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政 治 查看内容

就王铮同志《致信济南中院纪检监察处书》谈两点看法

2013-9-6 15:43| 发布者: 大度胖子| 查看: 3641| 评论: 14|原作者: 大度胖子|来自: 大度胖子

摘要: 从“济南法院”五天庭审的事实中任何人都可看出,没有习主席这一届新班子的努力,薄公至死都不会有说话的机会,人民绝对不会了解到事实的真相。

就王铮同志《致信济南中院纪检监察处书》谈两点看法及“非法审判”的问题

 

首先,笔者同意、支持王铮此文中,对大部分法律关系问题的分析。

提出2点不同意见:

1,“济南中院”受理该案时,依法不对公诉方的公诉意见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审查。依法只对公诉方提出的案件本身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作审查,不对案件本身作实质审查。公诉方在公诉书中是否违背了现行的法律,以及所提供的证据和取证方法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是在庭审过程中,通过质证、辩护和庭审合议时审查。因此,第1条无论[根据《刑法》第168397条,被告身份不能作为滥用职权罪的适格主体]是否成立,济南中院的工作人员都不存在“违法受理”的问题。

 

2,这里请注意,《公诉书》是由检察院制定,而非由法院制定。 “济南中院”对“检察院”,是在司法层面相互制约的关系,而没有行政上的管辖关系。不能靠想当然就将检察院的对错与否扣在法院的头上。这里王铮的举报信应投书制定公诉书的检察院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它的上级单位,又或是上级的“政法委”。

 

以上看法请王铮同志斟酌。

 

(另外,向王铮和所有去《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网的网友提出警告。前不久本人发现,登陆《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网时,被要求安装Windows Media文件。后又改变为要求每个会员更换头像。无论是安装Windows Media或安装图像后,都存在一种可能,即在用户电脑和网站之间,多建立了一条通道。如果是这个目的,即便是在多层代理的情况下,从网站也很容易进入用户的电脑。我现在还不能断定《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网这么做的目的,但多此一举的做法,在那个超级版主的管理下,还是要加点小心的。)

 

另外说一下“非法审判”的问题

公诉方是否提出无理的,甚至是违背现行法律或依据非法取证所编纂的公诉书,这一行为的出现,还不能作为判断法院的审判是否合法的依据。只有在法院依据违背事实的公诉书,做出了违背法律的判决时,才能称之为非法审判。

目前,就“济南审判”而言,这一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在未形成最后的判决书前,不能将“济南审判”的庭审过程称之为“非法审判”。

即便是“济南中院”做出了“错误的判决”,依照现行的法律,有容错和就纠正错误的机制。这就是被告方有上诉的权利。只有在被告人上诉,并做出“终审判决”后,如果存在不符合客观事实和滥用法律法规的判决时,才能被称之为“非法判决”。

8.14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出的及时,在“济南审判”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执行。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是谁也抹煞不了的事实。从“济南法院”五天庭审的事实中任何人都可看出,没有习主席这一届新班子的努力,薄公至死都不会有说话的机会,人民绝对不会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如果在7.25-8.22之间不了解中国的司法程序,说了一些过头的话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如果在明明白白的看到8.22-8.26五天庭审记录后依然妄评是非,那绝对就是无耻!从7.25后,一些披着挺薄外衣的混子(如:广龙之流),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时,千方百计地将“济南审判”描绘成“非法审判”。其目的是明显的,就是要将“挺薄”与习主席这一届新班子对立起来。以达到混淆视听,令真正的敌人温家宝脱罪。这种做法不仅是无知的,而且绝对是无耻的!

 

大度胖子

201396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4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热风冷眼 2013-9-7 09:28
回大度网友:

我是高寒。我刚刚才知道,你在红中的主帖中加进了一段有损于民社网信誉的话。这段话,如果是在商业意义上,是一个很严肃、也很严重的问题。但我倒相信,你确并非恶意。只是有点一惊一咋的。仅仅将自己并无专业知识支撑的感觉,误当成既定事实,并还放在网上来推销给他人了。对此,我解释如下:

第一、本网从未要求过网友安装什么 Windows Media 文件。估计你遇到此情形是与你自己的用的 Windows 自带的 IE 浏览器有关。譬如,如果你换成另外的浏览器,譬如 火狐狸、谷歌,……,这个问题就绝对不会出现。至于为什么IE 浏览器会提示你加载 Windows Media,我并不确切知道,或许是因为本站新增的首页设置了一个大型视频区,并还有其他多媒体功能,如幻灯、动画效果之故。

第二、让网友自行设置头像,这个主意是我出的,也是我本人在推动。跟什么超级版主余大郎先生,半毛关系也没有。这位余大郎先生,与我是多年的朋友,尤其是,尽管他身为超级版主,却是十足的电脑菜鸟一个,甚至比王希哲还菜;加上网络封锁,他居然至今还无法顶班上岗实际完全行使他的“超级版主”权限。网站中所有的技术性问题,事无巨细,都还不得不靠我本人去动手。因此,你这段话无端的怀疑人家人格的话,严重地伤害了不应该伤害的人,尽管你或许是无心。

