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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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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6-11 19:49:37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汉 发表于 2014-6-10 20:07
“还有你的惊世骇俗的言论“越国人不是中国人”,我给别人讲,所有人都笑了,说。。。还是不说吧,免得你老 ...

你就满大街去宣传“越国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好了。看看人们会用什么样的目光看你。

中国从中华民国开始————这种奇葩观点我多说一句话来反驳都是浪费我的时间。

言归正转,我查了刑事诉讼法原文,上面写的是应该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莫非汉语不是新疆通用的语言?为什么那位公安局长会提出这个问题,说明在实践中就是有人钻空子,把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搞成只用维语,搞成包庇罪犯!

为什么要搞自治区,这个问题你就是回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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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6-11 19:51:0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1 19:56 编辑

要是少数民族就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来审理,那么如果聋哑人犯罪你是不是要用手语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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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6-11 19:53:1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1 19:55 编辑

新疆也有很多少数民族,你是不是认为蒙古族犯罪用蒙语审理,俄罗斯族犯罪用俄语审理,哈萨克族犯罪用哈萨克语审理,以前新疆还处死过英国籍的罪犯,是不是也要用英语来审。看来全世界就中国有这种奇葩事,以后公检法专门招语言学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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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6-12 01:46:4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2 01:49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1 23:14
我的祖先不是中国人,因为那时还没有中国,我们那么多的祖宗打来打去,混来混去,他们怎么知道千年后能生 ...


工作累了,上来打几句嘴仗,练练怎么对付诡辩,也算是一种消遣。就象打牌下棋是一种消遣,养猫逗狗也是一种消遣,我没有那些爱好,所以就上网来转转。

你说来说去还在狡辩,而且是很低层次的狡辩,简而言之,就是偷换概念。现在如果一个人说他不是中国人,任何正常人都会理解为他不是Chinese,而不会认为他不是中原人士。所以现在的中国,就是指我们在的这个国家,讨论中国的历史,就是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这片土地上历朝历代的历史。这个,不会有任何争议。你看到哪本中国历史只从民国写起,你发明的?英语里称中国为China,也不是Central Country,按你的逻辑,是不是要说现在国际上也不承认中国了?

这里没有人和你讨论一两千年前的古汉语里中国是什么意思,讲的是通常的“中国人”的含义。少在那里东扯西扯,闹“家乐福”之类的笑话。

还有,你那么多祖宗打来打去,你怎么知道你的祖宗不是来自中原(就是你诡辩里面的中国?)难道阁下家谱里记载的,如果那样的话也算是一种历史资料。敢问阁下有多少代家谱?

再给你普及一下历史知识,就算是狭义的考察“中国”这个词。其实最迟到明朝的时候,已经有用“中国”直接指现在意义上的中国了。一本古籍上记载当时倭寇猖獗的情况,说“中国叛逆者十之六七”,这个中国叛逆不是指来之于中原的叛徒,其实多数就是来自浙江福建一带的汉奸。到了清代,中俄尼布楚条约里更是明确的用了中国这个词。你所谓什么中国从中华民国开始,也是根本讲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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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6-12 01:48:21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民族自治区,区内的民族应该有权利使用他们的言语、文字,的权利? 至于其他人为什么没有?请他们向中央要一个属于他们的自治区就行啦!”

看,说不出道理就开始胡扯了。但是我欢迎你这样胡扯,越是这样,越能让大家看出你逻辑有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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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6-12 20:24:02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激动,否则你一脑充血game over了就悲剧了。

老汉网友为什么就是改不掉信口雌黄的毛病呢,这样不好,非常不好。

我从来你说过你自称不是中国人,我说的是你自称祖先不是中国人,你又在偷换字眼,这次又被捉贼捉赃,现场逮住了吧。

你自称你老家是越国的,又自称杂种,所以我奇怪嘛。因为据我所知,越国是两千年前春秋时候的国家,现在极少有人能把自己家的渊源追溯一千年以上,你居然知道两千年前你祖先住在什么地方,这不是奇迹吗。再者,既然自己祖先两千年前住在什么地方都这么清楚,那么你自称杂种,所杂何种就更应该清楚。这也是一份宝贵的资料,来看看所谓的民族融合是怎么发生的。所以我才要你拿出证据。结果呢,又是你的一贯风格,证据是一丁点都拿不出来,只会说“我老家原来是越国,也不是我造出来的”,现在看来,就是你造出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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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6-12 20:28:0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29 编辑

民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民族的言语、文字的权利?

