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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国企下岗职工买单?

2013-4-10 22:04| 发布者: 刘杰| 查看: 677| 评论: 1|原作者: 《国企》杂志邀请赵剑斌等嘉宾座谈|来自: 《国企》杂志

摘要: 一部以国企改制为故事背景的喜剧电影《钢的琴》,却让很多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感受到了强烈的酸涩和忧伤。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在默默承受着改革带来的阵痛。

“他们已经活不下去了!”解决国企对下岗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关系历史的良心,而且关系国企的未来

      

    背景

      

    一部以国企改制为故事背景的喜剧电影《钢的琴》,却让很多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感受到了强烈的酸涩和忧伤。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在默默承受着改革带来的阵痛。

      

    2013年两会期间,中石化老总傅成玉再度把这一问题抛出,呼吁尽快保障这些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他指出,当年中石化那些因为国企改革买断工龄下岗的30万老职工,现在很多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这是上一轮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国家的整体经济情况发展向好,改革成本不应该由他们独自来承担。这一话题引来多方关注。

      

    据悉,1998年到2003年间,中央政府提出“三年搞活国有企业”,数以十万计的企业被“关停并转”,超过2818万名产业工人被要求下岗。其中大部分人因为年龄、知识、技术等各种原因再就业困难,生活陷入困境。这些生活在底层的困难下岗职工一度被媒体称为被遗忘的“失语阶层”。而作为国企,虽然不得已让他们下岗,但因为历史、感情和经济因素,还在不同程度地承担着对他们的责任。这个问题不解决,国企就不可能抛开历史包袱,轻装上阵。面对这样一个曾经为国企发展做出贡献的群体,我们又该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让他们一起分享改革红利,从而为国企下一轮改革解决后顾之忧?

      

    邀请嘉宾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左大培

      

    华东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教研室主任、教授 方乐华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

      

    工人阶级作家 赵建斌

      

    国企改革专家 午(化名)

      

    改革欠账不还不行?

      

    《国企》:据您了解,这部分下岗职工的生活状况是怎样的?为什么这么困难?

      

    赵剑斌: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其中很小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其他下岗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4050”人员(年过40岁的女职工、年过50岁的男职工),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

      

    第一,“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没有任何优势,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为了温饱只能天天奔波打零工。原国企职工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住房里,人称“贫民窟”。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离婚率高涨。这些例子举不胜数。

      

    第二,下岗失业职工享受低保待遇也十分困难。城市社区低保确认和发放限制严格,不到退休年龄不管是否就业都按有劳动能力对待,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患癌症、精神病等少数几种重大疾病,连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都视为有劳动能力的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全家人均收入达到约200元(哈尔滨地区,各地略有差异)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第三,下岗失业职工要自己缴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等情况还需要大笔开销。2004年养老保险缴纳额2015元,医疗保险992元,2010年分别上升为6000元、3000元,二者相加为9000元。“4050”人员在社会上找工作的月薪只有800900元,辛苦一年才能拿到一万元左右,除缴纳社保医保,一年到头能剩1000元。除去看病吃药外,吃饭都成问题。

      

    第四,有些企业改制不规范、不合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不补偿改制成本,拖欠的工资、社保统筹、取暖费、集资款、经济补偿金都给不了等等,让职工生活陷入困境。

      

    第五,全国各地安置国企职工,国家没有统一的实施办法,也没有统一的实施标准,致使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制定的安置职工的方案往往比较粗糙、草率,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不科学之处较多。这也造成了很多家庭的困难。

      

    李珍:那段历史确实很痛苦,几千万人下岗,大家一起面对各种问题,他们是值得尊重的。我国经济发展如此快,也是因为牺牲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利益,其中就包括他们。早期的劳动保险制度附着于就业,失业就意味着同时失去了工作与福利。早期我国没有失业保险,买断工龄相当于西方的遣散费。企业状况不好,给的遣散费可想而知。计划经济没有失业一说,突然失业,加上年龄大、文化水平低,就业十分困难。2005年我去东北老工业基地调研,那里企业老化,大批职工面临下岗,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最低社会保障跟不上,下岗职工生活状况确实很糟糕。

      

