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070|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分工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只有消灭脑体分工才能消灭阶级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17:02: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俞聂 于 2024-6-19 17:29 编辑

转注:原文标题为《对马克思分工—阶级理论的再解读》,载于《史学月刊》2004年第5期。该文作者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明确主张分工是阶级划分的物质基础,并且存在技术分工、社会分工和脑体分工三种不同形式的分工。虽然该文作者在阐述社会分工和脑体分工时存在一定的混淆,但总体来说该文对我们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分工和阶级的思想有一定参考意义。转载时有删节。

摘要:长期以来 , 人们把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归结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阶级的划分 ;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这样一种理论模式。现在 , 人们发现运用这种理论模式解释历史和现实都遇到众多的困难 , 于是出现了要求用西方社会学的社会分层理论代替阶级分析理论的呼声。这是对马克思阶级理论作教条式误读引起的不良后果。实际上 ,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本是一种“分工—阶级理论” , 按照这样的理论 , 就应把阶级视为在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分工体系中处在不同的地位、发挥不同的作用、因而对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拥有不同的占有或支配权利、并因而具有不同的思想和行为取向的社会集团。运用这样的分工—阶级理论分析历史和现实社会的阶级、阶层及其相互关系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变迁 , 才能看清社会历史演进的规律性和必然趋势。


-------------------------------------------------


马克思的分工—阶级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 多年来, 一讲到阶级, 我们往往习惯于同所有制关系、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 并且把唯物史观简单地归结为“所有制决定阶级—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这样一种公式, 似乎这是唯物史观天经地义的学说, 不容置疑。但这种阐释并非马克思本人的理论思路, 而是从前苏联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理论的解释流传下来的。这种阐释适应了夺取政权和改造所有制的革命斗争的需要, 因而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深入, 这种理论阐释的缺陷也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


一、“所有制决定阶级—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模式的缺陷


人们往往把列宁的阶级定义作为“所有制决定阶级—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这一理论模式的依据。列宁说:“所谓阶级, 就是这样一些集团, 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对生产资料的关系 (这些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 不同, 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 就是这样一些集团, 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1] (p382~383) 这个定义是从四个方面的特征来界定阶级的, 即: (1) 社会集团在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 (2) 这些集团对生产资料的关系; (3) 这些集团在社会劳动组织中的作用; (4) 这些集团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该定义存在两点不足, 一是这四点特征之间的关系并未交代, 它们是并列的、还是存在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哪一个是最具决定性的特征?因为如果不交代清楚, 一旦在这四点特征间发生矛盾又将如何处理?例如, 当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理集团, 他们在生产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在劳动组织中也是处于领导地位, 但他们并不拥有生产资料, 所获得的收入也是以工资形式取得的。在这种矛盾情况下, 如何界定经理集团的阶级属性, 就难以确认。有些学者从他们不拥有生产资料的角度将他们归入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阶级行列;有些学者则从他们的高收入角度将他们归入资产阶级行列。这对于正确认识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阶级和阶级关系的演变极为不利。二是该定义未能同劳动分工建立直接联系, 虽然第一点和第三点特征实际上讲的是在劳动分工中的地位, 但是不明确。由此留下了一个不小的模糊空间。


尽管列宁的界定有模糊之处, 但他并未将阶级的界定归于单一因素, 尤其是没有归于单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因素。前南斯拉夫学者斯·布里舍奇在谈到如何运用列宁关于阶级的定义时指出, 不能仅仅根据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去界定阶级。他举例说:“只根据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个特征来区别阶级是论据不足的, 因为奴隶主、封建主和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基本上是相同的, 都是生产资料的支配者, 但他们毕竟是不同的阶级。奴隶、农奴和现代无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关系是同样的, 都失去了生产资料。但如果说他们是同一阶级那就错了。由此可见, 在确定阶级时, 除了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外, 还必须考虑到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的地位这个因素。”[2] (p43) 布里舍奇在这里反对单一地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来界定阶级, 并举出有力的例证, 实际上已经接触到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体系中的作用这一劳动分工内容, 是非常可取的。但他却未能揭示出在生产体系中的地位 (劳动分工) 与生产资料所有制之间是什么关系。


