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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四班劳委主张底层互保,反对躺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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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家好,欢迎收看5年4班劳动委员,今天我们来回应b站上非常火的一个口号,是由 b站的up主验证up主张北海他提出来的要保卫8小时工作制,这是一个非常有利益非常亮眼非常爽的一个口号,必须要把保卫8小时工作制我们就干8个小时,无比正确的口号看起来是符合每一个劳动者利益的,但是张伟海这样说他真的是代表劳动者利益或者他嘴中的工人阶级的利益吗?

我们在这里就不说魏明子说过很多的事情了,真正具有普遍性的是那些来到制造业发达这些发达省份的工人,他们来这些工厂打工,都是要短时间内赚大批的一个现金流的,比如说就算张北海口中的强制8小时工作制,能够落实了,这些人他要去兼职,也要去找其他的工作,因为他们需要在有工资差额的地方赚到这些钱来回去作为现金储备,供孩子上学,获取家庭的医疗服务,或者说我回去办小生意,或者为了以后养老做准备等等,他们需要赚这部分钱,他们需要的是充分的就业,以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的这些权利

但是张北海的受众是什么?是一些脑力无产者,或者是一些没有毕业的学生,或者是一些不愿意卷了,没有父母那一辈那种短时间内想赚现金的想法了,我躺平我不结婚,不组织家庭等等。


他的视频也最后说,如果说再不搞8小时工作制,如果说不搞最低工时制和提高最低工资,那么这个国家就没人生小孩,我为之奉献的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完了。
他这个时候在说什么这个时候再说,如果不搞强制8个小时工作制,我们现在国家政府它就背叛了什么无数革命前辈,抛头颅洒热血捍卫的社会主义原则。
通过提出这样一个绝对正确的口号的形式来向政府施压,来要求绝对落实8小时工作制,但是很多工人阶级最普遍性的工人阶级的利益,他根本是看不到的,也是不知道的。
不知道我们在做法院工作的时候遇到的最困难,也是最无奈,最现实的一个问题是工厂不让我加班怎么办?工厂停工停产了,我有没有什么办法拿到跟之前一样的工资等等?


这些问题是从劳动法上都是无解的,这些问题要从哪里解决?工厂停工停产了,它的需求端在哪里?最后你会看到这些在制造业在工业里面就业的工人,他们很大程度上的生活待遇是取决于中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之下与国际资产阶级之间的一个谈判一个斗争,这些人说我没法加班了怎么办?我现在赚不到钱了怎么办?你就把这些人打成工贼,那么你嘴中的劳工阶级,那么你嘴中的工人阶级还能是谁呢?
那么绝对正确的话谁都可以说,但是真正具体的可行的方法,张北海他是一个也没提出,我们不从专业性说,就是说法律专业你毕竟不是法律专业的,确实是你要搞清楚国家的标准工时制到底是44还是40个小时,还要查半天资料,还要特意的给大家展示展示你查资料的
成果,你确实是给不了法律上建议给不了还则罢了。

但问题是你提出的建议是什么?你在第一期视频里面暗搓搓的说工会退居二线工会去养老了,暗示要走这个独立工会的道路。那么后面的几集视频里又说又拿8小时工作制对国家进行极限的施压,你不搞强制8小时工作制,你不替我们做主。
在第三视频里就说要提供最高工资待遇,你不把大手一挥把这个事情解决,你就是背叛了社会主义原则,你就打破了不可打破的底线,我们这些人就要给你报了,这是你提出的办法,舆大家快来响应,我再给大家搞舆论的极限施压。如果真的施压失败了,怎么去搞独立工会,这就是张北海的想法。
而我们这次视频就是面对他的这些受众的,如果说你真的是一个已经就业的,面对工时压力超额加班压力的劳动者,那么我们是可以给你提出有效的法律建议,以及切实可行的帮助到你自己的路径的。


首先在我们的咨询中,我不知道他们应该可能不是张北海的粉丝,对,但是他们的选择是我确实是不想加班,不光是一些脑力的劳动者,很多年轻的体力劳动者在工厂上班的人,他们也不愿意去高强度的再去赚取现金流,他们也想躺平,就像张威海说的那样,不去生孩子等等。
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张文海提出的路径既不具有现实性,也不具有任何的未来可言。

而我们要说的是这样的,我要保卫自己的8小时工作制,我就是不想加班,我就是要在8小时工作制,赚钱赚的少一点无所谓,因为我超额加班,我意识到很多人都跟我们说我身体不好,我腰椎间盘不好,我来牺牲我的健康。

我现在跟这个公司仲裁就是要把这个钱要回来,我接下来要找的工作不会再找这种超额加班的了,那么对于这样的劳动者来说,你的诉求也是完全正当完全合理的。
因为很多的公司它就是这样的,它除了pua不会别的,而且真的遇到这种经济困难,不景气,要停工停产,要搞待岗的时候,他也不会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会想办法逼你走直接裁员,或者是在平时的工作里面,这些管理层或者是公司也没有任何表现出来,跟你站在稍微同一条战线上,或者是考虑你这边的难处,或者是站在劳动者那边想法都没有的这样的用人单位,我们也是主张你跟他对抗到底,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你没有必要跟他共情。