第三、我提出自行设置头像,纯粹是为了美化网站。当然,网友自行设置头像还有一个功用就是防止发贴机灌水。只是目前这个功用对本坛意义还不大。至于此举是否属于你认为的“多此一举”,我看这里的关键在于你提出的自行设置头像与网络安全关系。坦率地说,你的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在写本回帖之前,我尤其上网多方搜寻了一下,在网上查不到任何一条有关自行设置头像就可以“在用户电脑和网站之间,多建立了一条通道。”、就有损于网络安全这样的内容,除了你的这个孤证帖子外。所以,如果你有这方面的信息,可发在这里,也可给我来E,我的信箱是:[email protected]。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说,我将立即终止此举,因为我还担心这这台个服务器电脑被其他电脑“建立一条通道”给侵入了呢!

第四、我已经注意到(恰好当时我正在网上),你曾经在王希哲的一个帖子下面跟帖,希望王希哲与高寒和好,重回网站,并自告奋勇愿意当牵线人(尽管我们从无通信联系和任何私下联系);且王希哲数次将你的这几个“说和”跟帖悉数删除,以表示他对你建议的拒绝。正因为我刚好看到你的这个“背着我”的善意努力,所以,我才认为,你对本站并无恶意,对我的合作伙伴余大郎也并无恶意。只是你太冒失了!你的这种冒失,客观上对我们网站和我的网站 Partner,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所以,我希望你能将上述不负责任的冒失内容,予以删去为好。

第五、顺便在此,我说一说我对你“说和”一事的态度。《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网站,对王希哲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双方的关系,可用重开谈判来解决。谈判的过程和结果可全程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我和王希哲,都主张用推动中共党内的派别合法性来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转型。可如果我们自己都不能做到“派别合法化”,在岂不很荒唐吗?至于上一次“风波”,可以这样来看待:是他主动发起要与我用“决斗”来解决歧见,我应战了,最后结果也就如此这般地出来了。当然,到后来,他将问题引向其他方向,则是另外一回事。这或许与一些人在后面推波助澜,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画饼有关。我的这些意见,不是现在才说的,而是当时被迫与他决斗时,就一直是这样说的。

最后,谢谢你的善意与好心“说和”,尽管被一再拒绝。

【(另外,向王铮和所有去《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网的网友提出警告。前不久本人发现,登陆《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网时,被要求安装Windows Media文件。后又改变为要求每个会员更换头像。无论是安装Windows Media或安装图像后,都存在一种可能,即在用户电脑和网站之间,多建立了一条通道。如果是这个目的,即便是在多层代理的情况下,从网站也很容易进入用户的电脑。我现在还不能断定《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网这么做的目的,但多此一举的做法,在那个超级版主的管理下,还是要加点小心的。)】
引用 余大郎 2013-9-7 08:47
余已回大度一长帖以应“审干”,但上贴时因浏览器代理忽关【余已被彼紧迫盯死,见右绿灯而见左红灯】而丢失。
累甚,气馁,容后再叙。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9-7 08:05
远航一号调整至争鸣栏目
引用 爱我中华99999 2013-9-7 06:16
有的人先知先觉,有的人后知后觉,有的人不知不觉。
引用 龙翔五洲 2013-9-7 06:02
习要从薄案中解套出来,只有通过审薄这一步。往好里想,他要解放薄,就要通过审来达到;往坏里想,他要继前任整死薄,也要冠冕堂皇地通过审薄来达到。现在案子还在持续中,大家可以发表意见,发挥一定影响力,这是必要的。真正要贯彻群众路线政策的党政机构,也一定应该欢迎这样做的。对习的看法,薄案固然是一试金石,但不是充要试金石。关键要看习对毛泽东路线的回归上,这不是高挂羊头,就能算数的。习李在大力推行私有化这条道上已经是一条道走到黑的了,是严重地背离了毛泽东革命路线的特色资本主义路线。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态度应该成为鉴别人物特征的一条重要金标,可是在左派网站里对习的认识还是分歧多多,他们是凭主观愿望,而不是客观现实。对于这些人还是要提醒要帮助要等待。
引用 昆伦 2013-9-7 05:26
大肚,就是个搅屎棍加臭嘴。

有王铮一点勇气,你也出头露面一回。可惜,只会满嘴喷粪,狭肚鸡肠。

舔习近平的P眼,所以嘴臭!
引用 andi 2013-9-7 05:20
如胖子所言, 济南中院对薄案的审理在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川大法律系万毅解释的更为清楚。但问题也在这个没有问题上:是谁将根本无罪的薄熙来书记(群众和检方都心知肚明)推上告席的?谁是本案真正的原告?谁将决定最后的判决?

