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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吠日,无损于太阳的光辉

2011-12-25 23:15| 发布者: 黄雀| 查看: 4455| 评论: 2|原作者: 奚兆永

摘要: 狂犬吠日,无损于太阳的光辉——驳刘泽华、陈定学等诋毁《矛盾论》的几篇谤文奚兆永《炎黄春秋》2011年第9期发表了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泽华写的《我在“文革”中的思想历程》一文,文中第二部分的小标题为“《矛盾论》有抄袭之嫌”。这一部分立即引起了《凤凰网》和《人民网》的文史频道的极大兴趣,迅速加以转载。一些非毛反毛的专业户更是如获至宝,积极撰文跟进,对毛泽东的《矛盾论》大肆污蔑和诋毁,闹得沸沸扬扬。当然,他 ...

当然,毛泽东不是一般的教师,作为党的领导人,他一贯积极搜求和认真钻研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并且时刻注意总结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在讲课前又花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认真备课和写讲义,力图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结合起来。这样,在他写的讲义里显然有属于他自己的“原创”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精心写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武库增添了一些新的东西,如果我们将其看作是两篇富有创造性的哲学论文,那也是毫不过分的。

 

2.陈定学竟然篡改引文和出处,故意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陈文说,“《矛盾论》的前身是《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该提纲是1937年7~8月毛泽东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的讲稿。那么,毛的这个讲稿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有学者研究,毛的讲稿主要是参考了三本苏联哲学著作:一本是西洛可夫等人著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一本是《新哲学大纲》(米定、拉里察维基等著,艾思奇、郑易里译,1936年6月出版),再一本是《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米汀等著,沈志远译,1936年12月出版)。毛泽东讲稿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对上述三本哲学著作有关原文摘录的编纂,或者是对上述三本书有关内容的改写。”这里所说的“有学者研究”之后的话,根据陈文的注是指许全兴在《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动态》1984年第2期的《〈实践论〉、〈矛盾论〉与〈社会学大纲〉》一文中的说的,但是,出于其不可告人的目的,陈文无论是对引文还是对出处都做了手脚,进行了篡改。就引文来说,许的原文是,“毛泽东同志的讲授提纲,除了《实践论》和《矛盾论》外,绝大部分的内容,或者说对上述三本教科书有关摘录的编篡,或是对三本教科书内容的改写。……所以讲授提纲除了《实践论》和《矛盾论》之外,在理论上的创新和发挥并不很多。《实践论》和《矛盾论》也吸收了上述三本哲学教科书的许多思想和材料,但毛泽东同志结合了中国的革命实践进行了极大的理论上的创造和发挥。其实《实践论》和《矛盾论》已不是讲授提纲了,而是详细的讲稿了。”(许全兴:《〈实践论〉、〈矛盾论〉与苏联30年代哲学的关系》,原载《文汇报》总编办公室编《理论探索》1981年第5期,现载《为毛泽东辩护》【电子书】。着重符号为引者所加)在这里,许全兴一再声明,他所说的是“讲授提纲”而不是“讲稿”,一再强调提纲“除了《实践论》和《矛盾论》”,是不包括《实践论》和《矛盾论》在内的;指出《实践论》和《矛盾论》“已不是讲授提纲,而是详细的讲稿了”,并且强调《实践论》和《矛盾论》“进行了极大的理论上的创造和发挥”;而陈文却硬要删去这些强调的内容,故意把《实践论》、《矛盾论》与“讲授提纲”混为一谈,把“讲授提纲”说成是“讲稿”,把对“讲授提纲”说的话硬加在《实践论》和《矛盾论》的头上。其目的明摆着就是要把许文所肯定的“毛泽东同志结合了中国革命的实践进行了极大的理论上的创造和发挥”的《实践论》和《矛盾论》说成是“对上述三本哲学教科书有关摘录的编篡,或是对上述三本教科书有关内容的改写”。至于故意把出处搞错,其实也是为了同一目的,就是妄图阻止人们去对照原文,以免拆穿他进行无耻篡改的鬼把戏。陈定学作为一个文人,这样做是不是有辱斯文,太下作了呢?这里顺便要指出的是,许全兴先生认为毛泽东在抗大讲课用的“讲授提纲”只是苏联三本哲学教科书有关摘录的编篡或改写,也是有欠慎重的。因为提纲和讲稿不同,只是一个半成品,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讲授者思想的全貌。过去我们有所谓“部颁教学大纲”,全国都是一样的,但是,每个教师在具体写讲稿时却可以千差万别、各有特色。大纲尽管只有一个,讲稿却可以因人而异,水平之有高下也是显而易见的。毛泽东经历了两次国内革命战争,有丰富的革命斗争的经验,特别是经历了与右倾机会主义和左倾冒险主义及教条主义的斗争,在这个过程中又阅读了大量的马列著作和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他对辩证法的理解和体会肯定要比苏联三本哲学教科书的编写者深刻得多。虽然毛泽东非常谦虚,在阅读三本书及其他哲学书籍时写下了许多批注,以便从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营养,但是,他的许多思想在提纲里是不可能得到充分反映的。正因为这样,当1965年斯诺问毛泽东:“西方研究毛泽东的专家把一篇没有收入《选集》的题为《辩证唯物主义》的文章说成是你的著作。(见伦敦英文的《中国季刊》第19期,1964年7至9月)你写过这样一篇文章吗?”时,毛泽东没有立即回答他,而是要他把问题再重复一遍,然后回答说,“他从没有写过题为《辩证唯物主义》的文章。如果写过,他是会记得的。”(《毛泽东自述》,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9页)关于这次谈话,还有另一个版本,毛泽东对斯诺的问题回答说,“我不记得写过这样一本小册子。”(《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06页)其实,毛泽东就是写过那个《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那也只不过是半成品,既不能说成是“文章”,也不能说成是“著作”,显然,决不能仅仅根据提纲本身就认定毛泽东没有什么创造和发挥的东西。同样,仅仅根据讲授提纲这个半成品就断定毛泽东所做的哲学工作只是苏联三本哲学教材的摘录的编篡和有关内容的改写也是很不郑重的。陈文还说,“国内外一些研究者认为,《矛盾论》、《实践论》这‘两论’是‘抄袭工作’,是‘拼凑的平庸之作’。”