对于这些劳动者来说,我们提出的建议是想要真正的保卫自己的8小时工作制,想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剩余劳动时间,我们要做的一个办法是组建一个劳动者互帮互助的生活共同体,这才是唯一现实能够保障我们诉求得以实现的。


在做这些视频之前,我们也跟劳动者访谈,也问过他们关于强制8小时工作制,关于他们现在加班情况的一些想法,我们遇到这样的一个案例,就是劳动者他拒绝加班,被工厂违法辞退的时候,他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他原先住在工厂的宿舍,但是他现在没地方住了,他现在要重新找地方住,而且在找工作的空窗期,他还要准备去仲裁我们号召劳动者组建一个生活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互帮互助,克服你的原子化,就是可以在这种比较紧急需要帮助的情况下,去改善自己的生活,例如共同合租,降低自己的房租。

我们考察过不管是哪一种方案是大家一起起来去整租一个大房子,然后多搞几个床位,这样是可以将房租降到最低限度的,这样生活成本是非常低的。如果说遇到刚才我们举例子里面劳动者这样的紧急情况,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借助共同体租的房子,或者说你本身就住在一起合租的房子里面,其他成员也可以让你暂缓交租金等等,这样你就不需要有那么大的压力去跟资方对抗,同时如果说真的实现了你的8小时工作制,那么你的剩余劳动时间用来干嘛呢?
我们看到一些很搞笑的评论说,我在8小时的时间里面看太阳晒日出去旅游去玩,打游戏这些捍卫了我们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留下来的成果,这些才对得起革命先烈。
说实话,剩余的8小时劳动时间,如果你只是拿来享乐拿来去玩,根本是浪费你自己的时间,你要利用你的剩余劳动时间来干嘛?提升自己的劳动技能。


这享乐也是一种大家一起玩,而不是这种原子化的一种非常焦虑的,就是这种没有充分享乐,然后就要报复性享乐的那种玩法,最后只会让你刷抖音,刷b站打游戏,最后浪费掉自己的时间,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生活共同体里面,第一它会给你1个保卫你8个小时工作制的物质基础,你有生活上的后盾,你有一个能够在外省背井离乡的情况下,有帮助你的朋友,你被赶出工厂宿舍的时候有地方住,你需要劳动法知识的时候,你其他的朋友其他成员共同体成员他们懂这个知识,能够给你提供帮助,当你意志有缺陷,犹豫被老板poa脑子糊涂,没有勇气的时候,其他的成员会给你鼓励和支持,这些才能够帮你去保卫所谓的8小时工作制,去帮你实现保卫。

问题不在于8小时工作制里面什么情况下能给你保卫的力量,什么时候能让你有战斗力,你觉得是一个原子化的个人,每天在网上响应张伟海之流的无比正确的政治正确的这种口号,去幻想自己,跟别人站在同一条舆论战线上去给政府搞极限施压,这个能给你提供保卫的力量,还是你有一些现实的志同道合的朋友站在你身边,给你提供互帮互助的力量,这个能带给你保卫的力量。
最后如果说我们真正的有了剩余的时间,你要拿来干嘛?你剩余劳动时间剩余8个小时,你争取到了你要用来干嘛,你要用来把它投资到保卫上,还是投入到另外的8小时的享乐上,另外8小时的摆烂上,另外8小时的躺平上,而如果你想要投入到保卫之上,获取更多的保护自己,获取更多战斗奋斗前进进步的力量,你也需要这样的一个互帮互助的劳动者生活的一个共同体。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中8小时工作制它已经得到保卫了,确实什么革命先烈,或者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将8小时工作制作为一种原则而设立起来了,它是怎么样设立起来了?它是一个基准性的法律规定,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一个省的仲裁,法院会因为你拒绝加班,然后被公司辞退,这是这肯定是违法辞退,不管是哪一个省哪个地方哪一级都是会这么判的。

你要算加班费,不管是哪里的仲裁,哪里的法院都会按照8小时工作制为基准去算。
如果你没有政府的特殊审批,那么你一定是标准工时,也就是5天8小时的工作制,作为基准性的法律8小时工作制它已经得到保卫了。你如果愿意搜集证据,有勇气有意志能力去在司法途径上去跟你讨厌的公司,跟根本不愿意跟你共度时艰,共克困难的资方去对抗。那么8小时工作制就在你的保卫的行为中现实的实现了,但问题就在于如何保卫,如何提供现实的支持,你当然就可以去幻想一个,我觉得独立工会更好更有力量,集体谈判权,集体霸王权不是更可以保卫吗?

