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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革命派对脑体分工的初步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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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5-15 22:17: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备注:前几天在这个帖子下看到HAD同志引用了毛派关于脑体分工的一些观点,我感到好奇,传统毛派一般停留在脑体差异上面,后来HAD同志告诉我这是一个政治经济学编写小组的观点。然后我想到之前看过一本由春桥挂名主编的,于1976年9月在上海内部发行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暗想会不会出自这里面。今天一看果然是,不过当时毛主席已经将主要矛盾放在资产阶级法权上,所以这些继续革命派对脑体分工的看法还是比较初步。
http://www.redchinacn.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370&extra=page%3D3


首先,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还要受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这一旧的社会分工的束缚,只要这种旧的社会分工仍然存在,管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仍然是“特殊阶层的特殊职能”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全民性,就不能不打上旧社会的烙印。

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存在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这种旧的社会分工,也就保留着资产阶级法权。因而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直接生产者(体力劳动者)接受少数管理工作者(脑力劳动者)的意志而进行生产活动的情况。这种旧的社会分工的存在,是产生“一长制”这种脑力劳动者统治体力劳动者的经济基础。

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如果工人只能接受“一长制”的统治,只能单纯作为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被使用和消费,只能默默地接受商品关系的统治(干多少活,拿多少钱),根本无权过问为什么生产,生产什么,怎样生产,那末,这就标志着,一个在生产中处于统治地位的,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生产活动的资产阶级,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出现了。

企业中领导人员和群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农民都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但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他们之间还受着旧的社会分工的束缚。专职的脱离生产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知识分子,一般属于脑力劳动者;直接生产者的工农群众都是体力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及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剥削阶级永远不会错过机会,把愈来愈沉重的体力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在那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是根本对立的。“在这个完全委身于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从事于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政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这是“现代社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孔孟之道所宣扬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种根本对立的反映。在社会主义社会,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这种对抗性的矛盾被否定了。但是,作为一种社会分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仍然存在,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别也仍然存在,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灭。


劳动时间的节约也是逐步缩小以至最终消灭三大差别的客观要求。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历来把培养既能从事体力劳动,又能从事脑力劳动,既能担任直接生产工作,又能胜任管理职能的全面发展的新人,作为缩小三大差别的一个重要步骤。为了使广大劳动人民逐步做到拿起铁锤能做工,拿起锄头能种田,拿起枪杆子能打击敌人,拿起笔杆子能批判资产阶级,那就需要不断提高他们全面发展的水平。马克思说:“时间是发展才能等等的广阔天地。”只有日益提高物质生产部门节约劳动时间的水平,整个社会用愈来愈少的时间,生产出愈来愈丰富的社会产品,劳动者个人用于物质生产的劳动时间才可能逐步缩短,用于全面发展的活动时间才可能逐步增加,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本质差别才有可能逐步缩小。

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劳动时间节约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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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5-15 22:27: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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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5-15 22:29:51 |只看该作者
李方舟 发表于 2024-5-15 22:27
1976年9月,到了老人家离世的时候,也到了华叶汪邓加紧政变,剿灭“继续革命派”的时候了。的确,老人家越 ...

你先查一下工人的四大自由是怎么一步步被取消的?这个过程很有趣。理由给的非常冠冕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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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5-15 22:33:3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越梓流 于 2024-5-15 22:34 编辑