但是, 布里舍奇要求防止发生的偏颇却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在由斯大林亲自审定、并作为官方指定教材的《联共 (布) 党史教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章, 阶级的决定因素就只剩下“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一项;人类社会的演进规律也成了以生产资料所有制转换为标准的“五种生产方式”论;而完成这种转换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阶级斗争改变所有制;社会主义是无阶级的社会, 要实现它就需要无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 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权, 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 这样就能创建一个无阶级的“大同社会”。应该看到, 《联共 (布) 党史简明教程》的这种解释是适应当时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需要的, 中国共产党借鉴这种对马克思的解读, 也是从当时中国革命的现实需要出发的, 因此都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这种“所有制决定阶级—阶级斗争推动社会进步”理论毕竟有其自身内在的缺陷。


这种理论的缺陷在于:其一, 如果将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决定阶级的最重要因素, 那么我们要问, 生产资料所有制本身又是由什么决定?它是如何产生、又是如何发生变化的?常见的一种回答说, 所有制的产生和演变是由阶级和阶级斗争决定的。但是这就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循环论证:所有制决定阶级, 阶级又决定所有制。

其二, “所有制决定阶级—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这一理论模式排斥或至少淡化了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所有制变迁和整个历史发展根本动力或终极原因的原理。用这一理论模式解释历史, 一个明显的“失灵”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剥削压迫的阶级斗争规模之大、次数之多、持续时间之长, 都堪称世界历史之最。但是, 为什么如此剧烈的阶级斗争却没有在推动生产力发展、地主土地所有制改变和封建社会向更高级社会演进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而与此相反, 西欧国家封建时代农民反抗斗争规模、次数和持续时间都远不如中国, 为什么那里生产力的发展、封建生产关系的改变却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呈现出日益加速推进的态势, 并且, 荷兰、英国等国从16世纪就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


其三, 如果用“所有制决定阶级—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这一理论模式解释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 不但不能充分说明中国为什么在已经基本上废除了私有制之后还要重新给生产资料私有制以法律的地位, 以求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更不能解释为什么民营企业虽然在所有制形式上似乎与西方资本主义企业没有两样, 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属性却是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阶层, 而不是与工人阶级对立的一个阶级。


其四, 如果用“所有制决定阶级—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这一理论模式解释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正在发生的变迁, 我们很难认清当代西方社会中崛起的“白领”阶层或所谓“新中间阶级”的社会属性以及与之相应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变迁, 更难以探析其必然的演进规律和趋势;也很难解释清楚当代西方资本所有制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变化 (如股份制的普遍推行、各种社会基金投资机构拥有的“社会资本”的比重的巨大增长, 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普遍分离等等) , 更难揭示其进一步演进的趋势。


其五, 也难以回应当代西方非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挑战。当代西方非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主流范式是持阶级划分标准的多元论, 这一理论范式来源于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韦伯, 他提出的阶级划分标准有三个:即所有制关系、市场能力和对阶级地位的主观评价。他之所以提出这种多元标准, 就是针对所谓马克思的阶级界定的所有制一元决定论。他认为, 单纯以所有制为标准, 一方面无法解释同是不拥有生产资料的无产者, 为什么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上存在着那么巨大的差异;韦伯将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归为在市场能力上的巨大差异。另一方面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些人并不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收入也并不很高, 但却拥有着很高的社会声望;韦伯将这归因于主体评价上的差异。正是因为阶级的所有制决定论无法回答这些问题, 才使得韦伯的多元论解释在西方学术界产生巨大影响。


那么, 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原旨究竟是什么呢?



二、对马克思的“分工—阶级”理论的再解读


(一)分工是阶级划分的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 决定阶级划分的首要因素不是所有制, 而是分工;分工决定着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关系和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 进而决定着阶级和阶级关系。他们指出:


“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 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 (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 ;因而也就产生了所有制……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其实, 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 一个是就活动而言, 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3] (p83~84) “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 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 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3] (p68)


恩格斯还指出:“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4] (p632, 756) 那么, 分工的发展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是生产力的发展, “分工, 分工的阶段依赖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3] (p135) , “任何新的生产力, 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 (例如, 开垦荒地) , 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3] (p68) 。从上述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引述中, 我们可以获得一个对于阶级产生具有决定意义的因果链条:生产力决定分工;分工决定所有制关系 (包括分配关系) 和与之相应的阶级关系。


