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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傑瑞米柯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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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词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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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3:48:18 |只看该作者
革命

  在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所提出的歷史設想中,主要的思想是以一種生產方式為基礎的各個時代彼此更叠的思想;革命從它最全面的意義來說,是從一個時代向另一個時代的劇變性的躍進。在陳舊的制度同爭取自由的新的生產力之間,進而從人的關系上來看,在舊秩序內部的上層階級同下層階級之間,在以前的階級同向它挑戰的新的階級之間,各種沖突的匯合,會帶來革命,直至社會主義革命階段,原來被剝削的階級同新的統治階級合而為一。後來,只是對於現代歐洲的革命,包括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的,馬克思和恩格斯才有時間認真加以考慮。馬克思在1843年已經開始研究英國、法國和美國的革命(他的筆記中說明了這一點)。所有這些革命都是“資產階級革命”(雖然美國的革命也是民族的革命),是由中等階級中野心勃勃的一部分人領導的,本質上是由資本主義的生產力擴大的需要促成的。
  在所有這些除舊立新的嘗試中,馬克思和恩格斯很快考慮到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和1524—1525年伴隨它最初的最豪邁的階段的德國農民戰爭──恩格斯在這方面寫了一本書──,認為這是最早的革命;雖然作為市民和農民打破封建優勢的努力只獲得很有限的效果。17世紀40年代英國的暴動要成熟和成功得多。但是,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如果沒有自耕農和城市平民竭力為新興的資產階級和資產階級化的地主戰鬥,它不會推進到如此程度;這也就向他們暗示這樣一個一般原則,所有一切造反的運動必須推進到遠遠超出資產階級自身利益所要求的目的,如果不可避免的反動不要超出像1688年那種結局所代表的限度的話(參看恩格斯《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英文版導言)。另一個一般特點是,走向前台的新的有產階級能夠得到群眾的支持,就能以反對舊秩序的全民代表的姿態出現,甚至在當時自認為如此。
  1848──1849年間,馬克思和恩格斯從左派方面參加了德國的激進運動,有機會從內部看到一場資產階級革命,對終於導致失敗的猶疑不決和軟弱無能深感厭惡;後來他們在這方面思考了並寫了許多東西。對近代經濟史的研究,使馬克思深信,歐洲的革命以1847年的商業蕭條為背景,群眾的不滿掀起了革命,在下一次衰退和再次發動群眾以前,新的叛亂不會有任何機會。事實上,中歐和東歐的資產階級甚至對支持他們的工人比對他們面前的政府更加惶惶不安,決不會再冒險試驗,除非是半心半意,如1905年在俄國。它能夠在舊的框框內獲得一種地位,盡管不是政權,使它能毫無阻礙地發展工業,這也就是對它有實際意義的一切。
  恩格斯曾經企圖(在《暴力在歷史中的作用》中)把這種情況納入馬克思的設想,就德國而論,把俾斯麥的“統一”描寫成“革命的”,這個例子說明他和馬克思使用這個詞多麽靈活。另一個例子是馬克思關於印度農村被不列顛的壓力所破壞是亞洲歷史上歷來僅有的一次“社會革命”的說法(參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67頁)。但是,在“資產階級革命”概念方面,產生了許多問題,雖然這在過去半個世紀中已由馬克思主義學者生動地加以闡明。在英國,還無法顛撲不破地證明階級之間和它們所代表的經濟體系之間的沖突。甚至1789年法國的情況(這里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或諸如此類的觀點得到比較廣泛地承認)仍然很有爭論。然而人們承認,馬克思的假設所起的最大的作用是促使人們去探討整個問題。
  另一種革命即共產主義革命在很長時間內縈回於少數人的腦際,但是,馬克思經常強調,在它的物質條件具備之前,不可能有實際意義。那就是說,共產主義只能是繼資本主義而來的事物,它帶來一個新的工人階級,它第一次有可能消滅一切階級差別,因為它不代表另一種所有制形式,而是擺脫一切所有制。它的執政將是一種道義的改革和社會的改革,因為它會清算過去,掃除人類的骯臟東西,使它從新開始(參看《德意志意識形態》第1章第1部分B3)。馬克思和恩格斯很早形成而且從不背棄的另一個信念是,偉大的變革不可能在這里和那里個別地方發生,而應當是決定性數量的工業國同時行動的結果(同上,第1卷第1部分A1)。
  馬克思從1848年6月巴黎工人起義的失敗中作出結論說,這只是像一個猶太人在沙漠中的旅途那樣漫長的鬥爭開端(參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468頁)──後來這成為斯大林特別喜愛的形象。在以後的年代中,馬克思和恩格斯不得不承認,1848年他們被青年的急躁情緒所左右,在資本主義在大陸的進程的第一個階段就指望推翻資本主義,這是很不成熟的。政權是不可能靠少數熱烈分子,即沒有整個階級的力量作後盾的戰鬥先鋒隊的突然襲擊來奪取的(參看恩格斯為1895年版《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寫的序言)。
  恩格斯後來認為俄國可能是這條原理的例外。1875年他考慮到那里的革命可能會被戰爭所促進而迫在眉睫(《俄國的社會狀況》)4;1885年他告訴一個俄國記者,如果說布朗基主義的幻想(由一批密謀者推翻整個社會)可能在任何地方有些道理的話,那肯定是在彼得堡,因為沙皇制度如此不穩定,猛然一推就可以把它推倒(致維·查蘇利奇,4月23日)。在其他地方,事情會緩慢一些,雖然在大多數情況下,高潮也許是武力的較量。馬克思可能認為,少數國家,首先是英國由於其長期的政治傳統,可以避免最後的嚴峻考驗。但是,英國的發展情況令人失望,工人階級在憲章運動失敗之後退到了非政治的工聯主義,缺乏社會主義的“責任”感。在法國,政治精神比較活躍,但1848年以後不久,馬克思懂得,在一個主要具有農業性質的國家,沒有農民的援助,有限的工人階級不可能取得政權,他估計,農民日益加深的貧困將保證這種支援(《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七)。
  1870年以後,德國迅速的工業化使它似乎成了工人階級將率先行動的國家。強大的社會主義運動不久開展起來,在帝國國會的議席不斷增加。恩格斯更加注意它作為選舉力量的增長,因為他作為軍事問題專家,也意識到新式武器正在加強各國政府的武力。1892年11月3日,他曾寫信給拉法格說,巷戰和街壘已成為過去的事情;在同軍隊作戰時,社會主義者肯定要吃大虧,而且他承認,他還找不到解決這種困難的好辦法。但這就更有必要把群眾吸引進來,盡可能擴大運動的範圍,在德國,要把它推進到軍隊的主要征募地區,如東普魯士。
  恩格斯在1895年為馬克思的《1848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德文版寫的序言中強調了這些告誡。然而,他的文章被編者由於擔心書報檢查而大肆刪改,他對此極為不滿;他在寫給考茨基的一封信(1895年4月1日)中抱怨說,這使他容易被歪曲為“合法鬥爭的崇拜者”。事實上,這種情況不久就發生了。1898年,即他去世三年之後,伯恩施坦開始提出導致關於“修正主義”的爭論的種種主張(參看修正主義條目)。在這場覆雜的爭論中,伯恩施坦的主要論點是:資本主義在最近的將來的所謂不可避免的崩潰,只是願望中的想法;但是,按照一般的理解,爭論是關於原有意義的革命究竟是否仍然是一種實際可能性,或是說,現在是否只應依靠憲法的方法。
  在俄國,在1905年革命以前,不存在憲法權利,以後也沒有多少憲法權利。列寧決心創立一個能夠準備、然後領導革命的政黨;和所有的前人不同,他最充分地貫徹了事先籌劃的革命主張。在1905年主要帶有自發性的暴動中,他的黨太小,沒有經過考驗,無法取得很大成就,它無論如何未能超出資產階級民主的範圍和泛泛的土地改革。但是,它的失敗表明了軟弱的俄國資產階級的不堅定,正如1848—1849年表明德國資產階級不堅定一樣。因此產生這種似非而是的說法,它的革命要由工人階級及其政黨所領導的群眾代替它、甚至撇開它進行。這種思想自然而然導致“不斷革命”的策略,毫不停頓地從資產階級革命(比較確切些說,現在的民主革命)推進到社會主義革命的計劃。這里,存在夠多的覆雜情況促使左派方面進行無窮的爭論,正如修正主義在西方那樣。
  1914年當歐洲按照它的統治者的命令服從地拿起武器的時候,列寧試圖反擊這種責難,國際曾經愚蠢地預言戰爭意味著革命。他寫道,它從來沒有保證這一點,不是任何革命形勢都導致革命,革命不能自行到來(參看《列寧選集》第2卷,第620—621頁)。只有在號召已經準備暴動,而上層階級無法在舊秩序下維持下去的時候,革命才可能發生。這是一些不以政黨和階級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條件。1916年3月,在戰時的另一次論戰中,列寧宣稱,社會主義革命不能設想為一次迅速的打擊:它是一切戰線上一系列的緊張戰鬥(參看《列寧選集》第2卷,第717頁)。
  在俄國,1917年發生了列寧所期待的總危機。托洛茨基在他的歷史(見“參考書目” ⑧,附錄2)中寫道,任何革命都不可能充分符合它的發動者的意圖,但十月革命卻比它以前的任何革命都更充分符合一些。在一個極重要的方面,它卻離開正道。他和列寧曾經指望它成為歐洲暴動的訊號;對於他們如同對於馬克思和恩格斯,勝敗要在國際舞台上決定。但是,東方和西方相距過於遙遠,其他地方的社會主義者並不太樂意仿效布爾什維克,布爾什維克感到被人離棄,首當其沖。不久發生一場爭論,列寧以考茨基為主要論敵。問題是,這是否是一次真正的社會主義革命。列寧譴責他的批評者背離馬克思主義而信奉改良主義。考茨基卻譴責布爾什維克以馬克思曾經認為任何革命後的過渡必不可缺的無產階級專政為借口憑籍恐怖主義執政。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恐怖主義有別於這種專政的觀點,在1870年9月4日恩格斯給馬克思的信中得到說明,其中把1793年的恐怖政治看成是人們自己驚恐而從事簡直無用的暴行來支持他們自己的信念的一種制度。
  以後幾年歐洲另一些地方舉行暴動的嘗試失敗了。一個馬克思主義者曾經在獄中悠閒歲月中思考經驗教訓,這位馬克思主義者就是葛蘭西。他根據19世紀意大利的種種事件,區分出馬志尼的積極的起義和卡富爾所倡導的“消極的革命”,後者以耐心準備作為通過人們頭腦中的“分子變化”造成社會力量改變構成的方法。他設想,也許二者對於意大利都是必要的,他認為歐洲的其余部分在1848年以後傾向“消極”類型。他論及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或資產階級民族革命;在1918年以後,更慎重地說,在1945年以後,歐洲社會主義可以說有一個類似的轉變。在西方,對革命目的的追求實際上已經意味著相信社會的徹底改造,以別於僅僅用零星的改革來修補舊社會的任何辦法。在蘇聯,可以看到向這個方向的緩緩移動;在20世紀60年代早期,蘇聯理論已願意采納下列這種觀點,隨著社會主義已經在世界上許多地方建立,它有可能在其他地方通過和平手段取得政權。
  這個論點是在毛主義(參看毛澤東條目)的偏激學說的壓力下得到承認的。毛主義同莫斯科爭奪社會主義陣營的領導權並一再重申鬥爭的國際性質。較近幾年,北京已經放棄它的極端革命姿態。但是,自從列寧在1914年以前認為殖民地的革命運動很有希望,乃是對歐洲革命運動的支持以來,武裝鬥爭已經從歐洲轉移到第三世界。在那里,這始終是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因為亞洲和拉丁美洲大部分地區有外國背景的右翼軍人統治,似乎沒有留下選擇余地。社會主義和民族情緒或農民情感往往交織在一起,但在許多地區,提供指引線索的是馬克思主義或它的某種改頭換面的東西。(參看民族主義;戰爭條目)




參考書目

① 謝爾治·布里西安納:《潘涅庫克與工人委員會》,1978年英文版。
② 羅賓·布萊克本編:《革命和階級鬥爭──馬克思主義政治學讀本》,1978年英文版。
④ 安東尼奧·葛蘭西:《獄中劄記選》(1929—1935),1971年英文版。
⑤ E..J.霍布斯鮑姆:《革命家》,1973年英文版。
⑥ 卡爾·考茨基:《社會革命》,1902年英文版。
⑦ 弗·伊·列寧:《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1918)。
⑧ 弗朗茲·馬雷克:《世界革命哲學》,1966年英文版。
⑨ 列甫·托洛茨基:《俄國革命史》(1932—1933),1967年英文版。
⑩ J.沃迪斯:《革命新理論》,1972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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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3:49:31 |只看该作者
李嘉圖和馬克思

