庭经营的存在。应当承认,无论过 去、现在、还是将来很长时间,家庭经营仍将存在,否认这一点,就会脱离实际,就会犯改革前的错误。但我们必须看到农村未来的发展主流是集体化。所以,普遍 把家庭经营长期作为农村发展的单一形式的政策是不合理的。凡是人口较多,且自然条件可以进行机械化作业的村,都要引导他们并在他们自愿的基础上逐步走向集 体化,只要中央政策推动,各级领导重视,加上典型带动,坚信一定会有更多的村走向新型集体化。

2、 山东农民韩进绝望自杀的悲剧不是偶然的,国家市场供求失衡和小农经济应对市场风险的盲目性和脆弱性决定了这一悲剧的发生。一方面,农民只能看到产前个别自 由市场的的需求,却看不到整个国家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家庭经营下的个体生产缺乏集体意识,因而势必导致整个国家的生产处于失控状态,任何人都很难预测 产后的市场会是一个什么情形,所有预测势必带有很大盲目性。要把握产后的国家市场,只有依靠集体化组织和国家计划,实行计划经济。这样才能避免产前的盲 目、产中的失控、产后的失衡。国家产前没有计划,产中不能保证有计划生产,产后就很难形成稳定的市场经济。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国家计划在顾及国家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也很难顾及到每一个地方的需求,这就需要计划外的自由市场来补充,自然离不开计划外生 产,实行自由经济。改革前,一度时期我们忽视自由经济的补充,导致自由市场短缺,但不等于不讲市场经济,不同的是改革前市场经济的生产和销售,依据国家市 场的总体要求,由国家进行引导和控制,而改革后的市场经济的生产和销售,则是依据自由市场的需求,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和机制所引导。可见,市场经济并不 排斥计划经济和自由经济的存在,正是计划经济和自由经济的对立统一,才使市场经济更加完善,单一的计划经济或单一的自由 经济所形成的市场经济都不是理想的市场经济。总之,我们要避免韩进悲剧的发生,就必须依靠国家计划和集体化组织,实行计划经济,但又不能实行完全的计划经 济,应在确保国家市场总体供求平衡的前提下,允许自由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从而弥补计划经济的不足。

3、“湖北荆州大学生救人事件”中,渔民为了个人利益竟然见死不救的悲剧,不单是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家庭经营制度下突出了个体经 济的影响和支配,这种影响和支配势必强化农民的私欲,长期发展下去,见利忘义,见死不救的行为将不为罕见。要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单凭悲剧发生前的呼救和 发生后的痛哭是不行的,单凭道德教育和法律制裁是不够的,必须突出集体经济的支配和影响。改革前的农村由于受集体经济的支配和影响,因而造就了上世纪六十 年代困难时期人帮人,七十年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良好风气。也正是这一基础,中国人在汶川地震中所体现的集体主义精神,是那些实行私有制经济的国家不可 比的。

4、集体经济具有的公开性、协作性、先进性决定了在新型集体化的土地上,有利于群众监督、实现民主决策;有利于激发人们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精神, 形成良好的风气;有利于造就进步的事业,朝着“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目标不断前进。相反,个体经济固有的隐私性、自私性、落后性决定了在家庭经营的土地 上不利于群众监督,实现民主决策;恰好强化了人们的私欲,暴露出贪婪的自私行为;往往伴随着偷盗、抢劫、贪污、制假、诈骗、行贿受贿、卖淫、嫖娼、迷信、 赌博、贩毒、吸毒等落后腐败犯罪现象的滋生和漫延。

5、改革开放的政策增加了对外交流学习的机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人以往长期封闭而形成的保守思想,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但不能就此认为我们 以前的所有认识和选择都是错的,更不能认为美国的什么都是好的,都值得我们照搬。应当承认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科技比我们领先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引 进,他们管理企业和单位的许多先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吸取。而新型集体化与家庭经营的对比,已充分显示出新型集体化的优越性,我们没必要沿用美国私有化的 经营方式,沿用这种方式只能跟在美国后面爬行。因此,农村改革的当务之急应尽快总结新型集体化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在农村广泛宣传和推广,这比盲目照搬 美国的经营方式更有意义。既不总结又不宣传和推广,一口断定新型集体化的道路行不通,岂不是明显的主观和武断;而一味浪费那么多时间,花费那么多精力,招 来那么多麻烦去进行家庭之间的“土地流转”,岂不是明显的往死胡同里钻。这种做法只能让基层干部感到无聊和厌倦,让群众指责为瞎折腾。