你当然可以去幻想这样的一个,但是它现实我曾经就在深圳去过劳动者的互帮互助的生活共同体,在那里面我跟他们聊天吹牛的时候,有一个人就接到公司一个电话,然后发现这个公司又要给他加班,又要给他安排工作,这个心情很不爽,说我不想干了,那么这个时候我本来以为我可以发挥我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去给他提供各种各样的建议,然后给他搞法律援助,但是其实我没有这种机会,因为其他人马上就给他出办法说你要这样搜集证据,你要真的跟这个公司不想干了,你就要这样干,从现在开始搜集这个证据,到时候可以主张这个钱。他们已经非常知道了,因为很多人都仲裁过或者尝试走过法律渠道,他们已经有非常经验了,在法律里面专业知识是一方面,你的实务经验也很重要,为什么实务经验一方面可以给你勇气,你不会让你觉得仲裁非常难,法律门槛很高,其实你只要仲裁过,你就知道没有那么高,没有那么难。
另一方面你到底怎么去申请材料,怎么去准备,你有高中文化水平就可以去准备,但是如果你有这个经验,你可以非常顺利地帮助他,帮助另一个人准备好这些东西。
所以说我发现最后他们已经可以就在法律或者说维护自己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既能获得知识上的支持,也能获得勇气和意志上的鼓励,这样的一个共同体才是现实的路径,才能够给你提供保卫的力量,这也是魏明子和我们541直以来的建议,而我们54的这项活动也是希望能为大家提供现实的可行的一个团结方案。


