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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宇:反腐败可以从中组部突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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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22:31: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张维宇:反腐败可以从中组部突破

来源: 张维宇博客 | 作者:张维宇 | 点击:4714 | 时间:2013年6月17日 16:30

  腐败毒根
  改革30余年,中国日益走向失控的腐败,已经发育出了6条毒根:
  1、官本位文化。
  基于名利本性、享乐本性等人性之恶的升官发财贪欲的官本位文化,已经祸害中华民族几千年,今天也会要求继续祸害新中国。官官相护、“恨别人腐败,想自己腐败”、买官卖官、公共投资的权钱交易、期权腐败等,都是源自于这种人性和文化的惯性。
  2、官商勾结的违规之利和垄断之利。
  在正常商业竞争以外,资本本性和竞争需求使然:通过一次或长期收买公权力及宪政体制下的院外游说等,实现非法竞争优势。国内外均无例外。
  3、越来越复杂的国际分工造成反腐败的客观难度。
  这是现代社会全世界政府面临的共同难题,一个反腐败的技术壁垒。
  4、阳谋。
  中共党内出现异化势力实施纵容腐败的阳谋及国际反共反华势力纵容、合谋诱导,利用国内腐败实现政治、经济、和国家战略战术三重利益----惊人利益之下,哪有不全力以赴的道理。
  在腐败熊熊烈火下,出现了咄咄怪论“反腐败悖论”: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 这种“反腐败悖论”,就是国内外反共反华势力对于中国人民的赤裸裸的恐吓和欺骗。是一种典型的舆论战和心理战做法。30年来,举报人 信访人遭遇的不公待遇表明,压制反腐败力量已经不是个体行为。纵容中共腐化的国内外力量已经达成必然性共识。
  (参照:江涌:合理质疑中国高官是否被美国控制 2013-06-10)
  5、混合所有制下非公经济成分的发展,对于新中国培育的公有制文化的挤出效应。
  混合所有制是历史必然,无可厚非。但是,公有制文化本来可以为反腐败提供正能量、作为文化免疫力,改革教却有意无意放弃了这种现实的免疫潜力。
  6、改革教管理无能,尤其是治党失误,造成在国家管理中人性之恶有机可乘的大量腐败漏洞。
  改革教无道,招兵买马下来,只得了些名利小人和投机客,这些人无德少才,就算有反腐败之心,也是着实避免不了大量管理漏洞的。
  其中,前三项是腐败的相对客观诱因,后三项是近期人为的、可变的诱因,属于人祸范围。
  组织部“治未病”
  治理腐败,固然要事后的纪检、司法处置。但是,事前预防一定是高明一些的策略----所谓“治未病”。
  从前述6大毒根可以看到:
  4-6属于新生的毒根,文化基础薄弱,预防、治理相对容易。1-3为历史性毒根,文化基础强,预防治理难度大些。
  所以,预防治理腐败,采取先易后难策略,首先治理4-6比较合乎逻辑和现实。
  在新生的4-6毒根中,中共自身的用人制度均关联其中。(此不详解)
  我们可以从一个简单的公理出发:
  一个交易品,如果性价比非常高,则会供不应求,发生疯抢,直至过度投资。一种生意或投资,也是这样。
  同样道理:如果“当官”、掌握公权力,一本万利且风险极小,那么,也一定会引来“疯抢”现象。人性逐利,无可厚非。
  这种利益驱动的“疯抢”现象的后果,就是腐败变得难以阻挡、前腐后继。
  所以,大幅降低公权力的“性价比”同时提高其风险,就是一条从用人制度层面预防腐败的捷径。
  即使用来处置几千年流传的官本位文化,这种用人制度变革,也会十分有效。
  组织部门用人制度“治未病”具体做法参照如下:
  1、任何官员在职收益、待遇公开化,并且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收益2-3倍。
  离职平民化:官员离职后不享受在职待遇、收入平民化。
  财产公开化:本人及直系亲属财产情况随时接受中共监控、人民查询和监督。
  2、官员任用取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负有举荐责任,对被举荐人一定时期(不少于10年)内的政治品行负有一定责任,并记录在案。
  刘铁男现象,充分反映了中共组织管理漏洞:在组织部门否决情况下,某领导却可以一言变局。这种情况不能作为常态,并且,对于需要以特殊情况处置的,保荐人需要付出更大的责任作为组织风险应对措施。
  在任职标准客观化,并逐渐大于主观标准条件下,实现省及以下官员年淘汰率20%以上管理目标。
  加大淘汰率是加大官员任职风险的有力措施。
  任职资质分值评价管理:参照我国交通驾驶执照资质管理相关经验,记录任职即时信息,即时警告和评价。