    有观点认为下岗职工的养老金低与国企社保欠账有关。1987年国家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做得不好的地方就是没有把国家责任显性化。比如像智利可以把欠的钱以国债的形式写个欠条给员工,员工清楚为这个制度贡献了多少,国家的欠费金额,知道退休后能领到多少钱。现在养老保险的计算办法把终身记录引入计算,而在改制前工资基数很低,我们的工资增长却很快,这样最后算出的养老金水平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高。不仅是国企下岗职工,大家都觉得养老金比预想的少。这就是一种利益的损害,无论是对于当时下岗还是非下岗国企职工,都是有影响的。

      

    鲁全:人获得社会保障是天生的权利。国企职工劳动身份的转变与社会保障待遇并无关系,不能因为他们国企职工的身份转变而有所区别。他们生活出现困难,其中一个原因是当时下岗的补偿金太低。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补偿金是根据当地政府划的最低保障线来计算。

      

    子午:改制时很多职工对国企未来发展并不是很乐观,加上还有一笔在当时看来比较可观的补偿费,所以很多职工也选择离开。随着物价快速上涨,当时的补偿费也就显得微不足道。而且当时离开的职工中很大部分能力并不是很强,在社会上发展好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大部分的生活并不是很好。

      

    在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可能完全避免。从当时历史情况来看,并不能说是错的。始于1998年的三年改革脱困攻坚战使国有企业在探索中明确了改革的目标,那就是建立以公司制、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使自己找到了一条通向市场经济之路。当时既然能推进下去,也说明是形成一定共识的。随后,尤其是国资委建立以来,国有企业由市场经济中的弱者变成了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营利水平大幅提高。从发展看,当年的改革是不能否定的。

      

    《国企》:您觉得如果国企下岗职工的问题长期不解决,会对国企、社会产生什么影响?

      

    鲁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当年为保证经济发展,企业改制时牺牲了他们的利益,这是必须承认的。从感情角度来看,这些国企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 人员生活十分艰难确实让人不忍。从理性角度来看,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不了或者解决不了,难免会造成新的问题。比如很多国企领导层都有下岗职工上访,围追堵截的经历,矛盾一旦激化就会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

      

    此外,这个问题不解决还有长期影响。我国养老金制度在1997年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原先的现收现付转为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原来国企职工的养老是由国企负责,从此全部推向社会。这种制度性转轨必然会形成制度成本,应该由财政来支付,但财政并没有具体拿出钱来。如果不做实国企社保欠账,账务会一直堆积,对个人而言不会影响养老金权益,但是会让当下年轻人的缴费负担加重,比如原来可能缴费率10%就可以养活退休人群,但现在缴费率会提高到20%

      

    子午: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是问题,可是解决了也会产生问题。首先,政策层面专项倾斜有失公平。其次,从正常的企业发展来看,下岗裁员都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国企以后肯定仍会出现裁员的问题。那么那些生活困难的下岗人员是否要继续去找国企解决问题?这可能成为国企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一个新问题。

      

    赵剑斌:首先是保证不了《宪法》的贯彻实施,使《宪法》、《党章》形同虚设,保证不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保证不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保证不了四项基本原则,保证不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其次,工人阶级群众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期上访,民怨沸腾,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影响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合法地位。

      

    历史命题如何解决?

      

    《国企》:您觉得该由谁来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国企还是政府?

      

    方乐华:他们承受着国企改制的成本,值得同情。但从法律来看,脱离劳动关系就不用对其负担基本生活保障。所有劳动者都是社会人,他们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社会给予保障和帮助,这是宪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现在构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为了更好地为社会人提供保障。人社部与民政部门应该加强沟通和协作,减少审批手续,办好困难职工的各项保障。同时,对于每个职工而言,当下每个街道每个镇都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遇到保障问题可以找对应部门解决,不要去围拦国企领导。

      

    鲁全:我们不反对有些企业给予他们补偿,但切断劳动关系之后,国企就已经没有义务。当时可能并没有考虑到下岗职工的长期生活,这可能是当时的不足,但是不能为弥补之前的错误再犯一个大错误。虽然国企中有一部分是他们的贡献,但是现在国企的利润是当下国企职工共同创造的,和之前劳动者的贡献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下岗职工的问题应该由政府发挥作用。

      

    《国企》:该怎么做才能保障甚至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

      