我们也每天每周好几年了,甚至都致力于把自己的剩余劳动时间投入到工作上,而且对于张北海那些粉丝里面,他们有很多人未来的工作,至少不管是他们在预期里还是在实际上很多人你是要干一个高薪工作,你在劳动者阶层上是中上层,那么你这些人保卫来保卫去保卫的是你们8小时市民阶级的享乐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你们凭什么说自己还最新的视频还愿意说,还要说自己激进,真的是不知所云,那么对于你这些处境更好,已经具有剩余劳动时间或者各项各样的资源,那么你们更应当克服投机性,你们觉得8小时是革命先烈争取来的,你们认同社会主义的原则,你们要捍卫这一点,你们觉得要该如何实现呢?
同样是在这样的互帮互助的行为中,你才能够克服自己的投机性,才能够克服成为真正的工贼,而不是去把那些制造业里的需要讨生活,需要急切的赚取。现金的这些在生存上有很大困难的人无视他们,或者是将他们打为公贼。好了,当然我们道理是这个道理建议是这个建议我们也要发挥我们的老本行,我们接下来会讲几个,不管是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他们都会用得上的,比较专题性的加班相关的法律建议。
好的,这是我们下一节要讲的内容。我们554录制这些法律咨询的视频通常都会很长,你们有的时候会看一些短视频或者之类的那些内容,他们都非常的短,因为他们是引流用的,他们要后面要拿来咨询,我们后面引流的也是免费咨询,所以我们宁愿把视频录得长一些,尽可能在视频里面把大家都教会,这样就不用我们的人一个去咨询。
但是张北海他的视频,你看他的视频,他纯基本上就是给学生看的,比学生普法那个程度,他一个周多少工时,他都要倒半天才倒的明白。所以说他是给你提供不了任何实质性的建议,这也是他要去碰瓷猫头鹰的原因。那么在这里我们就讲几个非常关键的问题给大家就是加班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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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好的,那么我们首先来说计件加班工时的确定,我们很多在工厂做工的时候,有的人的工资计酬的制度是通过这种计件方式,那么计件他有没有加班?这个时候要注意了,计件你要区分两个条件,首先有没有定额的一个任务,你完成了与否非常关乎你能不能拿到计件的报酬。
然后当这个时候你确定你如果可以拿到加班工资,根据什么计算?根据原先的计件的报酬的标准,来折算到底你的工作成果对应的是多少的量,然后来计算加班工资。
好,我们来看实际的操作,实际的操作是我们先来看第一个情况,如果说我们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计酬标准和定额任务,我们来怎么算?计件下的加班工资。那么如果说没有完成定额任务,也就是说在你合同里约定了完成多少件为限,是指你的劳动定额,如果说你没有完成这个部分的话,那么除了法定节假日,也就是国庆节那样的假期能拿三倍工资的时间,你都是没有加班工资可以组成的,那么如果你完成了定额的任务,完成了这个规定的5000件,你再多干,这个时候要按照这个时间来计算加班费,如果说你完成的特别快,5天8小时,这40个小时之内你都控制的好,都已经完成了,这个时候因为确实没有超这个时间,只能也是没有加班费的,但是如果是超了这个时间,那么需要根据你的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部分来进行算。
比如说你要把计件工资首先按照标准折算成5天8小时工作日来算日工资,然后小时工资,然后再来算它的1.5两倍三倍到底是多少。所以说计件工资它也是有加班费的,但是一个加班费很大程度上都要取决于你是否能够完成你合同里面约定的定额,这个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Ok我们最后再补充一下关于计件工资,如果说没有约定计件的一个标准或者也没有规定任务的一个定额,这个时候你确实超时加班了,在标准工时之外也就是40个小时之外存在加班时长,那么你也可以有权利去主张加班工资。
Ok那么对于我们在厂里上班的另一个比较非常折磨人,甚至影响人的健康的正常生活作息的就是倒班,那么倒班算不算加班?首先倒班这个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加班它保障的是大家的一个休息权,如果说我们就法权来说,比如说我上12休12或者说上24休24,我平均下来算,我看上24休24算的是多少?48个小时48个小时两天,那边那就是12个小时,它相当于超了12个小时的加班,我们就换一个例子,我们看上12休36它算不算加班?
我们就48个小时之内来看,你总共是平均下来是一天上6个小时,似乎是没有加班的,但是我们知道如果这样算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上100修360,上120休360,你这次是不是也不算加班,但这明显是让我们休息的时间极大的减少了。
我们一直在干高强度的劳动,一直在持续,那么这个情况下他也是加班,所以说倒班制也是要按照标准工时来计算加班费的。
比如说你上12休36,那么超过了8个小时范围之外的,也是需要按照标准工时制来计算加班费的。
我们来看这个案例,劳动者他是早八上到次日早八,上24休24循环往复,双方认可适用这个标准工时制,但是在这个案件里面仲裁的时候,法庭上这个公司说其实是综合工时制,我们知道综合工时制它确实是为了调节一些特殊岗位的一个情况,但是需要严格的行政部门的一个批复。
你如果没有批复的话,那么按照这个来说,我在一天24小时之内,我如何算我的上班时间,最后算出来的就是我的休息日和我的法定节假日应当给加班费,然后这个标准工时制也应当给加班费,也就是说我只要是那一天超了的部分都要算加班,法院是这样判的,法院其实是非常负责任的,因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到底我坚持了我的观点,意味着非常麻烦的去根据你的上班的时间去倒推,你如果是个标准工时制,那么你实际上到底加班了多长时间?
他在这里说根据了实际的工作特点来确定休息日和假定节假日加班时间,然后又要去算到底应该算了加班费数额,你劳动者有的时候是如果说劳动者是自诉的话,他是没有人去给你这样详细的列一个计算表的,都要法官自己算。
那么如果真的是法官为了坚持他的正确的观点,我就算了这么多,那么只能说法官非常尽职,充分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好的,这是关于倒班制下,我们这些在工厂里上班的工友们加班,也是可以主张加班费的,就是一个我们做脑力无产者,或者说你坐办公室工作的一些做文职工作的,经常会关心的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说我入职时候发现我的合同或者是单位的规章制度里面有这么一条说我的加班费他已经算在工资总额里了,然后你拿到手发现你自己的工资条里面有一个部分叫做加班补贴,加班补贴,发了加班费,这样公司就不会去算你到底加班的时间对应的加班费有多少,他直接以一个定额的加班补贴的方式把加班费给付了。
那么最后这个时候如果怕劳动者觉得自己加班很多,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想要加班费,就会遇到这个问题,我公司的定额补贴加班补贴能不能代替加班费,那么首先这里有一个问题它是比较复杂的,我跟魏明子直播连麦的时候也说过,张北海他说公示制度的时候基本不懂现实的处境,就说给台湾补贴,或者说包薪制,包薪制是什么就是说你给我干活,你的工资工时的安排他可能比较灵活,那么这个时候我就给你一个固定数4000块、5000块、7000块8000块,你只要把活干出来就好了。
那么你到底多干了哪些工时,你自己多加哪些班,我不管我不付加班费,我就给你总的一个工资叫做包薪制,一般在体力行业,比如说修车等等比较普遍,那么它对应到脑力劳动者这边,就变成了我在合同里面规定加班补贴已经足额支付了加班费了。
其实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其实是一回事,就是说工资总额里面已经包含加班费,公司不会另行支付加班费。但是它反映出来的就是一个矛盾,因为在体力劳动者的劳资市场上,劳动者的一找工作换工作的频率是非常高的,他的工作很可能不固定,而且他也比较有的时候他换工作换一个地方去工作,或者是换一家工厂去工作,他没有文职工作那么多的限制,那么多的入行门槛,他换了就能干。
所以说既然他换工作频率这么高,也就是说劳资双方达成交易的频次也是很高的,最终决定对于体力劳动者来说,他的一个工资价格是谈得非常清楚的,就是劳动力的市场价到底是多少是非常清楚的。最后的结果就是反而体力劳动者他作为一个相对底层的劳动者,他的工资的确定甚至工资结构都要比脑力劳动者要明确。