 

他还注明此话引自任俊明、安起民主编的《中国当代哲学史》,好像这些说法就是该书作者的观点。事实显然不是这样。经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该书,结果发现,陈文在这里又是故伎重演,玩了花招!实际情况是,该书只是批判地介绍了“一个时期,少数国内外研究者大肆渲染”的一些说法:“或说‘两论’是抄袭工作,或说‘两论’是拼凑的平庸之作”。作者的这个介绍显然是为了接下去进行批判服务的。事实也是如此,下文紧接着就指出:“1987年,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毛泽东哲学批注集》提供了原始的档案文献,研究者们通过客观的比较研究针对这个问题取得了共识。首先,不必讳言,毛泽东在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时利用了苏联哲学教科书的思想资料,但是毛泽东是以自己的辩证方法来吸收作为营养,并非简单的抄袭使之成为苏联教科书的中国版。因为‘两论’的主旨是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对中国现实的革命运动进行总结,批判危害中国革命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在作哲学分析时,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精神,具有理论的恢弘气度。将两者比较,‘两论’无论在框架体系还是理论分析上都有许多明显的特色,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两论’从根本上说是个伟大的理论创造工程。这样,一时沸沸扬扬的问题终于沉寂。”(任俊明、安起民主编:《中国当代哲学史》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423-424页)陈文竟然想从该书抽取一两句被批判的话,将其“改造”为该书的正面观点来诋毁《矛盾论》和欺骗读者。我想,只有文痞才会耍弄这样一些极其卑劣的伎俩,一个正派的做学问人是耻于搞这种花招的。陈文这样做,不仅是理论上的失败,也是道义上的失败。

 

3.《矛盾论》与苏联三本教科书区别明显,又何来“抄袭”之说?


写到这里,需要通过对照来指明《矛盾论》与苏联30年代三本哲学教科书特别是与西洛多夫和爱森堡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之间的关系。在三本教科书里,以西洛可夫和爱森堡等合著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一书的影响为最大。前面已经指出,陈豹隐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序言里曾说此书是当时(1932年)“最新颖、最正确,最能将辩证法具体化了的”。毛泽东对此书也很重视,在这本书上写下了一万多字的批注。现在,我们就以《教程》为例,看看《矛盾论》与《教程》在框架体系和观点上有什么不同。

 

关于《矛盾论》的框架体系,在本文的第一部分已经有所介绍,这里再来看看《教程》有关部分的框架体系。《教程》是在其第三章阐述辩证法的根本法则的,所用的标题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由质到量即由量到质的转变的法则”,该章一共论述了十一个问题,按次序它们分别是:

1.发展之质的规定性;
2.发展之量的规定性;
3.由量到质及由质到量的转变法则;
4.当作辩证法的本质的对立的统一和斗争;
5.统一物之分裂.,本质的对立的发展;
6.对立的互相渗透;
7. 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意义;
8. 自始至终的过程之矛盾的运动;
9. 对立之统一,同一性是相对的,对立之斗争是绝对的;
10.均衡论
11.否定之否定的法则。

 