  馬克思把李嘉圖看成最偉大的古典經濟學家,把他視為自己的出發點,但同時明確地把他自己的理論同李嘉圖的理論區分開來。雖然李嘉圖提出這樣一個一般原則:相對價格由物化勞動時間來調節(這是他的主要科學成就),他並沒有在抽象(產生價值)勞動同具體(產生使用價值)勞動之間,或是說社會必要勞動(它決定體現在某一商品中的勞動時間的準確數量)同個人勞動之間作嚴格區分。結果,既然貨幣的必然性和職能只能通過商品價值範疇(社會必要數量的抽象勞動時間)來解釋,李嘉圖並不懂貨幣究竟是什麽。他把貨幣看作是流通過程中的一種單純手段,結果推行薩伊定律(社會上供給與需求的必然平衡)和一種機械形式的貨幣數量論(導源於大衛·休謨),按照這種理論,物價水平決定於流通的貨幣數量,而不是像馬克思所論證的另一種情況。
  李嘉圖既然不顧相對價格的實質(價值),只對它的數量的決定感興趣,就不可能理解勞動和勞動力的差別。因此,他不是通過工人所生產的剩余價值來解釋利潤,而企圖使單一物品的生產價格直接與體現在其中的勞動時間一致,這是不可能的。馬克思指出,如果有人簡單地設想存在統一的利潤率,商品和生產價格這兩個範疇就會彼此矛盾。在馬克思看來,當我們在分析一件商品時,如果處在簡單的抽象水平上,那麽利潤率和資本勢必是未知的,而且也無法像李嘉圖那樣單純依靠設想得出來。結果是,李嘉圖既無法說明統一的利潤率從何而來,也無法確定它的計算方法。
  馬克思在回答同一問題時說明,利潤不過是個人資本生產的總剩余價值的再分配,所以利潤率乃是社會剩余價值與全部社會不變資本和社會可變資本的比率。然而,雖說李嘉圖沒有解釋價值和生產價格的區別,結果貶抑這種區別,認為它在經驗上無足輕重,這種理論上的缺陷後來導致李嘉圖學派(穆勒、麥克庫洛赫)的危機,終於迫使它完全放棄物化勞動時間同價格之間的聯系(托倫斯)。但是,馬克思指出,李嘉圖關於相對價格的隨機變動是由價值的相應變動來調節的論斷,從經驗上說,是正確的(參看《剩余價值理論》第2卷第10章,特別是A,第5部分)。安瓦·沙克已經證明;從美國的數據來看,令人驚奇的是李嘉圖的勞動理論的精確程度竟高達93%。(見“參考書目” ⑦)
  李嘉圖應用相對價格受物化勞動時間調節的原理,就能駁斥一種陳舊的通常的見解,根據這種見解,工資的上漲一定造成價格的上漲;相反,他證明,只有對於有機構成在一般水平以下的資本生產的那些商品而言,價格才上漲,對於有機構成較高的資本來說,價格一定下落,結果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條件下,價格總額不變而利潤額和利潤率降低。
  可是,這種有關的結論導致李嘉圖專門集中研究工資和利潤的反比,而且就他和馬克思對積累的分析來看,產生了很大分歧。首先,李嘉圖傾向於忽略不變資本、特別是固定資本也在利潤率的決定中起關鍵作用。因此,他傾向於把支配利潤率的規律歸結為支配剩余價值率的規律。這個同一疏忽也促使他忽視固定資本(機械化)在生產過程中在造成和維持失業勞動者的後備軍方面的不斷增長的作用。雖然李嘉圖承認,機器有時可能代替工人,但他傾向於認為,整個說來,積累吸收的工人多於它“釋放”的工人。因此,他通常反對救濟貧民的做法,理由是、不如把錢花在投資上,這樣變可以造成平衡,增加就業。最後,雖然馬克思和李嘉圖兩人都堅持,資本主義積累以利潤率趨於下降為特征,他們對待問題的態度卻相反。在李嘉圖看來,增加就業就會相應地增加對基本消費品,特別是農產品的需求。這就有必要求助於耕種生產率比以前使用的土地要低的新土地,在李嘉圖看來,這將提高地租在總剩余中所占份額而降低工業利潤的相應份額。所以,這種制度的發展會造成利潤率隨著工人所消費的物品的生產率的下降而長期下降,這時候,盡管比較大的一部分剩余價值歸於地租,但勞動力的價值會提高,而剩余價值率則會下降。其次,李嘉圖怎樣也無法合情合理地認識到農業中的技術進步對於利用劣等地可能起的抵銷作用。可見,李嘉圖對利潤率降低的預料,是建立在自然界的吝嗇的基礎上,而在馬克思看來,利潤率降低的趨勢是由於積累和技術進步所造成的社會關系。按照馬克思的意見,這種情況會造成剩余價值率的提高,但全面的利潤率卻會下降,因為資本主義的技術進步形式必然促使資本的有機構成提高越來越快。
  另一個重大分歧同危機問題有關。因為李嘉圖把貨幣設想為便於交換的單純手段,他傾向於把交換本身看成產品同產品的直接互換。在這種場合下,一件好的供應品的生產意味著,它的所有主自然擁有用它換取其他物品的手段。所以,如果排除局部的幹擾或偶然因素,供給會自行創造需求(薩伊定律)。馬克思指出,一旦使用貨幣,這個論點就站不住了,因為生產某物並不保證它能換取貨幣,擁有貨幣也不意味著要花掉它。因此,貨幣是危機的可能性的根源,李嘉圖對這一點完全沒有理解。更重要的是,在李嘉圖看來,利潤率的持續下降最終只導致蕭條,而據馬克思看來,同樣的機制也還是周期性危機的必然性的根源(參看經濟危機;貨幣條目)
  最後需要考慮的是李嘉圖的地租理論。李嘉圖超越於斯密的地方在於,他把地租看成財富的純粹轉移,而不認為它本身就是價值的源泉。但是,李嘉圖只通過土地的不同肥沃程度來解釋地租,這樣,他只解釋了級差地租而沒有解釋絕對地租。在馬克思看來,絕對地租產生於土地私有權對資本投資的障礙(參看土地所有權和地租條目)。
  對李嘉圖的著作及其與馬克思的關系的評價,在馬克思主義者中間是不一樣的。像多布和新李嘉圖學派這樣一些作者傾向於盡量縮小馬克思和李嘉圖的分歧,認為他們的生產價格理論實質上相同,二者的分析歸根到底建立在實際剩余(physical surplus)範疇之上。另一方面,像斯威齊、希法亭、佩特里這樣一些作者則堅持說,馬克思和李嘉圖的理論具有完全不同的適用範圍,李嘉圖注意確定商品的相對價格,而馬克思只對分析資本主義經濟作為基礎的社會關系感興趣。這個觀點似乎是不充分的,如果馬克思的價值理論沒有把對積累的分析同建立在它上面的社會關系結合起來,價值概念就失去它raison d̉’être(存在的理由),從而在對社會關系的分析中沒有真正的地位。對李嘉圖的政治經濟學及其與馬克思的著作的聯系的比較正確的評價,可以在魯賓和羅斯多爾斯基的著作中找到,二者都強調了價值對於馬克思的全部分析的關鍵作用。




參考書目

① M.多布:《亞當·斯密以來的價值和分配學說》,1973年英文版。
② 魯道夫·希法亭:《龐巴維克對馬克思的批判》(1904),載斯威齊編:《卡爾·馬克思及其體系的終結》,1949年德文版。
③ F.佩特里:《馬克思的價值理論的社會內容》,1916年德文版。
④ 大衛·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1817),1973年英文版。
⑤ R.羅斯多爾斯基:《馬克思的〈資本論〉的形成》(1968),1977年英文版。
⑥ I.I.魯賓:《經濟思想史》,1979年英文版。
⑦ 安·沙克:《從馬克思向斯拉法的轉變》,1980年英文版。
⑧ 保·斯威齊:《給希法亭〈龐巴維克對馬克思的批判〉寫的序言》,載《卡爾·馬克思及其體系的終結》,1949年英文版。


羅曼·羅斯多爾斯基


  1898年,羅曼·羅斯多爾斯基(Roman Rosdolsky)出生於當時隸屬奧匈帝國的倫貝格(Lemberg;現為烏克蘭的利沃夫,L’vov)。作為著名烏克蘭語言學家的兒子,他在烏克蘭民族主義的環境中長大,但尚在讀高中時就加入了社會主義運動,並成為了一名有堅定信仰的國際主義者。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和朋友們成立了在地下活動的“加里西亞國際革命社會主義青年” 組織(The International Revolutionary Socialist Youth of Galicia),該組織編輯了一份致力於反戰鬥爭的非法期刊。俄國革命爆發後,該組織的一些成員成為了西烏克蘭共產黨(該黨後來加入了波蘭共產黨)的領導人。30年代初,黨的幾乎整個領導層成為了於蘇共和蘇聯內部開始發生的大清洗的犧牲品;羅斯多爾斯基當時不住在烏克蘭,因此免遭毒手。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羅斯多爾斯基移居到了布拉格,此後又到了維也納。在維也納,他為“莫斯科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Marx-Engels Institute, Moscow)工作了幾年,為此他對維也納檔案館的歷史資料進行了研究。他在三十年代初加入了托洛茨基主義運動,直到生命的盡頭都認同托洛茨基的思想。
  作為一個遭受民族壓迫的農民國家的一員,羅斯多爾斯基的主要興趣是對民族問題和農民歷史的馬克思主義分析。他以所寫的名為《馬克思與恩格斯和“沒有歷史的民族”的問題》(Marx and Engels on the problem of the nations without a history,德語)獲得政治學博士學位。1934年奧地利法西斯主義者奪取政權後,他不得不離開維也納,回到自己的祖國,而烏克蘭已經淪落到波蘭的境地。他在倫伯格大學經濟史研究所工作,隨後出版了《東加利西亞村莊社區及其解體》(The village community in East Galicia and its dissolution,Lwow,1936,波蘭語)。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打斷了他的兩卷關於加利西亞農民壓迫的著作的出版工作,這套書直到1962年才在華沙出版。
  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時,羅斯多爾斯基居住在克拉考(Cracow)。1942年,他被蓋世太保(Gestapo)囚禁。隨後幾年,他在德國的奧斯威辛集中營、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和奧拉寧堡(Oranienburg)集中營度過。戰爭結束後,他在奧地利一所工會學校教了一段時間。 1947年,他前往美國。在那兒,他的政治經歷使他無法獲得學術職位。但他偶然地在美國一家圖書館中發現了“在西方只有三到四份的莫斯科版原件(1939—1941年出版的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他立即意識到該手稿的巨大理論意義,並花了幾年的時間對其作系統性的評注,這項成果便是羅斯多爾斯基最著名的著作《馬克思〈資本論〉的形成》(The Making of Marx’s Capital)(在他去世後才得以出版)。
  在美國居住的最初幾年,羅斯多爾斯基從他的論文《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和“沒有歷史的”民族的問題》(Frederick Engels and the Problem of the Peoples Without a History,《社會歷史年鑒》(Archiv fur sozialgeschichte)第四卷,漢諾威,1964年)入手完成了另一項理論工作:他批判了1848年革命期間馬克思和恩格斯對一些斯拉夫小民族的立場,並提出了這樣的論點,即由於革命中的波蘭與匈牙利貴族不願真正地解放農民,因此後者投靠到奧地利君主勢力的陣營。
  羅斯多爾斯基在《1848-1849年奧地利國民議會中的農民代表》(The peasant deputies in the Constituent Austrian Reichstag 1848-9)一書中也考察了農民在1848年革命中的作用。在這部作品中,羅斯多爾斯基根據他對奧地利檔案館的詳盡研究,從自由資產階級和貴族無法對土地問題實施雅各賓主義”式的解決方案這一角度解釋了1848年革命失敗的原因。
  羅斯多爾斯基在其晚年打算寫一部關於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約的歷史著作。這項工作是為了反駁自列寧去世以來逐漸傳開的謊言,即他會支持“和平共處的政策”。羅斯多爾斯基只寫完了兩章內容:一章考察機會主義的社會基礎、帝國主義時代戰爭的物質根源,以及布爾什維克與考茨基主義的鬥爭;另一章則考察了1918年1月在維也納舉行的罷工——這是表明當時的社會民主黨人能夠在多大程度上背叛工人階級鬥爭的具體案例。
  1967年10月20日,羅曼·羅斯多爾斯基在底特律去世。



羅易,馬納卡德拉·納特

  1890年左右生於孟加拉,1954年1月25日在台拉登逝世。
  羅易是第一代印度共產黨人之一。很早卷入他故鄉孟加拉的革命運動,1910年第一次被捕。1915年,他離開印度,在美國對社會主義有初步認識。在布爾什維克革命以後,他到了俄國,1920年被派赴塔什幹為印度革命者組織訓練中心。當年,他在共產國際第二次代表大會上嶄露頭角,會上通過的殖民地問題提綱一部分是他起草的,雖然經過列寧修改。當列寧對亞洲主要人口為農民這一事實有深刻印象的時候,羅易深信,不管怎樣,印度存在一個迅速增長的工人階級,能夠進行政治領導。與此同時,他幻想大規模的工業化正在開展,從而使他相信印度資產階級會滿足於它現有的種種機會。因此,共產黨人應當不與當時甘地領導的國大黨所代表的中間階級的民族運動打交道。列寧卻主張獨立地與它合作;但是否可能或應當有共產黨人同“民族資產者”之間的聯合,一直仍然是殖民地國家中的一個有爭論的問題。
  在印度建立一個共產黨是一個非常緩慢和困難的過程,羅易不可能很容易與發展情況保持接觸,雖然他始終是樂觀的。他在1922年出版的一部書闡發了他的下列論點:英國政府和印度資產階級更加接近,因為前者對群眾的動蕩惶惶不安,要用讓步的辦法來爭取後者。由於堅持這種理論,他同共產國際官方的想法多少有些脫節,但是在1927年危機期間,當蘇聯和共產國際的領導無法把中國的年青的黨從孤立和失敗中挽救出來的時候,他的聲望使他足以擔任派駐中國的代表。次年,在第六次代表大會上,他重申他的下列信念:印度正在轉變為一個工業國,他還把它的農業說成是處在根本轉變關頭。他從這里推斷出向資產階級作更大的政治讓步的可能性,認為這將導致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非殖民化的局面。在工業問題方面,他得到大多數英國代表的支持,於是發生了激烈的辯論。最後,羅易作出的經濟和政治結論都被否定。由於這一點以及他在中國沒有成功,他終於失意了,1929年7月他被開除。1930年他回到印度,從1931年到1936年他在獄中。
  當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的時候,他站在反法西斯立場支持英國政府;從此,他脫離馬克思主義,漸漸趨向一種自由主義。他的一些早期著作還是引人入勝的,雖然由於他主要靠自學成才,他的作品顯得缺乏系統性。他論述唯物主義的一部著作(見“參考書目” ⑥),首先講希臘人和古印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因素,一直談到20世紀的物理學問題。這部著作表明他在一些地方對馬克思主義的歷史理論持批評態度──“馬克思走得太遠”(見該書第199頁)。他在關於中國的一部著作中企圖對中國歷史進行解釋,如果作為在馬克思主義者剛剛處在探索初期的領域的一種開拓性的研究,還是有意義的(參看民族主義;革命條目)




參考書目

① 桑卡·高土:《印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民族主義》,1973年英文版。
② 索布漢拉爾·達塔·古普塔:《共產國際、印度和殖民地問題,1920—1937》,1980年英文版。
③ 約翰·P·海思柯克斯:《印度的共產主義和民族主義──馬·納·羅易和共產國際的政策(1920—1939)》,1971年英文版。
④ 馬·納·羅易:《轉變中的印度》,1922年英文版。
⑤ 同上作者:《中國的革命和反革命》(20世紀30年代),1946年英文版。
⑥ 同上作者:《唯物主義──科學思想史綱》(1934),1940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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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階級

  “統治階級”一詞合並了馬克思和恩格斯自己曾經加以區分的兩個概念,雖然他們沒有系統地說明。第一個概念涉及經濟上統治的階級,它憑借自己的經濟地位統治和支配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是這樣說的:“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個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的資料……”(《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52頁)。第二個概念是,統治階級為了維持和再現現有的生產方式和社會形式,勢必運用國家政權,也就是說,在政治上進行統治。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寫道:“最後,從大工業和世界市場建立的時候起,它在現代的代議制國家里奪得了獨占的政治統治。現代的國家政權不過是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罷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53頁)。
  在以後的馬克思主義者中,葛蘭西在市民社會的階級統治(他使用領導權一詞)和政治統治本身或國家政權之間作了最清楚而明確的區分:“我們的目前所能做到的是,確定兩個主要的上層建築‘層次’:一個可以稱為‘市民社會’即通常稱為‘私人’的機體的總和;另一個是‘政治社會’或‘國家’。這兩個層次一方面適應統治集團在社會上運用‘領導權’職能,另一方面適應通過國家和‘法定’政府運用的‘直接統治’或控制的職能”(《獄中劄記》,英文版,第12頁;並參看第2篇第2章《國家和市民社會》的詳細分析)。近幾年來,試圖對馬克思主義政治理論進行比較系統的闡明的人們,主要關心到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涉及領導權(即意識形態的一般文化影響)在維系和再現階級統治中的特殊作用。葛蘭西明確地承認它的重要性,但首先是法蘭克福學派的思想家們認為它主要說明工人階級缺乏革命的階級意識而在先進的資本主義社會中繼續處於從屬地位。據說,“統治的意識形態”——它的要素沒有得到非常確切的說明——保證了“平息”社會沖突、比較全面地把工人階級吸引到現行社會秩序中去,而排斥公開討論任何激進的、替換的社會生活概念。這顯然不是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占統治地位的思想”所能做到的事情;然而,統治的意識形態論點本身也受到了批判,被認為是脫離馬克思主義,而對“經濟關系呆滯強制”、政治上的鎮壓、順利的改良主義來說,則是誇大了思想的影響作用(見“參考書目” ①)。
  第二個問題是有關階級統治和國家政權的關系。在新近的一些研究作品中(例如,“參考書目” ⑤和 ④),極力強調國家的“相對獨立性”。據說,階級統治並不能自動地轉化為國家政權,國家也不能完全被看成只是一個階級的工具。另一些激進的思想家進而把經濟控制同政治分開,而且,例如米爾斯寧願用“權力精英”一詞(見米爾斯:《權力精英》,1956年英文版)而不願用“統治階級”一詞(參看精英條目)。
  另一些問題,是由於在社會的特定歷史形態下識別和鑒定統治階級而提出的。在關於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的爭論中,多布提出了在14世紀後期和17世紀之間的歐洲封建社會中究竟哪一個階級在進行統治的問題(見希爾頓編:《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的過渡》,1976年英文版),類似的問題還能從其他方面提出。在古代社會或亞細亞社會,一個統治階級的確切特征是難於描繪的。就資本主義社會來看,不妨問一問在20世紀後期它們是否完全像在19世紀一樣被資產階級所統治呢?或是說,是否統治階級現在包括資產階級分子、技術統治分子和官僚分子(像今天的資本主義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這些定義可能暗示的那樣),同時由於工人階級和其他組織的抗衡力量的增長而與各種從屬階級和集團處於不同的關系呢?最後,人們經常提出關於在今天的社會主義社會中出現一個新的歷史上絕無僅有的統治階級的問題(參看階級條目;並參看“參考書目” ③)。這些問題乃是當前關於馬克思主義政治理論的爭論的核心問題,而且引起種種理論澄清的新的嘗試(見“參考書目” ⑤、 ⑥以及一些比較以經驗為依據的研究作品,特別是關於資本主義社會的研究作品(見“參考書目” ②、 ④)。