那么最后如果说真的有那种工时比较不固定的,确实工作比较灵活的那些行业,这个时候为了适应这个情况,他就设置了这种包薪制,但是他不会以我的什么单位规章制度,什么加班补贴之类的形式来体现,他就说包薪制我就是你包了这个活,我给你多少钱,干多干少这个工作时间,你自己有效率一点,你自己定我不会给加班费,他一般是采取两个不同的形式。
但是对于包薪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过一个案例,也是我们这个手册七点3:11里面说的这个问题,它的一个核心就在于最后要折算,最后发现我的工时我确实加班了,这个活一开始就约定的不合理,你最后包给我的这个钱就是太少了。
最后折算下来对不对?发现我算上我的加班时长,算上我的正常的标准工时,把工时一算算到你给的工资不够,我这些工时对应的最低工资,也就是说我拿最低工资来算,我的加班费发现比你要给的工资要多得多,那么这个差额的部分你低于最低工资的部分是高薪里面少发,这个部分是要补上的,但是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针对这种底层的体力劳动者或者制造业工人等等试用的,一般他们才卡最低工资卡的比较多,按最低工资标准算加班费算的比较多。
对于文职工作或者脑力劳动者来说,他们一般都不会这么算,那么到了他们那边就变成了公司通过在合同里面提前约定,已经包含了加班费的方式,来规避加班费的情况,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这个事情就处理起来就更加麻烦了,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收入相对较高,不会出现我最后算工资发现没有,结果连最低工资标准都没有达到,不会出现这个情形,他通常都是要比最低工资标准要多的,但是如果真的来算这个加班费,我就是要加班费,我跟公司撕破脸了,这就涉及到我之前说过的一个问题。
你是一个有经验的劳动者,你在这个行业已经干过很多年了,你或者换过几次工作了,你再去入职一家公司,他给你开多少钱,他给你开了8000块钱,你是知道的,这里面是没有加班费的,按照这个行业的行情,就是说这个公司它不会再给加班费了。
你自己是比较知道这一点的,很多我之前也接触过一个仲裁员,他当时调解的时候就说你入职的时候难道就不知道这个钱里面就这样吗?你就不知道这个行业是这样吗?所以说你到底现在给我算出来这么多加班费,我也很难给你去判。
那么首先仲裁员说这话当然是一个调解的伎俩,给你施压的手段,但是我和我当时的那位劳动者都是刚踏入社会不久的,我们当时是非常不理解这句话的,我说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会觉得我知道,我觉得我该要加班费,公司不给才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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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是在煽动非正式部门的劳动者反对待遇较好、正式部门的劳动者呢?

让人想到马列托的落后农民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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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D 于 2024-7-1 01:01 编辑

但是仲裁员他说的话里有合理性的部分,如果说我和我的当时一起代理的这位劳动者都是老手了,我们入职就知道钱公司加班费肯定不给的,我要是真的入职之后问他要加班费,他肯定要想办法给我开除掉。

所以说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那么我们再回到具体的法律操作来说,遇到这个情况怎么办?我们现在跟公司撕破脸了,我就是要这个钱,你别管我一开始知不知道我有没有工资的预期,我就是要加班费的情况下,而且我还算出来这个钱还真的是比最低工资标准要高,怎么办?我该怎么主张我的权益,那么按照我们的最后查这个结果上来说,首先这一条它有没有效?

我们可以看包新制的最高法的案例,其实就知道了,其实是肯这个是有效的属于说你当初劳资双方你们约定了这一点,你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这个协议,或者是签字确认了这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里面有这样的规定也是合法的,这一点是这样的一个基础,你不能直接说这条无效要求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计算加班费。

如果说已经签了,那是要另要说它是无效的一个条款是不太成立的。

那么问题就在于最后我计算了一个时长,比如说月薪6000,举例子月薪6000,其中包含了1000的加班费,但是我实际上就是每个周在休息日都加班一天,最后我计算得到,最后我计算去得到算出来的工资,我刨出1000按照5000作为工资加班费的一个计算标准,最后发现这个公司给的1000块钱的补贴给少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那么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当然是不行的,是要给的,所以我们也是反复强调,但是高于这个时候是有两种观点的。

根据一种观点会认为这个时候公司如果说给少了,那么它其实相当于什么?其实相当于你们之间另行约定了一个加班费的一个计算基数,不是以5000块为由进行约定的,是按照比如说刨去了奖金绩效补贴一个更低标准的加班费。

那么如果说按照5000块钱一个月,当然是低于了法定的标准,那么应当是支付这个加班费,按照你自己的实际的加班时长来算,到底有多少块钱的加班费?公司给的定额的这种加班补贴,根据法律规定算出来的钱,那么是要补差额的。

也就是说公司没有权利去决定到底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什么,但是另外一种观点就是说,不管你最后按照实际你的加班时长算出来是多少,按照刨掉的加班费的标准做工资基数,不管你怎么算的,你们之前做过这种约定,你对定额的加班补贴来代替实际的加班工资,此前做过一个认可,那么你就按照这个来,那么公司给你算算少了工资,我们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也就是说就按照定额的来支付。

所以说问题就在于我们到底能不能接受这一点,如果说我们可以接受,我们觉得公司的加班时长,工作强度,最后给到的加班工资是可以这样包含的,这个时候是没有办法了,你只能去接受这一点,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我们不要去签字。

这个时候单位给你发一个员工手册的时候,你看到这条你觉得不太能接受,你要提交一个书面,你要不签字,要么说提交一个书面形式保留,比如说对某某条存在异议,不能接受这样发一条异议的消息,代表你之前没有跟公司就这一点达成一致。

而且为什么说这里他是在坑你脑力劳动者关于加班费的这一条,为什么他这条是坑人的?因为你入职的时候说实话你不知道单位的工作强度有多少,而这个单位的工作强度它又没有弹性吗?有的时候经济效益差,老板就是要或者老板发癫,他就是要多加班,或者老板他确实是没什么人性,没什么大家共度时艰体谅劳动者的心情,这种时候你签订了反而却真的是对你的很不利的。