(二) 不同类型的分工及其在阶级界定上的意义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述中提到三种对分工的区分, 即:在工场或工厂内部存在的工艺、工序、工种等分工, 马克思称之为生产机构内的分工或个别分工, 为了叙述统一起见, 我们称之为技术性分工;行业和部门分工, 马克思称之为产品间或部门间的分工、社会分工或一般分工, 我们沿用马克思的用法称之为社会分工, 其中也包括恩格斯所论述过的从事社会公共事物管理职能的分工;组织管理者和直接生产者的分工, 或广义的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劳心者与劳力者之间的分工, 我们采用通常的说法, 称之为脑体分工下面我们就分别考察这三种分工的区分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马克思运用亚当·斯密分析劳动分工时所使用的别针生产的例子解析了两种分工的存在及其关系:


“譬如别针和棉纱是两种特殊商品, 它们各自代表一个特殊的劳动部门, 并且它们的生产者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着。它们代表社会分工, 其中每一部分都作为特殊的生产领域与另一部分相对立。假设别针的各个不同部分表现为特殊的商品, 那么生产别针所需要的各种不同的操作就是另一回事了。只要这些不同的操作表现为同样多的工种, 有各类特殊工人从属于这些工种, 那么, 就是第二种意义上的分工。……

很清楚, (1) 这种分工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只是由于在商品交换中发展起来的社会劳动的分化, 不同的劳动部门才互相分离, 使每个特殊部门从事专门劳动, 在这种专门劳动内部又可以分为几个部分。 (2) 同样也很清楚, 第二类分工又必然会产生反作用, 扩大第一类分工。首先, 因为第二类分工与所有其他的生产力的共同之处, 就是会缩短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 因而就为一个新的社会劳动部门腾出了劳动。其次, ——这是第二类分工所特有的, ——因为第二类分工能够通过它的分解过程把一个专业划分为若干部分, 结果是同一个使用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现在可以被当作彼此互相独立的不同商品来生产, 或者也可以说, 同一使用价值的不同种类, 过去属于同一个生产领域, 现在由于个别生产领域的分解而属于不同的生产领域。

第一类分工是社会劳动分成不同的劳动部门;第二类分工在生产某个商品时发生的分工, 因而不是社会内部的分工, 而是同一工厂内部的社会分工。作为特殊生产方式的工场手工业就是后一种意义上的分工。”[5] (p304~305)

恩格斯也提到了这两种分工的存在:“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的基本形式是分工, 一方面是社会内部的分工, 另一方面是每个生产机构内部的分工。”[6] (p314)

这两种分工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马克思认为:“整个社会内的分工, 无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 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 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7] (p397~398)

简单总结一下


第一, 从劳动分工类别上看, 在马克思看来, 可以将劳动分工区分为两类, 一类是在不同产品生产上的社会分工, 即社会分工;另一类是同一产品生产工序上的分工, 即技术性分工。

第二, 从两种分工的适用范围看, 社会分工是各种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分工形式;而技术性分工则是专属于由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现代经济。

第三, 从两种分工的关系看, 技术性分工的发展是以社会分工的发展为基础的, 两者又都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的;而技术性分工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的多样发展。这种关系形成的内在机制是交换的发展。而脑体分工则是以高度概括的形式描述了社会分工和技术性分工这两种不同分工中不同活动的特征, 社会分工和技术性分工的组织、管理者从事的都是脑力劳动, 而被管理、被组织者从事的则是体力劳动。

第四, 从分工变化所带来的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形式的变化看, 前面已经引述过, “所有制”首先是由“分工”决定的, 分工的不同阶段决定了所有制的不同形式, 分工是“活动”, 所有制是“活动的结果”。所谓“活动”, 首先是指管理者阶级如何组织、指挥和监督从事直接生产的被管理、被统治的阶级的“活动”, 由此产生出相应的所有制形式, 进而决定相应的分配方式。在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又比较低下时, 即所生产的剩余产品仅能允许少数人从直接生产过程中脱离出来、而专门履行组织和协调各分工部门之间的关系的公共职能, 管理者阶级由此产生, 并由此形成管理者阶级和被管理者阶级之间的脑体分工。在生产力和分工发展的第一大阶段, 也即在前资本主义社会, 统治者、管理者阶级 (奴隶主或封建主阶级) 由于在劳动分工中履行了组织、管理和监督生产等公共职能, 因此他们获得了对前资本主义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作为不动产的土地——的所有权, 并据此获得剩余产品, 甚至可以获得对直接生产者阶级的人身控制。到了生产力和分工发展的第二大阶段,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 劳动者阶级已经通过商品生产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 作为资产阶级的统治阶级既不可能也不再需要对劳动阶级进行直接的人身控制, 于是就主要通过控制动产形式的生产资料 (作为资本的货币, 即使不动产形式的生产资料也是按货币核算的) 的所有权来获取剩余产品 (或剩余价值) 。马克思认为, 这种分工和所有制形式的转化, “一方面, 它表现为社会经济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 另一方面, 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6] (p403) 。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沙发
发表于 2024-6-19 17:03:59 |只看该作者
消灭社会分工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机器人高度发展, 社会分工也将长期存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板凳
发表于 2024-6-19 17:05:4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俞聂 于 2024-6-19 17:17 编辑

