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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厚禄却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战争年月的官兵一致,士兵可以批评监督官长,有士兵委员会就是证明。而在夺取政权后,虽然干部分成等级是为了分级管理的需要。但厚禄已完全没有必要。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就是拿着普通工人工资的薪金。列宁是自觉的实行马克思所论述的巴黎公社的原则,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十月革命刚胜利,列宁就坚决地实行了巴黎公社这一原则。人民委员会1917年11月23日的法令,规定人民委员领取的薪金最高是五百卢布,相当于工人的平均工资。列宁带头执行这个法令,他每月月薪是五百卢布。人民委员会总务处处长,布鲁也维奇把列宁薪金提高到每月八百卢布,受到列宁的严厉斥责,并给布鲁也维奇以严重警告处分。伟大导师列宁是多么忠于巴黎公社的这一原则!斯大林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但没有注意限制分配方面的资产阶级法权,在分配方面扩大了资产阶级法权。
列宁实践普通工人工资绝不是一时的权宜之举。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了公社所采取的措施是:取消支付给官员的一切办公费和一切金钱特权,把国家所有公职人员的薪金减到“工人工资”的水平。伟大导师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就深入的研究限制分配方面的资产阶级法权。他当时预计到过大的经济待遇会使拿高薪的人腐化变质,把薪金不得高于工人工资作为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腐败脱离群众的一条极其重要的措施。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十次讲到对干部要实行普通工人工资。列宁是坚定的继承了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所阐明的:“一切公职人员象公社委员一样,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马克思论述巴黎公社的公职人员,“由各公社选举它们的行政和创制法律的公职人员。从前有一种错觉,以为行政和政治管理是神秘的事情,是高不可攀的职务,只能委托给一个受过训练的特除阶层,即国家寄生虫、高俸厚享的阿谀之徒、闲职大员等高位权贵们,这个阶层从群众中吸取有教养的分子,并利用他们去反对居于等级社会下层的群众自己。现在这种错觉已经消除。......他们所得报酬只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收入”。马克思在巴黎公社存在和刚刚失败后就是这样论述的。
起义选出的委员们无私奉献品格高尚,坚决摈弃了高薪。在纪念巴黎公社二十周年时,恩格斯继续坚持了马克思对公社这一观点的论述:“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
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随时可以撤换被选举者。
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虽然导师们在作上述观点论述时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十月革命的胜利是在巴黎公社诞生又消失后四十六年才成功的。但导师们防止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光辉思想却是永存的。
十月革命胜利前夕,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坚定地坚持着防止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观点。列宁指出:“工人在夺得政权之后,就会把旧的官吏机构打碎,把它彻底摧毁,完全粉碎,而用仍由这些工人和职员组成的新的机关来代替他:为防止这些人变成官僚,就会立即采取马克思和恩格斯详细分析过的办法:(1)不但实行选举制度,而且随时可以撤换;(2)薪金不得高于工人的工资;(3)立即转到使所有的人都来执行监督和监察的职能,使所有的人暂时都变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官僚’。”我们清楚了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十次讲普通工人工资,我们就不难理解列宁为什么坚决反对对干部实行高薪,而自己能率先坚定的实行。毛主席亦反对对干部实行高薪,特别是晚年提出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这绝非来自偶然,而是与马列主义一脉相承的。
在毛泽东的故乡——中国这块大地上出现了王宏斌为带头人的南街村,坚决地实行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干部拿普通工人工资,这是树有根水有源。按南街村三大班子都拿二百五十元的方向去作,社会公仆怎能变成社会的主人。在全国数以万计的人都了解列宁防止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三大纲领性措施,而能坚决践行的是一个农民王宏斌为带头人的群体。除了他们品德的高尚,最重要的是他们高举着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而他们的高尚品质亦是毛泽东思想哺育的结果。毛泽东思想哺育的这个群体不只有着无产阶级的高尚品德,而且有着高超的才智。他们是毛主席所说的是德才兼备的群体。
用消极的反腐是造就不出廉洁的干部队伍的。南街村超越廉洁的干部群体给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人类社会是在曲折中前进的。南街村虽小,为向共产主义前进探索着道路,引领着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