參考書目

① 尼古拉斯·阿伯克朗比·斯蒂芬、特納·希爾和S.布萊恩合著:《統治的意識形態論點》,1980年英文版。
② G.威廉·多姆霍夫:《誰統治美國?》1967年英文版。
③ 喬治·康拉德和伊凡·斯澤蘭尼:《知識分子在通向階級權力的道路上》,1979年英文版。
④ 拉爾夫·米里班德:《馬克思主義與政治》,1977年英文版。
⑤ 尼·普蘭查斯:《政治權力與社會階級》,1973年英文版。
⑥ 戈蘭·塞博恩:《統治階級統治的時候幹些什麽?》,1978年英文版。


俄國公社

  俄國公社是古代俄國農民的一種共同體,其中土地不可分割地歸公社所有,一般根據各戶男性成年人數量,定期重新分配給各戶。它最初被亞歷山大·赫爾岑譽為平均主義的分散的社會主義社會的萌芽制度,後來,幾乎被一切革命的俄國民粹主義理論家當做可以避免資本主義在道德和經濟方面的破壞,可以實現俄國向世界表明走向社會主義的道路的特殊使命的途徑。他們認為,公社保持了俄國農民的天然團結和社會主義本能。自由公社的聯合可以取代專制的國家,為古代俄國社會制度同現代西方社會主義思想的結合奠定基礎。
  在俄國評論家(米海伊洛夫斯基和查蘇利奇)敦促下,馬克思承認,至少俄國有可能避免公社土地占有制的破壞和資本主義的惡劣弊病。在他看來,公社有內在的二重性:一方面是土地公有制,另一方面是應用於土地的生產力和動產的私有制。因此,它可能向每一方向發展。農民公社問題使他對他關於歷史必然性的概念作了重要的澄清。1877年他認為,從原始公社所有制到資本主義私有制,然後到社會主義,並不存在適用於一切社會的抽象必然的或不可避免的進程(參看歷史唯物主義;發展階段條目)。他無意於在《資本論》中創立“最大優點在於超歷史的一種一般的歷史哲學理論。”他也曾指出,公社的前途大大取決於俄羅斯國家的政策。他的一般結論是:只有沙皇制度被推翻,進而俄國革命“成為西方無產階級革命的信號而雙方互相補充的話“(《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31頁),公社的社會主義潛力才能實現。
  馬克思的這種評價,給民粹派的唯意志論政策所帶來的慰籍要比給普列漢諾夫所領導的勞動解放社中僑居國外的支持者帶來的安慰要大,因為普列漢諾夫這時已經作出結論說,商品生產和社會分化已經把公社破壞到如此程度,以致使它難於成為通向社會主義的跳板。馬克思主義者同民粹派關於農民公社的爭論在19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一直進行著。列寧的《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是對民粹派論點的最充分的駁斥,但是這個爭論在20世紀頭20年中在馬克思主義者和社會革命黨人之間又以新的形式重新出現。




參考書目

① P.W.布萊克斯托克和B.F.霍斯里茨編:《馬克思和恩格斯論俄國對歐洲的威脅》(包括以上引用的文章和信件),1952年英文版。
② A.赫爾岑:《俄國人民和社會主義》(1852),載《哲學著作選》1956年英文版,第470─502頁。
③ 弗·伊·列寧:《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特別參看第2章第12節和第3章第11節。
④ 格·瓦·普列漢諾夫:《我們的分歧》(1885),載《哲學著作選集》,1961英文版第1卷,特別參看第3章。
⑤ F.文圖利:《革命的根源》,1960年英文版。

薩特,讓—保羅

  1905年6月21日生於巴黎,1980年4月15日在巴黎逝世。
  哲學家、小說家、劇作家、批評家、評論家。從他對種種事件的直接影響來看,可能是現代最有影響和享有盛譽的知識分子。他是許多崇高事業的支持者,經常和各種現行的權力和制度發生沖突。為了力求不讓自己被“制度化”,他拒絕一切官方榮譽,其中包括法蘭西科學院院士和榮譽勳位,甚至諾貝爾獎金。他曾經有好幾年是法共的同路人,他試圖從外部影響它的政策,他首先是1956年在匈牙利問題上(參看《斯大林的幽靈》一書),然後1963年在阿爾及利亞問題上跟黨發生爭論,最後在1968年五月事件上導致徹底決裂。在1968年五月事件以後,他支持毛派和其他小派別,對未來提出極端自由主義——無政府主義的政治觀點。他臨終頗為孤獨,當時“新哲學家”已在法國流行,但是為他送葬的行列有數以萬計的人們參加,悼念的頌詞來自世界各地,因為他在積極參與政治時期曾經滿腔熱情地支持過各種事業。
  薩特畢業於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院,30年代曾經講授哲學,開始發表一種獨特的哲學和文學混合物《真理的傳說》,後來又發表了《作嘔》得到了大大的好評。文學的號召力始終是他的一切著作的顯著特征:不僅是長篇小說,如他的一組小說(三部曲:《自由之路》,1945—1949)和他的扣人心弦的劇本(《禁止旁聽》,1945年;《骯臟的手》,1948年;《魔鬼和上帝》,1952年;《奧爾托納的爭議財產》,1960年;而且他的傳記作品(《博德萊爾》,1946年;《聖熱內》,1952年;《自傳》,1964年和《家族的白癡:居斯塔夫·福樓拜,1821—1857》,1971年)。他的許多批評文章(收集在1947至1976年間的十卷末《情景》中),甚至他最抽象的哲學著作,從《自我的超越》(1936年)到《辯證理性批判》(1960年)都是如此。
  薩特在他的哲學著作中維護一種為一般人可接受的、政治上積極的存在主義。他受到笛卡兒、康德、黑格爾、胡塞爾、海德格爾的影響,宣揚一種“自由哲學”,以便有可能堅持每個人對“整個人類”完全負責。在他的早期著作《感情理論提綱》中,他提出一種反弗洛伊德主義的意識和自由概念,而在《存在與虛無》這部“現象本體論”的巨著中,他又通過“壞的信仰”這一概念進一步闡發了相同的觀點。在後一著作中,他費了很大的功夫來闡明自為的本體論孤獨性(第456頁),堅持認為“他物是一種除開它容許在我們經驗中實現的統一以外沒有論證的一種先驗的假設”(同上,第277頁)。
  在他同馬克思主義政治上和睦相處時期,薩特著手制定通過《辯證理性批判》(原擬為“歷史理性批判”)“使歷史可以理解”的計劃。但是,既然保持了《存在與虛無》中的本體論孤獨性來作為他的歷史和人類學思想的基礎,他的原定的“馬克思主義傾向計劃”(薩特語)結果變成了20世紀最偉大的康德主義著作,它限於研究“歷史形式結構”的循環性,而從來沒有實現在第二卷中所許諾的去展示“關於歷史……它的動力和它的非循環方向的現實問題”(同上,第817頁)。
  薩特的最大影響是作為一個滿腔熱情的道德家。在這個意義上以及其他幾種意義上,在強烈感染他的時代的道德和精神面貌方面,他的著作令人想起伏爾泰的著作。




參考書目

① 雷蒙德·阿隆:《歷史和暴力辯證法》,1973年法文版。
② 西蒙·德·布瓦:《模棱兩可的倫理學》(1947),1964年英文版。
③ 喬治·盧卡奇:《存在主義還是馬克思主義》,1948年英文。
④ 安東尼·曼塞:《薩特》,1966年英文版。
⑤ 赫伯特·馬爾庫塞:“薩特的存在主義”,載《哲學和現象學研究》,1948年英文版第4期。
⑥ 莫里斯·梅勞—龐蒂:《辯證法的歷險》(1955),1973年英文版。
⑦ 依斯特萬·梅查洛斯:《薩特的著作》,1979年英文版。
⑧ 讓—保羅·薩特:《在存在主義和馬克思主義之間》,1972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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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3:52:01 |只看该作者
科學

  科學在馬克思主義中在兩種形式下出現:(一)作為馬克思主義所代表或自以為代表的某種事物;(二)作為馬克思主義著手說明(而且有時甚至是改變)的某種事物。在第一種形式中,科學是一種價值或規範,在第二種形式下,是一種研究和調查的主題。從前一種內在方面看,馬克思主義又牽涉到或預先假定一種認識論(參看認識論條目);從後一種外在方面看,它構成一種歷史社會學。由於存在馬克思主義以外的科學,一種適當的認識論將超越馬克思主義的內在範圍;但是又由於存在科學以外的社會實踐,馬克思主義便具有較大的外延領域。在馬克思主義中,許多與科學概念有聯系的問題,都產生於無法調和和維持上述有關科學的這兩個方面。因此,犧牲(二)而強調(一),會導致唯科學主義,即使科學研究脫離社會歷史領域,隨之缺乏歷史的反思;犧牲(一)而強調(二),則會導致歷史主義,即把科學歸結為歷史過程的表現,隨之產生判斷上的相對主義。
  這兩個方面在馬克思身上都存在:一方面,他認為自己在從事創立一門科學,於是預先假定某種認識論的立場;另一方面,他把一切科學,包括他自己的科學,都看成是歷史的產物和歷史中一種假定的原動力。從歷史上說,馬克思是一個理性主義者,所指的是,他把科學看成一種進步的、潛在的和實際的解放力量,可以增加人戰勝自然界和他自己的命運的能力。從認識論上說,馬克思乃是或至少成為一個與現代科學的實在論接近的意義上的實在論者,他懂得(1)理論的任務在於以經驗為根據再現產生社會經濟生活的明顯現象的種種結構的適當原因,經常有別於它們的自發的表現形式;(2)這些結構在本體論上無法歸結為它們所產生的現象,而且通常與它們所產生的現象相異,所以承認現實的分層和分化;(3)它們在思想上適當的再現,依賴於對以前存在的理論和概念,包括那些(在一定程度上)對被考察的現象有實際意義的理論和概念進行批判的改造;(4)承認科學的認識過程是一種實際的艱苦的活動(在“及物方面”)與承認“仍然是在頭腦之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04頁)的這種認識對象的獨立存在和超越事實的活動(在“不及物方面”)並行不悖。在馬克思看來,認識的歷史性和認識對象的實在性沒有矛盾,二者倒應當被視為被認識的對象的整體的兩個方面。
  馬克思對於科學的看法的這兩個特殊重點──歷史的理性主義和認識的實在論──,在支配著第二國際和第三國際的恩格斯的馬克思主義中被保留下來,但是以愈益庸俗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應當說,馬克思本人在這方面提供了不少的先例)。所以,以歷史的進化論或機械的唯意志論模式出現的一種十足的普羅米修斯式的工藝勝利論和把思想設想為對實在的反映或覆寫、用一元論的宇宙論來解釋的一種庸俗的或直觀的實在論盛行起來。至少,從恩格斯起,馬克思主義已經使用辯證法概念來表示它和唯物主義的題材的“歷史性”,來說明它的方法的“科學性”。在辯證唯物主義中被頗為機械地(而且是超自然主義地)結合起來的東西,在西方馬克思主義中分裂為對立的辯證的(主要是反自然主義的)思潮和唯物主義的(主要是自然主義的)思潮──前者表現出歷史主義和認識論的唯心主義傾向,後者表現出唯科學主義和認識論的唯物主義的傾向。
  辯證法的西方馬克思主義有三大派別,即(= 1 \* ROMAN I)盧卡奇、科爾施和葛蘭西的黑格爾歷史主義,(= 2 \* ROMAN II)霍克海默、阿多爾諾、馬爾庫塞和哈貝馬斯的批判理論,(= 3 \* ROMAN III)勒費弗爾、薩特、科西克、彼得洛維奇等人的人道主義。它們所強調的重點逐漸地轉移,把科學從作為神秘化的源泉看作是一種支配力量的科學,以及看是在詮釋上不適用於人類世界的一種科學。就(= 1 \* ROMAN I)而言,盧卡奇曾指出:“在資本主義社會被預先安排得與科學方法相協調這一事實中,存在很成問題的某種事物”(見“參考書目” ⑤,第7頁)。在他看來,在整體化為零碎的(原子化的)事物的那種科學,在本質上是資本主義社會特有的物化的一種表現;而歷史唯物主義同這種科學是對立的,因為它以具有它自己的總體化的方法為特點。科爾施和葛蘭西也有類似的論點。再看看(= 2 \* ROMAN II),在法蘭克福學派傳統中,科學開始跟一種工具性的理由或利益聯系起來,後者被看成是(至少在社會領域內)一種比較直接的壓力,而與作為解放的、美化生活的或是解除壓迫的工具性理由或利益相對立。在(= 3 \* ROMAN III)這方面,人道主義的馬克思主義一般傾向於一種比較明顯的二元論,認為與自然科學的方法對照之下,社會調查方法具有特殊的解釋性、辯證性等等。所有三個派別的共同點是對科學都有一種實證主義的誤解(參看實證主義條目)。在及物方面,強調人的實踐而忽視超越事實的效用;在不及物方面,則導致認識上的唯心主義,判斷上的相對主義,實踐上的唯意志論和(或)歷史悲觀主義。
  另一方面,唯物主義的西方馬克思主義的領導人物,如阿爾都塞、德拉—沃爾佩和科萊蒂一直傾向於或是把科學擺在歷史過程之外(如在阿爾都塞的“理論主義”中),或是把歷史科學化,超自然主義的理性化(如在德拉—沃爾佩的著作中);在認識方面,存在一種回到馬克思實際上已經超越的哲學立場,如理性主義(阿爾都塞)、經驗主義(德拉—沃爾佩),或康德主義(科萊蒂)的傾向。然而,這一批人的功績在於承認:馬克思主義,至少是馬克思所理解的馬克思主義,不管它還是其他什麽,乃是一門科學,而不是某種哲學、世界觀或實踐方法。
  對科學的內在和外在方面的評價,把馬克思主義作為一門科學的特殊獨立地位和作為一種實踐的相對獨立地位的問題擺進了科學領域和社會總體中。更明確些說,重視認識的方面,提出了關於意識形態和自然主義的熟悉問題,也就是說,社會科學的論述和實踐、更具體地說馬克思主義的論述和實踐,是怎樣地一方面區別於意識形態的論述和實踐,另一方面區別於自然科學的論述和實踐──這也就是馬克思主義作為一種科學研究工作的特殊獨立地位的問題。重視歷史的方面,提出了關於一般科學、特別是馬克思主義在歷史唯物主義領域的地位的一系列覆雜問題,而歷史唯物主義的理論和實際意義就會難於誇大。例如,究竟是科學本身或只是它的應用是一種生產力?如果科學是上層建築的一部分(參看基礎和上層建築條目),怎樣設想它的相對獨立地位?也許自然科學是一種生產力,而社會科學卻是注定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消亡的上層建築的一部分?能否存在一種無產階級的自然科學,如波格丹諾夫和葛蘭西(還有李森科,參看李森科主義條目)所設想的,還是只有無產階級的社會科學呢?或是後者本身,如希法亭所認為的,就是措詞上的矛盾呢?在馬克思主義和一般科學中,科學知識的發展同在科學的勞動過程中為實現工人監督而進行的群眾鬥爭的關系是怎樣的呢?最籠統地說,這些事情同未完成的人類解放大業的關系又是什麽?(參看決定論;辯證法;唯物主義;真理條目)。