恩格斯也曾论述到分工是如何导致阶级产生的, 他在不同著述中两次表达相似的认识。“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 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只要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 就是说, 只要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 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4] (p632~756) 他还较为详尽地描述了阶级产生的两种不同道路:


“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 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 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 虽然是在全体的监督之下, 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任: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人越权;监督用水, 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 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 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生产力逐渐提高;较密的人口在一些场合形成了各个公社之间的共同利益, 在另一些场合又形成了各个公社之间的相抵触的利益, 而这些公社集合为更大的整体又引起新的分工, 建立保护共同利益和防止相抵触的利益的机构。这些机构, 作为整个集体的共同利益的代表, 在对每个单个的公社的关系上已经处于特别的、在一定情况下甚至是对立的地位, 它们很快就变为更加独立的了, 这种情况的造成部分地是由于职位的世袭 (这种世袭在一切事情都是自发地进行的世界里差不多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 , 部分地是由于同别的集团的冲突的增多, 使得这种机构越来越必不可少了……在这里, 问题仅仅在于确定这样的事实: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的, 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 每一个专制政府都十分清楚地知道它们首先是河谷灌溉的总督, 在那里, 没有灌溉就不可能有农业。


但是, 除了这样的阶级形成过程之外, 还有另一种阶级形成过程。农业家族内的自发的分工, 达到一定的富裕程度时, 就有可能吸收一个或几个外面的劳动力到家族里来……生产已经发展到这样一种程度:现在人的劳动力所能生产的东西超过了单纯维持劳动力所需要的数量;维持更多的劳动力的资料已经具备了;使用这些劳动力的资料也已经具备了;劳动力获得了某种价值。但是公社本身和公社所属的集团还不能提供多余的可供自由支配的劳动力。战争却提供了这种劳动力……战俘获得了某种价值;因此人们就让他们活下来, 并且使用他们的劳动。……奴隶制被发现了。……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4] (p522~524)


这里, 恩格斯为我们描述了在不同领域产生的两类阶级。前者是在社会政治领域, 拥有相应社会政治管理能力的少数人集团因为履行了社会所必需的公共职能, 而获得了相应的统治权力, 构成了社会的统治阶级;后者则是在经济领域, 少数人集团因为拥有了维持更多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资料和使用这些劳动力劳作的生产资料, 而获得了支配、组织和管理别人劳动, 并分享剩余劳动产品的权力, 构成了社会的剥削阶级。并且恩格斯倾向于将两者结合为一个阶级, 因为统治阶级、剥削阶级都在从事非体力劳动, “当人的劳动生产率还非常低, 除了必要生活资料只能提供很少的剩余的时候, 生产力的提高、交往的扩大、国家和法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 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可能, 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4] (p525) 。


对这两类分工间的关系, 马克思做出明晰的回答:“甚至下面一点也可以确立为普遍的规则:社会内部的分工越不受权威的支配, 作坊内部的分工就越发展, 越会从属于一个人的权威。因此, 在分工方面, 作坊里的权威和社会上的权威是互成反比的。”[3] (p163) 他指出,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 技术性分工是不发达的, “在宗法制度、种姓制度、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下, 整个社会的分工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的。……至于作坊内部的分工, 它在上述一切社会形态中是很不发达的”[3] (p163) 。