当时签的时候是一回事,你现在被坑了,这个公司变卦了,实际情况不是那样,那就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说这条它确实是比较坑人的。对此我们的一个应对手段是什么?不加班,对不对?我们有权不加班,我们继续干跟公司耗下去,跟公司对抗下去,当然这种耗对抗怎么样,或者是甚至你不加班本身都会拿不到加班补贴。那么什么东西能成为你坚强的后援?我们之前录视频会说,我们要组织一个互帮互助的劳动者共同体,对不对?首先比如说我们之前的一些这种这样的一个生活共同体,很多劳动者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大家都会彼此加油打气,让你坚持能够跟这种不法的企业无良的老板有对抗的一个勇气。

你作为一个原子化的个人,比如说一个人回到出租屋里,白天跟公司对抗,晚上一个人回到出租屋里比较孤独,比较压抑,比较苦闷,也没有朋友一起发泄讨论,这个时候我觉得很难做到保持对公司的一个对抗。

但是如果说我们一开始我们是结成了互助性的这种生活共同体的一员,大家互帮互助,甚至比如说共同体里面也有这种律师或者法律行业的从业者,甚至有一些人打过一些劳动仲裁,他自己有过经验了,他这个时候很快这种经验就会传播开来,这种劳动技能会不会传播开来?

会对你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帮助,让你真的想要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是要主张我就是要捍卫我的8小时工作制的时候,这个时候你才有现实的条件,真实的一个可能性去捍卫,不然你口头上空谈还保卫8小时工作制,保卫强制落实,希望谁大手一挥给你,把8小时工作强制落实下来,这个是纯粹天方夜谭的。

8小时工作制它作为一个兜底性的工资计算机制,它一直是在那里的,甚至说他已经实现了,因为你不管怎么着算加加班费都是8小时,在全国各地没有哪一条是不这么算的。它作为一个加班费的计算制度,作为一个工时的兜底性的制度,他已经在这里了。所以说你像比如说 B站张威海你这样空谈,我要保卫加班费,怎么保卫你?

怎么保卫他只能支支吾吾的暗戳的跟你说,我们一般要工会站到第一线,我要搞什么,不能让他隐居二线,你最后搞出来的结论是没有现实土壤的。

好,我们最后再来说一下加班费的举证问题,加班费的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劳动者来说,为什么?是因为法律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他要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谁来证明加班存在,由此来证明公司要承担支付加班费的责任是劳动者,劳动者有比较强的一个证据的提交的要求在这里,所以说如果说我们劳动者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这个诉求是要败诉的,那么而且相对来说在实务中举证责任比较严格,为什么?

这也是他们根据实际的一个经验平衡出来的。

因为如果说因为加班费你就算真的是你像我之前说过的,你加班费有的时候是他有的时候是不在什么劳动力价格市场均衡乱七八糟的一个范围内的,所以说最后很多人算出来的加班费是算出来很多的。

那么这个时候他为了平衡劳资之间的力量,他会相应的调节一下证据要求的高低,在加班费这里证据要求相对较高,我们劳动者也要准备比较全的一些证据,那么相应的证据是什么?

是考勤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考勤记录什么的,这个是比较关键的,就是用人单位他出具的你工时的一个记录。因为我们要证明除非是比如说你上班从头录像到尾,这个也可以作为一个非常好的证据。那问题是这样太麻烦了,一般来说我们为了证明我们有加班多少工时,就要出一个用人单位认可的工时记录。那么什么叫用人单位认可的?

一般到最后用人单位都不会认可的,你要跟他对簿公堂的时候,那么问题就是说他之前认可的就是他给你考的勤,他给你做的公示管理记录,所以说如果有考勤记录一定要记得保存,那么很多软件它保存起来,劳动者收集起来不方便,我们要在事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就要把屏把这个图截好录好。然后是用人单位考勤制度,很多用人单位直接规定类似于大小周或者是上6休一等等,这样就直接证明了用人单位给我们安排了一天的加班时间,本身写着一些工时超过标准工时的这种用人单位的工时制度,它是可以作为一个证明加班在这里的证据的。

那么其他的还包括我们这些公司要求加班的这种聊天记录,通知,还有一些加班的审批,最后还包括我们的一些工作记录,在这些特定的在加班时长里面工作的记录,工作的成果等等,都可以用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当然除了证明加班事实本身存在之外,还有一个点就是要避免变成自愿加班。如果说我们真的想工作8个小时,我们就有剩余的劳动时间,我们另有他用对不对?

我们这个时候如果说你再1个想要工作8个小时的环境,又在一个单位不想让你工作8小时环境,如果你想争取的话,其实这只有两个选择。

第一,你明确表你就是要工作8个小时,你通过你的各项的方式把8个小时落实到底,比如说公司让你加班,你就说我要加班审批,按照比如说你们单位有加班审批制度,我要加班审批,公司要你加班,你就说我要开一个加班条给我,对不对?

