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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枪击案:“镜像”模式者们玩忽职守,该当何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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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6-2 11:00:30 |显示全部楼层
解廌角 发表于 2015-6-2 08:51
希望哪些持不同意见的网友都能够看一下这两张截图,应该不难做出客观正确的判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
第二章   警械的使用
第七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  、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六)袭击人民警察的;
第三章   武器的使用
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

这是不是你参与起草的警察法?你自己去解释吧!

点评

照胆之镜  李警察是“施暴”还是“执法”?不要以为穿一身“老虎皮”就代表“正义”?  发表于 2015-6-2 19: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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