循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路, 我们就可以做出如下推断:在前资本主义社会, 由于技术性分工的不发达, 所以社会的主导性分工是社会分工, 相应地处于主导地位的阶级界定标准就是是否从事社会公共事物的管理工作或劳动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是否由此而拥有了对生产资料 (这一时期的最重要生产资料是土地) 的所有权, 并据此而享有直接生产者所生产的剩余产品;根据马克思的反比定律, 社会分工在这一时期居于主导性地位, 而技术性分工则居于边缘从属性地位, 这是由于当时的劳动还带有很大的自发性, 相应地对劳动的管理和组织要求不高, 因此劳动的管理和组织者的权威的合法性也还不充分, 他们需要依附于那些履行了公共职能而拥有政治权力的统治阶级力量来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 而且也往往努力通过成为那个统治阶级中的成员来保障和扩大自身的利益。


在资本主义社会, 情况则是恰好相反。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技术性分工越来越高级化、复杂化和专业化, 劳动的组织和管理越来越成为不可或缺, 而且越来越需要很高的专业技能, 其存在的合法性已是确定无疑的和充分的。马克思将它们归类在生产劳动中, “凡是有许多人进行协作的劳动, 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 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 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是一种生产劳动, 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8] (p510) 。随着技术性分工地位的不断上升, 社会分工的地位则在不断下降, 国家甚至一度沦为“守夜人”的角色, 统治阶级也成为资产阶级的附属。所以, 在资本主义社会, 主导性的阶级界定标准是是否从事劳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由此区分出从事劳动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剥削阶级和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被剥削阶级。在这一阶段, 资本家正是凭借着在技术性分工中居于管理和组织者的地位, 从而获得对生产资料 (这一时期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资本) 的私人所有权, 并由此而获得对剩余产品的控制权。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 我们对分工—所有制—阶级问题的讨论, 目的不是单纯对其“特征”做出描述, 而是为了认清不同的阶级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及其必然的演进规律和趋势。从以社会分工为主导转化为以技术性分工为主导来形成阶级界定的根据, 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 它表现在:第一, 大大增加了从事管理和组织 (包括技术性) 工作的人数。由于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可以使更多的人从直接生产过程中脱离出来, 从事劳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而因技术性分工的细化所提供的不断增加的管理和组织职位更使这一可能性变为现实。第二, 大大增加了社会的流动性 (这里主要是指阶级地位变化的垂直流动性)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 由于生产力的低下, 统治阶级人数有限, 为了维护这少数人的利益, 并使其子孙后代永享这些特殊利益, 统治阶级建立了严格的身份等级制度, 在统治阶级补充其成员的遴选上, 严格按照等级标准, 只从上层特权等级中“招募”, 这就造成极低的社会流动性。希望改变自身命运的人们也只能祈求能有好运气生在特权等级的家庭中, 后天努力的作用微乎其微。但到了资本主义社会, 随着身份等级制度的废除、市场交换关系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 加之在技术性分工中管理职位的不断增加, 普通大众可以凭借自身后天努力获得“市场能力”并取得相应的管理职位和报酬, 从而使社会流动性显著增加。


通过上面的分析, 我们是否可以给阶级的定义做如下的概述, 即:所谓阶级, 是在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分工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发挥不同的作用, 因而对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拥有不同的占有或支配权利, 并因而具有不同的思想和行为取向的社会集团。


(三) 分工和阶级存在的历史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定, 分工和阶级的存在是历史现象, 仅与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他们指出:“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真正成为分工。”[3] (p82) 由此形成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如果说阶级的划分根据上面所说具有某种历史理由, 那也只是对一定的时期、一定的社会条件才是这样。”[4] (p756) 就分工发展的阶段划分、以及分工的消失与阶级的消亡命题, 马克思和恩格斯既为我们做出了系统的历史性的分析, 也做出了可以触摸得到的远景演进预示。


应该肯定,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分工以及阶级演化规律的剖析必然反映在他们对历史发展阶段的规律性揭示之中。因为, 分工以及阶级的演化乃是历史发展阶段性变迁的重要构成内容。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规律性演进的概括就是著名的“三大形态理论”, 他是这样表述的


“人的依赖关系 (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 , 是最初的社会形态, 在这种社会形态下, 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是第二大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 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 全面的关系, 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是第三大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因此, 家长制的、古代的 (以及封建的) 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 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9] (p104)