什么叫使用,日常使用,随便,你爱用不用。
法庭上的工作语言,不一定,否则法庭上得有多少种工作语言。可以使用和必须使用也是两个不同概念。
再者,根据我查的刑事诉讼法,上面说的是应该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难道汉语不是新疆通用的语言,你还真想搞独立不成?
回答得够清楚了吧。

我也请你回答两个问题,你是赞成文革时的民族政策呢,还是赞成现在改革时的民族政策?
案件是不是由哪个民族审理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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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6-13 02:11:3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43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2 23:19
老汉今年83了,这是毛泽东时代给我的寿命,今天是“乃畜生”的时代,不知道你能否活到老汉的高寿?
   “  ...

说来说去,结果你唯一的证据居然是“根据今天的籍贯我的祖先是在越国”,你真是太幽默了。

第一,今天的籍贯从来没有越国这一说,只有浙江福建江苏之类的。
第二,籍贯从来管不到十代以上的事,能够管三代就不错了。就好像我的籍贯在四川,但是我的二十代家谱上有记载的第一代是来自中原地区。你的籍贯最多最多能考虑到你5,6代以前的情况,那时候哪里还有越国存在,你还好意思说你祖先是越国人,穿越剧看多了吧?你的祖先如果是越南人日本人之类的最好了,祝你早一点找到证据来证明,否则光放嘴炮只能惹人笑话。

按照阁下的逻辑,所有中国人的祖先都是外国人(你可是口口声声的说你的祖先是外国人的)。现在籍贯北京的,祖先是燕国人;现在籍贯山西的,祖先是晋国人。我不知道现在哪个正常人会有这种滑稽的想法。中国人的祖先全都被你搞成外国人,正合一个成语——数典忘祖,真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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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6-13 02:20:5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40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2 23:19
老汉今年83了,这是毛泽东时代给我的寿命,今天是“乃畜生”的时代,不知道你能否活到老汉的高寿?
   “  ...

阁下83年的寿命,有三十几年生活在”乃畜生“的年代,人是会变化的。我能活多久不劳您老费心,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人要活得有价值,否则活得再久也没啥意思。反毛畜生茅于轼今年85,比您老还大两岁,那也不能说明他牛B

阁下宁愿用”乃畜生“年代的宪法,也不愿意用毛泽东时代的75宪法,还口口声声的说自己是毛泽东思想的捍卫者,还好意思批判资产阶级复辟。你不是很认可复辟的资产阶级制订的宪法吗。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再者,就算是按照2004年宪法,上面说的是“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这里是翻译问题,这个我没有提异议,你这炮放空了。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这个很含糊,因为没有说明什么是当地通行的语言,汉语算不算当地通行的语言。那位公安局长之所以会有抱怨,说明实际执行的时候的确成了只有少数民族才能审少数民族,成了包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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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6-13 02:25:2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31 编辑

老汉网友说他今年83,在新疆工作了超过60年,而且是在大学毕业后主动援疆的。在新疆生活了六十多年,姑且算是60年吧,那你最迟1954年就到了新疆。请问你哪一年上的大学,哪一年参加抗美援朝的,参加过哪次战役?
这个红中网上神人还真多,但是老汉网友是最神奇的,他可以根据现在的籍贯说他祖先是越国人不是中国人,抗美援朝援疆全都赶上了,而且还听过周总理说汉族是杂种(到现在也没给出任何证据证明周总理说过这话),还去过美国,还知道乔姆斯基是在妖魔化美国,你太神奇了,还能更神奇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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