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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不劳而得的国民收入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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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2:35: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改革不劳而得的国民收入制度

山西潞城市农经局 郭晨野

2013年12月22日

    当前中国少数人不劳而得国民收入数字之大,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之高,已严重影响了强国富民的实现,不改革这个制度中国是没有希望的。

一、目前少数人不劳而得国民收入的大概情况

    第一,权力在工资外拿走的国民收入过多。据一些经济专家研究,各种权力每年用贪污、行贿等手段拿走的国民收入约占国民总收入的20%以上。
    第二,按现行房产土地制度,少数人拿走大量的土地收益,一是拆迁费,2012年财政部统计,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2.89万亿元。其中78%用于征地拆迁等成本性补偿。据调查研究,78%的补偿费中有80%左右是土地收益,计算下来,政府得到的土地收益是6300亿元,少数居民得到的土地收益是1.8万亿元。除此之外还有建设小产权房、无产权房及修街道、建学校等拆迁。据调查一些被拆迁者得到的 土地收益超2万亿元,建房、卖房者、权力也得到了大量的土地收益。
    第三是土地出租费。私营企业、集体、个人的各种房屋、土地出租。据调查研究,2012年租赁费收入在6-8万亿元之间,其中80%为土地收益约5万亿元。全年少数人大约拿走了15万亿元的土地收益,占国民总收入的30%左右。
    第四是权力消费的国民收入过多。据统计2012年权力消费政府、企业、个人国民收入约5万亿元,占总收入的10%左右。
    第五是劳动者得到的国民收入过少。据有关机构调查研究,全国工资收入约占国民总收入的25%。我认为25%里也有不劳而得、少劳多得的,20%为合理数,加上自主经营所得、转移所得,合理合法收入不超过国民总收入的30%。

二、不劳而得国民收入过多的危害

    第一,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劳动者得的少,不劳者得的多。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一是大学生、研究生等中高劳动者生活困难,据统计,2006年以后大学生不再统一分配工作,实行自主就业,约有80%的大学生、研究生异地就业。由于工资低、房价高、物价高、工作不能调动等原因,生活比较困难,30岁未结婚的很多,造成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普通工人艰难度日。据统计,外出农民工有1.6亿,外出城镇居民工有1亿人,这些收入更低,住居条件很差,伙食水平很低,多数人住工棚和城中城边村居民房屋,北京还有人长期住在下水道,这些人长时间远离妻子家人,劳动积极性不高。
    第二,拉大了贫富差距。根据在一个县的调查分析,前5000户富人中,有权力者、经营企业者、经营房产者、被拆迁者,但是没有一户是劳动者。被拆迁者中普遍赔偿价值在100万到300万元之间,出租房屋者租金收入一般在3到10万之间。当地普通劳动者每月收入约1000元,5至10个劳动者相当一个房屋出租者,这就寒了劳动者的心,这个差距应该是世界唯一。
    第三,抬高了物价。无论是权力收入还是土地占有者的土地收入都加注在商品价值中,抬高了物价,特别是住房价格。据统计,全国房价中20%是建房成本,其余是土地价格和权力价格。据调查,某县城一户小商品店,年销售额15万元,其中租金是6万元,工资是2万元,其他费用1万元,说明房费把商品价格抬高了一倍。

三、改革不劳而得国民收入制度的建议

     制度是第一生产力,好的制度是正第一生产力,坏的制度是负第一生产力,为此要建立好的制度。
    第一,改革对权力的产生与监督制度。一是逐步实行乡县市省直选制度,先从乡县开始,全国两年实现;二是建立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制度,这个制度就是群众监督。监督的方式是各级设立群众监督委员会。一半由群众选举产生,一半为自由参加者,赋予监督委员会有罢免官员等权力。
    第二,,土地增值收益90%以上归国家。一是国家要修改拆迁条例,条例要规定拆迁商品房、经济房、自建房等各种换房、付钱标准,如:城中村农民换房每人每户多少平方米,现在全国标准不一。有的地方换全部面积,有的户换房得上千平方米。因此国家要同意规定换房标准,余房付当年建筑成本价,不支付土地增值价,达到减少拆迁费用;二是不提高征地价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定提高工业用地价格,我认为应收取工业企业已占有土地使用费,而不是提高企业再用地价格,其它建设用地也不提高征地价格,因征地价格和物价是相连的,地价高物价就高,得到征地费的是少数人,高物价影响的是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三是土地、房屋转让,土地增值收益全部归国家所有。房屋、土地出租收益90%以上归国家。
    第三,普遍开征房地产税。开征房地产税是降低房价的手段之一,还可提高房屋使用率。必须在全国顺利展开,有利于普通劳动者购房、租房,提高他们的住居条件,调动劳动积极性。
    第四,全国普遍实行养老保险及劳动者流动制度。全国无论什么行业用工必须给其交养老保险,全国流通。无论国有、外资、私营企业劳动者可自由流动,有利于亲情组合、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国家要制定这方面的制度。
    四、可以取得以下效果
    第一,大幅度提高劳动者的收入;
    第二,大幅度降低物价,特别是住房价格;
    第三,大幅度提高劳动者素质;
    第四,大量留学生回国,大量外国人才来华工作;
    第五,国家快速强大,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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