6、金融危机后,中国几千万农民工没有给社会造成更大的问题不是别的原因,主要是农民工回到村里至少还可以依靠土地为生,如果“土地流转”的政策将 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那么,多数农民便失去了仅有的依靠,倘若以后再发生金融危机,农民工就不会在危机中平稳过渡,发生农民暴动应在意料之中。

7、家庭经营下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仅仅体现在承包的土地上,而不会体现在集体的事业上,因此,改革初期农民积极性再高,都未能顾及到集体事业的发展, 结果很快导致了水利设施的严重毁坏和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削弱,农村的生产条件和发展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随后,体现在承包地上的积极性也没有了,农民纷 纷弃农经商,外出打工。相反,新型集体化村的劳动积极性体现在集体经济的壮大和集体事业的发展,农村的生产条件和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实现了共同富裕,实行 了教育免费、医药免费、住房免费、部分衣食用品免费的分配制度,因此,这里的农民安居乐业。

8、新型集体化村实行的分配制度,明显体现了共产主义社会“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特征。这既是新型集体化村的光荣和骄傲,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和 自豪。这一事实有力地向世界宣告:共产主义社会虽然让人感到遥远,但共产主义社区离我们却很近,同样令人向往。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是满足了小农经济的 私欲,却毁灭了人们的“共产主义”理想,中断了农民集体智慧的伟大创举(当年林县人民自力更生创造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红旗渠工程,如今对红旗渠修复却花 费了国家九亿元),丧失了农民的大团结精神,关闭了共同富裕的道路,使农民陷入无休止的困境中。

三、实现新型集体化的途径及发展模式

如何实现新型集体化,并且能够确保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应对“三农”危机必须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为此,这些年各地都在不停地探索,经多方考察,反复 比较,发现河南省的一个有机农业园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值得大家推广和学习。该农业园2010年创建,不仅具备新型集体化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农业生 产在短期内做到彻底停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农膜、添加剂、转基因技术,充分利用生态学原理,从秸秆、害虫、杂草综合开发利用入手,种养结合,实现元素循 环、能量互动,创造了“低投入、高产出、零排放”的效应,生产具有“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特性,发展生态循环有机农业展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 头。

该农业园的经验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土地集中经营。依据土地流转政策,将一个村3000亩耕地全部流转到园区集中经营,同时,购置了配套的大型农业机械,实现了机械化生产,解放了生产力,避免了土地的荒芜现象,促进了生态农业产业化,与各地家庭经营下的生态农业区相比,规模效益十分明显。

2、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园区劳动分工结合每个员工的自身特点,给与相应的定位,最大限度地体现每个人的才能,顾及每个人的爱好和兴趣,实行按劳分配,从而有效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专家指导与员工实践相结合。农业园聘请生态农业方面的专家为技术总指导,专家与有经验的老农联合攻关,最大限度地利用生态学原理,鼓励员工不断实践和总结经验,熟悉和掌握生态农业的各项技术。

4、实行企业化管理。通过企业化管理密切员工之间的分工和协作,不仅使农业生产的各要素(整地、播种、浇水、除草、虫害控制、动物养殖、沼气生产、 有机堆肥、粮食收储运、深加工等等)实现了“专业化分工、产业化开发”,而且培养了员工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确保失地农民的就业安排。凡因创建农业园造成失地的农民,是否愿意参加园区的工作,由他们自由选择。如选择留下来务农,则园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供他们选择。

6、与失地农民共建新农村。园区不仅承担发展生态农业的任务,而且与失地农民共同建设一个大家向往的新农村,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与农业园的前途紧密相连。具体建设将借鉴华西、刘庄、南街等新型集体化村的经验和做法,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农村环境城市化,农业发展生态化。

通过对该农业园与各地的合作社比较,获得以下启示:

1、现代农业的发展最终要求家庭经营走向集体经营,这既是中国的国情,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2、中国粮食安全的保障一要依靠新型集体化,二要依靠农业生态化。

3、创建农村集体经济有多种途径,有政府创建的、有农村党组织创建的、有企业创建的、有个人合作创建的。不管哪种途径创建的,重在经济的管理和支配 是否突出了集体,是否实现了共同富裕。有的集体经济虽然是政府创建的,但经济的管理和支配突出了个别人的利益,这样的集体经济名不富实,群众根本不会认 可。相反,该有机农业园虽然是企业创建的,但经济的管理和支配恰恰突出了集体的利益,这样的集体经济自然得到群众的认可。目前最缺乏这样的集体经济。

