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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论坛】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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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5 00:27:3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当前,新疆暴力恐怖活动达到了你死我活的激烈程度,自治区党委近两年采取了多项部署,最有效的应该是警务室进村和三民工作组进村,这两项措施对恢复已瘫痪的基层组织无疑是强有力的支撑。身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局长,我深爱着这片土地和我的第二个故乡,打心眼里地为自治区党委的英明决定点个赞。我在南疆从事公安工作近38年,90年代末和极端宗教、暴恐活动交上了手,下面我谈谈在一线的斗争的感悟,供同行们交流。


一、新疆本是一片宗教的净土,80年代前新疆的清真寺也只有几千座,80--90年代新疆的清真寺井喷式发展,超过了24000座,达到了世界宗教的发达水平。这是当时新疆糊涂的政治家和宗教管理部门造就了今天新疆这片宗教狂热的沃土,我们的宗教管理部门俨然成了宗教的发展部门,造成现在这种局面,他们难辞其咎。
二、当前新疆的暴恐活动都是由非法宗教和极端宗教发展而来的。打击暴恐要打提前量,重点打击极端宗教,如果等极端宗教分子修炼成暴恐分子再打就晚了。


三、防范是一项必须做的基础工作,但要知道成功的防守是很难的。北京、昆明、乌鲁木齐防守住了吗?和田、喀什、阿克苏、吐鲁番防守住了吗?记住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要不断地深入、不断地研判、不断地发现、不断地摧毁,进攻--进攻--再进攻!!!这是制胜之道。但是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防控的力量满街都是,侦查的力量、办案的力量、打击的力量明显不足,捉襟见肘,很多手里的线索无法及时消化,导致打击不力,不及时,防不胜防。我们的上级指令机关虽能及时下达严打指令,但缺乏对除了管控和防范还有多少力量能严打和深挖的研判,这也导致严打不断深入,形势依然严峻的局面。
四、但凡辖区内有宗教狂热的地方,并“盛产”暴恐分子,那这个地方一定有“热源”,一定有“热点”人物,有幕后黑手。要利用我们手里的一切资源对这个地区进行摸排、研判,发现并摧毁,这是一个局长的基本功。2012年的“6.29”劫机案和2013年的“11.9”伊吉拉特案我们辖区有多人参加,之后我们对辖区5个宗教“热点”地区进行了认真的摸排和研判,最后查获7名野阿訇(阿訇为波斯语,意为老师或学者,是维吾尔等民族穆斯林对主持清真寺宗教事务人员的称呼,野阿訇是不经政府批准的非法传教人员--编者注),仅来自和田地区皮山县的野阿訇就2名。对辖区最不放心的极端宗教分子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把他们送到最放心的地方去--看守所,请别给我谈什么犯罪的构成要件,要件成立了,人头就落地了。打击极端宗教宁可过激不可放纵,放纵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五、不要迷信什么雪豹、猎鹰,不要迷信领导视察时各方力量强大的展示和华丽的表演,也不要迷信上面的反恐专家和反恐精英,多少年来的反恐和专案靠的是我们的基层派出所、公安局、一线的专业力量和基层特警。我们用最简易的装备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完成了95%以上的反恐任务,我们天天在一线指挥着管控、防范、侦查、专案和打击,我们就是专家,我们就是精英。
六、我们建国已近65年,可是宪法第134条,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国家的法律不用国家的语言文字来执行,真是中国特色。美国印第安人犯罪可能用印第安人的文字语言诉讼吗?法国的吉普寨人犯罪会用吉普寨人的语言和文字诉讼吗?
七、我们一线的基层民警是承担我们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最可敬最可爱的人,我们要关爱他们,心疼他们,不要有点事就求全责备,他们为新疆的稳定付出了太多太多。
八、广大的维吾尔族干部、民警、群众是我们反恐的中坚力量,离开他们我们将一事无成。面临今天严峻的形势,面临着流血牺牲,请相信我们始终战斗在一线的公安民警绝不会后退一步。热血洒边疆铁血铸警魂斩尽左拉旺立马横刀我怕谁注:左拉旺,维语“暴徒”的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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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4-7-2 20:54:00 |只看该作者
掏光养秽 发表于 2014-7-2 20:37
看过“老汉”老同志与“反毛者乃畜生”网友在此帖上的所有辩论,我认为前者是一个可敬的老人,为祖国做出了 ...

