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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 两句话评李庄及“李庄”黑律师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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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3 12:37:28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两句话评李庄及“李庄”黑律师们


一、
李庄及“李庄”们若不是翻案黑社会,向重庆受害百姓反攻倒算,而真是所谓维护法律“程序正义”,就请他们挑战胡温中央发动至今的迫害薄熙来案,维护薄熙来全案的“程序正义”给我们看看。否则都是画皮!


二、
律师若真要装扮自己维护社会法治、公正力量的代表,就请全律师界退出商业经济市场(怎样领取工资,可以讨论)。只要律师活跃于商业经济市场,只要律师沽高价受雇于原告被告,律师就只能是金钱的代表,就只能是金钱的“良心”,金钱的“人格”,绝不可能是什么社会“法治、公正”的良心和人格。有之,也只能是违背商业规律的麟角凤毛。而律师既然只能是金钱的代表,富人有恃无恐的宠儿(所谓“捞人),它的自然趋势,就只能是黑社会利益的代表。因为黑社会最有金钱。而且只有社会越黑,律师的金钱来源才可能越多,才可能原告被告丰富通吃而吃之不竭。社会的黑暗程度与律师的金钱收入成正比。因此,一切同情弱势民众的“打黑”,扫除黑社会,就必是律师们不共戴天的敌人!
李庄黑律师们一贯对重庆打黑的咬牙切齿和今天的反攻倒算,动力就在这里。

而律师黑社会的勾结一旦披上“法治、公正”的外衣确立了他们治外法权不可一世的地位,底层人民即便从政治权势压迫下解放出来,也将被置于金钱权势的压迫之下,痛苦无告,不能翻身。


老王
201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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