当然不能说这个框架体系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实际上,恩格斯在《自然辨证法》里讲辩证法三个规律时就是按照先讲“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后讲“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和“否定的否定的规律”这样的次序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0页)这显然是受黑格尔的影响。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黑格尔研究自然界,首先注意到的就是质量互变的规律。他说,“黑格尔所发现的自然规律是在化学这一领域中取得最伟大的胜利的。化学可以说是研究物体由于量的成分的变化而发生质变的科学。”(同上,第314页)恩格斯从1873年起就开始研究自然辩证法,但是时断时续,先是因为要写《反杜林论》而搁了下来,后来又因马克思逝世,为了整理和编辑《资本论》第二、三卷而再度搁置下来,直到1895年恩格斯逝世也还只是一个没有写完的未完成稿。在《反杜林论》里,我们看到,恩格斯对于三个法则的介绍就和《自然辨证法》的介绍有所不同。在《反杜林论》哲学编里有两处是专谈辩证法的:一处是第12节(“辩证法。量和质”),还有一处是第13节(“辩证法。否定之否定”),从标题上看,似乎都没有谈到对立统一的规律。但是实际上,在第12节的开头部分就用了很大的篇幅专门谈了对立统一即矛盾这个问题。但是,《教程》在其第三章的第4节用了“当作辩证法的本质的对立统一和斗争”这样的标题,这个提法当然是正确的,但是这个提法和整个第三章的总标题——“辩证法的根本法则——由量到质及由质到量的转变的法则”却是直接对立的。人们要问:既然肯定对立统一和斗争是辩证法的本质,怎么又说质量互变的法则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这不明显是自相矛盾么?《教程》写于列宁的《哲学笔记》发表之后,引用了其中不少论述,但却背离了列宁最强调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的思想,把“由量到质及由质到量的转变的法则”说成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而毛泽东则不同,他敏锐地看到列宁有关对立统一的论述的极端重要性,非常突出地把列宁的这一论述应用到《矛盾论》里,非常集中地对对立统一规律进行了阐述和发挥。我们在《矛盾论》里看到,仅仅列宁的《关于辩证法问题》(此是当时的译法,后来的译法是译为《谈谈辩证法问题》)毛泽东就引用了七次之多,可见他对列宁此文、对对立统一规律的重视。

 