下面是这本《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脑体分工论述得最为详细的一段:社会主义企业内部人们的相互关系,内容很多,涉及的面很广,关系也极为复杂,但是从企业中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领导和群众之间的相互关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脑力劳动者)和直接生产者(体力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工人和工人之间、农民和农民之间的相互关系。
我们先来看领导和群众的关系。社会生产需要有人组织和领导,这是任何较大规模的共同
劳动都需要的。马克思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但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生产的性质和目的不同,企业中领导的作用以及领导和群众的相互关系也不同。所以,紧接着上面引证的那段话,马克思立即指出:“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组织和管理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残酷地剥削工人。列宁说:“资本家所关心的是怎样为掠夺而管理,怎样借管理来掠夺。”所以资本家或他们的代理人同工人之间的关系,是资本家剥削、压迫工人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企业中的领导人员和群众,从总体上讲,都是企业的主人,是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他们共同管理社会主义企业,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而劳动和工作。再来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脑力劳动者)和直接生产者(体力劳动者)的关系。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企业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虽然一般不占有生产资料,但他们是资产阶级教育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受雇于资产阶级,依附于资产阶级,为资产阶级服务。因
此,在资本主义企业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关系一般表现为阶级对立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一方面把原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仍安排在社会主义企业中工作;另一方面则帮助他们改变自己的立场,改造自己的资产阶级世界观,使他们能够为工农劳动群众服务。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旧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除了极少数对于我们国家抱着敌对情绪的反动知识分子以外,“绝大多数人都是爱国的,爱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的国家服
务”。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无产阶级也不断培养出了自己的知识分子,参加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遵照毛主席关于“走上海机床厂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道路”的指示,普遍举办“七·二一”工人大学,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具有一定政治觉悟
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技术人员,充实了企业的技术队伍。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农劳动人民同广大知识分子的根本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企业内部,除了干部和群众,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农民之间的关系以外,还有工人和工人之间,农民和农民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表现为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协作关系。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协作关系,是社会生产的需要,而且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越来越要求生产过程的各个不同环节之间密切配合,协作生产。在不同的所有制条件下,协作的性质是各不相同的。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雇佣工人的协作只是资本同时使用他们的结果”。工人之间的协作受到资本的强制,反映的是工人和资本家的对立。社会主义企业中工人之间、农民之间的协作生产,按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客观要求,则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种自觉行动,这种协作关系正如上海港务局杨树浦装卸站工人所比喻的是“一根杠棒的前后肩”的关系,是根本利益一致的劳动者之间互相帮助、密切配合的革
命同志关系。总之,在社会主义生产中,领导人员和群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农民,“分工虽不同,都是主人翁”。这种
由生产资料公有制联系在一起的,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就是社会主义相互关系中萌芽和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因素。在社会主义企业内部,领导和群众之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农民之间的关系,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日益发展着的同志关系,但是,这决不是说他们之间是没有矛盾的,更不是说他们之间会出现“无差别的境界”。企业中领导人员和群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农民都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但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他们之间还受着旧的社会分工的束缚。专职的脱离生产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知识分子,一般属于脑力劳动者;直接生产者的工农群众都是体力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及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剥削阶级永远不会错过机会,把愈来愈沉重的体力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在那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是根本对立的。“在这个完全委身于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从事于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政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这是“现代社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孔孟之道所宣扬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种根本对立的反映。在社会主义社会,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这种对抗性的矛盾被否定了。但是,作为一种社会分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仍然存在,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别也仍然存在,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灭。这种本质差别表现在,脑力劳动者中的大部分人在生产中还处于指导和组织生产的地位,往往参加体力劳动不多;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在生活富裕程度和文化技术水平方面一般地说还有差距,等等。这种差别,是企业内部相互关系方面资产阶级法权严重存在的一个重要标志。
人们在社会主义生产中的相互关系,还会受到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严重影响。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是资产阶级法权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它的核心是等级制度。有些领导干部由于受到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侵蚀,就不以平等态度对人,而是耍威风、摆架子,这就会使他们同群众的关系,从革命同志关系变成统治和服从的关系。这种现象,就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的反映。企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根本改造的情况下,他们也会用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来对待工农群众,因而使得他们同工农群众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某种类似资本主义企业里的那种对立关系。此外,在工农群众中间,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有些人也会离开社会主义原则去处理他们的相互关系。领导和群众之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直接生产者之间,群众和群众之间发生的这些矛盾,一般是劳动人民内部的是非问题。在人民内部,还有正确和错误、革新和守旧、先进和落后等等是非问题。但是,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这种是非问题一般都要打上阶级的烙印。因此,人民内部的社会主义相互关系,归根到底也就不能不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表现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是非关系。无产阶级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是,批判资本主义的非,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资产阶级则要推行资本主义的非,维护资产阶级法权,反对社会主义的是,由此而形成社会主义相互关系的矛盾运动。这个矛盾运动,也就是相互关系方面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因素和严重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彼此
斗争的过程;反映到阶级关系上,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在这个矛盾运动中,无产阶级处于主导地位,因而人们的相互关系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在劳动人民内部的相互关系方面,如果听任资产阶级法权及其思想自由泛滥,让它们占居主导地位,那末,人们的相互关系也就变为资本主义的了,那就会使社会主义企业逐步改变颜色。
列宁指出:“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以后,特别注意调整人们的相互关系,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实行毛主席提出的干部和工农兵学商都要走五·七道路的指示,并逐步做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从而缩小以至最后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本质差别。如果不注意逐步地缩小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本质差别,让这种差别逐渐扩大,不但将加深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矛盾,而且在这种矛盾过程中必然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成为复辟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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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5-15 22:35: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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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5-15 22:54: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坚 于 2024-5-15 22:56 编辑
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存在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这种旧的社会分工,也就保留着资产阶级法权。因而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直接生产者(体力劳动者)接受少数管理工作者(脑力劳动者)的意志而进行生产活动的情况。这种旧的社会分工的存在,是产生“一长制”这种脑力劳动者统治体力劳动者的经济基础。

这个论述和红中网的观点是比较接近的,请问原文就是如此吗?感觉编写小组的成员已经初步掌握了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看来前人的智慧还是不容小觑的啊(“我党”还是有懂马列的),就是不知道这本《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电子版哪里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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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5-15 23:13:20 |只看该作者
杨坚 发表于 2024-5-15 22:54
这个论述和红中网的观点是比较接近的,请问原文就是如此吗?感觉编写小组的成员已经初步掌握了唯物主义的 ...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本网的理论宣传能增加点“可信度”了

点评

报与桃花一处开  互相印证了  发表于 2024-5-16 0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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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5-16 00:17:54 |只看该作者
杨坚 发表于 2024-5-15 22:54
这个论述和红中网的观点是比较接近的,请问原文就是如此吗?感觉编写小组的成员已经初步掌握了唯物主义的 ...

https://mlmmlm-icu.github.io/t/topic/173.html
我下的是1976.9月的未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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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5-16 07:50: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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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5-16 07:54:1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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