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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媒体未审先判 涉嫌干扰审理(2013-08-26 08:30:00)转载▼标签: 杂谈
“世纪大案”首日就出现翻供戏码,跌破多人眼镜。若干官媒竟然在审理落幕前充当判官,对涉嫌被告大肆抨击。央视网称“诡辩”,还说“异常狡诈也不轻易投降。如此未判,与中央“依法治国”的国策,大相径庭。
不管是中国法律还是西人法律,一名被告无论是否在法庭翻供,都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不应该被粗暴地剥夺。即使是某人的翻供涉及违规,仍应由法院通过进一步举证去确认,才符合法制中国精神。也就是说,在法院尚未做出最后判决之前,若干媒体利用公权发表上述那类“定调”文章,等于充当炮筒宣示了官方对被告的看法,此种“钦定”让观者瞠目结舌,睡还敢期待法院最后判决是公正服人?!
Renmin网评论更更穿越,说被告玩弄文字游戏,推翻不了违法犯罪事实。民众会问,谁有权宣判被告违法有罪?是媒体,还是法院?办案者若想通过办一铁案去型塑黄金十年法制进步的一面,就应该先让不懂法理者噤声,从排除审判前,宣判前的干扰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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