參考書目

① 羅依·巴斯卡爾:《科學的實在理論》,1978年英文版。
② G.德拉—沃爾佩:《邏輯是一門實證科學》(1950),1980年英文版。
③ 尤爾根·哈貝馬斯:《知識與人的利益》,1971年英文版。
④ D.勒庫特:《無產階級科學?》,1977年英文版。
⑤ 喬治·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1923),1971年英文版。
⑥ H.羅斯和S.羅斯:《科學的政治經濟學》,1976年英文版。


科學和技術革命

  蘇聯和東歐的社會科學家已經廣泛使用的這個術語,顯然指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使用這一術語的人們堅持說,要從“一定的社會制度特有的社會關系”來考察科學和技術革命(見“參考書目” ⑤),並“把它同正在興起的社會革命所依據的深刻社會發展過程聯系起來”(見“參考書目” ④),但事實上他們的方法賦予生產力以首要地位,認為它是歷史的動力,而把生產關系主要看成是派生的東西。此外,在這種觀念中,科學被看成是一種毫無意義的進步力量,(一旦消除資本主義所造成的種種歪曲)必然導致共產主義。馬克思關於社會生產的內容豐富的定義(認為它不只是技術的生產,而是人類的、道德的、政治的、涉及合作和組織方式的生產)僅僅被歸結為技術的勞動力。另一方面,科學和技術革命被認為將增加資本主義社會的矛盾,從而增加革命的社會變革的可能性。然而,這種觀念的批評者認為它只是馬克思主義思想中的技術決定論的另一種形式,與經濟主義和第二國際的進化的馬克思主義有相似處,後者忽視階級鬥爭的動力而力圖描繪“人類社會歷史進步的客觀進程”(見“參考書目” ①,第379頁,並參看勞動過程條目)。




參考書目

① E.A.阿拉布—奧格里:“科學和技術革命與社會進步”,載P.M.波斯別洛夫等:《蘇聯共產黨革命理論的發展》,1971年英文版。
② 西蒙·克拉克:《馬克思主義、社會學和普蘭查斯的國家理論》,1977年英文版。
③ 菲利普·科里根、哈維·拉姆齊和德里克·塞耶:《社會主義建設與馬克思主義理論──布爾什維主義及其批判》,1978年英文版。
④ P.費多謝耶夫:《科學和技術革命的社會意義》,載國際社會學協會編《科學和技術革命》,1977年英文版。
⑤ R.里希塔:《科學和技術革命》,載同上書。
⑥ 羅勃特·M·楊格:《科學是社會關系》,載《激進科學雜志》,英文版1977年第5期。


自我管理

  從狹義上說,自我管理指工人直接參預各個企業的基本決策。生產資料實現了社會化(歸工人團體或整個社會所有);工人在較小的團體中直接地而在較大的團體中則通過他們在工人委員會的代表決定生產和收入分配的基本問題;技術業務管理歸他們主持、監督。從廣義上說,自我管理是整個經濟的民主組織形式,由若幹級委員會和大會構成。各個企業的主要工人委員會向整個部門和整個經濟的上級機構派遣代表。在每一級上,自我管理機構是負責方針的制定、實施和相對獨立的企業之間實行協調的最高權威。
  在最廣泛的意義上,自我管理是社會主義社會在經濟、政治和文化各方面的基本結構。在公共生活的一切領域(教育、文化、科學研究、醫務等等),基本決策掌握在根據生產原則和地區原則組成的各級自我管理委員會和大會手中。在這個意義上,它越出國家的範圍。自我管理機構成員從自由選舉中產生,對他們的選民負責,可以罷免和輪換,沒有任何物質特權。這就結束了傳統的國家、作為統治上層人物的官僚政治、作為異化的權力範圍的專門的政治。保留下來的職業專門人員和管理人員,只是自我管理機構的雇員,完全從屬於前者。自我管理涉及一種新的社會主義類型的民主。與議會民主相比較,它不局限於政治,而是擴及經濟和文化;它強調分權管理、直接參與和為了最低限度的必要的協調而授權。政黨喪失了它們的統治職能和寡頭政治結構;它們的新使命在於教育,表達不同的利益,制定長遠規劃和尋求群眾對這種規劃的支持。
  關於自我管理的工人協作的最早主張是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傅立葉、畢舍、勃朗和無政府主義的精神之父蒲魯東提出來的。馬克思早在《論猶太人問題》中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原有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成為社會力量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當做政治力量跟自己分開的時候……人類解放才能完成”(《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3頁)。工人階級的聯合體將要取代資產階級社會的政治機關(參看《哲學的貧困》)。馬克思在《資本論》第3卷(第48章)中解釋了物質生產領域中的自由觀念:“……聯合起來的生產者,將合理地調節他們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而且是“在最無愧於和最適合於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來進行這種物質變換”(《資本論》第3卷,第926、927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無政府主義者(巴枯寧、克魯泡特金、勒克律、馬拉特斯塔)闡發了以自治團體的聯合來取代國家的思想。基爾特社會主義提供了工人的縱向聯合主張。工團主義主張由工會進行管理,這是對先鋒隊政黨的領導權要求的一種重要的替換物。然而,獨立的工會的正常作用似乎是維護工人利益和培養工人的共同意志,而不是監督那應當獨自負責決策的自我管理機構。一切社會主義革命運動,無論成功與否,從巴黎公社到波蘭的團結工會,多少自發地創造了一些自我管理機構。特別重要的是南斯拉夫的實際經驗,那里自我管理的初步形式(與自由化的~黨政治制度並存)創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斯(參看委員會條目)。




參考書目

① G.D.H.柯爾:《工業中的自我管理》,1920年英文版。
② 安東尼奧·葛蘭西:1920年發表在《新秩序》上的文章。
③ 同上作者:《獄中劄記》(1929—1935年),1971年英文版。
④ S.霍華特和M.M.馬爾科維奇:《自我管理的社會主義》,1975年英文版第1、2卷。
⑤ 卡爾·科爾施:《工人委員會的勞動法》,1968年德文版。
⑥ 安東·潘涅庫克:《工人委員會》,1970年英文版。
⑦ 《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綱領》,1958年英文版。
⑧ 比埃爾·約瑟夫·蒲魯東:《選集》,1970年英文版。
⑨ A.J.托普漢姆和肯·科茨:《英國的工業民主》,1968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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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23:53:02 |只看该作者
農奴制

  馬克思和恩格斯很懂得,地主或國家的強制,是農奴制的必要條件,然而,強制在法律上卻可能合法化。但是,他們的主要興趣在於農奴制被認為要保證的生產者的剩余勞動的轉讓。在他們看來,農奴制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的實質是,絕大多數人(農民)的生活必需品的生產,是靠住戶的家庭勞動進行的,分工取決於年齡和性別。農民實際占有他們很少的土地資源,但卻不是所有者。所有者通常靠強迫農民把他們的剩余勞動轉移到領主領地上來取得他們的收益。這種榨取形式是公開的和明顯的,每周六、七天內有兩三天要用在領主土地上,其余幾天留給農民份地。這同資本主義社會中雇主從雇傭勞動者那里取得的隱蔽的剩余價值是鮮明對比。
  農民份地的勞役地租轉化為實物地租或貨幣地租,本身實質上並沒有改變這種關系。馬克思補充說,按照習慣勢力,農奴的勞動(或是貨幣地租或實物地租)逐漸趨於固定,但各戶的家庭勞動在強度和生產率方面可能不同,有助於農戶產生它們自己的盈余並添置財產。
  某些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傾向於把農奴和勞役地租等同起來,隨後又把這種榨取剩余的形式和封建主義等同起來。這是一種過於簡單化的看法,其根據則是認為,馬克思是從資本主義由歐洲封建經濟的歷史發展而來著眼對勞動價值理論進行發展的。事實上,農奴制從領主(或國家)用以獲得農民的剩余的非經濟強制的意義上說,在歷史上是很普遍的。在古代中國、印度、法老時代的埃及、古希臘羅馬、近代東歐、中世紀西歐和日本的封建制度中,往往都可以看到它。
  然而,歐洲封建社會的農奴制有很多史料,可以作為統治階級從農民生產的剩余中榨取收益的社會的適當典型。這個富有史料的時代也提出了一些典型的問題和情況,沒有自由的農民往往構成農民人口的重要核心,而他們經常只占少數。作為不斷變化的歷史環境的產物,多數人具有自由的法律地位,盡管他們在對享有管轄權的領主和國家繳納地租、賦稅以及其他款項方面負擔沈重。這就意味著一種事實上的農奴制和一種法律上的農奴制,誠然,根據情況,一種農奴制可以轉化為另一種農奴制。
  法律上的農奴制的要點如下。農奴家庭在公法上對於領主是沒有權利的。在有關日常社會和經濟事務的一切問題上,它服從領主的管轄權。領主還經常擁有警察管轄權,只是在不同程度上受公共法庭的限制。農奴沒有遷徙的自由,束縛在他們的份地(ascripticius glebae)上,領主控制農奴的婚姻和繼承。後者包含一筆很重的遺產稅,突出了領主對農奴的一切動產的法定權利。也曾作出某種努力控制牲口的市場交易,雖然市場的控制是最低程度的,如果領主要農奴到市場上去賺錢交租的話。如果領主經營他們自己的領地,在強制勞動和運輸服務方面也進一步對遷徙自由有所限制。
  根據領主在當地的勢力,自由農也可能生活在類似的條件下。這是就貧窮的和中等的農民說的,而不是就富裕的自由人說的。他們並不能逃避領主的管轄權,而且可能像農奴一樣服從領主的專賣權(磨面粉、烤面包、榨葡萄酒)。遷徙的自由的多一些,主要的限制是經濟方面的。他們具有為他們世代享有的份地繳納低額地租的較多機會,雖然他們可能要為追加的土地支付很高的市場價格。
  自由和農奴制之間的擺動,決定於不同因素。如果領主需要在他們的領地上實行強制勞動,他們就把他們的自由農變成農奴。在13世紀的英國和16世紀以後的中歐和東歐似乎都出現過這種情況。這種作法後面隱藏著希望為市場擴大谷物生產之類的因素。另一方面,如果領主要吸引農民開拓新的土地,他們就提出占有土地的良好條件作為誘餌。因此,許多東部日耳曼地區和西部斯拉夫地區,在中世紀中葉進入農奴制以前,都看到自由農團體的興起。此外,領主對現錢的需要,如在12、13世紀的法國,使得不自由的農民有可能購買自由身份,甚至半自由的農民團體有可能購買自治條件。在許多國家中,不自由的以及自由的農民團體曾經對領主進行集體的反抗,以便促使他們把地租保持在固定的低水平上。
  既然法律上的農奴制具有壓迫性質,它的存在本身表明,領主必須使用非經濟的手段來保證他們取得收益。農民團體,無論是農奴或非農奴的,決不是農奴制統治下的消極臣民,這是農民暴動的歷史證明了的。




參考書目

① M.布洛赫:《中世紀的奴隸制和農奴制》,1975年英文版。
② R.H.希爾頓:《中世紀英國農奴制的衰落》(1969),1982年英文版。
③ G.德·聖克魯瓦:《古希臘世界的階級鬥爭》,1981年英文版。
④ 讓·博丹協會:《農奴制》,1959年法文版。
⑤ R.E.F.斯密斯:《俄國農民的農奴化》,1968年英文版。並參看封建社會條目的參考書目。


奴隸制

  在某種非經濟強制下勞動是大部分歷史的通例,而且現在仍然是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見“參考書目” ⑦)。因為奴隸是最為人熟知的和最惹人注目的一種受奴役者,所以通常認為,他也是最普通的一種受奴役者;因此,“奴隸”、“奴隸身份”、“奴顏婢膝”在非勞動方面的比喻的說法,從古希臘以來在西方語言中就存在。但是,事實是,在全部世界史上屬於不完全不自由類型的其他人在數量上大大超過奴隸(雖然確切數字不易得到)。奴隸本身是一種私有物,永遠不享有生產資料,不得過問他的勞動,或他的勞動產品以及他自己的再生產。農奴(參看農奴制條目)、債奴、亞細亞社會中多少受束縛的農民、斯巴達的赫洛特以及其他各種受奴役者的情況卻不是這樣。各個奴隸主通常可以給予他的奴隸以某種特權,直至釋放即給予自由。但是,這樣的行動並不構成定義上的缺陷或奴隸制的破壞,雖然它們作為奴隸制在任何特定社會起作用的確切方式的標志是很重要的──最明顯地表現在古羅馬經常釋放奴隸而美國很少釋放這種鮮明對比上。
  對於奴隸在某種程度上不同於其他受奴役者這個事實,並沒有爭論,但是,關於強調這種區別究竟是否只是迂腐之見,卻存在尖銳的分歧。扼要地說,取舍在於把奴隸制看成“依賴性(非自願的)勞動”類的一種或是把奴隸制看成類而把其他看成種。甚至那些拒絕作進一步區分的人們都維持奴隸同農奴的劃分這個事實,為解答這一問題提供了線索,答案就包含在,用馬克思主義的術語來說,生產方式和社會形態的概念中,農奴是封建制(參看封建社會條目)下的相應的勞動形式,奴隸在古代社會卻是與私有制和商品生產並存的社會生產關系中的主要因素。然而,這就出現覆雜的情況。
  首先,在希臘羅馬世界,奴隸制不僅在曾經是波斯帝國的一部分的遼闊的東部地區微不足道,而且在羅馬帝國北部和西部的大多數省中似乎也是一直處於無足輕重的地位(參看古代社會條目)。那里,處於依賴地位的勞動力不自由的程度不同,但要輕一些;舉例來說,他們本身通常不是商品,而且他們往往至少擁有生產工具(見“參考書目” ③,第2部分)。換言之,依賴性勞動曾經在具有不同社會生產關系的一些社會中存在和起作用(不管這些社會是不是單一的政治單元,例如羅馬帝國的若幹部分)。那麽,具有重大理論意義的懸而未決的問題就是,要把這樣一些社會包括到奴隸制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單一的社會形態中去,從生產關系上看是否太不相同?
  第二,類似的困難產生於較近研究非洲和亞洲的比較簡單的社會的奴隸制的興趣。在人類學者中間,盛行的方法似乎是在奴隸制的定義中撇開所有權方面和不把沒有親屬的“局外人”作為奴隸的特征來回避困難。然而,馬克思主義的人類學者還必須抓住生產方式的差別(參看人類學條目)。所以,米雅蘇抱怨說,沒有“有助於我們鑒別奴隸制的一般理論”,“認為奴隸制只是一種‘生產關系’這的確不明確”(見“參考書目” ⑧)。而且莫里斯、布洛赫建議,“我們大家應當有權隨意創造或多或少的生產方式來適應眼前的目的”(見“參考書目” (○,11)11)。
  第三種覆雜情況產生於西半球,特別是南美加勒比海地區和巴西毫無疑義存在奴隸社會(見“參考書目” ⑨)。馬克思在《經濟學手稿》中寫道:“至於我們現在不但稱美國的種植園主為資本家,而且他們確實是這樣的人,這是由於,他們是作為以自由勞動為基礎的世界市場條件下畸形物而存在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517頁)。這種畸形地位當然就是下列區別的關鍵:西半球的奴隸制是被廢除的,古代的奴隸制卻不是。美國的奴隸制通過1865年憲法修正案突然終止,被自由勞動所取代;希臘羅馬的奴隸制在幾百年間不是被自由勞動,而是被另一種依附勞動所取代,後者終於演化為農奴制,關於這種演化的過程和速度還是很有爭論(例如,見“參考書目” ②)。而且它決沒有被完全取代,直到中世紀後期,擁有動產的奴隸仍然大量存在,雖然已不再是占統治地位的勞動形式(見“參考書目” ⑩)。
  這種“殘余”是社會形態概念中固有的。奴隸在人類大部分歷史上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作為占統治地位的勞動力在西方卻是只在幾個時期和地區存在。在奴隸社會,耕種他們自己的土地的自由農和城市中自由獨立的手工業者為數一直不少,特別是在古代世界,他們通常是順利地實現奴隸的生產必不可缺的(見“參考書目” ⑥)。奴隸制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證明,不在於奴隸的數量,而在於他們的所在地區,即上層人物為了他們的財富依賴他們的程度。




