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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大会提醒群众以宪法为武器和反宪法团伙斗争

2012-12-5 19:55| 发布者: nina| 查看: 1135| 评论: 2|原作者: 温暖阳光

摘要: 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三十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次大会重申了宪法权威,重申了党的领导,打了极右反宪法团伙的脸。现在中国极右反宪法团伙的反宪法活动主要有三种:其一,打着法律的旗号推翻宪法。这可以叫做司法反宪法团伙。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

    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三十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次大会重申了宪法权威,重申了党的领导,打了极右反宪法团伙的脸。现在中国极右反宪法团伙的反宪法活动主要有三种: 


    其一,打着法律的旗号推翻宪法。这可以叫做司法反宪法团伙。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反宪法团伙满口”法制、司法独立“,可是他们支持的私有化国企和私有制明显违反了宪法,这就等于说一面要遵守法律,一面要求推翻宪法。


    极右反宪法团伙嘴里的“司法独立”在全世界根本不存在,他们的所谓“司法独立”就是司法倾向少数大资本家和司法由少数人独裁:世界上不存在没倾向的法律,比如工人喜欢企业归自己,老板喜欢企业属于自己,私有制法律规定企业不属于工人,这不可能没倾向;比如让瘸子和跳高冠军按照跳高规则比赛,这种规则必然有倾向;比如工农相对不懂程序,群众认为自己投票判定是否犯罪最好,有钱人认为自己能请好律师控制法律好,因此法律不可能没倾向。在极右势力的所谓“司法独立,严格按照程序”的法律下,普通工农没钱请好律师、为了工作没精力长期打官司、不懂程序,而大老板和黑社会有钱请很多好律师、有钱长期打官司,这样的法律当然是倾向于有钱人的,所以极右势力的所谓司法独立就是倾向于有钱人。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也就是属于大多数人,这是我国的法律倾向,也就是说如果司法判决和程序违反人民利益就必须更改;而极右势力的司法独立倾向于少数有钱人和知识精英,这根本违反了宪法。

     
    极右反宪法团伙说民意不能干预司法。这些人自己整天勾结一些媒体议论司法判决,这本身就是干预司法,这等于自打脸。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所以民意干预司法符合宪法。极右势力懂程序、有钱,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思制定法律条文,这本身就是他们干预司法,所谓的民意不能干预司法就是只是他们少数人干预司法,人民不能干预司法。民意不能干预司法违反宪法。

     
    极右反宪法团伙还说,不能党领导司法。前面已经说了,他们不过是要大资本家和法律党领导司法。党代表人民的时候,党就可以领导司法,党章上还写着代表工人阶级,党通过民主办法可以代表人民;而极右势力只代表他们自己和中外大资本家,永远不可能代表人民。所以党领导司法当然比他们领导好。他们忽悠说“不让党领导司法就是司法代表人民,中立了”纯属忽悠,党不领导司法了就是让资本家领导司法,不可能代表人民。极右法律党嘴里说的天花乱坠我们根本不要搭理他,他们的根本缺陷在于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宪法,我们只要简单的记住宪法规定权利属于人民就行了,拿宪法对照他们呢就让他们现原形。

     
    法律党反宪法团伙经常歪曲精神,比如中央说“司法改革”,他们立即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忽悠说司法改革就是改成他们要求的样子。反宪法团伙法律党的目的就是只让少数资本家和法律党搞司法独裁,不让人民监督,不让司法代表人民。

     

    其二,打着政改旗号推翻宪法。一些人改革以来抢劫了大量公有制企业和其它公有资产,这些抢劫的公有财富在现在的宪法下不合法,因此他们就要打着政改实行民主的旗号推翻红色宪法。这就是政改反宪法团伙 。


    其三,打着各种市场经济改革的旗号公然违反宪法。有的些大机构看起来道貌岸然,它发布着各种命令,颁布各种所谓的改革方案把宪法规定属于全国人民的国营企业送给中外大资本家,还美其名曰改革。这可以叫做市场经济反宪法团伙。



    总结:

     
    这些反宪法团伙之所有形成,是因为现在的宪法总体保留了共产党为底层普通打天下、代表底层百姓的特色,这部宪法根本思想是为了制裁少数压迫者的,所以这些代表中外大资本家的知识精英为了压迫者的利益一定会拼命反宪法。因此这部宪法也是人民群众和极右势力对抗的有力武器! 


    这三种反宪法团伙狼狈为奸,妄图让人民永远做中外大资本家的奴隶。这次纪念现行宪法公布30年大会让这些反宪法团伙心惊肉跳,也提醒了人民群众宪法是人民群众和极右势力斗争的最有力武器:这些反宪法团伙的七寸就是他们的法律和理论都是违反现行红色宪法的,以后大家遇到这些反宪法团伙披着学者专家的外衣忽悠人民的时候,人民群众就可以以宪法为武器和他们斗争。 


附:违民心即是违天道,违宪法就是最大的犯罪

  田忠国

        当一个国家的主流精英以违宪犯罪为目标的时候,这个国家就离完蛋只有一步之遥。

  所以,治国应首先治吏,治吏在于维宪。因为,宪法是所有国家价值标准、制度标准的总纲。若以此标准看中国,第一大违宪的莫过于殖民理论,第二个违宪的莫过于前总理朱先生,当然,严格的说朱先生只是殖民理论的执行者。

  违宪犯罪不治罪,而且还成为先进代表,并以违宪犯罪的大小封官授爵,这在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风景。但问题是, 朱先生不以违宪犯罪为犯罪,还以违宪犯罪为奋斗方向,近期,声称影响改革的是即得利益集团。而他所谓的即得利益集团,由反对改革的社会群体推论,竟然是下 岗失业或失地人员,包括工人阶级。

