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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人民纪念毛主席119周年起波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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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 09:10: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洛阳人民纪念毛主席119周年起波澜!?时间/2013-1-2 1:15:59 点击/35  作者/乐园 录入/乐园  来源/原创
洛阳人民纪念毛主席119周年为什么引起那么大的风波!? 据媒体报道;《中国各地纪念毛泽东诞辰》,该文中称;“今天,首都北京,毛泽东故乡湖南和西北甘肃等地都举行红色音乐会,以纪念这位共产党领袖,河南和天津等地则举办了一系列艺术展缅怀这位伟大舵手,北京的景山公园聚集了上百人,他们举着歌颂毛泽东的标语和他的画像,歌唱着革命歌曲” 我们洛阳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于2012年12月26日到洛阳轴承厂毛主席塑像前广场上纪念他老人家诞辰119周年。但谁也没有想到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有的群众于早上七点多钟就到了广场上,可是看到广场上停满了汽车,根本无法站人,舞台上还有穿公安服装的人正在往舞台上泼水,由于天气太冷,泼下去的水就结成了冰,以无法站人,有两位者被滑倒摔伤;八点多钟,我们又发现带去的鞭炮被混入在人群中的人拿走了,我们四处寻找终于发现有人,正拿着鞭炮往派出所方向跑去,当我们人追赶到时,他把鞭炮扔给他们的同伙。他们过来拦住我们追赶的人,穿着公安服装的人立即过来解围,偷鞭炮的贼也跑了,我们没有抓住人质。当我们去追赶偷鞭炮的人时,又有人趁机来偷我们的横幅,横幅上写着“洛阳人民隆重纪念毛主席诞辰119周年”,我们的人追赶过去要,不但不给横幅,反倒还要抓我们的同志。大家气愤的都围过去和他们辩论,他们才把我们的同志放回、、、、、九点时间已经到了,我们采取应急措施,重新买了鞭炮,又打出另一条横幅,勉强开展了纪念活动。此次活动他们公然抢劫我们四次鞭炮。还把场地周围撒了许多破碎玻璃,可见他们用心良苦啊!洛阳人民认为,洛阳市有关部门这样的做法,不仅违背法律,也违背民意,应受到严肃查处,不查处不足以平民愤!因为毛泽东主席既是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首,全国都在纪念,为什么洛阳公安千方百计地破坏阻挠我们洛阳人民纪念毛泽东!有关部门必须清楚是违反宪法的。1982年公布的宪法到2004年的四次修正,都把毛泽东思想列到序言中,是上了法律和党章的。习近平12月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还说;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3、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宪法序言中是这样说的;“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毛泽东思想的主导地位,全国人民都在纪念,为什么不许洛阳人民纪念呢?请洛阳市委、市政府应给个说法。因公安人员至所以敢疯狂干涉是有人指使的,正如一名公安人员所说的;“我们也要吃饭,不来不行。”但他们违法是有根据的。2004年3月公布的《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洛阳人民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19周年,既是维护法律,又是一种怀念和信仰,洛阳市公安人员凭什么泼水、偷抢鞭炮和横幅,难道不是违法吗?这些做法还是共产党领导的洛阳吗?我们回忆起毛万春同志,来洛阳市任书记的时侯就已经开始了。我们洛阳红歌团是根据《宪法》上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纪念毛泽东诞辰110周年时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于2010年1月成立的。开展的活动都是风平浪静的,自从毛万春来到洛阳任职后就发生了变化,先后以洛阳市维稳办,公安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名义,先后抓了我们红歌团32人,抓捕我们的时候,并没有一人是经过检查院、法院审定的,都是行使个人的特权,并以劳教的名义限制我们,难道还不是违反法律程序吗?还应看到王仙峰、刘三英等人每当参加此类纪念活动时,有关部门总是威胁她们;“不准参加,去了就抓你。”这样的行为还是依法行政吗?党中央知道他们这些所作所为吗?毛万春,原是许昌市委书记,调到洛阳市升任为省委常委,十八大上他又升任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四年时间连升了两次官,真是青云直上,俗话说;“站得高,看得远”“新官上任三把火”。他给老百姓一个感觉,毛万春上的高,看的近了。三把火,第一把火就烧向纪念毛泽东主席的人民群众,实行跟踪、恐吓、毒打,撬门别锁等恶劣手段,先后抓捕三十余人,多人被劳教长达五百多天和两年以上;第二把火,烧向了洛阳市的全民企业,洛阳市于上世纪50年代初,全国定了156个大项目,洛阳就上了10个,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工业城市,洛阳人民感到骄傲,而毛万春来后,却千方百计把它变成私有民营企业,洛阳地方全民企业几乎全垮了,洛阳日报还发表评论;“民营经济是今后发展的主攻方向”;第三把火,是烧向为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以国家在洛阳搞医疗改革试点做借口,企图把洛阳历史悠久做过突出贡献的“洛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为私有,引起企业员工不断上访、上街和在院内静坐,在上级的干预下,才平静下来,如今的毛万春,是升任为18大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了,站得高就应该看得远,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如;18届常委都提出;“少务虚,多务实”“外出不动警务,少干扰人民正常生活”。而毛万春第二天去那里,头一天晚上这个地方老百姓就知道了,因让沿途商店、杂修、小吃都停业,街道门市部及卖菜、卖水果的都赶跑了。有的社区还给居民发一本小册子,要居民遇到上级来人,按照小册子上的说,每户可以奖励50元钱。还用十个亿的资金,把市区路道铺好不久的板砖全部更新一遍。市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恨在骨子里啊!(据悉生产地板砖的是他弟弟)中共中央在纪念1982年3月《宪法》公布30周年时习近平还强调;“要预防特权不遵守宪法和破坏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1982年3月《宪法》公布30周年时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不久前的中共十八大报告也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毛万春上述做法,是不是权利腐败?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及全国人民都可以鉴别,看看毛万春是不是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还是在当土皇帝?玩弄特权?《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们洛阳人民在等待着毛万春的回答!也等着有关部门的鉴别,监督,给个说法。 洛阳红歌团全体队员 2012-12-27 希望大家多多转发 能转发到官方网站和中央更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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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3 00:28:04 |只看该作者
他们现在已经公开敌对毛主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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