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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温家宝应该接受质询

2012-11-28 07:52|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818| 评论: 3|原作者: 正伦|来自: 法律常识

摘要: 此次风波以来,温拐弯抹角地表“风节”了不少,但一次都没直接针对案情本身(即未质疑纽报提出的证据本身真实性,或证据之间联系推理的逻辑性)。作为美国的大学法学专业出身,正伦一向(努力)在法律案件中不带有任何偏见。对温的“改革派”政治立场本身也非常支持。但温真如自诩那般高风亮节,再不直面回应就真是非正义的了。 ...

在美国(或大多数common law体系中),当警察根据适当证据而有“reasonable doubt (适当怀疑)”,相信一个人可能(约30%概率)从事了某种犯罪活动时,就有权力对该嫌疑人进行有限制盘问。当超过约50%概率时,警察可以向法官申请搜查和逮捕令。陪审团在有超过“clear and convincing evidence (确凿、令人置信证据)”时,会判决有罪。
 
有些人说,纽报提出的所谓证据完全是猜测、不可信。但,作为政治人物,“适当怀疑”的标准还要降低。即使不降低,纽约时报提出的证据也远远超过了最低限度30%概率的”适当怀疑”,所以温应该至少接受质询和调查。
 
先不论可行性,如果依赖一个报纸来提出足以完全确定罪行的“clear and convincing evidence “,还要检察院做什么?作为舆论,如一份报纸,提出“适当怀疑”的证据,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剩下的工作应该是国家机器来做。
 
温说不惜以死证明清白。又有传闻说温得知第一次报道后就“立即写信给中央”,“坚决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暂不谈所谓的“中央”是谁,但既然死都不怕了,还会怕“中央”不同意?也有传闻说温早就想要公布自家财产,所以一直迫切要求早日建立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是,即使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最多就是官员们不能被强制公布自己家财产,和温自愿公布有任何关系吗?
 
此次风波以来,温拐弯抹角地表“风节”了不少,但一次都没直接针对案情本身(即未质疑纽报提出的证据本身真实性,或证据之间联系推理的逻辑性)。作为美国的大学法学专业出身,正伦一向(努力)在法律案件中不带有任何偏见。对温的“改革派”政治立场本身也非常支持。但温真如自诩那般高风亮节,再不直面回应就真是非正义的了。
 
追求真理的途径只能是公开地讨论;制止谣言的方式也是。以“制止谣言”之名而进行的言论管控只能说明当权者对真相恐惧。
 
最后再普及一个常识:腐败的定义,应该是当权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这个私利具体是为自己或家人,甚至是任何其他其所特别在意之人,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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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nina 2012-11-28 21:58
薄案都是据说,没给出任何证据就关押人!瘟JB证据确凿,却逍遥法外?!对瘟贼当务之急理应羁押审查,和薄一样待遇才公平合理!足见伪共已彻底烂掉!

这正是:罪大恶极坐庙堂,一心为民入牢房!妖祸裆政乱朝纲,危危华厦蛀虫狂!
引用 nina 2012-11-28 20:29
温家宝及其家族以权谋私、卖国求荣、盘剥百姓的罪行触目惊心!必须依法清算!如果这样一个比和绅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窃国大盗都可以平安过关,不受制裁,中国还有法律吗?还需要法律吗?凭什么薄熙来就要被惩治?他哪一桩莫须有的罪状能及温家宝的1%?

除了温家的惊天贪腐罪,温对今天中国的乱象该当何责?该由市委书记的薄熙来承担?还是一国总理的温承担?

不能因为温相口头的“政改”和“普世价值”就认准他是一个好人。听其言、观其行是最起码的判断标准。如果一个手握总理巨权的人,在那么多老百姓依然在贫穷线上挣扎的时候,却家财万贯、富可敌国,这样的总理唱出的高调,您能信吗?

做为一个拥有14亿人民,还有近一半人口仍未脱出最贫穷底限的大国、穷国,总理的职责是什么?是以权谋私,帮助自家致富到富可敌国吗?看看那些农村的孩子们在露天下上课,石头当座椅,几个土豆、红薯当午餐;那些为了生存摆个地摊,被城管无辜打死;富士康的几十跳;长年睡在大桥下无家可归的人群;拖着残疾的身体为养家捡破烂……您还认为一国之总理利用职权支持家族敛财是对的吗? ...
引用 nina 2012-11-28 20:27
瘟贼写照,不计毁誉杀出:一条血路、二七亿刀;三流影帝、弑民转基;五获美奖、流失国企;妻贵母富、八耻俱全;救美毁中、十年苟政!

这样的国贼蛀虫还有人民挺它吗?迟早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就快与秦桧同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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