4、土地流转必须保证失地农民的就业不受困扰,并为失地农民的前途着想,否则,农村早晚会发生动荡。

5、该农业园之所以能够成功,与领导者的抱负和志向是分不开的。2007年到2009年,该农业园的主要领导人常忧思国家的农业安全、农产品安全、食品安全等,为国人家人的健康着想,遂决定放弃从前的一切,把自已的后半生致力与有机农业、有机循环利用的事业上来。

四、推动新型集体化发展的政策走向

《中国农村六十年反思及未来走向——集体化仍将成为中国农村发展的主流》一文在网上发表后,得到了各地读者的积极回应,总的看法是肯定集体化的优越 性,希望通过新型集体化道路造就更多的明星村,但许多人对此缺乏信心,认为家庭经营这么多年了,人心早已散了,集体经济早已垮了,恐怕难以组织实施。是 的,单讲这些不变的因素,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然而,任何因素都是可以改变的,当现实条件发生变化并且有利于实现新型集体化时,将会出现另外不同的情形。 其中,政策的推动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当年,由集体化转向家庭经营,实质是政策的强力推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今天,要从家庭经营转向新型集体化,同样离不开 政策的推动。就拿同样实行集体化的华西村和南街村来说,共同的道路虽然使他们实现了共同富裕,但两个村的富裕程度却有较大差距,而这个差距在很大程度上也 是由政策造成的。众所周知,改革以来,尽管国家强调重视农业,但农产品及农产品加工业的生产利润始终与工业的生产利润相差很大,由于华西村的主导产业是高 利润的钢铁和纺织业,南街村的主导产业则是低利润的面粉加工业,因而决定了南街村的富裕程度无法与华西村相比。因此,新型集体化道路能否行通,“三农”危 机能否解除,关键还在中央的政策、政策和策略确定之后,干部才是决定的因素。建议中央在政策上作出以下调整:

1、实现未来农业持续发展应在政策上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扶持家庭经济转向扶持集体经济,二是由扶持传统农业转向扶持生态农业。

2、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向新型集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企业家和大学生到农村开创新型集体化道路,凡是将土地集中回来实行集体耕作,并且步入生态农业发展的村庄、农业园以及合作社等,国家将无偿供给他们进行现代化生产的所有机械设施。并在资金扶持方面给予优先。

3、所有贵重地矿资源(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必须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或集体组织实施有计划开发。目前,我国贵重地矿资源的开发,私人垄断趋势正在形 成,这一情况导致几个突出问题,一是个户依靠地矿资源带来的暴利短期内获得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的收入,其财力超过了一个县,甚至几个县每年的财政收入。二 是土地私有行为造成房价难以抑制的问题令政府无奈,令两会代表、委员争论不休,至今拿不出令人满意的办法。三是由于矿产资源的私人占有,导致不顾一切的私 采乱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引发各种冲突和群体上访。对此,群众气愤地议论道,这哪里像盛世,简直是乱世抢劫。这一危机继续下去,后果实在不堪设想。

4、所有公民的白面、大米等主要粮食需求由国家粮食部门实行统购统销。粮食问题历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任何时候不能麻痹。现在市场上的粮价不稳,主 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农民种地积极性减退,粮食危机正在逼近;另一个是粮食供给完全依靠自由市场,经销商借粮食危机的信息随意抬高粮价。而食盐价格之所以 长期稳定,就因为国家实行统购统销。为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牢记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一旦出现严重的粮食危机,后果难以设想。因为粮食的生产周期不是 三天两天,恢复荒了很久的耕地不是一年二年,劳动力长期转移到城市后再重返农村则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政府应尽快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绝对不能将国家 的粮食主权拱手交给外国人,那些依靠大量进口粮食(且为充满健康风险的转基因粮食和油料作物)缓解国内粮食短缺的做法必须立即停止了。

5、农民承包地流转到合作社及农业园后,必须在未来的发展中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合作社及农业园要确保失地农民的就业安排,并担负起与失地农民共建新农村的责任。被流转的土地必须“用地养地”,即发展生态循环型农业,而非杀鸡取卵式的工业化农业。

(责任编辑:玉表;版面调整: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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