參考書目

① C.安波羅和G.普西編:《奴隸制問題》,1982年意大利文版。
② P.多克斯:《中世紀的奴隸解放》,1979年法文版。
③ M.I.芬利:《古代奴隸制和現代意識形態》,1980年英文版。
④ 同上作者:《古希臘的經濟和社會》,1982年英文版。
⑤ Y.加蘭:《古希臘的奴隸》,1982年法文版。
⑥ P.加恩賽編:《古希臘羅馬的非奴隸勞動》(《劍橋哲學學會學報》增刊6),1980年英文版。
⑦ W.克洛斯特博爾:《奴隸制廢除後的非自願勞動》,1960年英文版。
⑧ C.米雅蘇編:《殖民化前非洲的奴隸制》,1975年法文版。
⑨ R.A.帕德格:《奴隸制和奴隸社會的理論問題》,載《科學和社會》雜志,英文版1976年第40期。
⑩ C.維爾林頓:《中世紀歐洲的奴隸制》,兩卷本,1955—1977年法文版。
⑪ J.L.沃森編:《亞洲和非洲的奴隸制》,1980年英文版。

(同時參看古代社會條目的參考書目,關於廣泛的補充讀物,可參看本書目 ③中所附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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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民主

  過去一個半世紀以來,這個詞有幾種不同的意義。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們的早期著作中把社會民主看作“民主黨或共和黨中或多或少帶有社會主義色彩的一部分人”(《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84頁注 ①),在同一意義上,他們也提到“社會主義民主黨人”。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第3部分)中敘述了在1848年革命以後,在法國如何“和資產階級的聯合相對抗的,是小資產者和工人的聯合,即所謂社會民主派”(《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631頁)。然而,在19世紀最後10年,馬克思主義的工人政黨已經創立,例如在德國和奧地利,自稱為社會民主黨,恩格斯雖然表示過一些不同意見,認為“這個詞也許可以過得去”(《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490頁)。選擇這一名稱的理由無疑多少是由於要肯定同1848年革命的連續性,更是為了表達這樣的思想,即這些政黨是為了政治民主(為了普選權和為了具有實際權力而不是作為單純咨詢機構的選舉產生的議會)而從事激烈鬥爭,它們的最終目的在於把民主推廣到整個社會生活,特別是生產的組織。在這個意義上,社會民主是與階級統治相對而言的,被認為將帶來工人階級的全面的社會解放(馬克思在他的早期著作中稱為“人類的解放”)。
  但是,隨著社會民主黨,特別是在德國和奧地利,發展成為群眾性政黨,它們面臨到一系列問題(見“參考書目” ③)。首先,它們必須決定是把它們為社會主義進行的鬥爭主要甚至完全集中在現行政治制度方面──那就是說,在全國性、地區性和地方性議會中爭取多數席位方面──還是同時(又在何種規模上)從事“議會外的”鬥爭。這個問題在本世紀最初十年中有考茨基、盧森堡、希法亭等人參加的關於“群眾政治罷工”(參看罷工條目)的爭論以及關於暴力在工人階級鬥爭中的作用的爭論中得到最充分的討論。後一問題在1917年布爾什維克奪取政權以後,特別是在法西斯主義興起時期成為最尖銳的問題;但是大多數社會民主黨領導人接受鮑威爾在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林茨代表大會上的“防禦性的暴力”提法概括的觀點,即只是作為對付資產階級暴力的一種極端手段,才進行群眾罷工和武裝暴動。各國社會民主黨的確把它們的工作集中在選舉的代議制方面以及恩格斯在19世紀90年代給倍倍爾、考次基、維克多·阿德勒等人的信中鼓勵他們這樣做這個事實,引起了米歇爾斯曾在其1911年出版的《政黨》一書中以最尖銳的方式提出另一問題。米歇爾斯認為,既然各國社會民主黨演變成合法的群眾組織,也就出現了黨員或支持者為一方,領袖和官吏為另一方的徹底分裂,隨之後者逐漸資產階級化,這個傾向必然產生改良主義政策(參看改良主義條目)。
  批評者也認為社會民主黨政策的另外兩個特點會引起改良主義傾向。一個是,為了在一種民主制度中獲得全面的多數,勢必求助於工人階級以外的其他社會團體(有時也要和其他政黨聯合),按照某種解釋,隨著中間階級人數的增長,這個需要愈益迫切;這就可能引起關於社會主義運動的最終目的妥協。第二個重要特點是,各國社會民主黨花了許多力量來實現資本主義範圍內的局部改革,雖然這種政策與徹底改造資本主義和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長遠目的並不矛盾(考茨基、奧地利馬克思主義者等人一直這樣認為),在日常政策中和選舉運動中不斷強調眼前的改革就很可能使這個目的模糊起來。然而,迄至1914年各國社會民主黨一直使自己表現為而且一般也被看作是革命政黨。由於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它們的大多數領導人支持本國政府以及布爾什維克在俄國的勝利,它們被列寧、列寧主義的共產黨以及共產國際(參看國際條目)譴責為改良主義政黨,顯然意味著根本不是社會主義政黨。這種譴責在法西斯主義在德國興起時期達到極點,當時社會民主黨人被說成是“社會法西斯主義者”或用斯大林的話來說,“法西斯主義溫和的一翼”。
  1945年以後,社會民主的意義在某些方面又有所改變。過去承認自己的革命目的的某些以前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明確地放棄了這種目的並把自身從工人階級政黨改組為“人民政黨”──例如1959年德國社會民主黨在它的巴特哥德斯堡代表會議上──,而所采取的政策實質上不過是試圖實現一種“改良的資本主義”和一種“混合經濟”;在英國,一個新的政黨即社會民主黨最近已經建立作為一個特殊的非社會主義的“中間”黨。另一方面,西歐各國共產黨已在逐漸與原有意義的社會民主取得和解,強調已在西歐存在的民主和代議制的重要性(參看卡里略:《歐洲共產主義和國家》,1977年英文版),放棄使用無產階級專政一詞,在不同程度上批評列寧主義關於集中制的領導黨將奪取政權,然後作為工人階級的唯一代表進行統治的思想(參看歐洲共產主義條目)。
  19世紀後期的社會民主有兩方面值得特別注意。一方面是下列事實:在一切資本主義國家中,社會民主黨已經是工人階級政治組織的主要(而且從實現重大改革來看最成功的)形式,而共產黨和按照它們的目的主張更加不妥協地革命的其他集團從來不過獲得工人階級少數的政治支持;在許多場合下,這些政黨擁有如此微弱的少數,它們充其量等於是一些政治派別(盡管它們有時在工會中具有影響)。20世紀後期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趨勢是,社會民主黨政策的突出地位有增無減,因此,任何爭取社會主義的進一步運動──社會主義本身似乎比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當時更不明確──極可能要通過選舉的勝利和改革的逐漸積累才能進行,至少只要資本主義能夠避免災難性的經濟危機或戰爭的話。社會民主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在它的學說中始終強調民主作為一種政治制度的價值。恩格斯本人在他晚年寫給社會民主黨領導人的信中對這種強調一般是支持的,特別是在他對德國社會民主黨愛爾福特綱領的批判(附1891年6月29日致考茨基的信)中寫道:“如果說有什麽是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們的黨和工人階級只有在民主共和國這種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統治。民主共和國甚至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4頁)。雖然在上文提到的他對“社會民主”這個名稱的評論中(《“人民國家報”國際問題論文集》(1871—1875)序),他仍然主張共產主義的最終政治目的是要克服國家本身,從而也要克服作為一種國家形式的民主。在恩格斯的一些不同說法中,無疑存在某種模棱兩可的東西,但是就第二國際的馬克思主義者來說,顯然信奉和經常反覆強調民主,不僅把它看作工人階級取得政權的過程,而且把它看作社會主義的實質。從不同方面來看,從這樣一些不同的馬克思主義者,如盧森堡、考茨基和奧地利馬克思主義者的一般看法和特殊著作來看,這是顯而易見的。後者也許比任何其他集團更為堅決地選擇通過選舉走向社會主義的道路,而且拒絕在沒有多數選民明顯表現的支持的情況下考慮取得政權。希法亭面臨德國的法西斯的威脅,認為他的主要目的在於維護魏瑪民主,而當時台爾曼和共產黨的其他領導人則宣稱,在資產階級民主和法西斯專政之間沒有本質的區別。
  從1917年起,工人階級運動和馬克思主義思想已經區分為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即列寧主義、布爾什維主義);社會民主黨人把它看成是民主的社會主義和獨裁的或極權的社會主義的區分。近幾年來,由於歐洲共產主義運動的發展,看法上的分歧有所緩和,雖然不管它繼續發展到什麽程度,這種分歧還是可以看到。目前,社會民主面臨兩大問題。一個問題不是涉及獲得政權(指成立政府)的可能性,因為歐洲的幾個社會民主黨曾在或長或短的時期內做到這一點,而是在這個意義上獲得政權之後,能否實現對社會的真正的社會主義改造;的確,那究竟是不是他們的選民真正要他們做的事情。第二個問題涉及民主的社會主義社會的實際制度──經濟、政治體制、教育、文化生活等等怎樣來組織,或是怎樣可以希望得到發展──,在馬克思主義者中間,包括那些企圖從內部對現有的社會主義國家進行改革的馬克思主義者中間,這還是一個很有爭論的問題(參看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條目)。




參考書目

① 奧托·鮑威爾:《布爾什維主義還是社會民主?》,1920年德文版。
② 彼得·蓋伊:《民主社會主義的窘境》,1952年英文版。
③ 亞當·普爾澤沃爾斯基:《社會民主作為一種歷史現象》,1980年英文版。
④ 《實踐國際》,英文版,1981年第1卷第1期。


社會形態

  馬克思很少使用這個詞,他比較經常提到社會。在1859年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馬克思曾經交替地使用這兩個詞:在探討作為“社會生產過程的最後一個對抗形式”的資產階級社會將要消逝的條件之後,馬克思作結論說:“人類社會的史前時期就以這種社會形態而告終”(《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83頁)。這個詞在新近的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者(參看結構主義條目)的著作中已經流行起來,其中有些人(例如欣德斯和赫斯特,見“參考書目” ②)把“社會形態”這一科學概念同“社會”的意識形態觀念相對立,雖然這樣做的根據並不明確。無論如何,按現在的用法,社會形態指馬克思主義者和一切派別的社會學家十分熟悉的兩種現象,即社會類型(例如,封建社會、資產階級或資本主義社會)和特殊社會,(例如,法國或英國作為社會來說),而且看來,僅只引用一個新詞並不能帶來任何更大的分析上的嚴密性。進一步的發展可以從“社會和經濟”(或社會經濟)形態一詞的使用中看到,哥德利埃偏愛這個詞(見“參考書目” ①),他說:它“首先在具體的歷史現實的分析方面看來適用”,而且在關於16世紀的印加帝國的研究作品中使用它。就它明確地表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概念中所包含的經濟因素和社會因素在一個結構中相互關聯而且接合起來這個思想來說,這個詞也許有一定價值;但它還沒有提到意識形態因素,簡而言之,象一切概念一樣,它沒有提供全面的說明。




參考書目

① 莫里斯·哥德利埃:《馬克思主義人類學的觀點》,1977年英文版第2章。
② 巴里·欣德斯和保羅·赫斯特:《生產方式和社會形態》,1977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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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