结合马克思、恩格斯对分工演变的阶段性划分的概括 (即社会分工阶段—技术性分工为主的阶段—脑体分工消灭的阶段) ,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认识首先在社会发展的第一大形态下, 也就是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漫长历史阶段, 统治阶级和管理阶级凭借着从事公共事物和生产的管理和组织工作而获得了对土地的所有权, 甚至据此而获得了对被管理者和直接生产者的人身控制权, 并由此索取剩余产品。因此, 马克思所总结的第一大形态的人身依附关系主要是指分工、协作和分配上的相互依赖关系。因为在剩余很少的情况下, 不可能通过交换手段获得剩余产品, 只有通过控制土地所有权、并由此而控制人身的手段来实现对剩余产品的占有, 所以从事组织和管理的阶级与直接生产者阶级形成的是人身不平等的依附关系。


在第二大形态的初级阶段上, 剥削阶级最初的确是凭借着对资本这一当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实施对劳动的组织和管理的, 马克思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就是如此。但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性分工的不断细化, 劳动的组织和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高级化、复杂化和专业化, 往往需要管理者具有高超的管理能力并投入巨大的精力。在这种情况下, 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者不堪工作压力的重负、或者不具备相应的能力, 为了使企业能够继续生存、壮大, 他们逐渐将组织和管理权让渡给没有生产资料、却有着组织管理技能的经理阶层, 股份公司为这种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提供了组织形式。于是, 企业中劳动的组织和管理职能就由经理阶层来予以实施, 这个管理层就是在当代西方社会学和经济学中引起巨大争议的新兴阶层, 莱德勒称之为“新中间阶级”[10] (chapte2) , 米尔斯称之为“白领阶层”等等。这就是说, 到了第二大形态的高级阶段, 作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知识的重要性越来越超过物质资本的重要性, 资本家阶级由于在劳动分工中的作用逐渐消失, 而正在由“必要的阶级转化为多余的阶级”, 这无疑是由于劳动日益知识化而导致资本主义走向自我扬弃的结果, 是朝着第三大形态迈进的征兆。其实马克思晚年已经预见到了这种现象的出现:


“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因此, 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一个乐队指挥完全不必就是乐队的乐器所有者……合作工厂提供了一个实例, 证明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管理人员已经成为多余的了, 就像资本家本人发展到最高阶段, 认为大地主是多余的一样。


……在合作工厂中, 监督劳动的对立性质消失了, 因为经理由工人支付报酬, 他不再代表资本而同工人相对立。与信用制度一起发展的股份企业, 一般地说也有一种趋势, 就是使这种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由资本或借入资本的占有相分离, 这完全像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 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同土地所有权相分离一样, 而在封建时代, 这些职能却是土地所有权的属性。……又因为那些不能在任何名义下, 即不能用借贷也不能用别的方式占有资本的单纯的经理, 执行着一切应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自己担任的现实职能, 所以, 留下来的只有管理人员, 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8] (p511~512)



历史发展的趋势是, 劳动的组织和管理将越来越多由具备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人承担, 而越来越少地由资本的所有者来承担, 后者将作为生产领域中多余的人逐渐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 并由此而丧失他们在其他领域的特权。


在如何消灭分工和阶级消亡问题上,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 分工的产生是人们能力的差别引起的, 因此要消灭分工就必须大大提高劳动者能力, 直至每个人的能力都获得全面的发展, 使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区分仅仅是凭兴趣, 而非凭能力差异。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当分工一出现之后, 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 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 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 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 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 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 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 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 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 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 明天干那事, 上午打猎, 下午捕鱼, 傍晚从事畜牧, 晚饭后从事批判, 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 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 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3] (p85)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 马克思表述了类似的思想:“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 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 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 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 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 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 ——只有在这个时候, 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 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4] (p305~306)


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工是产生真正分工的开始, 也就是产生阶级的开始, 那么要真正消灭分工、消灭等级或阶级, 也只有消灭脑体分工才能实现, 而人的全面发展正是要求每个人都具有脑力劳动能力, 或用马克思的话来表述, 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批判的批判者;当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脑力劳动者的时候, 脑体分工自然就会消失。随着人的全面能力的发展、脑体分工的消失, 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社会公共事务和劳动的组织管理者, 那么依凭着能力差异为存在条件的阶级自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所在。