你如果认为老汉有理,你可以列举证据。

我说他造谣,那都是有具体事实的,有具体的链接可以查证。你说我胡搅蛮缠,也请说出事实,否则你这样随便评论实在没有什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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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4-7-2 20:37:23 |只看该作者
看过“老汉”老同志与“反毛者乃畜生”网友在此帖上的所有辩论,我认为前者是一个可敬的老人,为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后者有无理取闹之嫌。
支持“老汉”同志!希望“反毛者乃畜生”网友能够谦虚一点,不要胡搅蛮缠,应该向“老汉”同志道歉!
这个辩论其实已经没有意义了,希望不要再继续,完全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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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4-7-2 10:36:11 |只看该作者
造谣总比讲事实容易,有事实的称为造谣,没有事实根据的称为辟谣,天下的事情颠倒了。“你的谣言记录在案”,谁的谣言、骂人都在跟帖里,你认为有必要可以公布于众。茅于轼造毛主席的谣,我努力去揭露了,你呢!
  你承认了在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是他们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不要说人家的观点是谬论,能讲道理把别人的观点批倒了再说人家的观点是谬论,你能批到我的观点,使我学到东西,那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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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4-7-1 21:36:58 |只看该作者
老汉,我仔细想了想。我觉得现在没有必要再浪费我的宝贵时间去回你垃圾贴。一则我时间宝贵,你这个夕阳红则是处于穷极无聊的状态,有的是时间找不到方式打发。再者因为你完全拿不出任何新的真实的东西。要么就是我回答过无数遍的,你装眼瞎看不见;要么就是是睁眼说瞎话,造谣,大到造周总理的谣,小到造我的谣。我说过,要是成了你造谣我辟谣的模式就很无聊了,因为造谣总是比辟谣容易。造谣可以不打稿子,辟谣却要去找证据。茅于轼就利用了这一点,你也利用了这一点。

鉴于此,首先我写了备忘录在我的空间里,你的谣言记录在案。以后你想矢口否认那是不行的。
其次,我的观点已经表达得够明确了,证据也已经足够充分。你的车轱辘话,你的胡搅蛮缠,我只当是放P. 你的表演你很清楚我很明白,大家也都看见了,你是什么人品大家心里有数,你硬撑面子不认错,随你的便。

今后,只要你在新的帖子里传播谬论,我仍然会批判你的错误论点,揭穿你的谣言。就目前这几个帖子而言,如果你拿不出新的东西,那么我就这样回你,同时感谢你帮忙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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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4-7-1 15:43:28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在这篇文章里讨论问题,没有理了,就移花接木了,已经上当一次,再不会被你耍弄了。被尊重的问题那要看人了,被“反毛英雄尊重”,哪自己也被糟蹋了。

“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我和你没事在扯少数民族能不能说话的问题? 汉族都可以说方言,少数民族还不能说本民族的谣言?看54宪法是怎么说的,“第七十一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指的就是工作用语,好好学学宪法和自治区的法规,就不会犯幼儿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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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4-6-30 22:09:02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不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那就好了,那就没啥好辩论的。我就要这句话。

南疆的公安局长要的也是这句话,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那当然可以。鸟语花香都可以,民族语言你爱说不说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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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4-6-30 15:20:54 |只看该作者
“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我和你没事在扯少数民族能不能说话的问题? 汉族都可以说方言,少数民族还不能说本民族的谣言?看54宪法是怎么说的,“第七十一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指的就是工作用语,好好学学宪法和自治区的法规,就不会犯幼儿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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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4-6-30 15:19:24 |只看该作者
年纪轻轻,是神经错乱还是老年痴呆,把自己的回帖当成我的回帖,正是会栽赃。25楼是谁的跟帖?自己的跟帖都不认识了?还来嘲弄别人!
串个门 加好友 打招呼 发消息  25#
发表于 3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4 16:16 编辑
"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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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要转题了,回答我的第一个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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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4-6-29 23:30:49 |只看该作者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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