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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一篇文章 —— 阶级社会必然导致家庭和学校的暴力 [打印本页]

作者: 霧雨魔理莎    时间: 2024-3-2 01:36:31     标题: 分享一篇文章 —— 阶级社会必然导致家庭和学校的暴力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4-3-2 03:39 编辑

        要了解暴力教育就要首先了解我们当代的社会形态(或者说是一切阶级社会)。我们的社会是一个阶级社会,市场成立,则一切惯用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分析:即关于資本主义社会的分析,都应当成立,这里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我们甚至可以换个名字称呼我们的,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先生们:企业家。假若这种称呼才不会引起你的不适的话。
       接下来是具体的经济分析,这里照搬我此前的文章:(当然,如果您自认为了解剩余价值论可以直接跳到后面的“所以毫无疑问自由市场对于劳工来说是邪恶可恶的”这段话后面去。)我们首先要承认,企业家和工作者主要是在经济上处于完全不同的地位,才会导致在政治上处于完全不同的地位。工作者的这个“无产”并不是指没有财产和钱,指的是没有「生产资料」,同时无产阶级在没有生产资料的同时,如果需要靠给别人劳动换取活下去的资源,就是无产阶级的主要群体:劳工阶级。企业家则相反,拥有着「生产资料」,靠雇佣劳工为自己劳动赚钱,通常自己基本不劳动,极少进行劳动,或者只进行非常轻松的劳动。因此,“生产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简单来说,就是【一切用于生产的机器,场地,物质】 。这些东西在不进行生产时,只是一堆废物,当他进行生产,产生价值的时候,他就成了生产资料,因此,必须是【用来生产的】,才能叫「生产资料」,比如工厂,工厂里的机器,织布机,耕种的稻田等等,这些都在“生产资料”之列。
       那么讲完了企业家和工作者的划分,接下来就要论述企业家剥削工作者的这个经济过程:拥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自己几乎不劳动,雇佣劳工为自己劳动,这个雇佣过程,实际上是购买过程,购买着劳工的时间,或者可以说是购买了劳工的一部分生命,而这段时间内所生产的价值(可以是为客人直接进行服务,如餐厅服务员的劳动,也可以是生产流水线直接生产产品,例如深圳电子厂)这些价值,都首先归企业家所有,然后卖出给客人,这个过程中,劳工生产的资源的价值,肯定远远大于自己的工资所值的价值,但问题还不在此,问题是劳工最终还要用工资购买自己生产的东西,而且是加大很多价格的购买,相当于劳工在雇佣劳动这个过程中靠劳动换取了自己活着的权利,同时还要被抽走很大一部分多生产出来的价值归企业家所有。因此,这就是为何自由市场国家的贫(p)富(f)差都如此巨大,因为企业家可以不断通过这个剥(b)削过程敛财,而工作者的工资始终只刚刚够自己使用。可是这样毫无节制的压(y)榨真的没有弊端?有!而且是致命的弊端。
        接下来就是最后一个重要的点:生产过剩。因为企业家生产的东西的价值总是比劳工的工资的价值高,因此劳工完全不可能把企业家的工厂所生产出来的所有东西都买走,因此就会囤积大量的商品。有人问:不能减少生产吗?是的,不能,减少生产意味着不需要那么多劳工,不需要那么多劳工意味着劳工的购买力继续下降,然后工厂需要继续裁员来降低成本,然后劳工更加买不起……——这将是一个循环,毫无疑问是不可行的。然而问题就在这里了,由于生产过剩的原因,如果生产出来的东西太多,就会在市场上流通的更普遍,因为一个商品在市场上太多了,购买的人少了,商品的囤积又占用场地,商品在市场上的增多又使得越来越多的商家降价售卖……毕竟物以稀为贵,那么商品降价,意味着可能亏损,为了减少亏损只能降低生产成本,而资本家是不愿意放弃生产资料的,所以只能通过开除一部分劳工来减少生产,或者减少工资,同时减少发工资带来的本钱,然而劳工下岗和工资减少,购买能力继续下降,这就只会使得他继续被生产过剩影响没完没了……于是最终导致大规模的下岗和拖欠劳工工资。这就是为什么企业家要把牛奶倒进下水道也不给劳工喝,因为倒进下水道就不用增加成本,也不会让自己的牛奶变得廉价,更不会亏损多少,因此销毁生产过多的资源,一直是企业家在做到事;

