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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法不禁即可为”
时间:2014-03-19 18:29来源:博客 作者:顽石 点击: 201 次
“法不禁即可为”,近日成了流行语。张清、莫邪诸先生已经对这个话题做了全面而深刻的论述。顽石虽然没有赶上头班车,但在这么好的话题面前又不甘心保持沉默,故班门弄斧,来一回“也说”。 一般来说,人应该受到三种力量的约束,一是法律,二是道德,三是宗教教规或政治纪律(无信仰者除外)。
所有人都应当受法律约束,尤其在现代社会,每个人更是必须遵守法律,这个道理应该不太深奥。至于法律是谁制定的,为谁服务,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总之,如果一个政权没有被推翻,那么它所制定的法律就必然强制国家公民执行。一些人宣讲的“法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从这个层面衡量,“法不禁即可为”好像挺有道理,似乎很符合法治精神。
可是,除了法律,人还应该受到道德约束。比如说,老人倒地该不该扶?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可扶危济困是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此,不扶倒地老人不犯法,但不道德。如果“法不禁即可为”,那么不扶倒地老人,不救落水儿童,公交车上不给老弱病残让座,医院不给交不起钱的人看病,法院不给没有钱的人打官司……就都是合理的,可为的。
凡文明国家,一定是既尊重法律精神,也重视道德教化。中国人自古就看重道德修养,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中,道德远比法律更受推崇,这也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绵延不绝的原因之一。倘使都不讲道德了,只要法律不禁止就没有不可以做的事,人类社会将比动物世界更加冷酷,那是多么可怕的社会啊!
凡有宗教信仰和其他政治信仰的,除了受法律和道德约束之外,还必须受到宗教教规或政党纪律的管束。信佛就必须戒酒戒色,信基督的不准制作或跪拜偶像,信伊斯兰教的只能淋浴不能泡澡等等,这些规矩虽然都不违反法律和道德,但只要你有了某种宗教信仰,你就得遵守它。再比如,谁先富,谁后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要是靠劳动和智慧正当致富,也不违背道德规范,但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应该例外。《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第三款:“(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第三十三条:“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按照这些规定,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决不能让自己和家族先富起来,哪里有主人尚未温加饱而仆人却富得流油的?如果让自己和家族先于工农大众富起来就不是共产主义信徒,如果共产党员带头让自己和家族先富起来,那他就是共产主义的叛徒。
由此看来,一个有道德有信仰的人,在很多方面,法不禁也不可为。
与“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等理论相比,“法不禁即可为”既有继承又有发展。“猫论”的深刻内涵是但求目的,不择手段,完全不用顾忌法律、道德、党性。“不足论”,强调的是不用流着道德的血液,回避了要不要守法的问题。“法不禁即可为”,其不要道德不讲党性层面是对“猫论”和“不足论”的继承,而注重了法治精神,则是进步与发展。
30多年来,由道德滑坡到道德沦丧,道德大厦已然摇摇欲坠,有良知者莫不痛心疾首。我疑心,这“法不禁即可为”会成为压垮这座传承了五千年的大厦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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