  現代社會主義運動始於1848年馬克思和恩格斯發表的《共產黨宣言》。它的歷史根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兩百年前英國國內戰爭時期(1642—1652年),當時出現了以傑拉德·溫斯坦利為傑出代言人的激進運動(掘地派),他的思想在一些要點上相當於我們今天所知道的社會主義的主要原理。另一些卓越的先驅者是法國革命時期巴貝夫和他的平等派的密謀者,19世紀初期英國和法國的偉大空想主義者(歐文、傅立葉、聖西門;參看空想社會主義條目),以及19世紀30和40年代首次把關於民主、平等和集體主義的社會主義思想體現在大規模的工人階級運動中的英國憲章派。
  和他們的大部分先驅者不同,馬克思和恩格斯不是把社會主義看作可以為之描繪一幅吸引人的藍圖的一種理想,而是把它看作古典經濟學家已經首先發現並試圖分析的資本主義發展規律的產物。因此,社會主義所能采取的一種或多種形式,還有待正在展開的歷史過程揭示出來。雖然指出了這種前景,馬克思和恩格斯完全合乎邏輯地避免對社會主義作詳細描繪,甚至提出一個定義的任何嘗試。在他們看來,它首先是對資本主義的否定,通過無產階級改造社會同時改造自身的長期革命過程,它會發揚它自己的肯定特性(共產主義)。
  馬克思關於這個問題的最重要的著作《哥達綱領批判》(1875年),它所針對的是德國工人運動兩派(拉薩爾派和埃森納赫派)聯合建立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後來改名為社會民主黨)的代表大會所通過的綱領。在他的《批判》中,馬克思區分了共產主義社會的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將直接接替資本主義的社會形式。這個階段將帶有它的胎記。工人階級作為新的統治階級將需要它自己的國家(參看無產階級專政條目)來對付敵人;人民的思想精神面貌還受資產階級觀念和價值的濡染;收入雖然不再來自所有權,還需要按照所完成的勞動,而不是按照需要核算。然而,在這種新的制度之下,社會的生產力將迅速發展起來,隨著時間的推移,過去資本主義所造成的種種限制將被超越。那時社會將進入馬克思所謂“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這時國家將消亡,盛行一種完全不同的勞動態度,社會將有可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
  《哥達綱領批判》直到1891年,即馬克思逝世8年之後才發表,它在馬克思學說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也直到列寧把它作為他的極有影響的《國家與革命》(1917年)一書的核心,才得以確立。列寧聲稱:“通常所說的社會主義,馬克思把它稱作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或低級階段”(《列寧全集》中文第2版,第18卷,第51頁)。從此,這個用法實際上被一切自認為是馬克思主義者的人們所承認或接受。這就說明為什麽個人或政黨以他們願意強調他們的革命事業的直接或最終目的為轉移,可以自稱社會主義者或共產主義者而毫無矛盾。這也說明為什麽一個自稱共產黨的政黨統治一個它所認為的社會主義國家而無反常之處。
  按照這個理論,蘇聯作為從俄國革命中產生的社會,正式以社會主義命名(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此外,除開一兩個國家外,幾乎一切從1917年以來經歷過深刻的結構改造的革命的國家都采納或接受社會主義的名稱。包括蘇聯在內,這些國家現在約占全世界土地面積的30%,人口的35%。因此,在某種意義上,這些國家可以被看作“現實存在的社會主義”(見“參考書目” ①),並且可以采取對任何其他歷史形態(如資本主義或封建主義)所采取的同樣方式對它們加以研究。
  然而,對於馬克思主義者來說,這不是而且不可能是事情的終結。因為在他們的理論中,社會主義實質上是通向共產主義道路上的過渡階段。因此,對於馬克思主義者來說,在分析“現實存在的社會主義社會”時,必須提出一個非常特殊的問題:這些社會有沒有向共產主義方向前進的跡象,當前,這種跡象可以認為以消滅階級和各類人之間(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工業生產者和農業生產者、男子和婦女、不同種族的人們之間)某些非常重大的社會經濟差別為標志。如果它們的確顯示出向共產主義方向前進的跡象,它們就可以被斷定為馬克思主義理論意義上的社會主義社會。否則,它們不能被認為是馬克思主義意義上的社會主義社會。
  迄今為止,這個問題的答案已傾向於分為四類:

  (1)認為“現實存在的社會主義”社會符合馬克思主義理論。這是蘇聯和它的親密夥伴的執政黨的答案。按照蘇聯官方學說,蘇聯不再存在對抗階級或社會沖突(參看階級沖突條目)。居民由兩個和睦相處的階級(工人和農民)和一個階層(知識分子)構成,由一個“全民國家”領導。新的社會主義生產方式(在勃列日涅夫時代標榜為“發達的社會主義”)不是以階級鬥爭作為歷史動力,而是被“科學和技術革命”推向共產主義最終目的(見參考書目 ⑤)。

  (2)第二類答案認為,蘇聯類型的社會從它們的基本結構來看還是社會主義的,但是向共產主義的發展由於官僚機構的產生而中斷。官僚機構在革命時期由於生產力不發達狀況得以進行控制並把極不相稱的一部分社會產品劃歸自己享用。然而這種官僚機構並不是一個統治階級,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它的地位將要削弱,最終將被第二次純粹政治的革命推翻。以後,向共產主義的發展將要重新進行。存在這種理論許多的說法,從根源來說都是從托洛茨基的著作出發的。

  (3)第三類答案認為,在蘇聯和承認莫斯科的領導的“現實存在的社會主義”的其他國家,資本主義已經覆辟。這種觀點的最突出的主張者是毛澤東晚年擔任主席的中國共產黨。毛認為,在革命以後,階級和階級鬥爭必然要繼續存在,如果無產階級無法保持它對執政黨的監督和執行一條堅定的革命路線,後果將是資本主義的覆辟。毛派認為,斯大林死後赫魯曉夫上台的時候,蘇聯已發生這種情況。另一些人──最突出的如貝特爾海姆(見“參考書目” ②)認為,資本主義覆辟發生在20世紀20、30年代。毛死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放棄了這種立場,而回到似乎日益接近第一類答案中概括的蘇聯官方學說的那種立場。

  (4)第四類答案基本上與第三類相似,但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區別:它否認資本主義已在蘇聯類型社會覆辟,相反,認為這些社會是新型的階級剝削社會。在蘇聯本身,新統治階級是在20世紀20、30年代的激烈鬥爭中形成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蘇聯把類似的結構強加於紅軍所解放的那些國家。這種社會形態的規定性的特征是:基本生產資料歸國家所有,經濟集中規劃,共產黨壟斷政權,控制高度發達的安全機構。在持這種觀點的人們看來,蘇聯類型社會顯然沒有向共產主義過渡,因此不能列為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意義上的社會主義國家。

  綜上所述,“現實存在的社會主義”是一個異常覆雜和引起爭論的問題,在這一方面,世界範圍的馬克思主義運動的觀點和理論分成許多不同的、經常明顯沖突的大小類別。目前,這種分歧似乎還看不到解決辦法,雖然可能歷史進程將改變爭論條件,也許終於導致比目前情況下存在的或似乎可能存在的輿論較為接近一致的某種結論。




參考書目

① 魯道夫·巴羅:《東歐的抉擇》,1978年英文版。
② 查理·貝特爾海姆:《蘇聯的階級鬥爭》(1976),1978年英文版第1、2卷。
③ 弗·伊·列寧:《國家與革命》(1917),1969年英文版。
④ 毛澤東:《蘇聯經濟批判》,1977年英文版。
⑤ 彼埃爾—諾埃爾·吉羅:《蘇聯類型體制的政治經濟學》,1978年法文版。
⑥ D.M.努提:《世界上的社會主義》,1981年英文版。
⑦ M.保爾·斯威齊:《革命後的社會》,1980年英文版。
⑧ 列甫·托洛茨基:《被叛賣的革命》,1937年英文版。


社會化

  這個概念有不同的意義,一個是社會人類學和教育理論方面的意義,另一個是經濟學方面的意義。使一個人社會化從人類學和教育意義上說,是創造一個環境,使他或她能學習語言、概念思維規則、部分社會歷史、為生存和發展必不可缺的實際習慣以及調整和其他社會成員關系的道德規範。每個人生來就有為人類固有的不同潛在傾向。在相當的發育階段,如果沒有同社會共同體成員的正常交往,這些傾向就會隱藏下來,終於消逝。如果不實現他或她交往、推理、創造性、在文體活動和工作中合作的能力,一個人不會成為其人。此外,許多個人天賦和潛在能力就會不能實現。
  然而,社會化也起一種限制的,有時甚至是一種削弱的作用。共同體(家庭、學校、鄰里、國家)在把一種特殊的教養傳授給個人的時候,多半生硬地、雜亂地將某些傳統的觀念和規範強加於年青人的頭腦。兒童的巨大的自發性、好奇心和創造性容易為這種超我的壓力所抑制。超出一定範圍,社會約束,無論外在的或內在化的,就會產生一種大規模的“小人物”、一種軟弱的唯唯諾諾的人格,害怕擔負責任,結果完全聽命於享有權威的領導和運動。
  社會化作為一個經濟概念意味著生產資料中的私有財產轉化為社會財產。馬克思的全部著作貫串著廢除私有制的思想,作為共產主義的一個必要的雖然不是充分的條件。然而,私有制的概念有兩個意義。一個是生產資料的私有;另一個是一般生活態度,表現為渴望擁有一個客體(或是等於物的人),以便能夠享有它、占有它。從這種一般哲學意義來說,廢除私有制牽涉到個人的一種完全不同的社會化,這種社會化的充分發展創造能力和存在意識為標志,而不是以占有意識為標志。
  廢除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可以采取三種不同形式。一是收歸國有,把一切財產權從私人公司轉移給國家。在“現實的社會主義”國家中,社會化主要歸結為國有化。國家擁有和管理大部分企業(有時農業例外),計劃生產和分配產品。結果,出現一個龐大的政治官僚機構,壟斷政治和經濟權力。經濟體系過分集中,以致大大壓抑主動性,導致浪費和低效率。
  社會化的另一種形式涉及把生產資料轉化為集體財產。在農業中,以集體財產作基礎的小規模的生產和勞務合作社可能是經濟組織的最合理的形式。這些方面的工作的性質本身有利於小的自治體系。這種社會化形式是受限制的,因為合作社可能作為集體的資本家行動:雇用雇傭勞動者,在市場上牟取利潤,積累資本,產生小資產階級。
  同無階級的社會的目的最適合的經濟社會化的第三種形式,涉及把生產資料轉化為整個社會的財產。那時,這種生產資料歸特殊的工人團體支配,後者將它們的總收入的一部分交給社會來滿足一般的社會需要。它們可以自由決定其余產品的分配。但是它們不能出讓(出賣、給予、遺贈)這種生產資料。這種類型的社會化以自我管理作為社會組織形式。




參考書目

① 卡爾·科爾施:《社會化文集》,1969年德文版。
② 米海伊爾·馬爾科維奇:《民主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1982年英文版第5章。
③ 多曼尼哥·馬里奧·努提:《社會主義和所有制》,載L.科拉科夫斯基和S.漢普希爾編:《社會主義思想》,1974年英文版。


社會必要勞動

  關於價值量的衡量的概念。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第1章中寫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可見,只是社會必要勞動量,或生產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資本論》第1卷,第52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因此,社會必要勞動是抽象勞動即價值的實質的同義語,它的衡量是按時間單位計算的。這個詞是和個別勞動對照而言的。一個特殊生產部門的不同公司進行生產,技術效率的程度不同,生產工藝也不一定相同。隨之,每個公司生產商品所需要的個別勞動時間就會不同。但是,不管商品來自什麽生產過程,它是按同一價格出售的。顯然,個別勞動時間低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營得法的公司,比個別勞動時間高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營不當的公司,將從每一產量單位實現更多的剩余價值作為利潤。市場價值和個別價值的差額,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刺激著不斷引用新的生產方法,每個公司都盡量降低個別價值,以便在競爭中對對方占優勢。
  對於生產一種商品為社會所必要的勞動時間,不可能根據某種特殊的“平均”的生產技術,先驗地確定為某種物化勞動量。根據相同的理由,價值只是作為一定數額的貨幣的交換價值的形式出現;市場價值是競爭過程的產物,它本身是下列事實的結果:只有通過市場交換,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各個商品生產者的社會聯系才得以建立,因此,只有通過貨幣,私人勞動才具有社會勞動的形式。
  究竟市場價值決定於市場的某種平均過程,如以上所說暗示的,還是決定於最經營得法的公司的個別勞動時間,有時還不清楚。答案有兩種:價值的決定不是一種靜止的平衡狀態,而是一種動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剛一確定,由於經營不當的生產者的破產和經營得法的生產者的革新,它又發生變化(參看價值和價格;生產價格和轉化問題條目)。



參考書目

① I.I.魯賓:《論馬克思價值論的論文集》(1928),1973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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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馬克思(如同大多數社會學家一樣)在三種意義上(要從上下文區分)使用“社會”一詞,指不同而有關聯的三種現象:(= 1 \* ROMAN I)人類社會或“社會化的人類”本身;(= 2 \* ROMAN II)歷史上的社會類型(例如,封建社會或資本主義社會);(= 3 \* ROMAN III)任何特定社會(例如,古羅馬或現代法國)。
  馬克思觀念中與眾不同的地方,首先是,它從人類生活在社會中這一思想開始,不涉及個人和社會的對立,這種對立,只有假設某種社會契約,要不然就是把社會看成超越個人的現象,才能克服。所以,他在《經濟學哲學手稿》(第三手稿)中寫道:“甚至當我從事科學這類的活動……的時候,我也是社會的,因為我是作為人活動的。不僅我的活動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來進行活動的語言本身,都是作為社會的產物給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會的活動”。他接著說,應當避免把“社會”作為抽象的東西同個人對立起來,因為“個人是社會存在物”(《馬克思恩格斯作集》第42卷,第122頁)。馬克思的觀念的這一方面後來被阿德勒最充分地加以發揮。他從新康德主義角度看待它,認為它為一門社會科學奠定了先驗的條件(見“參考書目” ①)。
  馬克思關於一般人類社會的觀念的第二個特點是,沒有把社會同自然界分割開;相反,人類被認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類一切活動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通過勞動和繁殖來生產和再生產,所以既是自然關系,也是社會關系(參看《1844年手稿》)。在這一點上,馬克思的觀點同很多社會學中一直流行的觀點大不相同。後者經常把社會看作獨立存在的現象,而忽視它和自然界的關系,結果,對經濟過程和關系的研究大大受到排斥,而被委之於另一專門的社會科學領域。因此,科爾施認為,馬克思的“唯物主義社會科學不是社會學,而是政治經濟學”(見“參考書目” ③)。
  馬克思的一般觀念的第三個與眾不同的特點,把它同他的“社會類型”概念聯系起來;也就是說,它把社會和自然界的關系看作一種在歷史上不斷發展的通過人類勞動的物質變換,這種物質變換同時創造和改變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資本論》第1卷第5章)。這個歷史過程(參看歷史唯物主義條目)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生產力的發展(或技術進步),另一方面是不斷改變的社會分工,這構成社會生產關系(參看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條目),首先是階級關系。
  因此,在馬克思看來,物質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和相應的生產關系決定不同社會類型的性質;他在1859年的序言中指出,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做是“社會經濟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83頁)。一種社會類型向另一社會類型過渡發生在物質生產力同現存的生產關系發生沖突的時候(參看發展階段條目),而且這種對抗關系采取階級沖突的形式。後來,馬克思主義學者一直關心對馬克思關於主要社會類型的概括闡述進行加工、擴充和修正。所以,一方面,亞細亞社會的概念已經成為大肆爭論的對象,另一方面,部落社會的概念被更加徹底地加以分析,這是近幾年大大受到結構主義影響的馬克思主義人類學發展的結果。同時,無論社會類型的歷史順序,還是從一個社會類型向另一種社會類型過渡(特別是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的確切性質,都根據遠為廣泛的歷史資料,被更加仔細地加以研究。
  今天,社會主義社會(參看社會主義條目)提出了另一重大問題供馬克思主義者分析。這里,主要問題首先涉及以集體化的生產力作基礎的社會生產關系的性質──是否已經產生新的階級關系,其中存在由黨的官吏、官僚機構(參看德熱拉斯:《新階級》,1957年英文版)、知識分子(參看康拉德和斯澤蘭尼:《知識分子在通向階級權力的道路上》,1980年英文版)或這些集團的某種聯合體構成的新的統治階級,──其次,涉及這種社會類型的國家和政權的性質。更一般地說,試問,現實存在的這些社會中的整個“生活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符合馬克思關於“聯合起來的生產者的社會”(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的想法。只是在過去幾十年中,關於這種社會類型的系統的和實質的馬克思主義分析才開始發展。
  最後,馬克思和恩格斯都強調需要對特定社會進行現實的歷史研究,而且他們在他們關於英國、法國和德國的著作中都遵循這一原則。恩格斯在1890年8月5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這樣表達了他們的總的看法:“我們的歷史觀首先是進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必須重新研究全部歷史”(《馬克思恩格斯選集 》第4卷,第475頁);馬克思則指出,相同的經濟基礎──按主要條件來說相同──“可以由於無數不同的經驗的事實,自然條件,種族關系,各種從外部發生作用的歷史影響等等,而在現象上顯示出無窮無盡的變異和程度差別,這些變異和程度差別只有通過對這些經驗所提供的事實進行分析才可以理解”(《資本論》第3卷,第892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的確,馬克思的總的社會觀和他關於社會類型的分類,表明它們的價值首先在於為對特定社會和事態的縝密的歷史的和社會學的研究提供了一個框架。