你只有这样才可以将8个小时之外不算作自愿加班,不然你就变成了被自愿被强迫很多在这个视频里为什么支持保卫8个小时工作制,因为很多人说实话,他们觉得在这个情况下是被强迫的一个变相强迫的状态。

面对这种情况,我只能说第一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提高自己的议价能力。

第二,你如果真的不能接受,你要有一个战斗的态度,你不能只是在互联网上抱怨,然后去应和,同样提不出任何实际解决方案的张威好他这样的1个空洞的口号,你要说我真的认可8个小时工作制,要么给我加班费,要么我不干,对不对?

这个都是法定给你的权利,你要有战斗的精神,你要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提高自己的议价权,提高自己在单位里的筹码等等来保卫自己的8个小时工时制的权利。

如果你连去仲裁去要加班条,让公司按照他的流程出审批的行动勇气都没有,你只是响应所谓的保卫8小时工作制的口号,那也是不过是等着别人过来给你安排一个8小时工作制。

那么我们现在就说的这个问题,就是说没有别的选择,第一要么你就行动起来,第二要么你就你就是在单位里加班,甚至是他强迫变相强迫他都没有钱,他不是没有给你留任何反抗空间的一个强迫,他不是那种拿着鞭子抽着你的强迫,你是有反抗的空间,有战斗的空间的,你要么利用,要么不利用,只有这两个选择,你要么跟他战斗,要么不跟他战斗,对不对?

不要想着张博凯的口号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解决不了的。

所以我们现在告诉你,如果说公司让你自愿加班,什么都不给你留,没有加班通知,没有加班审批,但是还给你安排了大量的工作任务,你就说这个工作任务太多,在标准工程之下完不成,现在我要加班,请求领导批准等等,过来拿到这个公司的临时安排或制度性安排加班的证据,那么制度性安排就是说公司有加班审批制,你不要不用你就去用,你就去审批。

那么公司如果不给的话,那么我们也有这样专门讲,明明有审批制度,但是你申请了公司不给你批,这个时候的判决是对劳动者有利的,公司有义务去履行它的审批制度。总的来说,公司要营造一种自愿加班的氛围的时候,它只是一种氛围,你需要去创造这种公司安排你加班的证据,不然就不加班,这是证据的一环。

那么证据第二环就是我刚才说的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在超时工作的工时里面有加班事实存在证据,这是证据二。那么最后一个就是证据三就是证明加班的工作基数,到底加班费我按照什么算的?除去一般来说我们是这样算,你把你的工资除去加班费那一部分,剩下的都是工资计算基数,这是一个最简单也是对劳动者来说最有利的算法。

那么到底怎么算?各地其实有各地规定,比如说一种年终奖这种东西它可能会排除掉,但不管我们主张的时候,对于劳动者来说,其实只要按照自己最有利的一个方向去主张就可以了。

那么最后的一个结果就是我们要再搜集一类证据,就是工资的发放记录,工资表用于证明加班费的工作基数,这样结合起来就有一个证据的链条,第一加班是用人单位安排的,第二加班事实是存在的。

第三加班费是这样算出来的,这样当然有的证据不好搜集,比如说考勤,比如说等等,我们可能只有一个截图,只有一个什么没有证据原件,只能初步证明这个证据或者说有的公司会用Excel表去做什么东西,这个时候手里没有,但是我们有一些初步的证据能够证明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要求他提供,比如说我有Excel表的一张的一个截图,但是整个完整的Excel表,我没有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提交这一页的截图,同时提出这个法条证明,这一Excel表是单位发给我的,那么还有很多Excel表证明了我整个工作期间的加班的事实到底有多少,这个时候是由用人单位他掌握这个证据存在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的话,他要承担一个不利的责任。

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把加班证据的举证责任转给公司一方,由此让公司承担一个举证的义务。

对于那些我要有一个8小时的工作,我要给自己留出充足的剩充足的剩余劳动时间的人来说,我们的建议就是你要搜集好证据,你要留好各种各样的证据,你要向单位提出这个事情,我要么你不想加班,就说我不想加班,你如果说想要加班费,你就是说超出的部分,我不是自愿加班的,是这个公司你要批准我的一个加班的行为,这个要公司给你做一个安排才可以,这个是比较关键的。

好的,那么关于一些各项有关加班的一个问题,不光是体力劳动者,还有脑力劳动者。其实现在就算是体力劳动者,他有的人也不愿意再去做一个高强度劳动,去赚取一个很高的现金流。我们是像刚才我们之前说过的,我们也认为这样的一个诉求,这样的一个选择也是合法合理的,但是如何实现这一点,一个有价值的切实的,而且会带给你积极意义的这样的一个实现路径,绝对不是去听从去响应张博海对民意的煽动,响应独立工会的这种煽动,最后它是一个别有用心的口号,不会有好结果的。