所以毫无疑问对劳工来说,自由市场是邪恶可恨的。但今天主要讲的不是劳工和社会的矛盾,而是学生,或者说未成年人们和社会的矛盾。
1.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其实是整个社会的暴力教育的延生,我敢断言绝大多数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一定经历过暴力的家庭教育,“热”暴力自不必多说,无论是言语辱骂,动手殴打,还是当众羞辱都有;至于前者没有达到,后者:冷暴力,相信你也极有可能经历过,包括不闻不问不关心,冷漠你却更喜爱你的兄弟姐妹,重男轻女,等等…
这些东西几乎是一定的。我囯的,不对,应当是整个东亚乃至整个世界的暴力教育由来已久,他至少从专偶制家庭(即一夫一妻制)这个基本概念成立起,然后同私有制一起诞生起,就有了的历史。 (详情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引用了历史学家的文献得知:家庭的形式至少经历了以下演变: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最后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于是接下来我们不得不大量的叙述家庭的来源。当然,这里只讲一夫一妻的专偶制,而专偶制能且只能配合私有制存在,因为私有制的私人生产代表着私人财产,只有私人财产成立的情况下,专偶制才有了经济基础,否则?我们看看人类前面的历史吧,例如血缘家庭,婚姻集团是按辈分划分:在家庭范围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都这个字是重点)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最前面第一个集团的曾孙曾孙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样,这一家庭形式中,仅仅排斥了祖先和孙子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现代的说法)
同时还有很多同样建立在整个部落共同生产和分配的基础上的婚姻,不过都比较和常识冲突,例如分为两个群体,这个群体是母系,其女性必须和另一个群体为父系的男性结婚,也就是说从出生起,这两个族系互为必然的结婚关系。这些等等的婚姻,他的所谓无道德和原始性,以及所谓的“人类的侮辱历史”我们不谈,因为我们需要没有偏差的看待他们,即:在私有制诞生以前,专偶制是绝无可能诞生的。
既然如此,在专偶制下,财产是被私有的,那么,孩子难道不也被“私有”了吗?是的,孩子像财产一样,被“占有”了。原因是孩子不但代表着血缘传递和继承权,就代表了私人财产的维持,更是代表着自身的晚年保障和庞大的血缘家族可能带来的物质生产的优势,当然,仅仅是可能,而非必然。在过去,孩子在部落,在家族,在家庭,在整个族群属于所有人一起扶养:大家都有,但却又都没有对孩子的支配权:谁都有权利维护孩子,但谁都不能完全独占一个孩子。既然不能独占,则“家暴”难以成立,除非证明当时整个族群都热衷于整体上去殴打和暴力教育整个族群的后代:这显然没有证据,而且也没有理由。
因为,在查阅了大量恩格斯关于过去原始社会的家庭的情况,我们看不到整个部落热衷于殴打后代的习惯,因而这样断言当然是没有确凿证据的。但当孩子由个人支配后,当孩子由个人控制,那么,只要这个个人,他需要,进行对后代的任何情况的支配,那么都是成为了“合理的”事情。
这件事,也就是为族群培养接班人的事,不再有人监督。
那么父母就成为了孩子的“唯一主人”,看管权利被“垄断了”甚至算是某种“独裁了”
这个时候,私有制对阶级社会造就缺又发挥出他的作用来。
阶级社会,互相之间生产的分离,导致了对于对方的孩子,责任感被降低了太多,在私有制诞生前的一切非阶级社会,孩子都是被看做“整个部落的孩子”所有孩子都和自己一样,而且真正原始的部落根本没有血缘遗传制度,这个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一书中,经过了对各种历史研究,各种原始部落的研究后得出到结果,即:私有制诞生前不可能有血缘遗传制度,他(血缘遗传)是私有制和专偶制同时诞生后的结果。而且在非私有制,也就是原始社会,你也不能通过血缘关系到遗传从整个部落那里多活动什么资源:因为资源是统一分配和发放的,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这意味着你不能通过自己的后代额外获得什么东西。所以也不可能对哪个孩子有任何偏见,因为血缘关系在部落里除了简单区分以外真的没有其他作用。那么,整个部落的孩子都是应该是被当所有人“视如己出”的。所以,所有人对孩子的教导权利不但不能垄断和独(d)裁,还不得不视如己出。这就不得不导致一个结果:由于我们的生产在今天是割裂开的,个人之间财产来源肯定是不同的,所以在经济利益上,在资源分配利益上,我们其实不能是彻底一致的,因为我们必然要自己独立的部分财产,所以说什么上我们各利益体之间的利益纠纷肯定是有可能性的,利益上的不同也是,因此我们有可能因为本就不足的资源进行互相敌视,互相反对,互相歧视,互相成见:即被分化了,产生了互相之间暴力的可能性(这里还没谈资源的“本就不足”是因为我们的企业家想要多吸一些血呢)而如果没有共同的资源分配使我们不得不互相真正协作来丧失敌对的可能性,则这种情况应当还会持续。

暴力成立了,家暴的基本因素也找到了,那么如何确定家暴呢?