  群众监督外,党内监督采用隔一级监督举措:即中组部监督厅局级、省委组织部监督处级、厅局级监督科级、处级监督科员级,努力保证人情因素在组织管理中失效。
  3、有计划推进官员任职新价值理念、新文化建设:担任中共官员越来越作为一种理想主义、精神荣誉存在,物质利益诉求比重逐步减少。
  总之,绝不能继续上演“中纪委花费巨资艰难反腐败,中组部花费不菲源源不断输送、选拔腐败分子”这出荒唐剧了。
  历史渊源
  中国和前苏联,是在非经典社会主义“薄弱链条”革命理论指导下,取得军事和政治斗争的革命胜利。在经济和文化方面并未胜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种历史背景下,中共建国初期60年代曾经爆发过“社会主要矛盾之争”。
  一种意见认为,政治和军事革命的胜利,决定了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阶级斗争虽未消灭,但不再是社会主要矛盾,生产不足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另一种意见认为,新中国的建立,仅仅标志着社会主义的部分胜利,即仅仅取得了军事和不完全政治胜利,而经济和文化革命并未完成;并且,国际反共反华势力的威胁会长期存在;因此,虽然建立了新中国,中共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事实上仅仅取得了小部分的暂时胜利,完全可能发生历史反复,还需要更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完成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社会主义理想就需要更久远的奋斗。
  后一种“中国革命远未完成论”的主要代表,就是毛泽东,他后来还力排众异,提出了“继续革命”理论。
  毛一代伟人离世后,中国面对开放机遇,实行了混合所有制下的改革,并且,随着非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不断加大,在经济、文化领域及随之的政治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必然重新激化。国内外质疑、反对直至要求颠覆中共的势力,为了共同目标一定会走向大联合。
  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之下的中国,30年迄今,状况与上世纪上半日本侵华战争相似:
  民族矛盾夹杂着阶级矛盾走向激化。 中共需要再次以民族矛盾带动的阶级矛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并且从这一高度着手解决各种内外激烈的对抗性和非对抗性矛盾。
  腐败,就是这样一种关键性社会矛盾:
  它表面上是道德和刑事问题。事实上,是新型阶级矛盾的显现。进一步,这种新型阶级矛盾,又会进一步威胁到党、国家和民族的生存,所以,这是一种必然触发民族矛盾的阶级矛盾----犹如当年中共与国民党之间,不仅有阶级矛盾,还与国民党亲日投降派有着坚决的民族矛盾一样。
  所以,中共必需以更加高明的手段尽快治理腐败,脱离改革教造成的险境,才能赢得时间,赢得历史机遇和主动性,尽早走上“继续革命”的正轨。
  只有中共领导中国人民基本完成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各个主要方面,尤其是经济和文化革命取得决定性胜利,世界才会诞生真正的中国模式,那才是真正的中国革命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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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17 22:38:36 |只看该作者
其实只要规定:实行任何公务员的财产上限制,即凡超过此一限定额度的公务员一律免职并受审查。因为无产阶级公务员首先就应该是无产阶级,所以但凡有参与剥削行为者一律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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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18 09:48:23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人民当家做主,把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交给人民,一切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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