參考書目

① 麥克斯·阿德勒:《卡爾·馬克思學說的社會學意義》,1914年德文版。
② 莫里斯·哥德利埃:《馬克思主義人類學的觀點》,1977年英文版第3章。
③ 卡爾·科爾施:《卡爾·馬克思》,(1938),1967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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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

  馬克思逝世不久,當社會學逐漸作為一門科學確立的時候,在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理論同延續到今天的社會學之間開始有一種密切的但經常是對抗的關系。無疑,馬克思主義對於社會學本身的形成是一種重大的促進因素。騰尼斯在他的很有影響的《社會和協作》(1887年)一書的序言中,承認自己受惠於馬克思。他認為馬克思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現者,並提出了騰尼斯本人試圖以新概念表述的關於現代社會的相同思想。在1894年第一次社會學國際會議上,好幾個國家的學者(其中有騰尼斯和俄國的柯瓦列夫斯基)提出了探討馬克思的理論的論文。也就是在這時,現代社會學的奠基人麥克斯·維貝爾和埃米爾·杜爾凱姆開始通過不同方式創立這門新學科的原理和領域,在很大程度上對馬克思主義持批評態度(參看馬克思主義的批評家條目)。現代社會學和馬克思主義思想的關系在麥克斯·維貝爾的身上表現得更為明顯。他的較大部分著作直接涉及馬克思主義的問題,這不僅反映在他對資本主義的起源和發展的紮實的研究上,也不僅反映在他對國家、階級和社會地位、工人運動和社會主義的分析上,而且還反映在他針對歷史唯物主義所寫的有關方法論的著作上。杜爾凱姆雖然沒有那樣深入,但他也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他創辦和主編的刊物《社會學年鑒》,在最初幾年發表的書評中密切關注唯物史觀問題。1895年,杜爾凱姆開始作一系列關於社會主義的講演,原擬進而對馬克思主義作全面考察(雖然後來半途而廢),而且在他最後一部重要著作(即1912年發表的《宗教生活的基本方式》)中,極力把他關於宗教的社會功能的概念同歷史唯物主義所提供的“關於社會的全面說明”區分開。
  在19世紀末,也存在一種實質上獨立的馬克思主義對社會學的貢獻,這里包括考茨基對法國革命的研究(1889年);梅林的《萊辛傳奇》(1893年)──它為馬克思主義文藝社會學和思想史奠定了基礎;索列爾在《社會變異》(1895年)對杜爾凱姆的社會學的批判性的考察;以及格律恩堡早期對農業史和勞工運動史所作的研究。在俄國,馬克思的著作的傳播引起強大的馬克思主義思潮在社會科學中的出現,普列漢諾夫是其中的重要人物。 以後不久,第一個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學學派以奧地利馬克思主義的形式出現,它的主要思想家在一個世紀的第二個25年中對資本主義的發展、階級結構、法律和國家、民族和民族主義進行了重大的社會學的研究。
  這時,馬克思主義社會學家幾乎完全是在大學範圍以外發展起來的(只有兩個“教授身份的馬克思主義者”即格律恩堡和拉布里奧拉),因此,在與政治運動和黨組織密切相關的馬克思主義思想同學術的社會學之間存在巨大的鴻溝。這種情況可能正如勒維特後來在關於維貝爾和馬克思的一部研究作品(1932年)中所描述的:“像它所研究的我們的現實社會一樣,社會科學不是統一的而是一分為二,即分為資產階級社會學和馬克思主義”(見“參考書目” ⑥)。這個觀點在俄國革命以後得到證實,這時馬克思主義已成為資本主義所包圍的工人國家的學說。1921年,布哈林還可以把歷史唯物主義說成一種“社會學的體系”,而且批判地考察了像維貝爾和米歇爾斯這樣一些社會學家的著作,但是,隨著斯大林的上台,社會學開始被正式列入“資產階級意識形態”,被排斥於學術生活和精神生活之外。所以1945年以後,這種思想模式被強加於東歐國家,它在中國也很盛行,1952年在中國各大學和研究所中,社會學被取締。
  因此,從20世紀20年代中葉起,馬克思主義社會學只能在蘇聯以外與布爾什維克的正統觀念對峙而發展,它在以後所謂西方馬克思主義中成為一個重要的思想流派。但它只是一個流派,因為西方馬克思主義一直具有極不相同的觀點。例如,一方面奧地利馬克思主義者進行他們的社會學研究,另一方面,科爾施、盧卡奇和葛蘭西都反對把馬克思主義看成社會學,而認為毋寧說它是歷史哲學。科爾施(1923年)認為馬克思主義是“工人階級的哲學”、“無產階級革命運動的理論表現”,正如德國唯心主義哲學是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的表現。盧卡奇(1925年)在關於布哈林論述歷史唯物主義一書的一篇評論中批評了他的“虛假的方法論”和他“關於馬克思主義是‘一般的社會學’”這一概念,論證說,“辯證法可以做到毋需這種獨立的實在的成就[社會學的成就];它的領域就是整個歷史過程……總體就是辯證法的領域”。同樣,葛蘭西也在關於布哈林的一篇評論中擯棄作為“進化論的實證主義”的社會學,而把馬克思主義看成一種哲學世界觀,其中包含“創立一個全面而完整的對世界的看法……並形成全面而完整的文明所需要的一切基本要素”(見《獄中劄記選》,1971年英文版)。但是,西方馬克思主義猶疑不定的性質,從後來科爾施修正他的觀點的方式中得到了說明,那時他的結論是:“歷史唯物主義的主要傾向不再是‘哲學的’,而是經驗的科學方法的傾向”(見“參考書目” ⑤,第203頁)。
  馬克思主義者對於社會學的態度的變化也明顯地表現在法蘭克福學派的著作中。雖然從它的主要思想來看,受到科爾施和盧卡奇的強烈影響,這個學派,尤其是它的研究基地法蘭克福社會研究所,包含五花八門的觀點(參看赫爾德:《批判理論介紹──從霍克海默到哈貝馬斯》,1980年英文版)。在它初期,這個研究所由格律恩堡領導,他的主要興趣在社會歷史方面,接近社會學,研究所的成員包括一些社會學家、政治學家和經濟學家,其中包括弗蘭茨·諾伊曼,他的《龐然大物》(1942年)至今仍然是關於法西斯主義的最重要的馬克思主義研究作品之一。1945年以後,特別是在60年代,這個學派主要開始盛行哲學思想研究,表現為針對社會科學中的實證主義的“批判理論”和把馬克思主義理論集中於批判文化現象,其中包括作為意識形態的科學和技術的“意識形態批判”。但是,從它較近的發展來看,特別是從哈貝馬斯和奧菲的著作來看,批判理論的方向已經再次改變,在研究作為歷史理論的歷史唯物主義的根據、資本主義危機的性質、幹涉主義的國家在先進的資本主義中的意義方面,更加關心經濟和政治問題。從20世紀60年代起,在結構主義影響下,馬克思主義社會學中另一種重要的新的方法已經發展起來。原來起源於阿爾都塞的著作,但受語言學和人類學的一般結構主義運動的強烈影響的馬克思主義結構主義,已經把注意力從歷史問題和作為歷史理論的馬克思主義觀念(已被作為歷史主義擯棄),主要轉向對一些特定社會形式、特別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分析(雖然哥德利埃在1977年已把相同的方法用來分析部落社會),把這些社會形式看成經濟、政治、意識形態和理論各個“方面”或各種“情況”錯綜覆雜地在其中交織成一個完整體系的許多“結構”。例如,普蘭查斯在1973年和1975年發表的論著中已經從結構主義出發分析社會階級和政權的關系,以及小資產階級或中間階級在先進的資本主義社會中的階級地位。然而,甚至在廣泛的結構主義運動中,也有很大差異,一種特殊的方法是戈爾德曼的方法,他的“發生結構主義”把歷史的分析方法和結構主義的分析方法結合起來。
  隨著20世紀50年代中葉斯大林主義(近來還有列寧主義)正統觀念思想影響迅速衰落和60年代“新左派”的興起,馬克思主義社會學顯然又振興起來,這在西方主要受批判理論和結構主義思想的刺激,雖然在這以前人們還恢覆了對奧地利馬克思主義作為一個社會學學派的興趣。這種振興使馬克思主義理論在整個精神生活中的地位發生重大的變化;因為從19世紀90年代到20世紀40年代,馬克思主義在資本主義社會主要是作為與政黨密切相關而且主要是在黨組織內部研究的一種亞文化(在1917年以後也曾作為一個執政黨的官方學說)而存在,它現在在學術生活中已經牢固地確立起來,而且構成社會學思想(以及人類學和經濟學思想)主流中的一個重要因素。這種變化的一個後果是:現在馬克思主義思想家卷入關於社會科學的概念和方法的一般爭論要多得多(馬克思主義者和非馬克思主義者對關於結構主義、實證主義和“人的動因”在社會變革中的作用的爭論文章表明了許多共同點和重要區別),卷入關於特殊重大的問題的一般爭論──例如對政權和社會階級的分析──也多得多;現在,維貝爾的觀念在經過廣泛修正的馬克思主義公式中,即使不是被直接吸收,也是被較為嚴肅地加以對待。
  社會學在社會主義國家中也振興起來,1953年以後在蘇聯和東歐(南斯拉夫較早),較近(1979年)在中國,社會學重新被設置為一門學科。然而,這里,這門學科主要是在特定範圍,如教育、福利事業、家庭、產業關系方面,以社會調查和經驗研究的形式發展起來的,這與西方非馬克思主義社會學家進行的類似的研究沒有很大差別。這種對政策研究的偏重符合列寧早期對新成立的社會主義社會科學院所作的從事“一系列的社會調查是它的基本任務之一”(轉引自“參考書目” ⑦)的指示以及葛蘭西在上述關於布哈林的評論中表述的關於社會學的適當地位的觀點。葛蘭西認為它的價值是“實際觀察的經驗積累”,通過統計形式可能提供比如說計劃的依據。在大多數這些國家中,很少有人企圖(或有機會)把馬克思主義發展成一種社會學理論,以對其他理論采取批判對比態度;而一些作過這種努力同時提出有關現存社會主義社會的結構的基本問題的人們,卻經常被作為持不同政見者對待,被迫離開本國(參看例如巴羅:《東歐的抉擇》,1978年英文版;康拉德和斯澤蘭尼:《知識分子在通向階級權力的道路上》,1979年英文版)。社會學理論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正確關系始終是一個敏銳問題,但這完全沒有妨礙從某種非馬克思主義的西方觀念,如機能主義或系統論借用和部分地吸取一些因素,也沒有妨礙早期的社會學傾向在某些國家起重大影響作用(例如,在波蘭,有實證主義明顯印記的社會學理論觀點)。在南斯拉夫,情況有所不同,在那里舉行過若幹次重大的理論討論,經常有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參加(參看馬爾科維奇和彼特羅維奇在1979年發表的論著,以及1964—1974年間《實踐》雜志發表的有關文章)。
  馬克思主義現在被承認為社會學中的重要典範之一;但是,和其他社會學體系一樣,今天它具有重大的內在分歧,而且動蕩不定,雖然與它的許多對手比較,它也許還保有較多的一致性。它未來的發展取決於它能多方順利地解決關於階級結構,階級和其他社會集團在實行社會改革中的作用,國家和社會之間、個人和集體之間的關系的一系列有待解決的問題;或者更一般地說,它能多方順利地完成“對今天的資本主義的內在性質的真正分析”(正如盧卡奇1970年所說的;參看他為梅查洛斯1971年版著作──《歷史和階級意識的諸方面》寫的序),以及對今天的社會主義的分析。在這些方面的進展,當然會引起某些主要理論觀念的進一步修正,會受社會思想和實踐的比較普遍的潮流的影響,如果不填補西方馬克思主義和蘇聯馬克思主義之間的巨大鴻溝,就很難希望達到比較統一的馬克思主義社會學的目的。




參考書目

① 施洛莫·阿文勒里:《卡爾·馬克思的社會政治思想》,1968年英文版。
② 湯姆·博托莫爾:《馬克思主義社會學》,1975年英文版。
③ 盧西恩·戈爾德曼:《馬克思主義和人文科學》,1970年法文版。
④ 喬治·古爾維奇:《社會學的當前任務》,1963年法文版第12章。
⑤ 卡爾·科爾施:《卡爾·馬克思》(1938),1967年英文版。
⑥ 卡爾·勒維特:《麥克斯·維貝爾和卡爾·馬克思》(1932),1982年英文版。
⑦ 默文·馬修斯:《蘇聯社會學介紹(1964—1975)一書目提要》,1978年英文版。
⑧ G.V.奧西波夫和M.N.魯特凱維奇:《蘇聯社會學(1965—1975)》,1978年英文版。
⑨ J.A.熊彼特:《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1976年英文版第2章。


索列爾,若爾日

  1847年11月2日生於法國瑟堡,1922年8月28日在塞納河上的布洛涅逝世。
  索列爾一貫被認為是馬克思主義史上最有爭論的人物之一。他的思想自相矛盾到如些地步,當他被說成一切馬克思主義者中最有獨創性的一個的時候,也有人建議,他應被看成是右派而不是左派思想家。無可否認的是,索列爾的思想經歷過很多不同的階段,他對馬克思主義的解釋和馬克思所要說東西的解釋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索列爾是在巴黎工藝學校受教育的,擔任政府工程師的職務直至45歲。他的早期著作於1886年開始問世,但是直到1893年(他退休後),他才把注意力轉向馬克思主義。開始,索列爾把馬克思主義看成一門科學,認為馬克思主義已經發現“決定”資本主義發展的規律。然而,他是最早承認這種立場有其內在困難的一個,從1896年起,開始進行他自己的具有高度獨創性的和特性的再解釋,這時,他認為馬克思主義主要應當被看作一種倫理學說。因此,為取代資本主義注定的經濟崩潰論,索列爾提出了資產階級社會面臨道德淪喪的災禍的理論。
  首先,索列爾對馬克思主義的重新表述,促使他企圖闡述一種特殊的工人階級的道德,維護工人階級工會和合作社(他認為它們能夠發揚這種道德),還和伯恩施坦一樣,讚揚政治改良主義和民主的政策和實踐。
  隨著德雷福斯事件的結束,對改良主義和民主幻想的破滅迅速地戲劇性地隨之而來,1902年以後,索列爾終於成為革命工團主義的最重要的理論闡述者。
  在他的工團主義著作中,最有名的是《對暴力的思考》(1906年),索列爾早期把馬克思主義看成決定論的科學的評論得出了它的邏輯結論。索列爾把階級鬥爭當作社會主義的全部內容,認為馬克思主義的中心信條應當被看作是能夠激起工人階級行動的“神話”的形象。這種神話中最有鼓動力的,索列爾認為,是總罷工(參看罷工條目)的神話,他認為,它生動地體現了的馬克思主義學說的一切重要特點。只有通過行動,特別是暴力行動,工人階級才能同時發揚崇高和偉大的倫理,摧毀他們的資產階級對手,而且不那麽顯眼地創立起社會主義的道德和經濟基礎。在這個過程中,西方文明就能擺脫不可救藥的衰落。不足為奇的是,工團主義運動辜負了索列爾的期望,他在1909年撤銷了對它的支持。隨後他還短暫地傾心於議會外的權利,而且他的熱情在他死以前曾經一時被新的“行動者”列寧再度點燃。他也曾向墨索里尼投以仰慕的眼光。