我们的一个建议是要切切实实的提高我们有8小时工作制,我们有空余的劳动时间,剩余的劳动时间,我们要把这些时间用在提高我们的劳动技能,提高我们的议价权上,最后还要用这些剩余时间去来做劳动者之间的一个互帮互助,在生活上结成一个共同体,这个是现在立马就可以实现的。我们找几个志同道合的工友,大家一起租房子,一起利用自己的劳动技能的多样性互帮互助,这个是可以做到的,可以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往前走的,这是我们的一个建议。

那么比如说你现在听到了听完我们视频,听到这里的劳动者,你比其他劳动者多的一项就是我对加班这个事情更了解,我对举证收集证据等等的问题更知道,你现在就有一个比别人比其他劳动者多了一项劳动法这样的一个技能,你可以拿过来做分享,做互助,或者是把这个手册分享给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研究,或者是来五四咨询获得我们这些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一个志愿者的一个帮助,这样可以帮助你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团结起来。好的,那么我们就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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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4-7-1 03:19 编辑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最后一篇转载有关未明子的文章了
本人之后相当的一段时间内也不再会涉猎有关未明子的话题,
从他本人的发言来看,他不是本论坛常客,同时在工人民主和党的领导问题上也严重误读了远航的观点,同时,远航也绝非主张工团主义,更是批评了社会主义下的独立工会议题,同时,工人民主等于工团主义也是一个经典的论述,本人不做赘述,相信这两个东西的关系网友自会清楚(当然,我也认为远航的工人民主仍然需要某些直接性的民主来体现,而不是单纯的国家机器民主化工人阶级化)


对于底层互保这个话题,希望网友多多发言

(再多嘴一句,思维逻辑本质上的不同决定了解决方法必然不同,用对抗性逻辑描述和用团结性逻辑得到的方法必然会有差异,之后就看政经形式的变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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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在阶级力量对比没有实现重大变化之前,我认为底层互保是做不到的,单纯从政治上考虑政府就不可能同意这一点。底层互保更类似于革命到来前的措施,只不过那个时候的目标就不是“互保”而是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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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rascension 于 2024-7-1 12:10 编辑

底层互保这个宗旨和纲领我认为是对的,现在需要在国内各被统治构建出一种“底线思维”,缩小自己的投机性、享乐性、无意义的开支,做一些更加长线的“未雨绸缪”工作。而这种工作就自然包括对自己的社会关系“反原子化”、“共同体化”,甚至在一定关系密近程度之内(比如说家庭、班级、宿舍、工团等)构建小型的,带有纪律性的“计划经济模式”,并能够不断设法将周身陷入困难的劳动者进行帮扶——说白了,只要行有余力,这种做法确实应该被提倡。只不过这种互保意识和互保形式需要结合时间、地点和参与人的社会关系做相应的调整。目前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互保组织可能只能在极其亲密的关系中(真正志同道合且有现实社会联系的朋友间)或者面向较大较急性的矛盾而休戚相关的人群中(比如劳资矛盾在部分企业爆发时的劳动者群体),其他的时候往往需要“套盾”,通过经济或者物质上的集体主义积累,以这些经验总结出“不带有意识形态词汇的意识形态色彩理论”,比如“反原子化”之类的。

不过有一点需要明确——当前“底层互保”想做大做强不可能,做这种互保尝试的关键不在“做成”而在于“做过并且能够使其在更多的人中变成一种生活意识”。互保的组织大概率会是临时的(比如工运里抗争完取得自己的一部分劳动所得就解散的工人们),或者会是规模就几个人的小团体没法增长(长期住在一起且关系很好的舍友、家庭等)。但是问题在于这种“互保”意识的普及,是未来无产阶级运动时较为关键的集体主义叙事与组织的关键“预训练”,只要在当前能够让更多的人从意识或者小范围、临时的实践中体验这种“底层互保”,在真的社会发生变化的未来是能够快速建立起以底层无产阶级为代表的组织的必要基础——这在那个时空下既能有助于让更多的底层无产者“活下来”,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无产阶级力量的规模”,无论如何都是值得尝试的。与未明子不同的关键在于,我认为现在的“底层互保”不能“一蹴而就做好一个大组织奢求不灭”,而是要能在不同场合建立不同的“非封闭性小组织”因地制宜。等到了合适的历史时空背景下,会有这种“小组织”不断建构成大组织的空间的,我们的历史质料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再来一次”的可行性总会比完全摸黑高得多。

归根结底,现在尝试实践“底层互保”的本质是更像一种意识形态训练与宣传,而不是真的奢求在资本主义统治秩序下构建起什么有力的组织,所以“底层互保”和实际上力求保有底层劳动者有生力量并起到对上层建筑釜底抽薪作用的“躺平”(红中网版本的)并不是同一个赛道上的东西,不存在“支持这个就会反对那个”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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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4-7-1 00:57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是在煽动非正式部门的劳动者反对待遇较好、正式部门的劳动者呢?

让人想到马列托的落后农 ...

这点其实也是值得注意和警觉的,如何不让这种东西变成“工团主义”恐怕是需要在现实尝试里去积累的经验了。这个反而涉及到论坛内以前作详细讨论的“脑体分工”问题,不能够在这种“互保”中正确认识脑体分工的矛盾本质和解决方法,那么这种“互保”就会走上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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