历史的发展无疑正是这样昭示我们的, 在第二大形态的高级阶段上, 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技术性分工和社会性的部门分工获得相应的进一步发展, 这促使劳动交换的空间和频度空前增大, 从而促使劳动者在众多的分工技能和分工部门之间越来越频繁地流动, 从而促使劳动者的知识和能力向着“多专多能”的方向发展, 由此促进了劳动阶级知识化, 进而促进脑体之间分工的消失;与此同时, 企业内技术性分工的发展相应地要求劳动组织和管理的等级化, 这就会创造出更多的管理职位, 既为更多的体力工人转变为脑力劳动者创造条件, 又要求资本主义为自身的发展而需要培养更多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学校、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民主化为人们能力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所以, 技术性分工的产生既是资本主义产生并发展的成就, 同时也是资本主义为自身被效率更高、更人道的制度所取代而种下的种子。总之, 这种种趋势都在表明第三大阶段来临的必然性。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地板
发表于 2024-6-19 17:06:45 |只看该作者
"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阶级的划分", 这是千真万确的

一个拥有股票的清洁工, 就社会分工而言, 清洁工属于是体力劳动者。 但是, 拥有股票, 就有了一定的Ownership

问题在于股票的数量, 拥有几百美元的股票同拥有几千万美元的股票, 分红是完全不同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5#
发表于 2024-6-19 17:20:31 |只看该作者
ulankl 发表于 2024-6-19 17:03
消灭社会分工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机器人高度发展, 社会分工也将长期存在 ...

你连文章都没仔细看完,怎么就胡说我们要消灭”社会分工“?著名人士阳和平先生跟阁下是英雄所见略同。

点评

ulankl  "只有消灭脑体分工才能消灭阶级", 这是标题  发表于 2024-6-19 17:25:52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24-6-19 17:27:06 |只看该作者
俞聂 发表于 2024-6-19 17:20
你连文章都没仔细看完,怎么就胡说我们要消灭”社会分工“?著名人士阳和平先生跟阁下是英雄所见略同。 ...

消灭脑体分工是不可能的

哪怕是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机器人技术高度发展, 彻底消灭脑体分工也是不可能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7#
发表于 2024-6-19 17:36:49 |只看该作者
ulankl 发表于 2024-6-19 17:27
消灭脑体分工是不可能的

哪怕是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机器人技术高度发展, 彻底消灭脑体分工也是不可能的 ...

脑体分工是更大范围的社会分工的基础,更广泛的社会分工是生产机构内部的技术性分工的基础

未来我们不需要消灭单位内部的技术性分工和社会内部的部门/行业分工,而只要大幅缩减社会劳动时间以消灭脑体分工,让前两种分工不再具有强制的、自发的劳动形式,而是成为人们自主的兴趣。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8#
发表于 2024-6-19 17:43:15 |只看该作者
俞聂 发表于 2024-6-19 17:36
脑体分工是更大范围的社会分工的基础,更广泛的社会分工是生产机构内部的技术性分工的基础

未来我们不需 ...

唯一的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是减少劳动时间, 改善某些工作岗位的技术状况并提高薪酬, 大量应用自动化技术

这些措施在今日北欧和西欧都有很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9#
发表于 2024-6-19 21:19:1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坚 于 2024-6-19 21:26 编辑
ulankl 发表于 2024-6-19 17:06
"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阶级的划分", 这是千真万确的

一个拥有股票的清洁工, 就社会分工而言, 清洁工属于是体 ...

荒谬至极,什么时候持有股票成了判断资产阶级的标准?
农民工今天买入某公司股票亏损十万是资本家,王思聪明天清仓套现一亿是无产者。

点评

ulankl  财富税, 继承税, 奢侈税。。。  发表于 2024-6-19 21:23:25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10#
发表于 2024-6-19 22:42:32 |只看该作者
ulankl 发表于 2024-6-19 17:43
唯一的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是减少劳动时间, 改善某些工作岗位的技术状况并提高薪酬, 大量应用自动化技术

这 ...

既然你觉得脑体分工无法消灭,那就不得不送给你一句恩格斯送给杜林的话了:

即使和“白痴”傅立叶的最狂勇的幻想所包含的基本思想相比较,即使和“粗糙、无力而贫乏”的欧文的最贫乏的观念相比较,自身还完全被分工所奴役的杜林先生也还是一个妄自尊大的侏儒。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6-27 15:59 , Processed in 0.021419 second(s), 11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