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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由派“工运”的困境

2012-9-13 09:32|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060| 评论: 0|原作者: 帝国主义的哀叹|来自: 德国广播公司

摘要: 帝国主义媒体哀叹:近日,中国20名学者、律师和媒体工作者联名致信广东省委政府及深圳市委市政府,公开声援最近在深圳受到打压的劳工非政府组织。有意见认为,政府法规缺位使得劳工NGO无法正式存在,但后者本身也并非没有瑕疵。

中国劳工NGO的内忧外患

 

 

近日,中国20名学者、律师和媒体工作者联名致信广东省委政府及深圳市委市政府,公开声援最近在深圳受到打压的劳工非政府组织。有意见认为,政府法规缺位使得劳工NGO无法正式存在,但后者本身也并非没有瑕疵。

(德国之声中文网)这封名为《关于培育发展劳工NGO 致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首先指出,从今年2月份开始,有包括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打工者中心、时代女工服务部在内的十几家深圳劳工非政府组织先后遭到工商、税务、安监、房管所等政府职能部门上门检查。虽后迎来的便是办公所在地房东以各种理由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求搬迁。据称,在搬迁的过程中甚至有暴力逼迁的现象发生。同时,警方以租赁纠纷为由,并未立案。随后,几家NGO前往深圳市委上访,又遭到警察驱散。

法新社9月10日发表报道称:深圳名为"打工者中心"的劳工组织是此次打压行动的第一批受害者之一,该组织雇员于今年7月份被赶出办公室。而在这之前,当地政府机关已经停止了水电供应。

另外一家名为"手牵手工友活动室"的工作人员于上周日(9月9日)也遭受了类似的命运。同时,劳工组织"青草工友服务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新社,该组织的财产也遭到政府官员的没收。

中国劳工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b]

劳工NGO为哪般?

按照公开信的说法,所有的这些劳工组织多年来致力于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职业安全培训、心理咨询、文化艺术娱乐、法律宣传和咨询等社会服务。但"于今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参与联署的学者认为:劳工NGO(其中包括民间工人维权组织)的出现,是宪法承诺给公民并予以保护的结社自由,不管政府对它们抱什么态度,它们都会蓬勃成长,其根本原因:"在于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庞大的工人群体的极为紧迫的维权和其他需要与现有工会组织所能提供的服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供需缺口,在于劳资力量对比失衡、劳资矛盾存在着日益激化和恶化的趋势。"

调查记者、公开信签署者之一刘建锋曾于今年初身赴广东就劳工问题现状进行了为期数月的调查。他指出,中国劳工的难处在于他们在维权时无法得到来自工会的支持。原因是工会成员的工资也是由企业发放的,并不能做到真正的为劳方说话。另外劳工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了解不足。不知道该如何利用现有的法律体系或政府机构保护自身的权益。而在这一过程中,劳工NGO就可以发挥辅助、指引的作用。

劳工的未来在哪里?

公开信分析了劳工中介组织的缺乏所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以2012年增城和古巷群体性事件为例,指出新一代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诉求已经越来越强烈。而大大小小的劳工NGO组织可以在弱势群体和政府之间搭建沟通渠道,在工潮和劳资纠纷发生时代表劳方,成为能够理性和政府谈判的对象。不然,民众无力维护自身权利,容易受形势所迫而出现暴力行为,最终破坏整个社会结构。

上级政府重视、下级政府抵触

2011年7月,中共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第一次以政府的身份发出"小政府、大社会"的信号。这使得当地许多NGO组织满怀希望,认为广东省政府要开始扶持NGO的发展。但深圳部分NGO最近的遭遇,使当事人无法理解政府的用意何在。本次公开信的联署人呼吁政府,应出台有关劳工NGO的管理条列。对其成立手续、活动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等等方面事宜作出明确规定,使各方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曾经和政府有关官员探讨过相关事宜的刘建锋分析认为,虽然广东省政府在社会建设方面有改革的决心。但在具体执行上,会面临到地方官员的抵触。官员考虑的更多的是自己仕途的平稳,不愿意在改革方面有所尝试,避免"不稳定因素"。这也直接导致了地方官员对省委文件中的改革精神理解不足,致使改革停顿。另外,现有法律只是对社会组织推出了泛泛的规定,没有针对劳工组织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所以这也导致许多为劳工维权的NGO以一种非正式的方式存在。因为"中国有一种习惯,习惯什么东西敏感就不提什么。在一些敏感的问题上,相关政策和文件中不会正式形成文字来予以调整和规范。往往采取内部把握的方式。劳工组织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部分NGO"挂羊头、卖狗肉"

对此,专门为劳工维权的深圳"人在他乡"NGO组织负责人李砚认为,参与撰写联名信的学者与现实社会的距离仍然遥远,所以无法理解最基层人群的想法。在管理劳工NGO方面,无论政府出台再多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都是空谈。李砚指出:"现在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法律的问题,是执行的问题。有很多变通的方法,真的想做事情的话,很多的法律法规是可以变通的。变通之后是完全可以做到合法合规的。 "

李砚指出,在社会管理方面中国已经出台了许多法律,明确了许多规定,但"中国的法律很多都是放在那里多少年都不用一次的。"同时,许多NGO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不乏有参与组建NGO的人士"挂羊头、卖狗肉"以营利为目的。其中最常规的操作模式就是以假账向出资方索要资金,最后再据为己有。李砚无法确认深圳市级政府目前对NGO大规模打压是否出于以上原因,但他相信,部分NGO组织自身行为不轨,缺乏公信力,也构成了其受到打压的一个原因。

无论如何,从广东省委公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中,能够看到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社会建设事业的重要性。广东省委推出这项决定也是因为中央政府在建党90年之际推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曾经服务于《经济观察报》的刘建锋相信,广东省推进社会改革的精神坚决,将来可能会映射至全国。

"中国这个社会,目前已经处在矛盾多发。基层社会因为利益和权利斗争的原因。基层很多地方旧的治理模式出现崩溃。社会不稳定的状态已经是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推行改革,社会就会形成一个堰塞湖。这对政权本身来说也是非常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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