写到这里,我想结合许全兴先生的一个说法,谈谈我的看法。许先生在《“实践论”、“矛盾论”和30年代苏联哲学教科书的关系》一文中说,“《教程》在阐述马、列的辩证法思想时提出了一些新概念、新思想。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所论述的主要概念和原理,《教程》都涉及到了。”他还说,“无论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都没有明确提出主要矛盾的概念,但他们在运用辩证法分析具体矛盾时都体现了主要矛盾的思想。如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错综复杂的矛盾时,指出了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又如,列宁在分析苏联过渡时期多种复杂的经济成分时指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教程》正是依据马列的上述思想,提出了主要矛盾的概念。”应该说,许文的这样一些说法显然拔高了《教程》而贬低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毛泽东的《矛盾论》,是没有根据的。实际上,毛泽东在《矛盾论》里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论述,对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论述,许多都直接来自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而并不是如许文所说都是来自于《教程》。比如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在《教程》里根本就没有论述,而在《矛盾论》里毛泽东则根据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关于“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和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里关于“承认(发现)自然界(精神和社会两者也在内)是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势”的论述对矛盾的普遍性进行了阐述,还引证了《反杜林论》和《谈谈辩证法问题》里所举的各学科的例子做了进一步的论述。又如关于主要矛盾,徐文说“无论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都没有明确提出主要矛盾的概念”,不知他为什么不提斯大林?是不是因为赫鲁晓夫在苏共20大反对了斯大林,就认为斯大林已不是革命导师了呢?而毛泽东在《矛盾论》里是明确地提到了斯大林的,而且是将其与马、恩、列相提并论的。他说,“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造者和继承者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他们……”。(《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4页)苏共20大以后,他在1956年11月举行的八届二中全会上还再次把斯大林和列宁并提,说,“我看有两把‘刀子’,一把是列宁,一把是斯大林。”(《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21页)俄国人丢了斯大林这把刀子,结果吃了大亏,现在中国又有人要丢这两把刀子,我们是万万不能同意的。关于主要矛盾,应该说,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就有很明显的这方面的思想,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列宁在《评经济浪漫主义》里论述经济危机时也都相当明确地有了关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说法,但是,他们当时都没有使用“主要矛盾”这个词。应该说,最早明确使用“主要矛盾”这个概念的是斯大林,而绝不是苏联30年代的哲学《教程》。斯大林早在1924年4、5月间写的《论列宁主义的基础》一文的第一部分(“列宁主义的历史根源”)就谈到了“帝国主义的矛盾”问题,并且使用了“主要矛盾”的概念。他说,“帝国主义使资本主义的矛盾达到极端,达到顶点,接着就是革命的开始。在这些矛盾中,最重要的有下列三个:第一个矛盾是劳动和资本之间的矛盾。……第二个矛盾是各金融集团之间及帝国主义列强之间为争夺原料产地、争夺别国领土而发生的矛盾。……第三个矛盾是为数极少的占统治地位的‘文明民族和世界上十多亿殖民地和附属国人民之间的矛盾。……帝国主义的主要矛盾,使旧的‘繁荣的’资本主义变成了垂死的资本主义的那些矛盾,大体上就是这样。”(《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第186-188页)斯大林在许多矛盾里提出了三个“最重要”的矛盾,而三个“最重要”的矛盾里,第一个是国内矛盾,其它两个都是国家间的矛盾。比较起来,作为国内矛盾的“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又显得特别重要,应看作是真正的“主要矛盾”,因为对外矛盾实际上是国内矛盾引起的,是国内矛盾的延伸。看来,斯大林把上述三个矛盾都说成是“主要矛盾”是值得研究的,但是他最早使用“主要矛盾”的概念应该是没有疑义的。需要指出的是,斯大林的《论列宁主义基础》早在20年代就已被译成中文,前面提到,毛泽东在1929年曾写信给党中央要求将这本书寄到苏区,显然说明他曾看到过这本书,怎么能说是受《教程》的影响呢?还有,关于主要矛盾方面的思想,那也不是《教程》提出来的什么新理论和新概念。实际上,马恩早在1845年写的《神圣家族》一书里就论述过这个问题。他们在那里写道:“无产阶级和富有是两个对立面。它们本身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二者都是由私有制世界产生的。问题在于这两个方面中的每一个方面在对立中究竟占有什么样的确定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3页)应该说,这是对同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地位问题的最早的阐述;没有这个阐述,也就没有后来的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区分。不仅如此,马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还谈到,“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他们在《共产党宣言》又再一次重复了这一观点。(同上,第292页)虽然马恩的《神圣家族》中译本出版较晚,但是《共产党宣言》是早在1920年就有陈望道的中译本了,毛泽东当然是看过这个中译本的,而据曾志回忆说,毛泽东曾对她说,“《共产党宣言》,我看了不下百遍,遇到问题,我就翻阅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有时只阅读一两段,有时全篇都读,每阅读一次,我都有新的启发。”(《缅怀毛泽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00页)读过上百遍《宣言》的毛泽东,自然会从中受到极大的影响,他完全不必要等到30年代中期《教程》在中国出版才受《教程》的影响,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在这方面,许文还说,“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和《矛盾论》与列宁哲学思想之间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上述三本教科书实现的。因为这两篇著作中引用最多的列宁的《哲学笔记》在当时的延安还没有中文译本。《哲学笔记》在《谈谈辩证法问题》、《辩证法的16个要素》和《黑格尔<逻辑学>的纲要》直到1939年才由艾思奇译出刊载在《解放》杂志第60、61期的合刊上。”此说页很难成立。实际上《哲学笔记》虽然是解放后出版《列宁全集》38卷时才出版的,但是其中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哲学著作早就已经有了中译本。比如1930年4月由程始仁编译、亚东图书馆刊行的《辩证法经典》一书(原编者是河上肇),就收录了马恩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的《费尔巴哈论纲》、《哲学的贫困》、《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恩格斯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反杜林论》,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关于辩证法问题》。虽然有些只是节选,但是在当时条件下对于人们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唯物辩证法的论述,特别是了解列宁关于唯物辩证法的论述,应该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就我们讨论的问题来说,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曾七次引用《关于辩证法问题》(这是《辩证法经典》一书当时用的篇名,《毛选》第一版用的也是这个篇名,1991年出版的《毛选》注释改用《谈谈辩证法问题》篇名)而《教程》在其第三章引用的列宁此文明显地少于《矛盾论》,且其引用多为间接引用,也没有注明出处,这就更加说明毛泽东了解列宁的哲学思想是另有途径的,而绝不是通过《教程》实现的。另外,由于《关于辩证法问题》在河上肇原书里是根据1925年苏联《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杂志翻译的,估计可能还有更早的中译文。怎么能够根据所谓当时延安没有《哲学笔记》中译本就断定毛泽东对列宁哲学思想的了解是通过《教程》实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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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冮毅 2012-1-4 00:06
现实生活中,这类人,很好识别:他跟你讲话时,有一种本能的防范心理---生怕你识破他的谎言---故意把一些枝节问题说得很仔细---生怕你不注意那些枝节。还有,如果演讲,他肯定不会直视听讲的人。
引用 sscw484 2012-1-2 23:21
这是的,那些怀恨在心,咬牙切齿,竭斯底里,野心勃勃,胡作非为,倒行逆施,胡说八道,无中生有,捏造污蔑,万恶滔天,死有余辜,遗臭万年,历史人民会审判这些畜生的!!这些别有用心的人根本没有资格对伟大领袖毛主席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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