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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讨论(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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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23:37:05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讨论(一)


远航一号


          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马克思致力于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完成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也就是《资本论》的草稿。马克思将其中论述商品和货币的部分整理编辑为《政治经济学批判》,于1859年6月在柏林出版。这部分内容后来成为《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的基础。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介绍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写作计划:“我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是按照以下的顺序: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马克思生前所完成的《资本论》第一卷以及后来经过恩格斯编辑整理完成的《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大致对应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前三册“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的内容。但是马克思终其一生,没有机会对“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等做系统和全面的论述。

    在《序言》的第二段,马克思介绍说他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任《莱茵报》编辑时期开始参加关于政治和经济问题的辩论:“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辩论,是促使我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在马克思之前,在法国已经产生了早期社会主义学说(就是恩格斯后来所说的“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一方面认为“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肤浅”的,另一方面也坦率承认,“我以往的研究还不容许我对法兰西思潮的内容本身妄加评判”。

    为了解决这些思想疑问所带来的“苦恼”,马克思先着手对1820年出版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做批判性的分析。在对黑格尔的批判中,马克思认识到:“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马克思在这里所引用的黑格尔所说的“市民社会”,在英文中所对应的词是CivilSociety,在现代的中国自由主义的政治文献中一般翻译为“公民社会”。黑格尔、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指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人们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现代中国自由派的想象中,“公民社会”是由市场经济中的独立个体结合而成的自治空间,这个自治空间独立于政府、法律等所谓“公权力”之外、规定着“公权力”的界限。在自由派的理想中,一个“公民社会”主要由个体农民、小业主、小商人等小私有者以及为他们服务的律师、医生、记者等“专业人士”组成,他们人人勤劳致富、奉公守法,用竞争创造财富,用法律保护各自的私有财产和规范相互之间的关系,又组成“非政府组织”等独立的公民团体来监督政府;只要没有邪恶的、妄图不劳而获的社会主义者的鼓噪,就不会有阶级冲突和斗争。

    接下来,马克思写下了一长段话,这一长段话用简洁的语言,全面、系统地概括了马克思关于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见解,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马克思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唯物史观:“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就关于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来说,马克思在这里所论述的唯物史观,不仅使得马克思主义区别于一切资产阶级的历史学说和政治学说,而且也区别于一切小资产阶级假仁假义的改良主义思想和政治派别。了解和掌握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进步青年真正进入马克思主义殿堂的一块敲门砖。遗憾地是,在资本主义正常发展时期,许多向往社会改造的进步青年,往往都是在遇到这块敲门砖时便止步不前了。

    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中追求进步的积极分子,只要我们的追求是认真的而不是轻浮的,是严肃的而不是投机的,那么就不可避免地要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或者任何一个处于“正常”状态的压迫社会中,统治阶级以及附庸于他们的势力,一般来说,都是强大的。他们掌握着社会上绝大部分的财富,可以随时动用军队、警察、法庭、监狱镇压一切可能发生的反抗,又用他们所控制的学校、媒体、书籍、网络操纵着人们的精神世界。面对着在各方面似乎都占着压倒优势的统治者和压迫者,社会变革或者革命,为什么是可能的?并且这种可能,不是指的那种纯粹抽象的、虚无缥缈的、自欺欺人的可能,而是现实的、确定的、在大量的偶然中寻找到必然的可能?

    这些,正是唯物史观要回答并且可以回答的问题。

    马克思说:“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马克思所说的“总的结果”,可以大致分成如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在这一部分中,马克思提出了“物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式”等概念,简要地说明了这几组概念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怎样发生着“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后三者共同构成一定的“社会形态”)。或者说,这一段是讲,一定的社会形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会存在。

    第二部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在这一部分中,马克思概括了他关于“社会革命”(即从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另外一种社会形态)必然会发生的基本观点。社会革命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及物质生产力“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所以,社会革命发生的前提是,第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第二,发展了的物质生产力与“现存”的或原有的生产关系发生了矛盾。

    第三部分:“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

    马克思指出,在考察社会的变革时,要注意区分那些物质的、生产条件方面的变革(比如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种经济指标、资本主义经济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可以观察和测量到的资本主义经济中所有制结构的变化、阶级结构的变化等),以及那些“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 意识形态的形式”(比如资产阶级学校的课本、资产阶级的御用理论家、资产阶级媒体或资产阶级政党的官方文件对现实存在的社会冲突所做的各种辩解和美化,以及“善良”的小资产阶级改良人士所抱有的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还包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真正代表社会进步的那个阶级及其代言人由于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对于自己所承担的历史使命的错误认识)。马克思特别强调,对于任何一个历史时代中的人们的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现实存在的而不是想象的冲突中去解释。

    第四部分:“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在这一部分中,马克思进一步说明了社会变革或革命的条件,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细心的读者这里马上就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什么叫做一个社会“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马克思又说:“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对于致力于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革命者来说,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新的、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关系,它所需要的“物质存在条件”已经成熟了吗?

    马克思说:“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世界上的人类,能够提出什么样的任务,能够解决什么样的任务?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中国土地上的人类,又应该提出什么样的任务,又能够解决什么样的任务?

    第五部分:“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在这一部分中,马克思按照当时人们所了解的世界历史知识,概括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几个阶段。关于这几个发展阶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后来在世界各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界曾经引起很大的争论。

    然后,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无论是在这部著作还是在其它许多著作中,马克思都没有或者很少用“资本主义社会”的概念,而是说“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或“资产阶级社会”将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或者说,将是有阶级剥削、阶级压迫的最后一个社会形态,因为,“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已经创造了“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

          马克思总结说,“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就是说,整个的阶级社会历史都是“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在整个的阶级社会中,人们都处于绝大多数人被极少数人统治、所有的人被自然界所统治的状态,所以是不自由的,是与动物界没有根本区别的,因而是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只有在人类社会摆脱了一些人被另外一些人统治、所有人被自然界统治的状态以后,所有的人类才能共同建立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实现所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类的真正历史才开始了。

           这是马克思的论断,也是马克思为进步人类展现的伟大理想。但是,“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解决阶级对抗的物质条件?哪些历史任务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进步人类“能够解决的任务”,哪些是我们不得不留给下一代或者下几代人去为之奋斗的任务?这些问题,恰恰是今天中国的进步积极分子必须在理论上认真探索、在实践中努力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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