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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起诉央视恶意报道徐纯合案的民事起诉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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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5-17 02:44:40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精神病人不但可以当证人还可以起诉啊

点评

反毛者乃畜生  内窥镜大傻逼,我说的精神病证人不是这个案子的  发表于 2015-5-21 21:44:04
照胆之镜  畜生,看清楚了是“原告”,不是你说的‘证人’哦!民事起诉状:原告:李秀芹 女 36岁 住址:黑龙江省铁力市精神病院  发表于 2015-5-21 14:10:42
反毛者乃畜生  你娃太嫩来得太晚,根本不知道我说的精神病人当证人说的是哪回事  发表于 2015-5-18 03:29:41
照胆之镜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秀芹 女 36岁 住址:黑龙江省铁力市精神病院 看清楚了是原告,不是你说的“当证人还可以起诉”哦  发表于 2015-5-17 10:05:09
反毛者乃畜生  很好,精神病原告加精神病证人,再加点自称左派的精神病就完美了  发表于 2015-5-17 03: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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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5-17 02:48:50 |显示全部楼层
”徐纯合在紧急关头为了防卫和抵抗甚至把自己的孩子和老人都喝出去也未能阻止住李乐斌的疯狂暴行。“

颠倒黑白,无耻之尤。拿自己老母和女儿当沙袋,成了”甚至把自己的孩子和老人都喝出去“。开始我也不明白新闻报道里说的他妈夺过棍子往他身上还打两下是怎么回事,看了视频才明白了,畜生该打!

这帮无耻的法律党这次才真的是”喝出去了“

点评

远望东方  81岁权玉顺为什么在儿子中枪后还要狠抽儿子两棍子?  发表于 2015-5-17 22:42:06
照胆之镜  我的目的是”央视“涉嫌造假,故意误导观众! 你的论点”徐纯合”不是好人,活该被枪毙了?  发表于 2015-5-17 09:57:10
反毛者乃畜生  我不想骂人,但是我必须说你的狗眼瞎了。你认为监控录像是演员在抡棒子罗  发表于 2015-5-17 03:20:55
照胆之镜  是你无耻吧? 81岁权玉顺 是非不分吗?  发表于 2015-5-17 03: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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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5-18 03:28:14 |显示全部楼层
远望东方 发表于 2015-5-17 11:49
希望这位律师真的去告中央电视台。谁在说谎有时还真须要法律来作个决断! ...

就怕法律党到时候怂了,事实摆在那里,他们绝对不可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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