  这一现象表明,朱先生所谓的改革,就是剥夺工人的工作权,农民的种值权,那么,由此推论,其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就是剥夺全国人民的生存权。

  或许朱先生以及朱先生的同仁辩解说,不,我们不是那个意思。因为,我们的改革方向就是让中国发展。但是,请问这 些先生,你们所谓的发展,是鲸吞全国人民财富的发展呢?还是全国人民平等的发展?如果是后者,为什么事实上全国人民的生存越来越困难,而鲸吞全国人民财富 的群体越来越庞大?如果是前者,所谓改革,不过是利用权力对全国人民洗劫。

  当然,我这样说,违宪犯罪者可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轻则封杀我的博客(环球网的博客早就封杀了,而有的所谓的左 派网站也每贴必删了),重则剥夺我的生存权(电话不让单位开资也有几年了,而且,本人也一直以流浪为生),再重则有生命危险,但是,既然选择了捍卫党章宪 法的这条道路,我早就值生死于度外了。因为,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共同追求大于天,大于本人的生命。

  古人以人民为天,故而,谈天道必谈民心,说地道定论民志,所以,民心不可违、民志不可夺、民意不可辱。违之则民 心必背,夺之则民心必反,辱之则民意必怒。毛主席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传统文化,制订了宏大的动态革命战略,为中国未来发展奠定了价值标准、价 值目标和价值机制。但是,殖民理论的创造者,出于鲸吞全国人民财富的需要,竟然打碎了动态革命的价值标准、价值目标和价值机制。

  有网友说,中国现在确实自由,违宪犯罪没有人管。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反对违宪犯罪的就有人管了?而且,手段之残忍、卑劣,令人愤怒。这一现象似乎证明,违宪犯罪者掌控了相当高的权力。因为,如果违宪犯罪者没有掌控权力,就不会有对捍卫宪法者打击的现象出现。

  我们也发现,有人一方面高喊反腐败,一方面以违宪犯罪的殖民理论为旗帜,但事实上,殖民理论的是腐败之根,犯罪之源,如此反腐败,不反腐败之根、犯罪之源,腐败怎么能不越反越多?所以,反腐败而不反殖民理论,只能证明本阶级内部的斗争。

  走笔至此,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个问题是,两条路线、两条道路的斗争,其实是党内严重的阶级斗争。所以,毛主席早就说了,走资派还在走。

  不讲阶级斗争,反对阶级斗争,其实是剥削压迫阶级总代表,也即殖民理论的创造者、美国肢解中国战略的总执行师,残酷斗争全国人民的一种方法。

  或许有人说我们反对改革,不不不,我们从来不反对毛主席的改革,我们不仅不反对改革,而且认为,中国用改革的方 法已不解决问题,需要理论革命,政治革命,并通过理论和政治革命,恢复75宪法。因为,75宪法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战略,也是价值标准、价值目标、 价值机制和制度标准、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总纲。

  所以,恢复75宪法,严格按照宪法中的基本原则、基本目标,也即价值标准、价值目标、价值机制和制度标准、制度目标、制度机制推进改革,我们一千个赞同,一万个支持。但是,如果继续以殖民理论为旗帜,继续推进殖民经济,为建立殖民政治创造条件,我们一 千个反对、一万个反对。

  有人主张,中国应回到民主革命时期。但是,我们说,回到民主革命时期虽然比殖民经济好一点,但民主革命时期不是 社会主义时期。有人也主张,中国应搞宗主国资本主义,但同样是复辟倒退的政治主张。对于所有复辟倒退的政治主张,不论是退回到殖民时期,还是退回到民主革 命时期,抑或退回到资本主义时期,我们都坚决反对。因为,不论是殖民经济,还是民主革命时期,抑或是宗主国资本主义,都是对社会主义的否定。凡是否定社会 主义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支持复兴社会主义的我们就支持。因为,唯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也唯有社会主义才能救全国人民。

  但是,复兴社会主义必须从清除违宪犯罪开始。清除违宪犯罪必须从清理源头开始。如果一方面说清除违宪犯罪,一方 面又高举违宪犯罪的殖民理论为旗帜,违宪犯罪不仅无法清除,相反,违宪犯罪还会越来越严重。因为,殖民理论的合法性,必然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合法 性。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合法性,就是自我毁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的法理依据。

  由此可知,法理逻辑源自价值逻辑,价值逻辑源于价值标准、价值目标。

  自我否定的价值逻辑,从理论逻辑的角度说,就是自我毁灭的逻辑。

  人类历史证明,民心即天道。违民心即为违天道,辱民意即为辱天道,夺民志即为夺天道。违天道,天道必惩之,唯此一理而已。所以,毛主席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一句话:造反有理。”亦此理也。

  人民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什么呢?是毛泽东思想。

  因为,没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没有晚年毛泽东思想,没有动态革命理论,就没有科学社会主义,没有科学社会主义,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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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汉 2012-12-7 14:18
比较一下1978年和现在的宪法,那些东西没有了,为什么要取消这些东西?有些社会主义的条文虽然保存下来了,也是随心所欲的执行,人民有发言权吗?首先要恢复人民的权力,否则法律是统治阶级说了算。

    1978年宪法摘录: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障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国家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侵吞、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危害公共利益。

    第十条  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各个思想文化领域的领导地位。各项文化事业都必须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第十七条  
                            国家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 ...
引用 共产主义马前卒 2012-12-6 11:37
不必心存侥幸,宪法规定中国是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如今的中国是公有制吗?宪法规定中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可现今特色主义是这样的吗?他们带头违宪,如何来要求别人遵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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