    李珍:我的弟弟妹妹和他们的爱人都在那次改制中下岗,想起那段岁月我至今也非常难过。我们不能纠结于那段历史,要站在更宏观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国企是全民的国企,而不仅仅是那些职工的。无论是通过何种形式专门给予这些职工补偿,体制外的人和那些非国企生活困难的人就会觉得有失公允,有怨言。比如基本生活保障不了为何不去围民政部,而是去上访、围堵国企老总?这里面肯定有人存在不平衡心理,觉得为盘活企业我被“卸车”,而现在企业发展这么好,与自己生活形成强烈反差。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命题。不光是改制时期,只要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或者下岗的痛苦就一直存在。我们要以一个好的心态去看待问题。

      

    但是可以做的是政府要结好社会最低保障网,寻找合适的最低保障线,做到应保尽保;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降低贫困率,使最低保障见到成效。同时,养老保险也要加大保障基本力度。当下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可能很多人没有保到,这是需要改善的。这都需要政府的决心。对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这个方式,除了新型合作医疗和教育上,中央政府更起作用之外,其他的事务包括社会保障都是地方政府主导的。我希望能通过转移支付采取一些办法,但是这个方式也是要谨慎的。

      

    方乐华:首先,民政部、人社部应该联手国资委做一个全国范围的大调查,摸清这个问题的严重程度,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上海就没有东三省的情况那么严重。

      

    其次,不管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新的问题,都应该在社保范围内尽可能解决。这是解决问题的正途。第一,国企下岗职工中,仍然没有处于劳动年龄的,生活比较困难的,可以优先安排就业。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第二,对于一些已经退休的职工,如果没有达到当地养老金水平,可以倾斜。第三,应该提高低保水平。未来我们要做到缩小贫富差距,其中就需要提低、保中、限富。

      

    鲁全:首先,这部分人群中最困难的是已经进入养老年龄的职工,因此要严格按照政策保证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其次,比较困难的“4050”人员要优先解决就业问题,要有政策支持。最后,社会保障中救助制度、低保制度要适当倾斜。这样做或许会有不公平的质疑。养老金制度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多交多发,不交不发,倾斜就不公平。同时,通过专门的财政转移机制实际操作会比较困难。比如如何确定符合标准的这类人群,农民工算不算?虽然是国企下岗职工,但当时他们享受的福利分房等福利又如何折算?集体所有制和国有制企业都是公有制企业,那么集体企业中的下岗职工是否要算进去?而事实上在当下国企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三类生活困难人员中,还是国企下岗职工比较困难。农民工一般都是青壮年,实在不行可以回村,有退路,失地农民以“农地入股”,可以从土地使用方得到利润分红。绝对公平很难做到,但是让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利益得到最大幅度的改善就是一种公平。

      

    子午: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国企可以提供合适的临时性岗位给他们就业,但是僧多粥少,而且每个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不能硬性要求。国企也可以根据实力给予他们补助,但是国企的钱也不是自由支配的,还需要主管部门的允许。况且那些企业已经不存在的下岗职工又该怎么办?其次,就是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给予一定补助但有欠公平,也缺乏可操作性。最后来看,只能是个别企业个别处理,比如中石化这样能力比较强的企业,尽量自己消化,这样可能做起来比较容易一些。

      

    左大培:首先,从国企上缴的利润中,财政拿出一部分给还未到拿退休金的困难职工作为补偿,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等保障了。具体细则需要讨论和设计。

      

    其次,虽然国企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去管他们,但是在道义上和觉悟上应该帮助他们。国企现在虽然有一定利润,但是国企规模现在并不大,还需要自身改革投入和扩大再生产,让他们完全承担下岗职工的生活不现实。这要考虑国企自身的承受力,有能力的可以为改善职工生活做一些事情。

      

    再次,应该严厉打击腐败,彻查国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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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aobing 2013-4-11 03:45
”超过2818万名产业工人被要求下岗。其中大部分人因为年龄、知识、技术等各种原因再就业困难,生活陷入困境。” 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抛弃三千万工人,听着不可能可它就在中国发生过了。

二十几年过后,大家应该反思的太多,但从可实施的事做起并不难。受益的党、国家、利益集团、还有我们这些所谓活得还可以的人,是回报的时候了:减少或缓交社保费用,提高最低养老金,追回贪腐的钱向低端倾斜,可以立即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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