审判的程序和技术是不值得争论的,从“技术”上证明审判无效是不成立的,也不是正确的方向。改变这个法律体系和这个政府的阶级基础才是阶级斗争的内容。但不意味着要整体上“打倒”某党。

阶级社会里法律体系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并服务于阶级斗争的,这是我看到的所谓“至上”的法律的真相。法律从来都不“神圣”。 将大有问题的阶级专政隐藏在没有问题的审判程序背后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特征。在薄案中我们看到了这个特征。

胖子兄“阶级斗争”观点过度狭隘了。阶级斗争有“实操性”的一面,它的确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经验,但这并不是全部,更不是实质。大家在这里的发言我都详细地看了,没有发现谁以领袖人物自居。人人都有各自的生活体验和认识、能力局限性,但只要有为大多数争取利益的胸怀和意愿,那么就是同路人。观点“左”一点和“右”一点不那么重要。纯化意识形态、按观点站队的倾向一定要警惕。

左派绝 ...
引用 gongchan 2013-9-7 02:31
一切讨论都是基于中共的统治政策的合理,而实际上已经没有正常执政的合理性了,连共产党的基本做法都没有了,所以各位再坚持也是往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举步维艰,彻底否定现政府,中华民族才有救。现政府的做法可以说是胡作非为了。中国目前没有了精神,也就是精神病社会,是不正常的社会,是不正常的人造成的。邓小平就是心理不正常的人,他要报复中华民族。
引用 木水 2013-9-7 01:54
回复大度胖子,你说我,那是对的,我的确是彻底“边缘化”的人物,如果采用这个右派发明的烂词的话。但是,我的意见是否对,也不是你或者我说了算数的,要以后的事实来说明。在我看来,现在的态势很明显,那就是已经成了官僚资产,买办资产,和人民群众的对立,进而就是阶级斗争。我们说的话,如果在以后的阶级斗争中,有一丝一毫的作用,也就够了,至于是否边缘化,那没有关系的。你有什么高明见解,不妨仔细说说,你现在这样只言片语,看起来就像是官僚资本的代言人或者辩护士。
引用 大度胖子 2013-9-7 01:41
回复木水:你的文章我看了。简单说你想借“薄案”来推动你的“阶级斗争”,我看你有点一厢情愿。原因在于你和与你观点相近的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阶级斗争。不过是些摘抄的文革期间的论点。这么和你说吧,如果今后中国发生革命,那场革命的主力军中不可能有你和你的伙伴。也不会是今天挂在网上的这些所谓的“左派”。我这么说是因为你们根本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根本没弄清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所以你们才挂在网上,如果你们懂得的话,在网上绝对看不见你们。不是天天在讲“阶级斗争”吗?你只要真的明白了什么是阶级斗争,才会用阶级斗争,同时就会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如是,才能真正的介入到一场革命的大潮。不去弄通马克思主义,不去真正的理解毛泽东思想,弄来弄去唯一能得到的结果是被社会边缘化。这是目前多数左派很难改变的前景。
大度胖子
2013年9月6日 ...
引用 大度胖子 2013-9-7 01:26
回复老汉
话是这么说,可解决起来还需按程序处理。以目前的各方力量对比看,不可能下达一个中央文件就解决了。习近平不是毛泽东,没有哪个权威这是个现实问题。前面有一个十七届七中全会的处理意见,不走法律程序,直接抗是抗不过去,绕也同样绕不过去。我在年初就讲这个问题。目前看来,这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法子。今天高检的意见出台,规定得更细了。从希望的角度看,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目前只能等着看结果。

大度胖子
2013年9月6日
引用 大度胖子 2013-9-7 01:17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陈菲)为落实中央政法委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最高检近日下发意见,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要求,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强调,严格把握法律规定的逮捕、起诉标准,......对于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或者供述反复等十类案件要重点审查;注重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对于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得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要求,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与侦查机关协商,通过介入现场勘查、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证;......高度重视在押和服刑人员的举报和申诉,发现有疑点、有错案可能的,及时提请原办案部门审查处理。 ...
引用 老汉 2013-9-7 01:05
这个案件不是检察院、法院可以决定的,他是中央立案的,是全国各级党委表态一致拥护的,检察院、法院不过是奉旨行事而已。
引用 木水 2013-9-6 23:27
我的看法是,不应该做过多的关于内部的推测,例如“没有。。。,就没有。。。。”。我们缺乏必要的信息来做这些判断。我们可以做的就是对于大形势的判断。而对大形势做判断,并不需要来自内部的信息。现在的事实是,已经审了,就看如何判。通过这些外部的明确信息,我们就可以判断清楚。我认为官僚资产集团的当权派这个称号,就很好,谁的行动符合,谁就自己戴上了这个称号,而不是别人封的。事实上,由于在那个位置上了,有可能向任何一边行动,可以当实质向左转的带头人,也可以当官僚资产集团的当权派,甚至当买办资产集团换旗的带头人。这个可以取决于个人。但是,是否能够做成,就不取决于个人了。如果要认真分析,就有非常大的可能,就是官僚资产集团的当权派。

我认为,明确分别官僚资产集团和买办资产集团,是有利的。目前还没有看到不是这两个集团的,至少还没有看到分化出来的。薄已经被打入监牢。以后当然可以有分化,但是目前还没有。既然还没有,就不必一厢情愿用什么内部消息来说了。 ...

查看全部评论(14)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5 02:33 , Processed in 0.016764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