參考書目

① 艾賽亞·伯林:《若爾日·索列爾》,載《反潮流:思想史論文集》,1979年英文版。
② 伊爾文·L·霍羅威茨:《激進主義和反理性》(包括索列爾《馬克思主義的解體》的譯文),1961年英文版。
③ 詹姆斯·H·邁澤爾:《若爾日·索列爾的淵源》,1951年英文版。
④ 傑克·J·羅思:《暴力崇拜──索列爾和索列爾派》,1980年英文版。
⑤ 若爾日·索列爾:《進步的幻想》(1908),1969年英文版。
⑥ 同上作者:《對暴力的思考》(1908),1972年英文版。
⑦ 同上作者:《一種無產階級理論的資料》(1919),1981年法文版。
⑧ 同上作者:《若爾日·索列爾文選──社會主義和哲學》,1976年英文版。
⑨ 約翰·L·斯坦利:《美德社會學──若爾日·索列爾的政治和社會理論》,1982年英文版。
⑩ 理查德·維爾農:《信仰和轉變:若爾日·索列爾和革命思想》,1978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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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馬克思主義

  到目前為止,蘇聯馬克思主義可以分為四個不同時期:雅各賓意識形態時期(列寧時期);極權主義控制時期(斯大林時期);失去意識形態性的改良主義探索時期(赫魯曉夫時期);保守的偶象研究時期(勃列日涅夫時期)。
  布爾什維主義使四種理論遺產的因素具有巨大作用,它從中提取自己的馬克思主義精髓。第一種是普列漢諾夫把馬克思的(和馬克思主義的)哲學理解為辯證唯物主義的傳統。這事實上意味著接受恩格斯的立場(參看馬克思主義的發展條目),雖然附有一些批評。列寧曾是而且公開自認為是普列漢諾夫哲學的追隨者,在他的革命前的著作(最有名的是《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中提出了對普列漢諾夫學說的一些重要的修改意見。列寧欣然同意普列漢諾夫擯棄恩格斯的“絕對”唯物主義,這種唯物主義以一種哲學上的天真和不加批判的態度把物質性賦予整個宇宙。列寧的唯物主義建立在他的所謂對事物的“認識論的”定義之上。這個定義可以概括如下:事物的概念所表示的不過是我們在感覺上感知的客觀現實。這種認識論的立場只承認一種現象論的表述;也就是說,承認現象使我們感知的特征(參看認識論條目)。另外,列寧重新表述辯證法的第一個最重要的規律──對立統一和鬥爭──,把它看作現實本身的本質特征,這樣就使它的概念發生一種權威性的本質論的轉折。
  列寧對普列漢諾夫的觀念以及一般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另外兩項修改,是他的獨具一格的無神論和關於哲學上兩大派別(“兩大陣營”)的原理。二者在馬克思主義中都有先例可循。但是,對於馬克思,作為異化的宗教信仰是一般異化問題的一個重要的社會本體論的方面,而對於列寧,它主要是(即使不是完全是)社會政治問題。關於哲學上兩大派別即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原理原是恩格斯創立的,他把二者看作個人可以選擇的兩種態度。就列寧來說,它們成為社會學上可以說明的兩種趨勢,自然包含後來哲學的劃分為社會進步力量所支持的唯物主義形式和反動勢力所支持的唯心主義形式。
  第二種因素是社會學和經濟方面的因素。從列寧本人革命前論述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帝國主義理論和革命的類型的著作來看,他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社會學家。然而,布爾什維克在社會學方面的遺產在奪取政權以後沒有得到很大發展,主要由於雅各賓意識形態對體制的自我幻想,雖然布哈林(1921年)曾經把馬克思主義看成一種“社會學體系”並批判地考察了西方社會學的一些重要著作。不過,經濟理論卻欣欣向榮。一切布爾什維克和孟什維克左派的領袖都是在經濟決定論的不同學派中成長起來的,其中有些人(布哈林、波格丹諾夫。特別是普列奧布拉任斯基)是經濟問題方面有獨到見解的思想家。在奪取政權以後,他們都不得不對付完全沒有料到的經濟理論問題。從國內戰爭到外國武裝幹涉中產生的戰時共產主義提出了實行純粹社會主義的生產和分配方式的問題,新經濟政策則提出了混合經濟問題。二者都涉及市場同社會主義和計劃經濟的適應問題。在蘇聯歷史的65年中,再也沒有在經濟問題、多少也在社會問題的理論探討方面出現過這樣一個富有活力和獨創性的時期。為了撲滅蘇聯馬克思主義的(或接近馬克思主義的)經濟理論的這種富有朝氣的精神,便需要有斯大林那種對“左傾”和“右傾”反對派的聲討。
  蘇聯馬克思主義在第一時期的另一個因素是關於國家政權、暴力和“革命法律”問題的討論(巴舒卡尼斯、斯圖契卡、克里連科等人)。這種意見的交換是開誠布公的,但也是受限制的,因為大前提即布爾什維克領袖所賦予的意義上的無產階級專政原則,不可能受到徹底批評或充分批評,雖然工人反對派在最初年代曾經企圖這樣做。蘇聯馬克思主義在這一時期的最後一個方面,是它的文化理論,以盧那察爾斯基為主要代表的人物。
  在隨後一個時期,蘇聯馬克思主義具有迥然不同的職能。它為具有超凡魅力的正統和具有超凡魅力的領袖服務而發展,通過馬克思列寧主義“完全正確和科學的世界觀”促使社會單一化,而成為純粹的工具。第一步是推行列寧主義的概念。這一概念的創造者斯大林1924年在莫斯科斯維爾德洛夫大學關於列寧主義問題的講演中以及他的《列寧主義問題》(1926年)一書中確定了“馬克思主義的新階段”的框架。這些講演和這本書列舉了作為新階段的馬克思主義的列寧主義的主要原理:資本主義總危機和帝國主義理論、黨和它所依靠的各種組織、無產階級專政,等等──這都是直到今天蘇聯政治所必須論述的問題。
  第二個步驟是由於挫敗兩個爭執不休的集團即機械論者和德波林派而形成的,它們的理論爭論集中在下列問題上。機械論者(布哈林也大致與機械論者有關)否認一門獨立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存在或其現實意義,把自然科學看作馬克思主義世界觀的體現。另一方面,德波林及其集團則是普列漢諾夫的傳統的追隨者,要求一切科學研究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為理論指導。這個持續多年的爭論(見“參考書目” ⑩,第3卷第2章; ⑨,第6—8章)為在理論問題上確立黨的集體的和斯大林個人的權威提供了大好機會。1917年以來,第一次在一次中央全會(1931年1月25日)通過了一項關於純理論問題的決議,譴責兩個集團,撤掉一些學者所擔任的職務,並對精神生活采取新的行政監督方式。
  第三件大事是《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的出版(1938年),其中包括《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一節。整個著作的真正作者當然不是像半官方的傳聞所說的那樣是斯大林;他充其量起了最高審稿人的作用。然而,認為他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一節的作者,這個說法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正確的。書中列舉了哲學唯物主義的三個基本的本體論和認識論的特征:“世界按其本質說來是物質的”,“物質……是在意識以外、不依賴意識而存在的客觀實在”,“哲學唯物主義……認為……世界上沒有不可認識的東西。”(《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1975年中文版第123、124、126頁)。也提到辯證法的四個特征:量轉化為質,對立面的統一,普遍聯系的規律,普遍轉化的規律,同恩格斯、普列漢諾夫和列寧相比較,後面兩個特征有所創新。接著,書中闡述歷史唯物主義,認為它是辯證唯物主義在社會問題上的“應用”,扼要地分析了這樣一些概念,如基礎和上層建築,生產方式和生產力。斯大林說得很明確,這樣闡述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乃是共產黨的世界觀。然而,馬爾庫塞在關於列寧時期、斯大林時期和直接隨之而來的時期的蘇聯馬克思主義的一部較重要的研究作品中論證說:這“不僅是克里姆林宮為了合理說明和論證它的政策而制定的一種意識形態,而且也以不同方式表明了蘇聯發展的現實情況”(見“參考書目” ⑦,第9頁);他接著結合蘇聯實踐詳細地分析了馬克思主義的主要理論原理。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直至斯大林逝世,蘇聯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大體上包括幾次清洗和公開譴責以及斯大林的兩部重要著作的發表。1947年,中央委員會討論了《西歐哲學史》這部集體著作的一個版本。這次所謂“關於亞歷山大羅夫的討論”(以蘇聯科學院哲學研究所所長主編G.F.亞歷山大羅夫命名)有一個重要目的。它公開表明,黨和斯大林本人在戰後希望緩和的氣氛中並沒有放松他們在意識形態方面的警惕。既然如此,它為日丹諾夫提供了對蘇聯文化生活中所謂的或真正的自由化企圖的任何跡象進行全面攻擊的機會。隨後一次典型的討論是1948年李森科主持的關於米邱林的辯論,這次討論根據辯證唯物主義拒絕遺傳學,認為它是一門資產階級科學(參看李森科主義)。十分明顯,甚至自然科學也不能免於意識形態的審查。
  斯大林的兩篇著作《馬克思主義和語言學問題》(1950年)和《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1952年)極端混亂,很難從理論角度進行討論;這里更成問題的是,無論選擇這種特殊題材的目的,或這種題材的社會關系,都不容易猜透。最可能的解釋是,斯大林針對兩種“傾向”維護他的統治。一方面,他結束了“革命飛躍”的強制性原則,隨之也結束了“從上而下的革命”,代之實行在“非對抗性的”蘇聯社會中“逐漸躍進”的混亂原則。他還否定了“為生產而生產”的經濟原則,以及甚至要消滅市場殘余的直接產品交換要求。另一方面,他進而堅持“社會主義世界市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隨之把蘇聯和東歐同資本主義世界嚴密隔絕開來。
  事實上結束“從上而下的革命”,從而在蘇聯歷史和蘇聯馬克思主義史上開創一個新時期的,不是斯大林,而是赫魯曉夫。蘇聯馬克思主義在這一時期的主要目的是要探索從單純的宣傳回到有吸引力的意識形態的職能的途徑。這恰恰遇上赫魯曉夫時期特有的自相矛盾,而且存在四個主要特點。首先,它牽涉到在蘇共第二十次和第二十二次代表大會上不僅從政治上而且從理論上貶抑斯大林。其次,發起對列寧的崇拜,同時以振興“列寧主義”為目的。第三,在研究工作中要求有一定程度的客觀性(當然是和黨性結合的),結果出版了一批比較嚴肅的學術著作,主要是在赫魯曉夫對斯大林的批評中所涉及的學科方面,如歷史和法學。這時,社會學也重新被確立為一門學科,並在一些領域進行了大量經驗性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很多這種研究在方法和態度上同西方社會很少有區別,而且在體系上同馬克思主義沒有聯系。然而,這種改變的主要受惠者是自然科學,還由於軍隊在蘇聯社會的作用的增大,自然科學在科學研究方面幾乎獲得充分的自由。最後,為了把列寧主義作為促進他們的改良主義的動力,赫魯曉夫及其追隨者重新提醒人們注意列寧是不能容忍宗教般的迷信的。
  蘇聯馬克思主義的第四個時期,即保守的偶象研究時期,存在兩個主要的特點。一方面,甚至有名無實的改革現在也取消了。另一方面,馬克思主義已經成為偶象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內容在講演和出版物中現在已大大離題,主要是要求人們尊重它的原理的存在和有效性。馬克思列寧主義著作的印數雖以百萬計,然而社會、特別是它的統治機構的觀點卻充滿著實用主義。在最近20年來已經成為比較公開的因素的很多政治和思想反對派,已經背離馬克思主義,雖然蘇聯和東歐的一些評論家(例如,羅伊和佐勒斯·麥德維傑夫)還是馬克思主義者,而他們利用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形式卻與官方觀點有所不同。可見,統治者把蘇聯馬克思主義當作空洞的公式,大部分居民忽視它(好像基督教在西方一樣),反對派中的許多人則擯棄它,認為它是一種無足輕重的,甚至是十分危險的前提。它已經經歷了否定辯證法的整整一個循環。




參考書目

① T.布萊克利:《蘇聯的經院哲學》,1961年英文版。
② I.M.博琴斯基:《蘇俄的辯證唯物主義》,1950年德文版。
③ H.尚伯:《蘇聯馬克思主義的演變──經濟理論和法學》,1974年法文版。
④ D.I.切斯諾科夫:《歷史唯物主義》,1969年英文版。
⑤ G.格列澤爾曼等合著:《歷史唯物主義》,1959年英文版。
⑥ Z.喬丹:《辯證唯物主義的演變》,1967年英文版。
⑦ 赫伯特·馬爾庫塞 :《蘇聯馬克思主義》,1958年英文版。
⑧ A.I.謝普圖林:《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導論》,1962年英文版。
⑨ G.A.韋特:《辨證唯物主義》,1958年英文版。
⑩ 列澤克·科拉科夫斯基:《馬克思主義的主要流派》,1—3卷,1978年英文版。


蘇維埃

  參看委員會條目。


斯拉法,皮爾羅

  1898年8月5日生於意大利都靈。
  他是現代馬克思主義中的一個重要的卻又是不可思議的人物,這有兩個原因:其一,他和葛蘭西以及早期意大利共產主義運動的關系;其二,他的經濟著作的影響。1918—1920年,作為“紅色都靈”的大學生,斯拉法就已向葛蘭西的刊物《新秩序》投稿。1924年,當時他是卡利亞里的一位講師,他已經不對共產黨的領導及其派別抱幻想,而與葛蘭西就這個問題進行意味深長的通信,這正是在葛蘭西的領導地位鞏固以前。後來葛蘭西入獄,斯拉法成了他的密友、支持者和精神上的同志。
  1921年,斯拉法訪問劍橋,與凱恩斯的圈子開始建立聯系,這種聯系迅速成熟起來,他成為這個圈子的一個核心成員;1927年,他成為三一學院的一個研究員,他在那里完成了他以後的全部學術工作。1926年,他在《經濟學雜志》上發表了一篇關於價格理論的創新論文《競爭條件下的收益規律》,這篇論文被評為“注定要產生不完全競爭理論的英國支派”(見熊彼特在1954年出版的著作,第1047頁);他還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結果發表了《通過商品的商品生產》一書(1960年)。這部書確立了斯拉法在經濟思想領域的重要地位,因為它是著手批判新古典經濟學的邏輯基礎,改造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邏輯基礎,而提出以工資和利潤方面的階級鬥爭為基礎的另一種分配理論的一個強大學派的出發點。這個學派所要解決的問題可以追溯到李嘉圖。斯拉法另一項了不起的學術成就是李嘉圖文集的定版,他為此花了20年功夫(參看李嘉圖和馬克思條目)。




參考書目

① 伊恩·斯蒂德曼:《斯拉法以後的馬克思主義》,1978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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