有人会在这里说:作为整个家庭的共同利益下,即私有制生产下,家庭内部的利益按理说说一致的,家暴总在逻辑上不会产生吧?

但,我要说的是,在原始社会,部落之间因为不是同一个部落,也不是同一个体系统一分配各种方式获得的资源,所以部落之间也会有冲突,家庭能和部落间的扩张冲突对比吗?显然不能,实际上,在家庭内部,也不存在“家庭内的资源共同分配”,这是部落内能团结的基本因素,这不存在,因此所谓“生产上的共同利益”有时是不足以支持孩子和父母同等的,因为,家庭内,孩子没有生产能力的同时,经济上的私有使父母依然是掌控经济来源的,孩子则不能,或许亲情使我们更容易亲近,以及有了互相之间的继承权,但是,由于父母控制了收入来源,则父母才在私有制社会下拥有话语权,而父母们被动的,自然而然的认为,只有他们才决定了孩子的生存或死亡。
所以父母实际上对我们的孩子起着支配的地位。
简而言之就是:因为社会的共同分配不存在,只存在父母自由决定是否分配给你资源。
而经由长时间的,私有制的发展,父母在经济上对孩子的支配地位长期如此,长期固化,就导致了“我支配你”这一想法和传统愈发的根深蒂固:要和一个已经有几千年历史的制度抗衡只有消灭他的经济基础!

所以,关于家暴的逻辑推导到这里已经可以结束了,家暴,我在这里断言,他是私有制下,阶级秩序下的必然。

接下来是学校的暴力教育。

这不得不从应试教育讲起了,但首先要提的是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就是说因为企业家们需要合适的,被系统培养的劳动力,同时还需要降低他的工资成本,需要劳动力分级,需要通过压榨这些劳动力获得价值:所以便需要应试教育来适配他的需求。因为应试教育其实就是在挑选劳动力,或者说,我在这里断言,应试教育就像是一个工厂,制造着名为劳动力的商品,马珂思也在《雇佣劳动与資本》中讲过,大致意思是:劳动力在自由市场下,也是一种商品,他可以被出卖,也自然需要特意的去制造,而制造劳动力的生产成本,则一定包括了整个社会对劳动力的培养。

所以应试教育在这里,是一个必然,通过考试的原则筛选那些能忍受繁重劳动合同长时间工作的人,又或者说工作效率更高学习劳动技能更加迅速,更加一流的人进入较高等级的学校继续更多的技术培养。

至于极个别的天才型人物,应试教育在这里当然有挑选的能力,但是,如果这个天才型人物属于对于学习能力极差,却在其他方面极其优秀,则有很大的,被埋没的可能性:因为在许多人的认识里,没有学习能力等于丧失了未来在社会中生产的哪怕是中等地位,变成“低质量的劳动力”,也就相当于在劳动力培养上判了死刑。而剩下的没有因为这些偏见被选出的天才人物当然也是有的,只是。

只是他的代价仍然是内/卷,仍然是高强度的增加学习任务和时间,且最终要以把多数人变成廉价的,低质的劳动力。

可以说,自由市场迫使我们竞争,互相厮杀,这本身就是极端的暴行。

而如果你对于劳动力培养进行反抗,进行反驳和对抗,哪怕只是犯了一些很小的,细微影响劳动力培养的错,那么你按照同理,和“整个社会”做了对,于是整个社会都在打击这种“犯错”而打击这种犯错的能力越是强,在市场中占据的地位也就越多:是的,学校对于招收学生也是进行着竞争的,于是乎,对于培养劳动力的竞争日渐增加,暴力教育在这种情况下极其有效,便占据了主导地位。

至于法律?法律对于整个社会的根本利益:降低劳动成本来说,很难有什么地位,如果法律去否定他,除非有大量的人作为支持,搞针对自由市场的罢/b工,游/y行,等等,胁迫自由市场:如果你不给予我们应得的,我们就不再劳动和为你生产!

是的,我们的企业家们作为整个自由市场的领导者,他们害怕在一点,于是乎,西方社会成功了,他们成功的通过上述方法争取到了法律的履行。

总而言之,很显然!暴力教育不过是为了替他(自由市场和应试教育)提供质量高且廉价的劳动力和学校在整个社会的竞争能力!

所以,我仍然在这里断言:是应试教育及其背后的整个自由市场的社会导致了对廉价劳动力的需要,所以暴力教育作为一个有效期的培养方式被整个社会所默认!



结语:
家庭暴力和学校暴力教育,那是多么丑恶的嘴脸,可我们的这么些先生们至今还在鼓吹私有制,鼓吹自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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